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語文課程標准
1. 小學語文新課程標准各學段對閱讀有哪些具體要求
1-2年級:課外閱讀總量不少於5萬字;3-4年級:課外閱讀總量不少於40萬字;5-6年級:課外閱讀總量不少於100萬字。
第一學段(1~2年級)閱讀淺近的童話、寓言、故事,嚮往美好的情境,關心自然和生命,對感興趣的人物和事件有自己的感受和想法,並樂於與人交流。誦讀兒歌、童謠和淺近的古詩,展開想像,獲得初步的情感體驗,感受語言的優美。積累自己喜歡的成語和格言警句。背誦優秀詩文50篇(段)。課外閱讀總量不少於5萬字。
第二學段(3~4年級)能聯繫上下文,理解詞句的意思,體會課文中關鍵詞句在表達情意方面的作用。能藉助字典、詞典和生活積累,理解生詞的意義。誦讀優秀詩文,注意在誦讀過程中體驗情感,領悟內容。背誦優秀詩文50篇(段)。養成讀書看報的習慣,收藏並與同學交流圖書資料。課外閱讀總量不少於40萬字。
第三學段(5~6年級)在閱讀中揣摩文章的表達順序,體會作者的思想感情,初步領悟文章基本的表達方法。在交流和討論中,敢於提出自己的看法,作出自己的判斷。利用圖書館、網路等信息渠道嘗試進行探究性閱讀。擴展自己的閱讀面,課外閱讀總量不少於100萬字。
(1)新語文課程標准擴展閱讀:
小學語文新課程標准要求規定:
1、不僅是為了考察學生達到學習目標的程度,更是為了檢驗和改進學生的語文學習和教師的教學,改善課程設計,完善教學過程,從而有效地促進學生的發展。不應過分強調評價的甄別和選拔功能。
2、教材應符合學生的身心發展特點,適應學生的認知水平,密切聯系學生的經驗世界和想像世界,有助於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和創新精神。
3、教材應注意引導學生掌握語文學習的方法。語文知識、課文注釋和練習等應少而精,具有啟發性,有利於學生在探究中學會學習。
2. 小學語文新課程標准與小學語文舊課程標准有什麼區別
小學語文新課程標准與舊課標的區別:
第一學段(1~2年級) (1)識字與寫字。認識常用漢字1600~1800個,其中800~1000個會寫,認識常用漢字1600個左右,其中800個左右會寫,認字量及會寫的字都有所減少。
第二學段(3~4年級) (1)識字與寫字。累計認識常用漢字2500個左右,其中2000個左右會, 累計認識常用漢字2500個左右,其中1600左右會寫。會寫的字數量減少400字。
第三學段(5~6年級) 刪掉舊版"40分鍾能完成不少於400字的習作"。
新增「識字的評價"。在寫作方面:第一學段主要評價學生的寫話興趣;第二學段是習作的起始階段,要鼓勵學生大膽習作;第三、第四學段要通過多種評價,促進學生具體明確、文從字順地表達自己的見聞、體驗和想法。對於作文的評價還須關注學生漢字書寫的情況。
口語交際方面:新增,(1)考查口語交際水平的基本項目可以有講述、應對、復述、轉述、即席講話、主題演講、問題討論等。(2)第一學段,主要評價學生口語交際的態度和習慣,重在鼓勵學生自信地表達;第二、第三學段主要評價學生日常口語交際的基本能力,學會傾聽、表達和交流。
3. 小學語文新課程標准
新的語文課程標准發生了變化,原來都是學拼音,一個一個學聲母,韻母,現在是先學習一些漢字,簡單的漢字。
一方面避免孩子將漢語拼音與英語字母混淆。另一方面希望學一些簡單漢字讓孩子對漢字產生興趣,這樣更科學,所以新課標這樣做了,不要擔心!
4. 小學三年級語文新課程標准
(一)識字與寫字
1.對學習漢字有濃厚的興趣,養成主動識字的習慣。
2.累計認識常用漢字2500個,其中2000個左右會寫。
3.會使用字典、詞典,有初步的獨立識字能力。
4.能使用硬筆熟練地書寫正楷字,做到規范、端正、整潔。用毛筆臨摹正楷字帖。
(二)閱讀
1.用普通話正確、流利、有感情地朗讀課文。
2.初步學會默讀。能對課文中不理解的地方提出疑問。
3.能聯繫上下文,理解詞句的意思,體會課文中關鍵詞句在表情達意方面的作用。能藉助字典、詞典和生活積累,理解生詞的意義。
4.能初步把握文章的主要內容,體會文章表達的思想感情。
5.能復述敘事性作品的大意,初步感受作品中生動的形象和優美的語言,與他人交流自己的閱讀感受。
6.在理解語句的過程中,體會句號與逗號的不同用法,了解冒號、引號的一般用法。
7.學習略讀,粗知文章大意。
8.積累課文中的優美詞語、精彩句段,以及在課外閱讀和生活中獲得的語言材料。
9.誦讀優秀詩文,注意在誦讀過程中體驗情感,背誦優秀詩文50篇(段)。
10.養成讀書看報的習慣,收藏並與同學交流圖書資料。課外閱讀總量不少於40萬字。
(三)習作
1.留心周圍事物,樂於書面表達,增強習作的自信心。
2.能不拘形式地寫下見聞、感受和想像,注意表現自己覺得新奇有趣的、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動的內容。
3.願意將自己的習作讀給人聽,與他人分享習作的快樂。
4.能用簡短的書信便條進行書面交際。
5.嘗試在習作中運用自己平時積累的語言材料,特別是有新鮮感的詞句。
6.根據表達的需要,使用冒號、引號。
7.學習修改習作中有明顯錯誤的詞句。
8.課內習作每學年16次左右。
(四)口語交際
1.能用普通話與人交談。在交談中能認真傾聽,領會要點,並能就不理解的地方向對方請教,就不同的意見與人商討。
2.聽人說話能把握主要內容,並能簡要轉述。
3.能清楚明白地講述見聞,並說出自己的感受和想法。
4.能具體主動地講述故事,努力用語言打動他人。
(五)綜合性學習
1.能提出學習和生活中的問題,有目的地搜集資料,共同討論。
2.結合語文學習,觀察大自然,觀察社會,書面與口頭結合表達自己的觀察所得。
3.能在老師的指導下組織有趣味的語文活動,在活動中學習語文,學會合作。
4.在家庭生活、學校生活中,嘗試運用語文知識和能力解決簡單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