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辦輔導班退學費
❶ 怎麼舉報無證培訓班會計
你說的是舉報無證會計培訓班吧,舉報方式如下:
至當地教育局舉報該機構為非法辦回學單位,教答育局將按照《社會力量辦學管理條例》對其進行行政處罰或勒令結業
至當地工商局舉報該機構為非法辦學單位,工商局將根據無照經營或超范圍經營依法對其進行行政處罰或勒令歇業
至當地媒體曝光,將該機構的非法辦學事實向社會予以公示,並要求其退還非法所得 。
各地出台的舉報辦法,以株洲市為例:
(1)將舉報內容直接發帖至株洲在線「無證民辦培訓學校及教師違規行為舉報」欄目。
(2)將舉報內容郵寄株洲在線「無證民辦培訓學校及教師違規行為舉報」欄目。
(3)向「株洲在線」電話舉報。
(4)發帖舉報可使用網名;信件舉報、電話舉報需實名。有關部門、單位嚴格為舉報者保密。
❷ 私家辦了一個補習班沒有證件的我該怎麼舉報他們呢!
可以到當地工商或者教育部門進行舉報。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
第六十四條規定;對無證辦學的,由教育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可以補辦審批手續,逾期仍達不到辦學條件的,責令停止辦學。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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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棲霞社區成立工作小組,對轄區內的校外輔導機構進行集中排查。
小組人員發現,部分校外輔導機構設施簡陋,飲食衛生、消防安全讓人憂慮,還有部分校外輔導機構的授課人員不具備相應知識水平和學歷證明。
同時,小組人員還重點檢查了培訓機構是否有消防安全通道、消防設施是否配備完善等問題,並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培訓班、輔導班負責人進行說服教育,對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責令其限期整改。社區還通過懸掛橫幅,利用宣傳欄、戶外電子屏、「掌上雲社區」、簡訊平台發布此次排查活動,暢通群眾舉報渠道。
工作人員敦促各個樓棟長告知轄區內的家長們,給孩子選擇培訓機構時要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注重孩子學習效果和人身安全。
❸ 自己辦的培訓班無證下發了一個行政處罰決定書,立即停辦該怎麼解決
辦教育機構應該:
1.到辦學所在地的教育局去索取並填寫申請表;
2.就是向工商行政部門申請營業執照進行法人登記;
3.是辦理稅務登記。而最後還要注冊資金,一般都是十萬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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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訓無證經營處罰
個體工商戶未經登記擅自開業的,屬無照經營行為。依據國務院頒發的《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十四條規定:「對於無照經營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於非法經營罪、重大責任事故罪、危險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並處2萬元以下罰款。
無照經營行為規模較大、社會危害嚴重的,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無照經營行為危害人體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共安全、破壞環境資源的,沒收專門用於從事無照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品(商品)等財物,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❹ 無證輔導班,可以舉報嗎應如何舉報
可以舉報
當地的教育局就可以
可以匿名電話舉報
望採納謝謝
❺ 我是一名大學生,假期在家無證辦輔導班的話,如果被相關部門查到會不會計入檔案或者留有案底,謝謝!
這個就看你是一個大范圍的,還是小范圍的,如果是個小范圍的話,去辦一般也查到也技術應該也不至於。
❻ 無牌無證開補習輔導班誤導學生,該去哪裡舉報啊
別人來辦補習班又沒惹到你,你覺得他無牌自無證,你不去他那裡補習就行了.
憑什麼也讓別人也不去補習.
憑什麼無牌無證就不能補習了?
你怎麼就知道他一定是誤導?
別人覺得他有本事,不是誤導,別人要去,關你什麼事?
你可以告訴學生他無牌無證,說明他沒本事,不要在他那裡補習,讓學生自願離開.但你強制要求別人不去補習就是你的不對.
❼ 作為鄉鎮上唯一有辦學許可證的輔導機構是否有權利舉報無證經營的輔導機構
每個公民都有權利舉報違法違規行為
❽ 非法開辦培訓機構該怎麼舉報
可以向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舉報反映。
根據《中華人民版共和國教權育法》規定;
第七十五條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舉辦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予以撤銷;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七十八條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費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退還所收費用;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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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規定:
1、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違反本法規定,頒發學位證書、學歷證書或者其他學業證書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宣布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
2、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相關招生資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銷招生資格、頒發證書資格;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3、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規定,侵犯教師、受教育者、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失、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