吉林化工工程師成績查詢地址
A. 注冊化工工程師考試通過了,在哪可以查到領取證書的通知如何注冊
人事考試中心的通知,關注省人事考試網,憑身份證和准考證,到人事考試中心(或類似部門)領取,基本也就是當初報名的地方。注冊證的話得填寫相應表格,有關材料、證明、證件等到政務大廳去辦理,會有具體通知的,一般來說,你在哪個單位注冊,那個單位會幫你辦的。
化工工程師注冊
1.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者,可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由該委員會向化工專業委員會報送辦理注冊的有關材料。
2.化工專業委員會向准予注冊的申請人核發由建設部統一製作,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和化工專業委員會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申請人經注冊後,方可在規定的業務范圍內執業。
化工專業委員會應將准予注冊的注冊化工工程師名單報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備案。
3.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有效期為2年。有效期滿需繼續執業的,應在期滿前30日內辦理再次注冊手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冊:
(一)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在從事化工工程或相關業務中犯有錯誤,受到行政處罰或者撤職以上行政處分,自處罰、處分決定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不滿2年的;
(三)自受刑事處罰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不滿5年的;
(四)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不予注冊的其他情形。
5.化工專業委員會依照本規定第十五條決定不予注冊的,應自決定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如有異議,申請人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訴。
6.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化工專業委員會撤銷其注冊:
(一)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受刑事處罰的;
(三)在化工工程設計和相關業務中造成工程事故,受到行政處罰或者撤職以上行政處分的;
(四)經查實有與注冊規定不符的;
(五)嚴重違反職業道德規范的。
7.被撤銷注冊人員對撤銷注冊有異議的,可自接到撤銷注冊通知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訴。
8.被撤銷注冊的人員在處罰期滿5年後可依照本規定重新申請注冊。
B. 注冊化工工程師在什麼網站可以查到
北京人事考試網啊
C. 化工工程師,高級化工工程師,考試,如何獲得
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化工工程設計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保證工程質量,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執業資格制度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從事化工工程(包括化工、石化、化纖、醫葯和輕化)設計及相關業務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
第三條國家對從事化工工程設計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執業資格注冊管理制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制度統一規劃。
第四條本規定所稱注冊化工工程師,是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及相關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
第五條建設部、人事部等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部門、人事行政部門等依照本規定對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的考試、注冊和執業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第六條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下設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化工專業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化工專業委員會),由建設部、人事部和有關行業協會及化工工程的專家組成,具體負責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的考試、注冊和管理等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負責本地區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的考試組織、取得資格人員的管理和辦理注冊申報等具體工作。
第二章考試
第七條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第八條化工專業委員會負責擬定化工專業考試大綱和命題,建立並管理考試試題庫,組織閱卷評分,提出評分標准和合格標准建議。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負責審定考試大綱、年度試題、評分標准與合格標准。
第九條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由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組成。
第十條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註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第十一條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行政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第三章注冊
第十二條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者,可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由該委員會向化工專業委員會報送辦理注冊的有關材料。
第十三條化工專業委員會向准予注冊的申請人核發由建設部統一製作,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和化工專業委員會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申請人經注冊後,方可在規定的業務范圍內執業。
化工專業委員會應將准予注冊的注冊化工工程師名單報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備案。
第十四條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有效期為2年。有效期滿需繼續執業的,應在期滿前30日內辦理再次注冊手續。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冊:
(一)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在從事化工工程或相關業務中犯有錯誤,受到行政處罰或者撤職以上行政處分,自處罰、處分決定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不滿2年的;
(三)自受刑事處罰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不滿5年的;
