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園本布衣課程
⑴ 老師辭職對家長說的話
謝謝各位家長對我工作的支持,本人因工作調動及個人原因選擇另謀出路,各內位有緣再見。
祝各位家長身體健康容,闔家幸福!
⑵ 可以不上幼兒園而直接上小學嗎
可以直接上小學。。普通農村,大部分孩子沒有上幼兒園,6歲直接讀小學的。前提是,平時多注意孩子與人交往的能力,日常生活自理能力的培養。 1.我贊成幼兒讀經,我正在自己教她念誦四書五經.以後還有老莊等等經典. ---我贊成孩子從小接觸傳統國學,但是從幼兒啟蒙學起,如三字經,千字文,弟子規等優美易記的,之後可以大學,中庸,等如你所說。如毛澤東從小背四書五經,他也說到從小不理解文意,但是已經積累了大量的原此古文,這對他成年後的學習寫作,及軍事政治等運用都有不可磨的作用。能從小學習學懂一種古典語言,那是一種財富(並不是要參照偉人)。 (我不贊成強行的要求背誦,建議在孩子玩的時候放磁帶或是CD無意識記憶。在教第一個孩子時,我是在與孩子散步聊天,或是做游戲時背背詩,讀讀大學,三百千二個月不到就全部背完了,我自己也是在那二年背了不少宋詞古典作品。我學的是一江蘇文化出版社的磁帶及書本,拿著復讀機隨時隨地都可以當音樂兒歌聽。除此之外,我不希望孩子只是讀書背書的機器,同齡孩子的游戲娛樂不可少,多帶孩子在戶外或是外地遊玩,增見識:) 2,關於學齡前孩子在「琴棋書畫」的培養,期望值不要太高,以陶治性情為主,無心插柳柳成蔭:) ===琴:學齡前孩子學樂器主要在按鍵樂器為主5歲左右((鋼琴電子琴),弦樂器較難把握(稍大),口吹笛蕭需要較強在肺活量。 ===棋:並不一定要學會強的邏輯。平時我和孩子一起用中國象棋玩各種游戲,現在四歲半並沒有教她具體的走法。現在在幼兒園又學了圍棋基礎,接觸讓她知道有這么一種東西,或是講講有關棋的故事,孩子也會很感興趣:( ===書:學齡前孩子不要求寫字,特別是毛筆書法,孩子小指手腕的精細動作還沒有較強的控制,且注意力時間短,學齡前可以帶孩子看書畫展覽,或是用毛筆塗畫,上小學後再進行這方面的培養會比較好:) ===畫:關於教孩子畫國畫,六歲前孩子的想像力發展關鍵時期,以發揮孩子的創造力為主,可以用毛筆墨水畫畫,但是如果只是學會了筆墨的畫法,一對一的學老師或是書上的圖照畫,也只能是「照樣畫葫蘆」而沒有起到在繪畫中鍛煉孩子的想像力。我很少教君君畫固定的東西,鼓勵她把自己想的故事畫下來,畫出來的東西是活的有生命,才是我想要的結果。(建議可以看一下《誰拿走了孩子的幸福》有關李躍兒寫教孩子畫畫的故事心得)。 3,學各種特長班,畢竟每次與孩子相處的時間短,而且都是靜靜的各學各的,缺少互動的交流,平時缺少與小朋友小夥伴集體游戲,我相信你孩子的學習能力,但是在與人交往,與人合作的能力就要加強了。 看出您對孩子的期望較高,不上學校,完全由父母教的孩子也有成功的案例。讀四書五經,甚至是爸爸寫教材一直培養孩子考到本科碩士的「神童」也有。多管齊下忽視孩子的興趣愛好,按照自己的意向規劃孩子的人生,這原本就是違反了孩童的發展規律,超前教育不當會適得其反。 以上是個人愚見,望慎重:)
⑶ 在幼兒園幹了幾天想辭職了不知道園長給不給
推薦我編輯的辭職資料,供你參考:
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的行為。
如果你真想辭職走人,實習期提前3天,非實習期提前30天遞交辭職通知書給用人單位,到時候用人單位批與不批,同意與不同意你都是叫依法走人,由此引起的後果與你無關。
★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系(編者令名快速辭職),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編者令名慢速辭職),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三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編者令名協商辭職),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註:辭職通知書建議最好通過快遞公司或者郵電局掛號信送給用人單位,這是為了保留證據。)
★ 關於工資問題的論述:
員工為公司工作,付出了勞動,公司應該為員工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如不按時足額發放的,屬於拖欠工資行為,是違法的行為,對此可以舉報。
1、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撥打熱線12333。
2、去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
3、去當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請支付令。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
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勞動合同法》的相關法規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勞動者離職或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通常有如下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關於單位辭退員工的相關規定
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是違法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和雙倍工資的賠償金。協商不成,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否則需要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1,沒簽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要求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2,《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3,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否則需要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4,勞動者有權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
5,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以及節假日加班工資;
6,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必要時,也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維護合法權益。
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要求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附錄:
★ 怎樣寫辭職書
辭職申請通常由標題、稱謂、正文、結語、署名與日期五部分構成。
1、標題
在辭職信第一行正中寫上辭職信的名稱。一般辭職信由事由和文種名共同構成,即以「辭職信」為標題。標題要醒目,字體稍大。
2、稱呼
要求在標題下一行頂格處寫出接受辭職信的單位組織或領導人的名稱或姓名稱呼,並在稱呼後加冒號。
3、正文
正文是辭職信的主要部分,正文內容一般包括三部分。
首先要寫出書信辭職的內容,開門見山讓人一看便知。
其次敘述遞交書信辭職的具體理由。該項內容要求將自己有關辭職的詳細情況一一列舉出來,但要注意內容的單一性和完整性,條分縷析使人一看便知。
最後要寫出自己遞交辭職信的決心和個人的具體要求,希望領導解決的問題等。
4、結尾
結尾要求寫上表示敬意的話「此致敬禮」,意思非常明白:在此給您敬禮。
5、落款
辭職信的落款要求寫上辭職人的姓名及遞交辭職信的具體日期。
注意禁忌
1、不要說上司壞話。如果你認為有必要向管理層反映一下上司的問題,要盡量以委婉的言辭口頭提出。
2、不要滿紙抱怨,抨擊公司制度。
3、不要指責同事,尤其忌諱把同事的「罪行」白紙黑字寫在辭職書上。
寫作要求
1.態度懇切、措辭委婉。
2.不要批評對方。
3.含蓄性。
4.簡潔性。
5、請務必使用親筆簽名,而且簽名要盡量剛勁,並寫好日期。
★萬人點贊的牛人辭職通知書的美文欣賞
▶1、尊敬的領導們:
言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雖出自古書三國,吾以為對當今之事亦有裨益。
夫今天下遭遇百年經濟危機,試看全球經濟形勢,可謂哀鴻遍野,民不聊生,眾廠商、工人、民工皆叫苦連天,司某人有感於此,不禁聯想自身處境,不勝傷悲呼!
