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課程名稱
1. 教育部全國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網 學習課程要學幾個小時
一共是10個學時,每個學時在半小時左右。每個視頻是6分鍾需要點擊繼續播放視頻按鈕,給你個小秘訣,用一枚一元的硬幣按在回車鍵上,這樣就可以在不在電腦前時連續學習了。祝您學習愉快,考試過關哈。。。考試是一個半小時,答案網上是有的,但是有部分答案是不正確的哦。
2. 全國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網的介紹
全國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網( 簡稱「繼教網」)是經教育部師范教育司批准,由內東北師范大學主容辦,牽頭聯合全國十八個省級師范院校、省級教育學院共同成立的面向全國中小學教師、校長開展繼續教育的大型專業網站。截止到 2009 年 5 月,承擔國家級培訓項目 7 個,承擔省級培訓項目 35 個,在全國 31 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了 18 個省級總站,區域教師學習與資源中心 600 多個,為地方提供特色網站 60 多個, 在縣級教師培訓機構的組織管理下,近 10 萬所中小學校利用繼教網平台開展了校本培訓,累計 遠程培訓教師 200 萬人。在 2006 年教育部辦公廳下文組織的 「 全國教師教育優秀課程資源評審 」 中,繼教網被評為 「 優秀中小學教師培訓網站 」 ,排名第一。
3. 全國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網的構建體系
在教育部師范教育司的領導和支持下,在全國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教師培訓機構的支持配合下,繼教網致力於創建先進平台,整合優質資源,以教師遠程非學歷培訓為切入點,與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及教師培訓機構分工協作,大力建設區域教師學習與資源中心,逐步構建起以全國繼教網公共服務平台、省級區域教師網聯、市縣區域教師學習與資源中心、中小學校四級上下一體的遠程教師培訓體系。
有關項目
(一)國家級培訓項目
——高中教師新課程國家級培訓
根據教育部培訓要求,以教育部「 2008 年普通高中課改實驗省教師遠程培訓」的優質課程資源為主要內容,借鑒其先進組織與管理模式,面向全國進入高中新課程改革地區的高中教師開展的國家級遠程培訓。
——中小學班主任國家級培訓
根據教育部培訓要求,以教育部「 2007 年萬名中小學班主任國家級遠程培訓項目」的優質課程資源為主要內容,應用本次培訓的先進組織與管理模式,面向全國中小學班主任開展的國家級遠程培訓。
——中小學校長「校園安全」國家級專題培訓
根據教育部培訓要求,以教育部「 2007 年中小學校長『校園安全'國家級遠程專題培訓項目」的優質課程資源為主要內容,借鑒該次培訓的先進組織與管理模式,面向全國中小學校長、主管安全的管理幹部開展培訓,旨在使全國中小學校長切實提高安全意識和管理水平的國家級專題培訓。
(二)中小學教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項目
2009 年,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下發《關於印發 <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義務教育專業(專科、獨立本科段)考試計劃 > 的通知》(考委 [2009]2 號),決定與繼教網共同實施中小學教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項目,由繼教網和縣級教師培訓機構遠程助學及組織管理,由東北師范大學擔任主考學校,為農村中小學教師學歷提升開辟新渠道,同步提升農村中小學教師的學歷層次和教育教學能力。 2009 年 5 月,教育部下發《教育部辦公廳關於支持開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義務教育專業」課程與在職中小學教師非學歷培訓課程學分互認試點工作的通知》,支持該項目的開展,並要求各地做好學分互認工作。
(三)中小學教師培訓項目
——教師全員培訓
為貫徹教育部《關於加快推進全國教師網路聯盟計劃組織實施新一輪中小學教師全員培訓的意見》(教師 [2004]4 號)精神,面向中小學、幼兒園在職教師,以 「新理念、新課程、新技術」和師德教育為主要內容的全員培訓項目。
——新教師培訓
根據 1999 年教育部第 7 號部長令頒布實施的《中小學教師培訓規定》要求, 結合新教師在教學工作的特點,面向 新任教師或任教時間較短的幼兒園、中小學教師, 以一系列針對性強的優秀課程資源為主要內容的培訓項目。
——義務教育階段教師新課程培訓
該項目面向全國義務教育階段的教師,使用繼教網已開發的大量新課程培訓優質課程資源開展培訓,旨在提高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對新課程理念的認識以及課堂教學水平等方面的能力。
——教師基本功培訓
該項目面向中小學、幼兒園在職教師 ,使中小學教師練就能夠適應基礎教育課程改革需要的基本功,並通過教育教學活動轉化為有效的教學行為,從而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教師的業務素質, 促進教育均衡發展。
——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專題培訓
該項目面向中小學一線教師、從事一線教育的相關工作者,通過八個模塊的教學,採取「知識構建 + 活動 + 理論指導 + 應用案例 + 評價」的形式,使受訓教師對未來的教育技術形成理論上的重新認識,從而能在實際教育工作中享受高科技帶來的驚奇體驗。
——教師心理健康培訓
該項目面向 中小學、幼兒園在職教師, 針對中小學心理健康培訓的需求,結合學校和學生的實際情況,深入研究、編排了教師心理健康培訓課程。
——農村中小學教師素質提高培訓
根據十七大關於「加強教師隊伍建設,重點提高農村教師素質」要求, 為貫徹全國農村教育工作會議精神, 該項目 面向廣大農村中小學教師,針對其整體素質不高、數量不足、培訓提高難度較大的問題,探索大規模、低成本、高質量的培訓模式,旨在提高農村教師的整體素質和水平。
——英語教師專業提高培訓
該項目是由繼教網與北京外國語大學合作,依託繼教網的先進技術平台以及北外的優質外語課程資源,針對中小學英語基礎教師及骨幹教師開展的專業提高培訓項目。
(四)中小學校長專題培訓項目
為貫徹落實《全國教育系統幹部培訓「十一五」規劃》精神,按照《全國教育系統幹部遠程培訓實施方案》提出的培訓目標,該項目面向 在職的中小學校長,以及擬任校長的中小學校中層幹部,以 23 個相對獨立的專題,構建了中小學校長現代遠程專題培訓的課程資源庫,充分滿足各地全面開展遠程校長專題培訓的需求。
(五)研究生課程進修班項目
為適應基礎教育不斷發展的需要,更好地為基礎教育服務,提高廣大中小學教師的學歷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根據《教育部關於加快推進全國教師教育網路聯盟計劃,組織實施新一輪中小學教師全員培訓的意見》(教師 [2004]4 號)文件精神,該項目是由繼教網與東北師范大學合作,依託各自優勢資源,以開展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的方式,為廣大中小學教師和教育管理幹部提供專業提高和研修機會。
(六)面授班培訓項目
——校長培訓(高級研修班
該項目是根據教育部大力創新校長培訓模式的要求,面向各中小學校長、副校長、學校管理幹部等人員,以 23 個相對獨立的專題為主要課程內容,採用面授方式進行的校長高級研修培訓。
——班主任培訓班
該項目是按照教育部對於中小學班主任培訓的培訓要求,以案例為引導,分六大模塊,採用面授方式進行的班主任高級研修培訓。
——骨幹教師教育教學高級研討班
該項目是針對全國各個中小學的各科骨幹教師、教科研領導、學校領導幹部以及即將成為骨幹教師的教師, 採用「專家報告、名師示範、專家點評、教學交流」的面授培訓方式進行的高級研討培訓。
4. 17.《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規定》第九條規定,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分為( )和學歷教育。
17.崗位教育
39.證書版權
5.V
6.V
7.V
8.X
9.X
10.V
11.X
12.V
13.V
14.V
16.V
17.V
23.V
24.X
26.V
31.V
32.V
33.V
34.V
35.V
36.V
37.X
38.V
39.X
40.X
41.V
42.X
43.X
44.X
45.V
46.X
47.V
48.X
49.V
50.V
5. 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分哪幾類,如何組織管理
