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音樂課程目標體系
『壹』 北京博苑實驗幼兒園的教學體系
瑪麗亞·蒙台梭利是二十世紀享譽全球的幼兒教育家。她所創立的、獨特的幼兒教育法,深刻地影響著世界各國教育水平和社會發展。
蒙台梭利教學法是一種全面提升兒童素質,發展兒童潛能的教育方法。她巧妙的利用兒童自身的成長要求,在不損害兒童自由與快樂的前提下實現教育的目的。教師和父母必須認真研究、觀察兒童、了解兒童的內心世界,在兒童自由與自發的活動中,幫助兒童獲得身心發展。據此,蒙台梭利為學前兒童設計出一整套有效引導兒童迅速成長的訓練方法。培養孩子廣泛深刻的學習興趣,使孩子們學會生存、學會學習、學會交往、學會做人,從而成就美好童年。
以兒童為主:為孩子打造一個以他們為中心,讓他們可以獨立「做自己」的「兒童世界」。
提供充分的教具:孩子是靠感官來學習的,幼兒園提供給孩子的良好刺激愈多, 就愈能激發其內在潛能。蒙台梭利教室為孩子提供了豐富的教材教具(包括自然的、人文的……),以誘發孩子自我學習的樂趣。不「教」的教育:反對傳統以教師為中心的填鴨式教育,主張提供良好的學習環境,亮麗豐富的教具,讓兒童主動去接觸、研究,形成智慧。
把握敏感期的學習:0-6歲的兒童,在不同的成長階段,會出現對不同事物的偏好,也就是所謂的「兒童敏感期」。蒙台梭利幼教法強調掌握兒童的「敏感期」,而給予孩子恰當的引導。
教師居於協助啟導的地位:教師必須放棄傳統的自以為是的教育方式,而是從旁適時地給予兒童協助與引導,讓兒童成為教育的主體,使他們開動腦筋、挖掘潛力。 「多元智能」理論是在1983年,由美國哈佛大學加德納教授提出來的。該理論對傳統的智力定義和測量手段提出了挑戰,拓展了對人的智能的研究領域,特別對教育方法和教育評價產生了很大的沖擊。
傳統智能理論僅僅以人的語言智能和數理邏輯智能為依據,構建了與傳統考試方式一致的智商(IQ)測試方法。它關注的是「你的智能有多高」,是用典型的線性思維方式來審視學生的,因此「低能兒」理所當然地被學校教育所淘汰。
「多元智能」則認為每個人除了「語言智能」和「數理邏輯智能」以外,至少還有其他5種智能——「空間智能」、「音樂智能」、「人際智能」、「內省智能」、「身體運動智能」等。
它關注的問題是:「你的智能類型是什麼?」孩子的智能是多元化的,存在智能傾向的不同和強弱的差別,各項智能之間又是相互聯系相互促進的。因此,多元智能理論主張,評價一個學生應該從多元的角度,不能用單一的評價標准進行簡單下結論。應該發現學生的智能特長,通過適當的教育強化、激活他的特長智能,從而促進各種智能協調發展,達到提高學生整體素質的目的。 奧爾夫音樂教學法是德國著名音樂家卡爾·奧爾夫所創。奧爾夫音樂教學體系是當今世界最著名、影響最廣泛的三大音樂教育體系之一,主張在嬰幼兒腦神經成長最快的時期,給予音樂訓練。奧爾夫音樂教育是一個綜合性的教育整體。在奧爾夫的音樂課堂中,孩子們有機會進入豐富的藝術世界,音樂不再僅僅是旋律和節奏,而是與兒歌說白、律動、舞蹈、戲劇表演甚至是繪畫、雕塑等視覺藝術相聯系。
(1)綜合性:奧爾夫音樂決不是單純的音樂,它是和動作、舞蹈語言緊密結合在一起的。這是人類本來的狀況,是原始的,也是最接近人心靈的,因此可以說音樂是綜合的藝術。
(2)即興性:在奧爾夫音樂課中,孩子在接觸到某個事物後,他們可以根據自己的理解用音樂去表達,通過簡單的樂器即興表演,使孩子也從事藝術家的工作,用音樂去挖掘、去創作、去發揮想像力。當沒有樂器時,他們能用手、腳、筷子、報紙等代替音樂進行演奏,充分體現對樂器的創造性。
(3)親自參與:原本的音樂是一種人們必須自己參與的音樂。音樂在這里的作用在於,它使人們成為一個主動者參與其間,而不僅僅是一個聆聽者。當音樂響起,可以用身體動作表達。
(4)從兒童出發:藝術是每個人的本能。每個孩子都能感受和體驗。一個6歲以下的孩子,聲帶發育還不成熟,如果讓孩子唱一個長音,有時出現唱歌唱不準的現象,也是正常的,但他的動作發展已經成熟,聽覺也是成熟的,因此奧爾夫最適於孩子。讓他們從小懂得節奏、韻律,了解音樂語言。
『貳』 如何建構幼兒園音樂教育活動的目標體系
(一)初步培養幼兒的音樂興趣
目的在於使幼兒樂意隨音樂而唱和動,而不是培養他們成為音樂家。
(二)發展幼兒的基本音樂素養
五要素:音高、力度、節奏、音色、曲式。
『叄』 將民間歌曲與歌唱遊戲作為幼兒園的主要音樂素材的音樂教學體系是