司本布衣,出身寒微,躬耕於冀南邢州大地,苟全於世,富貴不求聞達,但求溫飽以殘。然今酷之至矣,司自去歲四月上旬至本社工作至今,已一載有餘,幾度春秋幾度冬夏,時光流逝過三百餘個日日夜夜。想當初,余本一意氣少年,年少輕狂,夢想飛揚,欲於本社大展抱負,一則為集團增光添彩,二則為己身加衣增食,兩全其美之策,豈不爽哉?
惜,一年光陰,吾不僅未大展身手,且囊中羞澀,債台高築,惡衣菲食,杜絕聚會。眾朋友離去者,有之;鄙視者,有之;唾棄者,有之。皆因司某昔日之優秀少年,竟完全失去自我至此所致。司每月九百大錢竟是基礎工資、崗位津貼以及誤餐補助相加之也。
眾友雲:「甚矣,不慧汝之,乃能容忍至今,不死何為?」。」余汗矣,余何嘗不欲多整數銀,上謂之起天、下對得起地、中對得起氣;然而,余出身農,是苦皆能,是事皆忍,然終無功,兢兢業業,溫飽未決。
夫今面容竟呈老態龍鍾之相,何也?食不飽,力不足,才美不外現,故猶如千里馬,雖有千里之能,然無奈唯有餓死圈中矣!
司雖不才,不敢以千里馬自居,然自知亦非庸者。
人之立於當世,需一技之長,司某自視甚低,不敢自稱滿腹經綸,然應付文字之事亦不在話下;然,一載以來,每每捫心自問,莫不拊膺頓足,以頭搶地,幾欲灑淚襟前。何也?漫漫長夜,孤枕難眠,輾轉反側,陋室憶昔,悲從心來。
慚對恩師之視如顏淵,愧對同窗之贈冠學霸。
夫今每日之工作唯「清潔」二字……即打掃房屋若干、倒水端茶、擦桌抹椅、迎來送往,虛偽客套,周旋於「領導」之間。日復一日,月復一月,受命以來,夙夜憂嘆,兢兢業業,誠惶誠恐,畏有所疏漏懈怠……今扶膝自嘆,何等悲哉!
桃花謝了春紅,太匆匆,無奈朝來寒雨晚來風。年華如水,倏忽逾四,茫茫回首,所得幾何?竟如西風凜痛!
所得——物質上:工作十二月,前三月每月六百,後九月每月九百,區區數千一年來不夠司某解決溫飽,更何談穿衣遊玩,過品質生活;精神上:備受打擊煎熬,一年來新掌握一技之長,即打掃衛生,司某高七尺男,本科畢業生,其不才之至,以非為清潔工列。
故使其當年年少輕狂之心瞬間蒼老,再無活力;一載以來,司某唯唯諾諾,伺候他人勝過關心自己,其所求,僅每日溫飽問題,然隨物價飛漲,此問題之解決亦不可得。
所失——失去了時間、浪費了青春,磨去了稜角,耽誤了大好年華、愧父老兄妹鄰里、為人尊消盡矣。
然,何以堂堂風華正茂之青年司某人壓抑之至,力固至今,唯一故也:在等待傳說中眾人期盼之漲工資之事耳,企滿足司某生活所需,實在可憐,怪司某年幼無知,竟傻傻苦等一年,終究未果也。
夫數千外債亦無望償還,故司某人頓悟:此處系年輕人之墳墓也,其功能:湮沒夢想、埋沒青春、消磨鬥志、磨損稜角、徒費光陰,如是而已。故,頓悟之司某,今定不消磨於此,分路揚鑣矣。
言天下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既此處不留司某,司某亦不便繼續打擾貴處,既不能兩惜,何不兩離,從此,彼此相忘於江湖!以決絕的姿態!
今懇請開明之領導准許卑微無能之員工司某人辭職,不勝感激!
年*月*日
▶2、余今請辭,心有戚戚焉。昔天山一別,取經東向,去家萬里,游學京師。寒窗十餘載,稷下 情正濃。
一朝學成,東北而望,二三之齡,風華正茂,勵心從檢,宵衣旰食。求茫茫之正義,雖碌碌而無悔。不覺春去秋來,寒暑相易,白雲蒼狗,滄海桑田,十五年時光轉瞬即逝。然書生意氣,求之靡途。
胸中所志,塊壘難消。羈索牽絆,恍然若失。口腹之慾,自役徒然。生生所資,未見其術。仕道官途,皆為浮雲。愷悌君子,神所勞矣。風雨如晦,錦雞獨鳴。歸歟之情,眷然何以自處?
