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目標和課程
1. 如何理解課程目標與教學目標之間的關系
課程目標與教學目標之間的區別:
含義不同:
1) 課程標准通常包括了幾種具有內在聯系的標准,主要有內容標准(劃定學習領域)和表現標准(規定學生在某領域應達到的水平)。
廣義上,課程目標定位於教育與社會的關系,視角比較大,涵蓋是全層次的。包含了:包含了「教育方針」、「教育目的」、「培養目標」、「課程教學目的」和「教學目標」;
2) 教學目標一般從科學探究、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科學知識、科學技術社會環境四個方面提出某一課期望達到的目標。
或者理解為:課程目標是指導課程設置、編排、實施和評價的整個過程的准則,也是課程自身性質和理念的體現;
教學目標即教學目的和要求,專指課程教學中教師對學生學習結果的預期。通過一個特定教學過程(如一節課),學生的學習結果可以是某種知識、某種技能、也可以是某種觀念、態度的形成或獲得。
2.指導對象不同:
課程目標指導整個課程;教學目標只是指導某一課的過程。兩者的指導范圍大小有差異。
3. 概括程度不同:
課程目標較為抽象,是對科學課程上的宏觀指導;教學目標較為具體,是對教學細節上的要求。
4. 實施主體不同:
1)課程目標的實施主體涉及到教育管理部門、課程指導機構、師資培訓基地、教材與教學參考書的編寫者與審核者、學校的專業教師和教輔人員以及全體接受課程教育的學生。
2)教學目標的實施主體只包括擔任課程教學任務的專業教師、教輔人員以及全體接受課程教育的學生。課程目標的實施主體更廣。
5. 靈活程度不同:
1)課程目標往往是國家教育管理部門組織有關專家研討、推敲的結果,一旦被確定不會輕易改動,具有一定的導向作用;
2)教學目標往往是由任課老師根據自己對課程的理解和實際教學情況來確定的,某堂課甚至某個教學活動環節上的教學目標都是可以靈活調整的。
兩者的密切聯系:
提出或指定的依據相同。
兩者的教學大綱所限定的范圍和各科教材內容所應達到的深度為依據,都必須服從,服務於培養新人這個總目標。
2. 教學所起的作用相同。
兩者都是教學過程的出發點和歸宿,都對落實教學大綱、制定教學計劃、組織教學內容、明確教學方向等起著重要的導向作用。
3. 課程是學校教育的核心,課程目標對日常教學工作進行導向;教學是實施課程目標的主要途徑,教學目標是對課程目標的細化。
總結:綜上所述,課程目標與教學目標之間的關系是既有區別又有密切聯系,把握好它們之間的關系,有助於我們提高教學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課程目標
拓展資料:
課程目標分廣義和狹義兩種解釋,具有整體性、階段性、持續性、層次性和遞進性。
分類:
廣義的課程目標:在廣義上的課程目標的涵義定位於教育與社會的關系,是一個比較大的視角,涵蓋面是全層次的。
它即是教育意圖,包含了「教育方針」、「教育目的」、「培養目標」、「課程教學目的」和「教學目標」,而教學目標又包含年級教學目標、單元教學目標和課時教學目標。
2. 狹義的課程目標:在狹義上的課程目標的涵義定位於教育內部的教育與學生的關系,是一個相對狹窄而具體化的視角,它的涵蓋面是特定的,主要指「教育目標」。
在狹義上,課程目標不包含「教育方針」,只包含「教育目的」、「培養目標」、「課程教學目的」和「教學目標」。課程目標直接受教育目的、培養目標的制約和影響,是我們對於課程與教學預期的結果。
教學目標,是指教學活動實施的方向和預期達成的結果,是一切教學活動的出發點和最終歸宿,它既與教育目的、培養目標相聯系,又不同於教育目的和培養目標。
分為三個層次:一是課程目標;二是課堂教學目標;三是教育成才目標。
2. 教育目的 培養目標 教學目標的區別和聯系
教育目的是最高層次的的概念,它是培養各級各類人才的總的規定,各級各類學校的培養目標、教學目標都要依據教育目的的制定。
培養目標是指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學校的培養人的具體要求。
教學目標是三者中最低層次的概念,它更為具體,微觀到每堂課甚至是每個知識內容,教育目的和學校的培養目標是制定教學目標的依據。
拓展資料:
教育目的是培養人的總目標。關繫到把受教育者培養成為什麼樣的社會角色和具有什麼樣素質的根本性質問題。是教育實踐活動的出發點。