2012年12月,在四川成都召開了第八屆全國幼兒園音樂教育觀摩研討會,與《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相呼應,本屆研討會的主題是「我學習,我成長,我快樂」。在這次研討會上,針對幼兒園音樂教學活動的類型,南師大許卓婭教授提出了新的看法,那就是:在倡導教學游戲化的背景下,把幼兒園音樂教學活動劃分為歌唱、律動及奏樂三種類型更為恰當(傳統上分為歌唱活動、韻律活動、音樂欣賞活動、打擊樂活動和音樂游戲五類)。
對這樣的分類方法,我是非常贊同的。一方面,因為音樂活動是一種藝術活動,藝術活動離不開欣賞、感知、體驗、表現、創造等過程,也是就說,所有的音樂活動都應該蘊含音樂欣賞的體驗,如歌唱、韻律、打擊樂活動,前期都離不開對音樂的欣賞。另一方面,從幼兒的學習特點來看,幼兒的學習應該是游戲化的,反過來說,好的游戲本身就是學習活動,所有的音樂教學活動本身就應該是一種游戲活動。所以,把幼兒園音樂活動劃分為歌唱、律動及奏樂三種類型,並非不要或不重視音樂欣賞和音樂游戲,而是更加強調對音樂的感知和音樂教學的游戲化。
二、關於幼兒園音樂教學活動目標的制定
說到音樂教學活動目標的制定,很多老師都覺得難以把握,主要是對音樂知識技能學習目標的「度」較難把握,如何兼顧目標的全面性也較難處理。對此,許卓婭教師就「設置促進幼兒全面發展的音樂教學活動目標」這一問題,做了詳細而生動的闡述。許教授認為,教學目標設置的第一重要原則是:使音樂活動真正能夠成為促進幼兒全面和諧發展的媒介。這個觀點,其實也提示我們,任何領域的教學活動,其最終落腳點都是促進個體(幼兒)的全面和諧發展。為了落實這個目標,音樂教學活動應力爭突出幼兒在以下幾方面的發展要求:(1)獲得音樂知識、技能與發展學習品質;(2)獲得學習技能、策略與發展學習品質;(3)發展情感以及積極的個性、社會性品質。這樣的目標內容,應該是非常全面的。至於具體怎麼表述每一塊的目標,許教授都列舉了一些實例,對教師提出和撰寫音樂活動目標是很有指導意義的。
一是目標要具體明確,體現審美要求。如:在第一塊「獲得音樂知識、技能與發展學習品質」目標內容上,教師首先要審視音樂作品蘊含的音樂、舞蹈技能;思考、體驗這些知識、技能在該作品中的審美含義;還須慎重推敲,在何種程度上操作才能使這些知識技能對本班幼兒產生有真實意義的挑戰。就拿中班歌曲《小熊過橋》來說吧,在面對歌曲中的休止符,很多老師只會提出「唱好歌曲中的休止符」的目標要求,這樣的處理過於簡單、籠統。而審視一下休止符在兩段歌曲中的不同審美意義,我們就能發現,第一段的休止符表現的是小熊緊張、害怕的心理,第二段的休止符則表現了媽媽鼓勵小熊不要害怕的堅定語氣。所以,我們不妨把第一條目標改為「進一步理解和表現休止在歌曲中的含義,嘗試用較弱力度的停頓和較強力度的停頓分別表現小熊害怕及媽媽鼓勵時的不同語氣和心情。」這樣的目標,細致而有操作性,教師在實際教學中,就能關注到幼兒演唱歌曲時的審美表現,而不會僅僅停留於讓幼兒「學會演唱」這一很淺的層面。
二是目標要指向於幼兒學習能力和學習品質的培養。印象很深的是一個小班的音樂活動「數豆豆」,其第二條目標就是「通過觀察游戲玩法,分辨並逐步掌握游戲的規則和變化」。這條目標中,蘊含的學習能力是「會觀察、會發現」,能夠「分辨變化」並掌握規則,而「觀察、發現、分辨」的背後是要求幼兒能夠專注於活動,專注是一種良好的學習品質。《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中提出要「重視幼兒的學習品質」,幼兒對活動有好奇心和學習興趣,在活動中積極主動、認真專注、不怕困難、敢於探究和嘗試、樂於想像和創造等,都是良好的學習品質。
三、關於教學過程中游戲手段的運用
幼兒園音樂教學游戲化的目的,就是為了將「不好玩的教學活動變得好玩一些」,而「游戲化」的關鍵在於「化」,即在具體的音樂教學活動中將一些「游戲形式」轉變為能夠讓幼兒樂此不疲、流連忘返的「游戲狀態」,在游戲中激發幼兒的好奇心、好勝心和愛美之心。許卓婭教授從世界傳統兒童民間游戲實例中歸納
『肆』 如何構建幼兒園音樂教育活動的目標體系
幼兒園的音樂教育活動。
目標體系主要包括
負責人,決策者
還有組織的主體。
以及需要達到的目標,保證目標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