自從檢事,不求顯達於庭閭,但願無愧於寸心。雖心為形役,違以交病,然志不能片刻墮,道不曾須臾離。嘗東皋而望野,徒舒嘯而迷離,嘆何枝可依。時刻自省,經常覺悟,然朝悔其行,夕則復然。長此往復,不勝其煩。觀人情厭惡,世間冷暖,蠅營狗苟,驅去復還。
《詩》曰:營營青蠅,止於樊。豈非有所示耶?是因相顧無相識,宜當長歌懷採薇。歲歲黃菊,千載東籬,伴我倦鳥,茸我衡宇。往者不可諫,來者尤可追。欲效接輿醉,狂歌五柳前。
歸去來兮!小舟從此逝,江海寄餘生。
歸去來兮!人生幾何復幾何?曷不任性任我行?掛靴揮手自茲去,蕭蕭斑馬鳴啾啾!
丙申甲午***頓首。
★3、其他奇葩辭職信:
▶①、天氣太冷,起不來。
▶②、外面世界那麼大,我想出去看看。
▶③我累了,不想幹了。
(編者評語:這三封辭職通知書,簡單、易學、易仿、快速搞定,不需才華,不費思勞神。)
★辭職注意辦理下列事項的論述:
1、交接事項。
2、還清公司所有的東西(包括領取要歸還的、申領的備用金等),要回屬於自己個人的所有東西
3、核對好離職當月的考勤以及結清工資。
4、領取人事部門的離職檔案,包括離職證明、社保繳納憑證、公積金金龍卡和就業失業登記證(有就領取,沒有就不領)。
5、找到下家單位後,同地區可以繼續繳納社保,公積金暫時是封存在你上一家(離職的這家單位的),需要開企業公積金接收函給上一家單位辦理公積金轉移。有人事檔案的話,到下一家單位也是要辦理接收的。
6、保存好你的勞動合同,以後辦理退休的時候用得到。
★ 關於自動離職的論述:
根據《關於自動離職與曠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復函》(勞辦發[1994]48號)、《關於企業處理擅自離職職工問題的復函》(勞辦發[1993]68號)規定:自動離職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時不履行解除手續,擅自出走離崗,或者解除手續沒有辦理完畢而離開單位。自動離職的職工須承擔違約責任,並且新錄用自動離職的職工的用人單位,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有關停薪留職的文件規定,如果職工要求停薪留職,但未經企業批准而擅自離職的,或停薪留職期滿1個月內既未要求回原單位工作,又未辦理辭職手續的,企業有權按自動離職處理。按自動離職處理是用人單位的行為。按有關行政復函規定,這里講的按自動離職處理,是指企業應依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有關規定,對其做出除名處理。為此,因按自動離職處理發生的爭議,應按除名爭議處理。企業不得因職工擅自離職而對其本單位的家屬採取辭退等懲罰性措施。企業作出株連擅自離職職工家屬的規定是不符合國家勞動管理政策的,因而也不能作為勞動仲裁的依據。
★在回答辭職問題時候發現多有網友問及老闆扣押或者拖欠工資怎麼辦?論述於下:
用人單位是不能隨意剋扣勞動者工資的,用人單位無故剋扣勞動者工資,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一、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關於失業金問題論述: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申請資格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2、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1)終止勞動合同的;(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准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領取程序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後,勞動者離職後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具體條件和程序如下:①非本人意願終斷就業(即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並有求職要求,(須提供用人單位辭退的證明) ②繳納失業保險金12個月以上③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60天之內前來辦理
一、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二、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三、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註:戶口在城市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計生辦蓋章;戶口在農村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計生辦蓋章。居委員、村委員、社區的計生辦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勞動者符合以上條件,即可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 對於隨意調動職工工作崗位的論述:
調動工作崗位。如果你的勞動合同中有工作崗位的約定,單位若想調動你的崗位,必須經過你的同意,否則視為違約。
如果僅僅是一種概括性的約定,你可以要求公司給你出具書面的你不能勝任原工作的理由。
如果強制性的調動工作崗位,你可離職並要求單位給你賠償。單位直接辭退你,你可以要求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等。
★關於五險一金的論述:
