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機構登記備案
『壹』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設置實行審批制度,審批程序一般包括( )A、審核 B、注冊C、批准D、登記E、備案
這個答案應該全選,也就是先登記,再審核,然後批准,再注冊,最後備案。
『貳』 房屋租賃合同到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登記備案具體怎麼做
1、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按規定應到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登記備案。
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三條,房屋租賃實行登記備案制度。簽訂、變更、終止租賃合同的,當事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2、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3、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主要是為了便於加強管理,同時讓大家知道該房屋已經被租出去了。沒有登記備案,合同還是合法有效的,雙方必須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
4、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四條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租賃合同簽訂後30日內,持本辦法第十五規定的文件到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第十五條申請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書面租賃合同;
(二)房屋所有權證件;
(三)當事人的合法證件;
(四)城市人民政府規定其他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還須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
出租委託代管房屋,還須提交代管人授權出租的證明。
第十六條房屋租賃中請經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合格後。頒發《房屋租賃證》。
縣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鎮的房屋租賃申請,可由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委託的機構審查,並頒發《房屋租賃證》。
第十七條《房屋租賃證》是租賃行為合法有效的賃證。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房屋租賃證》作為經營場所合法的賃證。租用房屋用於居住的,《房屋租賃證》可作為公安部門辦理戶口登記的憑證之一。
『叄』 上市輔導到lpo還有幾個階段
IPO上市輔導機構輔導企業上市流程詳解
1、聘請輔導機構
企業選擇輔導機構要綜合考察其獨立性、資信狀況、專業資格、研發力量、市場推廣能力、具體承辦人員的業務水平等因素。根據《證券經營機構股票承銷業務管理辦法》(證委發[1996]18號)的規定,持有企業7%以上的股份或者是企業前5名股東之一的證券經營機構,不得成為該企業的保薦機構。如果企業想使輔導機構與保薦機構合二為一,就不宜選擇上述不具備獨立性的證券經營機構擔任輔導機構。
2、輔導機構提前入場
按規定,上市輔導應在企業改制重組為股份有限公司後正式開始。但是,改制重組方案是企業發行上市准備的核心內容,是上市輔導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如果可能,輔導機構在與企業達成輔導意向後,就應及早介入企業發行上市方案的總體設計和改制重組的具體操作。
3、雙方簽署輔導協議,登記備案
待改制重組完成、股份公司設立後,企業和輔導機構簽訂正式的輔導協議,在輔導協議簽署後5個工作日內到企業所在地的證監會派出機構辦理輔導備案登記手續。
7、輔導書面考試
輔導機構將在輔導期內對接受輔導的人員進行至少1次書面考試,全體應試人員最終考試成績應合格。
8、提交輔導評估申請
輔導協議期滿,輔導機構如果認為輔導達到計劃目標,將向證監會派出機構報送「輔導工作總結報告」,提交輔導評估申請;輔導機構和企業如果認為輔導沒有達到計劃目標,可向證監會派出機構申請適當延長輔導時間。
9、輔導工作結束
證監會派出機構接到輔導評估申請後,將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輔導工作的評估,如認為合格,將向證監會出具「輔導監管報告」,發表對輔導效果的評估意見,輔導結束;如認為不合格,將酌情要求延長不超過6個月的輔導時間。
『肆』 我要查詢一家外語培訓機構是否在教育局登記備案,應該如何查詢
辦學許可證,或者到當地教育主管部門確認
『伍』 教育培訓機構是否需要在工商局登記注冊網上可以查詢的到么
需要登記注冊,可以查得到。。
『陸』 租賃備案登記具體在哪個機構辦理
1、共有房屋出租的,須提供共有人有效身份證件或法律資格證明(驗原件,留存回復印件);若以部答分產權人名義出租的還須出具其它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文件(原件);
2、若共有人未到場的,且無法提供身份證明原件的,須提供共有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原件)及經本人簽字確認的身份證件的復印件。授權委託書須載明授權委託事項和簽署地;
3、單位無法提供法定產權證明原件的,可以在復印件上蓋單位行政公章,出具無法提供原件的情況說明,並作出與原件相符、保證原件真實、合法有效的聲明;
4、出租屋業主或管理人應當持有出租屋編碼卡;
5、《出租屋流動人口綜合管理責任書》。
『柒』 民辦非企業內設機構備案怎麼填啊