根據一定社會的生產力、生產關系的需要和人自身發展的需要來確定。在歷史上,因社會制度、民族文化傳統、教育思想不同而異。在階級社會具有階級性。古希臘雅典教育要求培養身心和諧發展的人;斯巴達教育要求培養驍勇善戰的人。中國封建社會要求培養明人倫的士大夫。
培養目標,是指依據國家的教育目的和各級各類學校的性質、任務提出的具體培養要求。我國普通高等教育分為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和專科教育等層次,其中研究生教育又分為博士和碩士兩個層次。不同層次的高等教育對人才培養的要求是不一樣的。
例如,本科教育的培養目標是較好地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基本技能,具有從事本專業工作的能力和初步的科學研究能力; 對碩士研究生的要求是掌握本專業堅實的理論基礎和系統的專門知識,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和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能力;而博士研究生則要掌握本學科堅實寬廣的理論基礎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的能力,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造性成果。
教學科目(學科)是教學內容的基本門類。
課程是指各個教學科目與課外活動的綜合。
所謂課程目標,實際上就是在教育部各個學科的《課程標准》里,要求每個參與基礎教育教學工作者,在教學的過程中,要認真關注的內容。
如:信息技術學科的普通高中《信息技術課程標准》中,對課程目標的描述為:「普通高中信息技術課程的總目標是提升學生的信息素養。學生的信息素養表現在:對信息的獲取、加工、管理、表達與交流的能力;對信息及信息活動的過程、方法、結果進行評價的能力;發表觀點、交流思想、開展合作並解決學習和生活中實際問題的能力;遵守相關的倫理道德與法律法規,形成與信息社會相適應的價值觀和責任感。可以歸納為以下三個方面……。」
普通高中14個學科的課程目標大都是指如下的三個方面:
①知識與技能。②過程與方法。③情感態度與價值觀。
注意:這絕不是課堂教學教案、教學設計中的教學目標!
3. 學習目標與教學目標有什麼區別
學習目標與教學目標的區別為:含義不同、對象不同、概括程度不同、實施主體不同、靈活程度不同
一、含義不同
1、學習目標通常包括了幾種具有內在關聯的標准,主要有內容標准(劃定學習領域)和表現標准(規定學生在某領域應達到的水平)。 在廣義上的學習目標的涵義定位於教育與社會的關系,是一個比較大的視角,涵蓋面是全層次的。它即是教育意圖,包含了「教育方針」、「教育目的」、「培養目標」、「課程教學目的」和「教學目標」。
2、教學目標一般從科學探究、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科學知識、科學技術社會環境四個方面提出某一課期望達到的目標。
二、指導對象不同
1、學習目標指導的是整個學習的課程。
2、教學目標只是指導某一課的教學過程。
三、概括程度不同
1、學習目標較為抽象,是對所學習的課程在宏觀上的指導。
2、教學目標則較為具體,對教學細節上的要求。
四、實施主體不同
1、學習目標的實施主體涉及到教育管理部門、課程指導機構、師資培訓基地、教材與教學參考書的編寫者與審核者、學校的專業教師和教輔人員以及全體接受課程教育的學生。
2、教學目標的實施主體只包括擔任課程教學任務的專業教師、教輔人員以及全體接受課程教育的學生。
五、靈活程度不同
1、學習目標一旦確立,輕易不會改動;而學習目標往往是由任課教師根據自己對所教授課程的理解和對實際教學狀況的把握來制訂的,隨著教學活動的展開和教育改革的深入,某門課程在某學期、某堂課甚至某個教學活動環節上的學習目標是可以隨時隨地調整更新的。
2、教學目標往往是國家教育管理部門組織有關專家反復研討、推敲的結果,具有導向作用。
4. 課程與教學目標的涵義是什麼
課程與教學目標(Curriculum and teaching objectives)是教育主體對課程與教學預期的結果,是具體體現在課程開發與教學設計中的教育價值。課程與教學目標是國家或學校為實現培養目標而安排的教育內容進程及要求學生達到的程度,是培養目標的分解,是師生行動的依據。它可以分為課程教學目標、單元教學目標、課時教學目標。
課程與教學目標的內涵有兩個基本點,一是它是教育主體的一種預期,體現了學校教育是一種有組織、有計劃的活動,盡管並非所有的教學目標都是預設的,但在教學中預設仍然要佔有突出的位置。二是這種教育主體的預期蘊含的是一種教育價值。課程與教學目標的確定實際上是教育主體的一種價值選擇。