1,關於五險一金,根據《勞動法》和《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明顯具有國家強制性的特點,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絕承擔該項法定義務。
2,社會保險的繳納是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來承擔的,其中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是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承擔的,生育險和失業保險是由用人單位承擔的,其中養老保險用人單位需要承擔13%,勞動者需要承擔8%,醫療保險用人單位承擔6%,員工個人承擔2%,失業保險用人單位承擔2%,員工個人承擔1%;
3,對於單位拖繳五險一金的,屬於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可以主張補繳五險一金,也可以向當地的社保部門進行投訴,由當地的社保徵收機構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繳納或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補繳社保費的,社保徵收機構可以向以銀行或其銀行查詢其銀行賬戶,並可申請縣級以上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保費,書面通知開戶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徵收機構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關於沒有與用人單位簽合同的論述:
用人單位不與職工簽合同的,違飯了現行實施的《勞動法》《勞動合同法》。
理論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解讀:建立勞動關系的唯一標準是實際提供勞動,不論勞動者是否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將受到同等的保護。書面勞動合同簽訂在前,實際用工在後的,勞動關系自實際提供勞動之日起建立;實際用工在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在後的,勞動關系早於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的建立不受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影響。
(1)書面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唯一合法形式,不承認口頭勞動合同,達成口頭勞動合同的,視為未簽訂勞動合同;
(2)勞動關系一經建立,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當在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關於單位扣押金、保證金或者其它證件物品的論述:
單位扣押金、保證金或者其它證件物品的的行為是違法行為。
理由依據:
《勞動法》第九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對違反以上規定的,勞動者可向公安部門和勞動部門舉報,兩部門應責令用人單位立即將其退還給勞動者本人。
⑷ 初中語文文學常識總結
一、常見借代詞語:
1、 桑梓:家鄉
2、桃李:學生
3、 社稷、軒轅:國家
4、南冠:囚犯
5、 同窗:同學
6、 烽煙:戰爭
7、巾幗:婦女
8、絲竹:音樂
9、須眉:男子
10、嬋娟、嫦娥:月亮
11、手足:兄弟
12、汗青:史冊
13、伉儷:夫妻
14、白丁、布衣:百姓
15、傴僂,黃發:老人
16、桑麻:農事
17、提攜,垂髫:小孩
18、三尺:法律
19、膝下:父母
20、華蓋:運氣
21、函、簡、箋、鴻雁、札:書信
22、廟堂:朝廷
二、作者作品:
1、唐宋八大家:韓愈、柳宗元、歐陽修、蘇洵、蘇軾、蘇轍、王安石、曾鞏
2、並稱「韓柳」的是韓愈和柳宗元,他們是唐朝古文運動的倡導者。
3、一門父子三詞客:蘇洵(老蘇)、蘇軾(大蘇)、蘇轍(小蘇)。
4、豪放派詞人:蘇軾、辛棄疾,並稱「蘇辛」; 婉約派詞人:李清照(女詞人)
5、李杜:李白、杜甫。小李杜:李商隱、杜牧。
6、屈原:我國最早的偉大詩人,他創造了「楚辭」這一新詩體,開創了我國詩歌浪漫主義風格。
7、孔子名丘,字仲尼,春秋時魯國人,他是儒家學派的創始人,被稱為「孔聖人」,孟子被稱為「亞聖」,兩人並稱為「孔孟」。
8、蘇軾稱贊王維「詩中有畫,畫中有詩。」
9、杜甫是唐代偉大的現實主義詩人,其詩廣泛深刻的反映社會現實,被稱為「詩史」,杜甫也因此被尊為「詩聖」,有著名的「三吏」:《潼關吏》、《石壕吏》、《新安吏》;「三別」:《新婚別》、《垂老別》、《無家別》。
10、我國第一部紀傳體通史是《史記》(又稱《太史公書》),作者是漢朝的司馬遷,魯迅稱《史記》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有:12本紀、30世家、70列傳、10表、8書,共130篇。
11、「四史」:《史記》、《漢書》、《後漢書》、《三國志》。
12、元曲四大家:關漢卿、鄭光祖、白樸、馬致遠。
13、《聊齋志異》是我國第一部優秀文言短篇小說集,作者是清代著名小說家蒲松齡。「聊齋」是他的書屋名,「志」是記敘,「異」是奇怪的事情。
14、書法四大家:顏真卿、柳公權、歐陽詢、趙孟(fǔ)
15、戰國時期百家爭鳴主要流派及代表:
儒家:孔子 孟子
法家:韓非子
道家:莊子、列子
墨家:墨子
16、南宋四大家:陸游、楊萬里、范成大、尤袤
17、邊塞詩人:高適、岑參、王昌齡
18、唐宗:唐太宗李世民 宋祖:宋太祖趙匡胤 秦皇:秦始皇嬴政 漢武:漢武帝劉徹
19、我國第一位田園詩人是東晉的陶淵明(陶潛),他「不為五斗米折腰」。