(四)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不予注冊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化工專業委員會依照本規定第十五條決定不予注冊的,應自決定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如有異議,申請人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訴。
第十七條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化工專業委員會撤銷其注冊:
(一)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受刑事處罰的;
(三)在化工工程設計和相關業務中造成工程事故,受到行政處罰或者撤職以上行政處分的;
(四)經查實有與注冊規定不符的;
(五)嚴重違反職業道德規范的。
第十八條被撤銷注冊人員對撤銷注冊有異議的,可自接到撤銷注冊通知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訴。
第十九條被撤銷注冊的人員在處罰期滿5年後可依照本規定重新申請注冊。
第四章執業
第二十條注冊化工工程師的執業范圍:
(一)化工工程設計(含本專業環保工程);
(二)化工工程技術咨詢(含本專業環保工程);
(三)化工工程設備招標、采購咨詢;
(四)化工工程的項目管理業務;
(五)對本專業設計項目的施工進行指導和監督;
(六)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第二十一條注冊化工工程師只能受聘於一個具有工程設計資質的單位。
第二十二條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由其所在單位接受委託並統一收費。
第二十三條因化工工程設計質量事故及相關業務造成的經濟損失,接受委託單位應承擔賠償責任,並有權根據合約向簽章的注冊化工工程師追償。
第二十四條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管理和處罰辦法由建設部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第五章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五條注冊化工工程師有權以注冊化工工程師的名義從事規定的專業活動。
第二十六條在化工工程設計、咨詢及相關業務工作中形成的主要技術文件,應當由注冊化工工程師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修改注冊化工工程師簽字蓋章的技術文件,須徵得該注冊化工工程師同意;因特殊情況不能徵得其同意的,可由其他注冊化工工程師簽字蓋章並承擔責任。
第二十八條注冊化工工程師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維護社會公眾利益;
(二)保證執業工作的質量,並在其負責的技術文件上簽字蓋章;
(三)保守在執業中知悉的商業技術秘密;
(四)不得同時受聘於兩個及以上單位執業;
(五)不得准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執業。
第二十九條注冊化工工程師應按規定接受繼續教育,並作為再次注冊的依據條件之一。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條在實施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之前,已經達到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條件的,可經考核認定,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第三十一條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獲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台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本規定要求的,可按規定的程序申請參加考試、注冊和執業。
第三十二條從事化工工程設計活動的單位配備注冊化工工程師的具體辦法,由建設部商有關部門另行規定。
注冊化工工程師簽字蓋章生效的技術文件種類及管理辦法由化工專業委員會制定。
D. 黑龍江科技大學成績查詢網址
1、黑龍江科技大學成績查詢網址為60.219.165.24,直接搜索即可。
(4)吉林化工工程師成績查詢地址擴展閱讀:
黑龍江科技大學,坐落在北國冰城哈爾濱市,是黑龍江「十二五」期間重點建設的特色應用型本科高校,黑龍江、吉林乃至內蒙古地區唯一一所以礦業工程為特色的高校,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共建高校,國家首批「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2.0」、「新工科研究與實踐項目」入選高校。因坐落於松花江北岸,故有「江畔朝陽」一說。
學校的前身是1947年在雞西建立的東北第一所煤礦工人學校,幾經易名,1981年更名為黑龍江礦業學院,隸屬於原國家煤炭工業部,1998年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後,實行中央與地方共建,以黑龍江省管理為主;2000年經教育部批准更名為黑龍江科技學院,2001年在哈爾濱建設新校區,2003年學校主體由雞西市遷入哈爾濱市。2013年4月18日,經教育部批准更名為黑龍江科技大學。
學校在60多年的辦學歷程中,學校始終踐行「厚德博學、強吾興邦」的校訓,鑄就了「自強不息、創業創新」的辦學精神,培養出了10萬余名優秀人才,為區域經濟和中國煤炭工業的發展做出了突出的貢獻,被譽為「煤炭工業的脊樑」。
截至2015年4月,學校佔地面積128.83萬平方米,教學行政用房38.55萬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27707萬元,圖書館藏書183萬冊,全日制在校生21800餘人。
E. 注冊化工工程師成績一般什麼時間查詢
一般在春節前幾周出成績。
F. 注冊化工工程師考試通過後,領到證以後,怎麼注冊
這是2012年注冊化工工程師考試證書領取,不介意看一下吧。
證書領取時間一般版為3月中旬。權
考試通過以後,要攜帶相關材料,然後到各報名點辦理執業資格證書。
注冊化工工程師考試證書領取方式: 個人領證: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或成績單領取(成績單在查詢成績時可以直接列印)。
他人(單位)代領:憑代領人及持證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個別省禁止他人代領)。
注冊化工工程師考試證書領取攜帶資料:領取須持本人身份證(護照或駕照)原件、二寸免冠證件照片一張、准考證原件。
若代領,代領人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證件。
嗯,這只是給你做個參考,具體要求以當地規定為准啊~~
G. 化工工程師考試
是可以的,具體的你可以查一下相關規定。
第四條符合《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第十條要求,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一)取得本專業(指化學工程與工藝、高分子材料與工程、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制葯工程、輕化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生物工程等,詳見附表1,下同)或相近專業(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環境工程、安全工程等,詳見附表1,下同)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二)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三)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第五條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三)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後;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四)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六)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http://ke..com/link?url=-XZE7ryV2LMs8olh-SwxTn3L_IjzVEYreZS3sIXe3K#3實施方法那一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