(一)非學歷教育包括: 新任教師培訓:為新任教師在試用期內適應教育教學工作需要而設置的培訓。培訓時間應不少於120學時。 教師崗位培訓:為教師適應崗位要求而設置的培訓。培訓時間每五年累計不少於240學時。 骨幹教師培訓:對有培養前途的中青年教師按教育教學骨乾的要求和對現有骨幹教師按更高標准進行的培訓。 (二)學歷教育:對具備合格學歷的教師進行的提高學歷層次的培訓。 《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第十條規定: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宏觀管理全國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工作;制定有關方針、政策;制定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教學基本文件,組織審定統編教材;建立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評估體系;指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工作。 第十一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本地區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工作;制定本地區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配套政策和規劃;全面負責本地區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的實施、檢查和評估工作。市(地、州、盟)、縣(區、市、旗)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在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指導下,負責管理本地區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工作。 第十二條規定:各級教師進修院校和普通師范院校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門領導下,具體實施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的教育教學工作。中小學校應有計劃地安排教師參加繼續教育,並組織開展校內多種形式的培訓。綜合性高等學校、非師范類高等學校和其它教育機構,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可參與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工作。經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社會力量可以舉辦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機構,但要符合國家規定的辦學標准,保證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質量。相關閱讀:網友評論:
6. 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培訓內容有哪些
抄開展的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的襲主要指導文件為1999年9月13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7號《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規定》第八條,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要以提高教師實施素質教育的能力和水平為重點。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的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師德修養;專業知識及更新與擴展;現代教育理論與實踐;教育科學研究;教育教學技能訓練和現代教育技術;現代科技與人文社會科學知識等。
7. 如何查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學分
可去來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源政部門查詢。
《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規定》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十八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考核和成績登記制度。考核成績作為教師職務聘任、晉級的依據之一。
第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要對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工作成績優異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7)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課程名稱擴展閱讀:
《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規定》相關法條:
第十三條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經費以政府財政撥款為主,多渠道籌措,在地方教育事業費中專項列支。地方教育費附加應有一定比例用於義務教育階段的教師培訓。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要制定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人均基本費用標准。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經費由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不得截留或挪用。
第十四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國家規定的辦學標准,保證對中小學教師培訓機構的投入。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中小學教師培訓機構的教師隊伍建設。
8. 什麼是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
1、 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是指對取得教師資格的中小學在職教師為提高思想政治和業務素質進行的培訓。
2、附:
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提高中小學教師隊伍整體素質,適應基礎教育改革發展和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國家和社會力量舉辦的中小學在職教師的繼續教育工作。
第三條 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是指對取得教師資格的中小學在職教師為提高思想政治和業務素質進行的培訓。
第四條 參加繼續教育是中小學教師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管理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工作,應當採取措施,依法保障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工作的實施。
第六條 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應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按需施教、學用結合的原則,採取多種形式,注重質量和實效。
第七條 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原則上每五年為一個培訓周期。
第二章 內容與類別
第八條 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要以提高教師實施素質教育的能力和水平為重點。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的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師德修養;專業知識及更新與擴展;現代教育理論與實踐;教育科學研究;教育教學技能訓練和現代教育技術;現代科技與人文社會科學知識等。