20、世界文學作品中四大吝嗇鬼:葛朗台、夏洛克、潑溜希金、阿巴貢。
21、中國吝嗇鬼的典型:嚴監生。
三、中國文學之最:
最早的詩歌總集是《詩經》;
最早的愛國詩人是屈原;
最早的田園詩人是東晉的陶淵明;
最早的也是最傑出的邊塞詩人是盛唐的高適和岑參;
古代最傑出的豪放派詞人是北宋的蘇軾;
古代最傑出的女詞人是南宋的李清照;
古代最著名的愛國詞人是南宋的辛棄疾;
古代最偉大的浪漫主義詩人是唐代的李白;
古代最偉大的現實主義詩人是唐代的杜甫;
古代寫詩最多的愛國詩人是南宋的陸游;
古代最著名的長篇神話小說是明代吳承恩的《西遊記》;
古代最著名的長篇歷史小說是明初羅貫中的《三國演義》;
古代最早寫農民起義的長篇小說是元末明初施耐庵的《水滸傳》;
古代最偉大的現實主義長篇小說是清代曹雪芹的《紅樓夢》;
古代最傑出的長篇諷刺小說是清代吳敬梓的《儒林外史》;
古代最傑出的文言短篇小說集是清代蒲松齡的《聊齋志異》;
古代最早的語錄體散文是《論語》;
古代最早的記事詳備的編年體史書是《左傳》;
古代最早的紀傳體通史是《史記》;
古代最傑出的銘文是唐代劉禹錫的《陋室銘》;
現代最偉大的文學家是魯迅;
現代最傑出的長篇小說是茅盾的《子夜》;
現代最有影響的短篇小說集是魯迅的《吶喊》。
四、文化常識:
1、初唐四傑:王勃、楊炯、盧照鄰、駱賓王。
2、三國:魏、蜀、吳。
3、「四大古典名著」:《紅樓夢》、《三國演義》、《水滸》、《西遊記》。
4、「四大民間傳說」:《牛郎織女》、《梁山伯與祝英台》、《孟姜女》、《白蛇傳》。
5、世界四大短篇小說巨匠:契訶夫、莫泊桑、馬克·吐溫、歐·亨利。
6、蘇軾的散文代表北宋散文的最高成就,其詩與黃庭堅並稱「蘇黃」。
7、馬致遠的散曲代表作《天凈沙·秋思》,被譽為「秋思之祖」。
8、曹雪芹「披閱十載,增刪五次」創作了我國古典小說中最偉大的現實主義作品《紅樓夢》(又稱《石頭記》),它問世後就廣為流傳,深受人們喜愛,還出現了專門研究該書的一門學問——「紅學」,「紅學」現已成為世界文學研究中的重要課題。
9、魯迅是中國現代文學的奠基人,陳毅被稱為「元帥詩人」;
臧克家因詩作多為農村題材,有「泥土詩人」之稱;
田間被聞一多譽為「時代的鼓手」(擂鼓詩人)。
10、歲寒三友:松、竹、梅。
11、花中四君子:梅、蘭、竹、菊。
12、文人四友:琴、棋、書、畫。
13、文房四寶:筆、墨、紙、硯。
14、四庫全書:經、史、子、集。
15、《詩經》「六義」指:風、雅、頌(分類)、賦、比、興(表現手法)。
16、唐詩、宋詞、元曲、明清小說。
17、桂冠、鰲頭、榜首、問鼎、奪魁:第一。
18、三綱五常:「三綱」:父為子綱、君為臣綱、夫為妻綱;「五常」:仁、義、禮、智、信。
19、「四書」「五經」是儒家的主要經典:「四書」即《論語》《孟子》《中庸》《大學》;「五經」指《詩》《書》《禮》《易》《春秋》。
20、三皇:天皇、地皇、人皇或伏羲、女媧、神農;
五帝:黃帝、顓頊、帝嚳、唐堯、虞舜。
21、五金:金、銀、銅、鐵、錫。
22、五味:酸、甜、苦、辣、咸。
23、五行:金、木、水、火、土。
24、「永字八法」是說「永」字具有:點、橫、豎、撇、捺、折、鉤、提八種筆畫。
25、古代的學校有庠、序、太學等名稱,明清時最高學府為國子監。
26、三教九流:「三教」:儒教、佛教、道教;「九流」:儒家、道家、陰陽家、法家、名家、墨家、縱橫家、雜家、農家。
27、古代科舉考試(從隋代至明清):
A 童生試,也叫「童試」,應試者不分年齡大小都稱童生,合格後取得生員(秀才、相公)資格,這樣才能參加科舉考試。
B 鄉試,明清兩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舉行的一次考試,由秀才參加,考取的叫舉人,第一名叫解(jiè)員。
C 會試,明清兩代每三年在京城舉行的一次考試,各省的舉人及國子監監生皆可應考,錄取三百名為貢士,第一名叫會元。
D 殿試,是科舉制最高級別的考試,皇帝在殿廷上,對會試錄取的貢士親自策問,以定甲第。錄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的稱號,第一名稱狀元(鼎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合稱「三甲鼎」;二甲若干名,賜「進士出身」的稱號;三甲若干名,賜「同進士出身」的稱號。
五、詩句與人:
① 三顧頻頻天下計,兩朝開濟老臣心。——諸葛亮
② 出師未捷身先死,長使英雄淚滿襟。——諸葛亮
③ 出師一表真名世,千載誰堪伯仲間。——諸葛亮
④ 已知天下三分鼎,猶竭人謀就出師。——諸葛亮
⑤ 剛正不阿,留得正氣沖霄漢;幽愁發憤,著成信史照塵寰。——司馬遷
⑥ 酌酒花間磨針石上,倚劍天外掛弓扶桑。——李白
⑦ 千古詩才,蓬萊文章建安骨;一身傲骨,青蓮居士謫仙人。——李白
⑧ 翁去八百年,醉鄉猶在;山行六七里,亭影不孤。——歐陽修
⑨ 鐵板銅琶繼東坡高唱大江東去,美芹悲黍冀南宋莫隨鴻雁南飛。——辛棄疾
⑩ 世上蒼痍,詩中聖哲;人間疾苦,筆底波瀾。——杜甫
⑪ 猶留正氣參天地,永剩丹心照古今。——文天祥
⑫ 深思高舉潔白清忠,汩羅江上萬古悲風。——屈原
⑬ 四面湖山歸眼底,萬家憂樂在心頭。——范仲淹
⑭ 大河百代,眾浪齊奔淘盡萬古英雄漢;詞苑千載,群芳競秀盛開一枝女兒花。——李清照
⑮ 譯著尚未成書,驚聞隕星,中國何人領吶喊?先生已經作古,痛憶舊雨,文壇從此感彷徨。——魯迅
⑯ 毛澤東稱朱自清:「不為五斗米而折腰的人。」
⑰ 列寧贊高爾基:「無產階級藝術的最傑出的代表。」
⑱ 芭蕾舞的化身:烏蘭諾娃。
⑲ 關漢卿被稱為:「東方的莎士比亞」。
六、一句話評書:
①《三國演義》:文不甚深,言不甚俗。
②《紅樓夢》:字字看來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尋常。(曹雪芹語)
③《夢溪筆談》:中國科技史上的坐標。(英·李約瑟)
④龍爭虎鬥:《三國演義》
⑤帝王的鏡子:《資治通鑒》
⑥雋永的說辭:《戰國策》
⑦不朽的戰爭藝術:《孫子兵法》
⑧舊時代的葬歌:《駱駝祥子》
七、人的稱謂:
(一) 稱字:幼時命名由父親長輩命名,成年(男20,女15)取字沈德鴻字雁冰,魯迅字豫才。
