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舉報外面輔導機構
A. 舉報非法補習班怎麼舉報
直接向教育局舉辦即可。
以渭南市為例,各學校領導要模範帶頭落實「有償補課專項治專理工作」相屬關要求,堅決杜絕學校、教師組織或參與有償補課行為,加強對教師從教行為的管理監督。
同時,主動公開舉報電話,暢通舉報渠道,積極構建學校、教師、學生、家長及社會廣泛參與的監督體系,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區局將學校和在職教師是否組織或參與有償補課,作為學校與教師個人年度考評(核)、職務評審、崗位聘用、實施獎懲的重要依據,實行一票否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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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補習班的相關要求規定:
1、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
2、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個人私自設立午托班、培訓班、補習班等。
B. 如何舉報私人補習班,舉報電話是多少
一、舉報私人補習班的途徑:可通過電話和郵箱進行舉報。
二、舉報電話:由於各地教育局舉報熱線不一,因此需以當地政府和教育部門公布為准。不過,以大慶市為例,政府公布的舉報電話有10個,分別為:
1、大慶市教育局,舉報熱線:6374218。
2、薩爾圖區教育局,舉報熱線:6181633。
3、讓胡路區教育局,舉報熱線:5153073。
4、龍鳳區教育局,舉報熱線:6059179。
5、紅崗區教育局,舉報熱線:4197921。
6、大同市教育局,舉報熱線:6165618。
7、林甸縣教育局,舉報熱線:3313701。
8、杜蒙縣教育局,舉報熱線:3428579。
9、肇州縣教育局,舉報熱線:8522541。
10、肇源縣教育局,舉報熱線:823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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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舉報郵箱:
1、大慶市教育局,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2、薩爾圖區教育局,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3、讓胡路區教育局,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4、龍鳳區教育局,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5、紅崗區教育局,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6、大同市教育局,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7、林甸縣教育局,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8、杜蒙縣教育局,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9、肇州縣教育局,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10、肇源縣教育局,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C. 非法開辦培訓機構該怎麼舉報
可以向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舉報反映。
根據《中華人民版共和國教權育法》規定;
第七十五條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舉辦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予以撤銷;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七十八條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費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退還所收費用;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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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規定:
1、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違反本法規定,頒發學位證書、學歷證書或者其他學業證書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宣布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
2、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相關招生資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銷招生資格、頒發證書資格;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3、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規定,侵犯教師、受教育者、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失、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D. 培訓機構要如何投訴
這種培機構如果是XX職業培訓學校應該是當地(市或區)勞動就業部門注冊的,如果XX培訓學校就是當地教育部門注冊的。應優先找其主管部門。
E. 怎麼舉報教育機構
向教育局舉報
F. 如何舉報非法的「教育培訓機構」
不具有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許執照的機內構,非法辦學的容,可以到當地教育部門舉報或者工商管理部門。
辦學是否合法,主要是看教學是否具有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許執照。如果是涉及職業技能培訓,還需具有勞動主管部門頒發的許可證(資格證)。沒有齊備的證照,即可認定為非法辦學。
G. 如何舉報私人補習班,,還有舉報電話
舉報電話:86-10-62303127 。
H. 老師私自辦輔導班怎麼投訴,犯了什麼法律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七十五條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舉辦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予以撤銷;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2015年6月29日,教育部以教師〔2015〕5號印發《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該《規定》共6條。
違反規定的中小學校,視情節輕重,相應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獎資格、撤消榮譽稱號等處罰,並追究學校領導責任及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違反規定的在職中小學教師,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直至相應的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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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
一、嚴禁中小學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
二、嚴禁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
三、嚴禁中小學校為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提供教育教學設施或學生信息;
四、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
五、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
六、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對於違反上述規定的中小學校,視情節輕重,相應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獎資格、撤消榮譽稱號等處罰,並追究學校領導責任及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對於違反上述規定的在職中小學教師,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直至相應的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