第九條 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分為非學歷教育和學歷教育。
(一)非學歷教育包括:
新任教師培訓:為新任教師在試用期內適應教育教學工作需要而設置的培訓。培訓時間應不少於120學時。
教師崗位培訓:為教師適應崗位要求而設置的培訓。培訓時間每五年累計不少於240學時。
骨幹教師培訓:對有培養前途的中青年教師按教育教學骨乾的要求和對現有骨幹教師按更高標准進行的培訓。
(二)學歷教育:對具備合格學歷的教師進行的提高學歷層次的培訓。
第三章 組織管理
第十條 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宏觀管理全國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工作;制定有關方針、政策;制定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教學基本文件,組織審定統編教材;建立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評估體系;指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工作。
第十一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本地區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工作;制定本地區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配套政策和規劃;全面負責本地區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的實施、檢查和評估工作。
市(地、州、盟)、縣(區、市、旗)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在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指導下,負責管理本地區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工作。
第十二條 各級教師進修院校和普通師范院校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門領導下,具體實施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的教育教學工作。
中小學校應有計劃地安排教師參加繼續教育,並組織開展校內多種形式的培訓。
綜合性高等學校、非師范類高等學校和其它教育機構,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可參與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工作。
經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社會力量可以舉辦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機構,但要符合國家規定的辦學標准,保證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質量。
第四章 條件保障
第十三條 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經費以政府財政撥款為主,多渠道籌措,在地方教育事業費中專項列支。地方教育費附加應有一定比例用於義務教育階段的教師培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要制定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人均基本費用標准。
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經費由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不得截留或挪用。
社會力量舉辦的中小學和其他教育機構教師的繼續教育經費,由舉辦者自籌。
第十四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國家規定的辦學標准,保證對中小學教師培訓機構的投入。
第十五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中小學教師培訓機構的教師隊伍建設。
第十六條 經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批准參加繼續教育的中小學教師,學習 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學費、差旅費按各地有關規定支付。
第十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採取措施,大力扶持少數民族地區和邊遠貧困地區的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工作。
第五章 考核與獎懲
第十八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考核和成績登記制度。考核成績作為教師職務聘任、晉級的依據之一。
第十九條 各經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要對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工作成績優異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條 違反本規定,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繼續教育的中小學教師,所在學校應督促其改正,並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
第二十一條 對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質量達不到規定要求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責令其限期改正。
對未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而舉辦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活動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責令其補辦手續或停止其舉辦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活動。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規定所稱中小學教師,是指幼兒園,特殊教育機構,普通中小學,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機構,職業中學以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教師。
第二十三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1999 9 30
9. 當前開展的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有哪些主要內容
當前開展的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基本是由各地自行規定相關的培訓項目和內容的,並沒有回統一的規定,所以所培訓答的內容是五花八門的,區別非常大。
當前開展的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的主要指導文件為1999年9月13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7號《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規定》第八條,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要以提高教師實施素質教育的能力和水平為重點。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的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師德修養;專業知識及更新與擴展;現代教育理論與實踐;教育科學研究;教育教學技能訓練和現代教育技術;現代科技與人文社會科學知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