申請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登記須知辦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國務院《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民政部《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暫行辦法》、《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稱管理暫行規定》、《民政部門實施行政許可辦法》。申辦條件:1、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2、有規范的名稱、必要的組織機構;3、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從業人員;4、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合法財產;5、有必要的場所。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名稱應當符合國務院民政部門的規定,不得冠以「中國」、「全國」、「中華」等字樣。申辦材料:1、成立登記申請書其內容應當包括:舉辦單位名稱或申請人姓名;擬任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基本情況;申請成立的目的、理由、業務范圍;可行性論證;活動資金及經費來源渠道,籌備的情況等。2、業務主管單位的批准文件其內容包括對舉辦者章程草案、資金情況(其中非國有資產是否占資金總額的三分之二以上)、擬定法定代表人或者單位負責人基本情況、從業人員資格、場所設備、組織機構等內容的審查結論。3、場所使用權證明如場所為舉辦者直接擁有,應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場所所有權證明(房產證等);如場所為舉辦者租用的,應提供租用合同,其租賃期必須在一年以上,且需提供供租者出具的證明文件和房產證復印件。4、驗資報告民辦非企業單位申請登記時的開辦資金,必須經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其他有驗資資格的機構審驗並出具驗資報告,開辦資金數額必須達到該行業有關法律、法規所要求的最低限額,並且資金中非國有資產不得低於資金總額的三分之二。5、擬任負責人的基本情況、身份證明(基本情況應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年齡、目前人事關系所在單位、有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個人簡歷等); 6、章程草案。章程草案應當包括下列事項:(1)名稱、住所;(2)宗旨和業務范圍;(3)組織管理制度;(4)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產生、罷免的程序;(5)資產管理和使用的原則;(6)章程的修改程序;(7)終止程序和終止後資產的處理;(8)需要由章程規定的其他事項。制定章程草案參照章程示範文本制訂。7、填寫由民政部統一制發的各種表格;8、民辦教育機構憑教育、勞動部門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力量辦學許可證》申請登記,需提交的材料:⑴登記申請書其內容應當包括:舉辦單位名稱或申請人姓名;開辦資金的數額及來源渠道;擬任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基本情況;申請成立的目的、理由、業務范圍;住所地址。⑵辦學許可證⑶擬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⑷經教育或勞動部門核準的章程。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章程草案應當規定下列主要事項: ① 學校的姓名、住址; ② 辦學宗旨、規模、層次、形式等; ③ 學校資產的數額、來源、性質等; ④ 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的產生方式、人員構成、任期、議事規則等; ⑤ 學校的法定代表人; ⑥ 出資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報; ⑦ 學校自行終止的事由; ⑧ 章程修改程序。填寫由民政部統一制發的各種表格,所有申辦材料一式三份,提交的材料、證件復印一律用A4紙。申報材料要如實提供,不得弄虛作假,申請人要對所提交的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辦事期限:1、登記管理機關自《行政許可申請受理書》簽發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登記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 2、登記管理機關對民辦教育類申請人,自收到申請登記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登記程序。收費標准:登記費每件100元(含證書費)收費依據:收費許可證: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核定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收費標准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格〔1999〕2115號)①登記申請書;②業務主管單位的批准文件;③場所使用權證明;④驗資報告;⑤擬任負責人的基本情況、身份證明;⑥章程草案。同時填報《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合夥/個體登記表》、《民辦非企業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登記表》、《民辦非企業單位章程核准表》、《民辦非企業單位內設機構備案表》。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申請書應當包括:舉辦者單位名稱或申請人姓名;擬任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基本情況;住所情況;開辦資金情況;申請登記理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