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特殊教育視障教育課程標准
1. 哪些課程是視障兒童需要學習的課程
1、視障兒童因身心障礙,加之年齡較小體弱、對疾病的抵抗力較差,健康、安全、衛生的學習環境對他們的成長格外重要。創設符合視障兒童特點的環境,要盡可能做到色彩鮮艷、圖畫清晰、背景簡單,可觸摸、有動感、有聲音,這有利於刺激與統合視障兒童的各感覺器官。教室環境的清潔,物品擺放的適宜,教學具、玩具、課桌椅、餐具的定期清洗、消毒,缺損物品、玩具的及時處理、更新等都要制度化,有一定的程序。此外,還要考慮兒童因視障所引發的對設施、設備和器材的特殊需求,要為盲童設置盲道,為低視力兒童設置閱讀區等。
2、 由於視障兒童的視覺障礙,一些個別的課程,如體育、美術和部分較為復雜的勞動手工課程,視障兒童不適合在普通班級里與其它兒童一起學習,那是不是應該考慮讓視障兒童只接受部分全納,即讓特殊兒童部分學習時間在普通教室學習〔5〕,或者說更確切讓其部分時間部分學科地接受全納。即一方面,針對一些普通學科讓視障兒童在普通班裡學習,而另一些視障兒童無法學習的,或開放一些針對視障兒童的認知特點的技能方面的課程在特殊班或資源教室里進行學習。如開設一些對低視力兒童或盲生進行聽覺及殘余視覺專門訓練的課程,該類課程可在其他學生上一些體育、勞技等視障學生很難參與的課程時間開設。
另外,應針對視障學生的個別差異開設一些有助於他們身心發展的課程,如一些定向行走的課程,當然,開設這些課程的前提是學校具備相應的特殊教育師資。
2. 請詳細介紹特殊教育與社會,家庭,醫學的合作是什麼樣的
(一)特殊教育理論公共部分特殊教育理論公共部分,要求考生掌握特殊教育專業基礎理論和基本知識,熟悉我國特殊教育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熟悉課程與教學法並運用於教育教學實踐。1.特殊教育概述(1)特殊教育與特殊兒童的界定。(2)特殊教育的意義。(3)特殊教育的對象及分類。(4)特殊兒童的教育安置。2.特殊教育的發展歷史及趨勢(1)國外特殊教育的產生與發展。(2)國內特殊教育的產生與發展。(3)世界特殊教育的發展特點與趨勢。3.國內(不含港澳台地區)有關特殊教育的文獻與法規(1)《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3)《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4)《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教育條例》。(5)《福建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4.特殊教育的基本原則(1)早期教育原則。(2)補償教育原則。(3)個別化教育原則。(4)系統教育原則。5.特殊教育課程與教學法(1)特殊教育課程理念。(2)特殊教育教學法的概念。(3)特殊教育的教學理念。(4)普通教學方法在特殊學校教學中的應用。(5)現代教育技術在特殊學校教育教學中的應用。6.能結合學生身心特點和教學資源進行教材分析,科學編寫教學方案。7.特殊教育的教學評價。8. 特殊教育與社會、家庭、醫學的合作。9.特殊教育專業教師的職業道德與修養。(二)特殊教育專業理論及實踐考查考生應具備的特殊教育教學基本理論知識及教學實踐技能。視障專業方面內容:1.視覺障礙的定義及分類標准。2.盲童的身心發展規律及其特徵。3.低視力兒童的特點,低視力兒童與盲童的差異。4.盲校的教育原則。5.盲校教育案例分析。6.盲童個別化教育計劃的制定與實施。7.定向與行走的概念、關系及訓練意義和主要方式。8.盲童缺陷的補償。9.盲校課程與教學法(1)《盲校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2)盲校教學過程的特殊性。(3)盲校的教學原則。(4)盲校的教學方法。11.漢語拼音18個聲母、34個韻母和4個聲調的盲文。12.盲校教學案例分析。聽障專業方面內容:1.聽覺障礙的定義及分類標准。2.聽力圖分析。3.聾童的身心發展規律及其特徵。4.聾校的教育原則。5.聾童個別化教育計劃的制定與實施。6.形成和發展聾童語言的任務、原則和途徑。7.聾童缺陷的補償。8.聾校教育案例分析。9.聾校課程與教學法(1)《聾校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2)聾校的教學原則。(3)聾校的教學方法。10.《中國手語》漢語拼音23個聲母的手指語。11.聾校教學案例分析。智障專業方面內容:1.智力障礙的概念與分類。2.智障兒童的身心發展規律及其特徵。3.智障兒童教育與訓練的原則。4.智障兒童缺陷補償的途徑。5.智障兒童個別化教育計劃的制定與實施。6.智障兒童行為矯正的基本方法及案例分析。7.培智學校課程與教學法(1)《培智學校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2)培智學校的教學原則。(3)培智學校的教學方法。8.培智學校教學案例分析。
3. 給自閉症孩子換特殊教育學校好嗎
特殊教育是教育的一個組成部分,是使用一般或特別設計的課程、教材、教法、組織形式和設備對特殊兒童(青、少年)所進行的達到一般的和特殊的培養目標的教育。按具體研究對象又可細分為盲教育學(視障教育)、聾教育學(聽障教育)、智障教育學(智能障礙教育)、語言障礙、肢體障礙、腦性麻痹、身體病弱、情緒行為障礙、學習障礙、多重障礙、自閉症、發展遲緩、其他障礙等。 有專門的自閉症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