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班家長接送協議
❶ 個人補習班和家長應該簽什麼樣的協議
什麼協議也別簽,抄口頭承諾有更多的迴旋餘地。不簽不是我們不負責任而是家長太精明。
即使簽訂協議,無非就是保證成績能提高,至於提高到什麼程度,家長和我們的心裡期望是不一樣的。
就好像買一本牛津大辭典,這本詞典的確很好,但是買來一年什麼也沒學會,你找出版社,能退錢嗎。
❷ 補習班想和家長簽一下免責協議 雙方簽字有法律效應么
免責協議內容是什麼?
學校讓家長簽訂"免責"安全協議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學校還是要承擔相關責任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無效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所謂無效的民事行為,就是不具備或者不完全具備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條件,因而不能產生行為人預期的民事法律後果的行為。合法性是民事法律行為的本質屬性,凡在內容上和形式上違反法律的民事行為,都不能發生法律效力,屬無效的民事行為。李女士反映的學校與家長簽訂「安全協議」,就是一種無效的民事行為。另外,學校讓家長簽字的「安全協議」,可以看作是學校向家長提供的「格式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斥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學校通過簽訂這樣的協議來規避法律責任,如果發生傷害事故,協議也是「廢紙一張」。
判斷學校是否承擔法律責任的法律依據主要有:一、2006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學校對未成年學生在校內或者本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的,應當及時救護,妥善處理,並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二、2002年教育部頒布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九條第四項規定:「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並未在可預見的范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由此可見,學校在組織校外活動的過程中,如果學生發生了人身傷亡事故,學校是否應當承擔責任取決於學校是否對學生進行了相應的安全教育,是否採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發生傷害事故後是否及時救護、妥善處理並向有關部門報告。學校要想在發生事故後不承擔法律責任,只能強化對師生的安全教育,採取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妥善預防和處理傷害事故。
❸ 幼兒園接送協議書要家長的意見請問怎麼寫
園方要做好園門口的保衛工作,監督每位接送家長必須刷卡入園和離園。 做好園門口的接送交通秩序。 別的可以根據幼兒園的實際情況進行建議。
❹ 關於暑期輔導班與學員簽訂協議的法律效力問題
1.你的學生大多是未成年人,學生離開家上課監護權當然轉移,要避免這回一點很容易,在入答學的時候引發一份安全手冊,你可以直接到劍橋少兒英語那找一份,讓家長看完後再辦入學手續,或者直接簽訂協議最方便,寫上家長必須負責學生的接送,本教育機構不負責接送學生,並且不承擔因此引起的法律問題
2,寫的時候把上面那一條加上,再加一條,凡送學生至本教育機構學習,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教學規章
1,按時到校,不遲到不早退。。。
2,認真按時完成作業。。。
3,。。。
4.。。。。
5,。。。
。。。
10,家長需在上課前15分鍾將孩子送到學校,下課後准時接孩子回家,本學校沒有值班班主任,所以不承擔下課後看護孩子的責任。
這樣輕描淡寫一下放在結尾,實際上卻把路途中的監護責任通過合同方式固定給了家長。
需要提醒的是 學生在上課期間受傷害,無論如何都是承擔責任的,沒辦法排除
祝你辦學愉快,生意興隆
❺ 輔導班與學生家長的協議怎麼寫
看你什麼規模\什麼性質的輔導班,安全誰負責,有沒有試聽,教學模式\老師有沒有硬性規定等等
❻ 小學生上、放學家長委託別人接送的責任書(協議或合同)
中衛七小家長接送學生協議書
為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和交通安全,保障學校教專育教學工屬作的順利進行,明確和強化學校、家長的職責,特製定本協議。
一、學前班、一、二年級學生的家長按學校要求,必須每天親自將子女接回和送到學校。
二、當家長確實有事不能接送時,可委託他人代接代送,但家長必須親自在電話上通知本班教師(或班主任),否則教師(或班主任)不得將學生放行,更不得讓不認識的人將學生帶走。
三、家長若不能按要求接送,讓孩子自己上放學,出現意外情況,學校概不負責。若家長需長時間委託他人接送時,必須將委託書交到學校並寫清楚委託何人接送。被委託人出現失誤而導致意外時學校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家長不能認真履行接送職責而導致的意外情況,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此協議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校長簽字: 家長簽字:
學校蓋章: ( )年級( )班 學生:
學前( )班 學生:
2011年2月23日
❼ 家長接送責任書怎麼寫
學生安全不僅關系抄到每個家庭的幸福,更關繫到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為了確保接送學生途中的安全,學校與家長簽訂接送孩子安全責任書:
一、要求學生遵守作息時間(上午到校時間,下午離校時間,學生按時到校,按時回家,不提前到校,不隨意留宿他家,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不安全事故,由家長承擔責任)。
二、家長教育子女在道路上走路和騎車時要靠右邊;過馬路要走人行橫道,並注意觀察兩邊來車,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通過;不要闖紅燈;不要在馬路上追逐打鬧。駕駛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不要在機動車道內左穿右插、逆向行駛、競技行駛。
三、堅決杜絕無證駕駛機動車的行為。
四、嚴禁家長駕駛車輛順路接送別家孩子,如果出現此類現象,所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該家長承擔全部責任。
五、家長在學到校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學校的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規定的區域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六、學生家長要按照學校上放學時間准時接送,切勿誤時誤點。以免錯過接送學生時間。
七、學生因為生病或其他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校及離校必須第一時間與班主任及時聯系。
學生簽名:
監護人簽名:
學校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