(二) 稱號:一般只用於自稱,以顯示某種志趣或抒發某種情感,年齡不限,如李白號青蓮居士,白居易號香山居士,李清照號易安居士。
(三) 稱謚號:古代王侯將相、高級官吏、著名文士等死後被追加的稱號,如范仲淹稱文正,歐陽修稱文忠。
(四) 稱籍貫:以人的出身地命名,如孟浩然稱孟襄陽,柳宗元又稱柳河東。
(五) 稱官名:以人的官名來命名,如杜甫稱杜工部。
(六) 稱官地:以人做官的地方來命名。如岑參:岑嘉州 柳宗元稱柳柳州
(七)古代帝王對貴族功臣的封賜爵號(位):公、侯、伯、子、男(五等)
八、謙稱:
1、 自稱:愚、敝、卑、臣、仆
2、 帝王自稱:孤、寡、朕
3、 古代官吏自稱:下官、末官、小吏
4、 讀書人自稱:小生、晚生、晚學、不才、不肖
5、 古人稱自己一方的親屬朋友用家或舍:如家父、家母、家兄、舍弟、舍妹、舍侄
6、 其他自謙詞:
尊長者自稱:在上
晚輩自稱:在下
老人自稱:老朽、老夫
女子自謙:妾
九、敬稱:
1、 對帝王:萬歲、聖上、天子、聖駕、陛下、大王
2、 對將軍:麾下
3、 對於對方或對方親屬的敬稱用令、尊、賢
令:令尊(對方父親)令堂(對方母親)令兄(對方哥哥)令郎(對方兒子)令愛(對方女兒)
尊:用來稱與對方有關的人和物。
尊上(對方父母)尊公、尊君、尊府(對方父親)
尊堂(對方母親)尊親(對方的親戚)尊命(對方的吩咐)尊意(對方的意思)
賢:稱平輩或晚輩。
賢家(指對方)賢郎(對方兒子)賢弟(對方弟弟)
仁:稱同輩友人中長於自己的人為仁兄。稱地位高的人為仁公。
4、 稱年老的人為丈,丈人。唐以後稱岳父為丈人,又稱泰山。妻母為丈母,又稱泰水。
5、 稱謂前加「先」表已死,用於敬稱地位高的人或年長的人。
稱死去的父親:先考、先父。
稱死去的母親:先妣、先慈。
已死的有才德的人:先賢。
死去的帝王:先帝。
6、 君對臣敬稱:卿、愛卿。
7、 對品格高尚、智慧超群的人用「聖」表敬稱,「孔子」為「聖人」,「孟子」為「亞聖」「杜甫」為「詩聖」,後來「聖」多用於帝王,如「聖上」、「聖駕」。
十、特殊稱謂:
1、 百姓的稱謂:布衣、黎民、庶民、蒼生、氓。
2、 伯(孟)仲叔季:兄弟行輩中長幼排行的次序。
伯(孟)是老大,仲是老二,叔是老三,季是老四。
3、 不同的朋友關系之間的稱謂:
貧賤之交:賤而地位低下的時結交的朋友。
金蘭之交:情誼契合,親如兄弟的朋友。
刎頸之交:同生死,共患難的朋友。
忘年之交:輩份不同,年齡相差較大的朋友。
竹馬之交:從小一塊長大的異性朋友。
布衣之交:以平民身份的相交往的朋友。
患難之交:在遇到磨難時結成的朋友。
4、 年齡的稱謂:
垂髫:三四歲——八九歲。
總角:八九歲——十三四歲。
豆蔻:十三四歲——十五六歲(比喻人還未成年,未成年的少年時代稱為「豆蔻年華」。)
弱冠:20歲。
而立:30歲。
不惑:40歲。
知天命:50歲。
花甲:60歲。
古稀:70歲。
耄耋:80歲、90歲。
期頤:100歲。
十一、古代官職任免升降:
1、 遷:調職、調動,一般指陞官;左遷則為降職調動。
2、 謫:降職並遠調。
3、 拜:授給官職。
4、 授:授予官職。
5、 擢:選拔,提拔。
6、 除:免去舊職而任新職。
7、 罷:罷免、停職。
8、 免:免除官職。
9、 黜:廢黜,貶退,也用於剝奪王位或太子的繼承權。
十二、地理部分:
1、陰:山北水南 陽:山南水北
2、左:東為左 右:西為右。
3、河:黃河。 江:長江
4、五嶽:泰山(東)、衡山(南)、華山(西)、恆山(北)、嵩山(中)
5、 佛教四大名山:五台山、九華山、峨眉山、普陀山。
6、 六合:天、地、東、南、西、北六個方位。
7、 八荒:東、東南、南、西南、西、西北、北、東北八個方向。
8、 中國的古稱:九州、神州、赤縣、華夏、九土、中華、華夏。
9、 重要城鎮名,古今對照。
蘇州:姑蘇
成都:錦官城
南京:金陵、建業、建康、丹陽、江寧、白下、石頭城。
揚州:維揚、揚城、淮上、江都、廣陵。
北京:大都、燕京、神京。
開封:大梁、汴梁、東京。
鎮江:京口。
杭州:臨安、武林、錢塘。
10、我國部分城市別稱。
昆明——春城
蘇州——中國的威尼斯
重慶——山城、霧城
拉薩——日光城
廣州——花城、羊城、五羊城
徐州——彭城
11、長江上的「三個火爐」:重慶、武漢、南京。
十三、天文部分:
1、 北斗,又稱北斗七星,批晨北方天空排列成斗形(勺形)的七顆亮星,北極星,北方天空的標志。
2、 閏年,以陰歷年除以4或100(年號00除以100),能整除的那年,就是閏年。
3、 二十四節氣:(見字典節氣歌)
4、 傳統節日。
上元,即元宵,正月十五。
寒食,清明前2、3天。
重陽,九月初九。
端午,五月初五,是為了紀念屈原。
中秋,八月十五。
5、紀年法。
(1) 公元紀年法。
(2) 皇帝、年號紀年法,慶歷四年春。
(3) 天乾地支紀年法,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例如:1919年,農歷年號,天干計算時,用1919年除以10,余數為1,對表「1」為「辛」;地支計算時,用1919年除以12,余數為3,對表「3」為「亥」,那麼1919年為「辛亥」年,故「辛亥革命」發生在1919年。
6、紀月法(不常見,略)。
7、紀日法。
初一 朔 十五或十六(小月十五,大月十六) 望
8、 紀時法。
日出
食時
隅中
日中
日昃
晡時
日入
黃昏
人定
夜半
雞鳴
平旦
5-7
7-9
9-11
11-13
13-15
15-17
17-19
19-21
21-23
23-1
1-3
3-5
五更:晚7:00開始,每2小時一更,五更為早3:00——5:00。
文學常識的考查是中考的一個重要部分,要解決這一部分問題幾乎是無技巧可言,只能依靠平時的識記和積累,在這篇文章中,我們根據同學們在初中階段所學的文章中涉及到的作者,以年代為分界,為大家整理出一份寶貴的文學常識資料,希望對所有同學在中考復習的准備中有所幫助。
一、先秦
作家
課文
備注
孔 子(名丘,字仲尼。)
《論語》,是記錄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的書,是我國歷史和第一部語錄體著作。
我國歷史和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學派的創始人。
左丘明(春秋時魯國史官)
《曹劌論戰》 《餚之戰》