5. 如何區分課程目標,課程計劃,課程設計,教學計劃,培養目標這些概念,要通俗易懂
課程目標:學校課程在特定階段的預期結果是指導整個課程開發過程的最關鍵的標准。
課程計劃:對課程進行總體規劃,它綜合安排學校的教學、生產勞動、課外活動,具體規定學校應設置學科,學科設置順序和時間分配,以及學期、年限。休假部。
課程設計:是一個實踐教學環節,是學生在學習完課程後,綜合運用所學的知識,設計實踐,一般由教師、指導、學生設計。
教學計劃是課程計劃,課程計劃是教學計劃的別稱。
培養目標:指各級學校和各學術階段應達到的具體目標。它是根據國家教育目標、學校性質和任務對培養對象的特殊要求。它是整體教育目標的具體化。培養目標必須通過課程目標和教學目標來實現。
(5)教學目標和課程擴展閱讀:
課程是指學校主體的總和、過程和安排。課程是教育目標、教學內容和教學活動的規劃與設計,是教學計劃、教學大綱等諸多方面實施過程的總結。
廣義課程是指學校為實現培養目標而選擇的全部教育內容和教育過程。它包括學校教師教授的所有課程和有計劃的教育活動。狹義的課程觀是指某一學科。
課程目標從課程的角度規定了人才培養的具體規格和質量要求,是課程設計的直接目標,是課程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有確定課程目標,才能確定課程計劃和教學目標。
課程計劃是教育主管部門制定的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它反映了國家對學校的統一要求,是組織學校活動的基本綱領和重要依據。
課程設計有利於基本知識的理解、邏輯思維的鍛煉、與其他學科的整合、學術態度的培養。
參考資料:課程目標 網路課程計劃 網路
6. 新課標教學目標分為哪三類
新課標教學目標分為:知識與技能目標,過程與方法目標,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目標。
1、知識與技能:即每門學科的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
2、過程與方法:即讓學生了解學科知識形成的過程、「親歷」探究知識的過程;學會發現問題、思考問題、解決問題的方法,學會學習,形成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等。
3、情感、態度和價值觀:即讓學生形成積極的學習態度、健康向上的人生態度,具有科學精神和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成為有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的社會公民等。
(6)教學目標和課程擴展閱讀
教案設計的原則
1、系統性原則
教學設計是一項系統工程,它是由教學目標和教學對象的分析、教學內容和方法的選擇以及教學評估等子系統所組成,各子系統既相對獨立,又相互依存、相互制約,組成一個有機的整體。在諸子系統中,各子系統的功能並不等價,其中教學目標起指導其他子系統的作用。
同時,教學設計應立足於整體,每個子系統應協調於整個教學系統中,做到整體與部分辯證地統一,系統的分析與系統的綜合有機地結合,最終達到教學系統的整體優化。
2、程序性原則
教學設計是一項系統工程,諸子系統的排列組合具有程序性特點,即諸子系統有序地成等級結構排列,且前一子系統制約、影響著後一子系統,而後一子系統依存並制約著前一子系統。根據教學設計的程序性特點,教學設計中應體現出其程序的規定性及聯系性,確保教學設計的科學性。
3、可行性原則
教學設計要成為現實,必須具備兩個可行性條件。一是符合主客觀條件。主觀條件應考慮學生的年齡特點、已有知識基礎和師資水平;客觀條件應考慮教學設備、地區差異等因素。二是具有操作性。教學設計應能指導具體的實踐。
4、反饋性原則
教學成效考評只能以教學過程前後的變化以及對學生作業的科學測量為依據。測評教學效果的目的是為了獲取反饋信息,以修正、完善原有的教學設計。
7. 什麼是課程與教學目標
課程目標的涵義定位於教育與社會的關系,是一個比較大的視角,涵蓋面是全層次的。它即是教育意圖,包含了「教育方針」、「教育目的」、「培養目標」、「課程教學目的」和「教學目標」。而教學目標的范圍要小,包含年級教學目標、單元教學目標和課時教學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