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小學綜合實踐課課程性質的理解
發布時間: 2021-01-08 01:36:56
Ⅰ 教育部對中小學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性質與基本理念的規定是什麼
9月25日,教育部印發了《中小學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指導綱要》,對中小學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性質與基本理念作了明確規定:
(二)基本理念
1.課程目標以培養學生綜合素質為導向
本課程強調學生綜合運用各學科知識,認識、分析和解決現實問題,提升綜合素質,著力發展核心素養,特別是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以適應快速變化的社會生活、職業世界和個人自主發展的需要,迎接信息時代和知識社會的挑戰。
2.課程開發面向學生的個體生活和社會生活
本課程面向學生完整的生活世界,引導學生從日常學習生活、社會生活或與大自然的接觸中提出具有教育意義的活動主題,使學生獲得關於自我、社會、自然的真實體驗,建立學習與生活的有機聯系。要避免僅從學科知識體系出發進行活動設計。
3.課程實施注重學生主動實踐和開放生成
本課程鼓勵學生從自身成長需要出發,選擇活動主題,主動參與並親身經歷實踐過程,體驗並踐行價值信念。在實施過程中,隨著活動的不斷展開,在教師指導下,學生可根據實際需要,對活動的目標與內容、組織與方法、過程與步驟等做出動態調整,使活動不斷深化。
4.課程評價主張多元評價和綜合考察
本課程要求突出評價對學生的發展價值,充分肯定學生活動方式和問題解決策略的多樣性,鼓勵學生自我評價與同伴間的合作交流和經驗分享。提倡多採用質性評價方式,避免將評價簡化為分數或等級。要將學生在綜合實踐活動中的各種表現和活動成果作為分析考察課程實施狀況與學生發展狀況的重要依據,對學生的活動過程和結果進行綜合評價。
Ⅱ 綜合實踐活動是一門什麼樣的課程(定義、性質與特點)
你好
不明白你的意思 你說的是中學?大學?又具體在什麼省份或學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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