《左傳》又稱《春秋左氏傳》、《左氏春秋》。編年體史書,歷史散文。
孟 軻(名畸,字子輿。)
《魚我所欲也》 《庄暴見孟子》
儒學大師。《孟子》是一部記錄孟子思想及言行的書。孟子的思想主要是仁政、民貴、君輕。
庄 周
《庖丁解牛》
道學大師。莊子有在政治和主張無為,在精神和主張自由。
屈 原(名平,戰國時楚國人)
《涉江》
《離騷》是我國古代最長的抒情長詩。《涉江》是 「 九章 」 一。
荀 子(名況)
《勸學》
《荀子》是諸子散文。
列 子(名寇,又名禦寇。)
《愚公移山》
韓 非(法家學派的代表。)
《五囊》 《扁鵲見蔡桓公》
經西漢劉向整理
《鄒忌諷齊王納諫》《荊軻刺秦王》
《戰國策》是國別體散文,記戰國時游說之士的策略和言論。
二、兩漢
賈 誼
《過秦論》《論積貯疏》
西漢文學家。
司馬遷(字子長。)
《鴻門宴》
《信陵君竊符救趙》
《史記》原名《太史公書》,是我國歷史和第一部記傳體通史。有 12 本紀(帝王傳記)、 30 世家(諸侯傳記)、 70 列傳(著名人物傳記)、 10 表、 8 書,共 130 篇。被魯迅稱為 「 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 」 。
南朝陳徐陵
《孔雀東南飛》
是古代最長的一首敘事詩。
三、魏晉南北朝
曹 操(字孟德,魏武帝。)
《觀滄海》
曹操,著名政治家、軍事家、文學家。 「 三曹 」 :指曹操、曹丕、曹植(才高八斗)。
諸葛亮(字孔明。)
《出師表》
政治家,謀臣
干 寶(東晉史學家。)
《搜神記》
寫神怪靈異的故事。
陳 壽
《三國志》
劉義慶
《世說新語》
又名《世說新書》
范 曄(南朝宋史學家)
《後漢書》
與《史記》、《漢書》、《三國志》合稱為 「 四史 」 。
陶淵明(名潛,字元亮,號靖節先生)
《歸園田居》 《飲酒》
東晉詩人
劉 勰
《文心雕龍》
我國最早的文藝理論著作
四、唐代
王 勃(字子安。)
他與楊炯、盧照鄰、駱賓王全稱為 「 初唐四傑 」 。
賀知章(字季真,自號 「 四明狂客 」 )
《回鄉偶書》
王之渙(字季陵。)
《涼州詞》
孟浩然
與王維並稱 「 王孟 」 ,是 「 山水田園詩 」 的代表,多描寫自然景物,詩風清新自然。
李 白(字太白,號青蓮居士。)
《夢游天姥吟留別》
詩風宏奇豪放,想像豐富,語言流暢自然。李白是著名的浪漫主義詩人。有 「 詩仙 」 之稱。
杜甫(字子美,自稱少陵野老,任過檢校工部員外郎,世稱本杜工部。)
《茅屋為秋風所破歌》
杜甫代表了現實主義詩歌藝術的高峰,被稱為 「 詩史 」 。他首創了即事成篇的樂府詩,直接推動了後來以白居易為首的新樂府運動。 被稱為 「 詩聖 」 。
邊塞詩人
以王之渙、王昌齡、高適、岑參為代表,題材多反映邊塞風光和軍旅生活,風格悲壯宏偉,筆勢豪健。
韓 愈(字退之,祖籍昌黎,世稱韓昌黎。)
《師說》
唐宋八大家:唐代的韓愈、柳宗元、宋代的歐陽修、蘇洵、蘇軾、蘇轍、王安石、曾鞏。
劉禹錫(字夢得。)
《陋室銘》
銘:本來是古代刻在器物上警戒自己或歌頌功德的文字,後來發展成為和種形式短小、文字簡潔的獨立的文體。
白居易(字樂天,號香 山 居士。)
《琵琶行(並序)》《長恨歌》
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時而作。(《與朱元思書》)
柳宗元(字子厚。世稱柳河東,又稱柳柳州。)
韓柳:唐代散文家韓愈和柳宗元的合稱。唐代古文運動的倡導者,他們主張摒棄六朝華而不實的駢麗文,而創作內容充實、形式自由的散文。
杜 牧(字牧之。)
《阿房宮賦》
賦:講究辭藻、對偶、用韻的一種文體。但也有以散文為主,夾著少數韻語的。
李商隱(字義山。)
李杜:一是指李白和杜甫;二是指李商隱和杜牧(又稱小李杜)。
⑸ 娶一名教師做老婆是怎樣的體驗
她每天都會很准時的起床,我們的生活跟有節奏感。
我22歲那年,從師范學院畢業,回到了曾經的母校,成為了一名鄉村學校的語文老師。
26歲那年,從城裡新分配來了一個小姑娘,瘦瘦小小,短發,帶著一副圓圓的框架眼鏡,正正巧巧坐在我辦公桌對面。她是文秘專業畢業,卻被分配做語文老師。話說術業有專攻,作為一名已經工作四年的正經中文系畢業生,我當然有義務幫助她走上語文教師的正軌。
有一次,我路過她正在上課的教室,看見小姑娘站在講台上,蚊子聲般念著拗口的文言文。轉身寫板書的間隙,最後一排的男生走出座位跑到講台上做鬼臉。
我這人脾氣爆,推門走進教室就把調皮的男生提溜到教室最後,罰他靠著牆壁蹲馬步。小姑娘一臉驚愕,不知所措,漲紅了臉。
可是她的事業心並沒有因此而減弱。
女兒從小學到高中,她幾乎沒有管過女兒的學習。她為班裡學生盡心盡力的時候,女兒常常一個人在家吃冷飯。別人總是跟女兒說:「你媽媽是老師,怪不得你學習好呢!」女兒也總是很委屈地回應:「她,她才沒管過我學習哩!」
我們倆因為她的工作原因,沒少吵架,這樣的生活狀態對於女兒來說也已經習以為常。女兒考上大學那年,她才終於安安心心幫助女兒填寫了一次志願,送女兒踏上了千里之外的求學之路。
年過半百以後,我的性子也慢慢緩和了一些。她也因為年紀的原因,不再當班主任,生活清閑了很多,我們也開啟了久違的二人世界時間。
我喜歡騎車,所以經常會在下班時間去學校門口接她一起回家。我也習慣了在身邊朋友遇到孩子學習或者升學問題的時候求助於她,她也總是很耐心地幫我的朋友們解答。
就在這個一切好似就要歸於平和的時間,我生了一場大病。
生病的這一年,她幾乎沒有再去過學校,日日夜夜守在我的身邊。她說工作沒了可以再找,丈夫一輩子只有一個。
她帶我輾轉於各大醫院,對我的病情了如指掌。可是一天天病情的惡化,讓她一夜之間蒼老了許多。她說,不會放棄任何一點希望,她告訴我,她都沒有放棄,我也一定不能放棄。
可是,事與願違,我好像沒有那麼的抗造,一年化療下來,我越來越虛弱,虛弱到我都不敢面對鏡子里的自己。
我告訴她和女兒,以後的日子要好好過,遇到好的人,要把握好機會,她堅定地告訴我,這個世界上,她不會再遇到比我對她更好的人了,即使有,在生命終結的時候,她還是要跟我埋在一起。
我知道我離開以後,她的生活不會輕松。女兒還未畢業,還未成家,她小小的身體,要擔起整個家的重任。我遺憾,也懊悔,可是一切都無能為力,唯一能做的只有祝福,再祝福。
我離開以後的日子,她除了教師的職業,又兼了一份職,在朋友的公司賣保險。半年時間,她從普通的業務員做到了主任。馬上就要退休的人。
比正當年的年輕人還要拚命。女兒說她是不務正業,只有她心裡明白,使她不在乎旁人另類眼光的動力,只是希望給女兒一個同別人家庭一樣的未來。
教師節的時候,她的學生為她寫了一首詩。
她的年假基本都得安排在暑假期間,因為我平時沒有大段的時間出去旅遊。但出去玩的話他還是很願意的,因為攻略都是我做。偶爾在景點給他講講典故,他也表示不錯。但拒絕我教他背詩。
⑹ 我媽媽在幼兒園從事已經15年了,想辭職去到保險公司上班,現在正在准備當她朋友的助理一起干,這其中到
推薦我編輯國內辭職資料,供參考: 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的行為。 勞動者提出辭職,不需要用人單位的同意許可。 如果你真想辭職走人,實習期提前3天,非實習期提前30天遞交辭職通知書給用人單位,到時候用人單位批與不批,同意與不同意你都是叫依法走人,由此引起的後果與你無關。 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系(編者令名快速辭職),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編者令名慢速辭職),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三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編者令名協商辭職),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註:辭職通知書建議最好通過快遞公司或者郵電局掛號信送給用人單位,這是為了保留證據;辭職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辭職公司前 ,員工為公司工作,付出了勞動,公司應該為員工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所欠工資應該補發。如不發放,屬於拖欠工資行為,是違法的行為,你可‍‍‍‍‍‍‍‍‍‍‍‍‍以舉報。 1、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撥打熱線12333。 2、去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 3、去當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請支付令。 《勞動合同法》的相關法規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勞動者離職或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通常有如下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關於單位辭退員工的相關規定 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是違法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和雙倍工資的賠償金。協商不成,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否則需要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1,沒簽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要求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2,《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3,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否則需要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4,勞動者有權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 5,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以及節假日加班工資; 6,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必要時,也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維護合法權益。 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要求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附錄:怎樣寫辭職書 辭職申請通常由標題、稱謂、正文、結語、署名與日期五部分構成。 1、標題 在辭職信第一行正中寫上辭職信的名稱。一般辭職信由事由和文種名共同構成,即以「辭職信」為標題。標題要醒目,字體稍大。 2、稱呼 要求在標題下一行頂格處寫出接受辭職信的單位組織或領導人的名稱或姓名稱呼,並在稱呼後加冒號。 3、正文 正文是辭職信的主要部分,正文內容一般包括三部分。 首先要寫出書信辭職的內容,開門見山讓人一看便知。 其次敘述遞交書信辭職的具體理由。該項內容要求將自己有關辭職的詳細情況一一列舉出來,但要注意內容的單一性和完整性,條分縷析使人一看便知。 最後要寫出自己遞交辭職信的決心和個
⑺ 我是一名幼師,在私立幼兒園上班沒有簽合同,幹了5個多月,因為離家遠各種不方便,我就提出了辭職但園
你好,我是律師。 後面5個月你可以拿雙倍工資,還有半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你不用賠償。你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