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的課程性質
Ⅰ 了解幼兒園課程的性質與特點有什麼意義
非常有必要,如果其課程有小學化傾向的話,對孩子的發展不利。應該選擇比較正規的幼兒園,管理理念先進,設施、玩具、齊備的幼兒園更好一些。
Ⅱ 從幼兒園課程的性質和特點談談為什麼幼兒園課程不能小學化
幼兒園的兒童心理發展處於"前運算階段",應該以游戲為中心,在玩中學,在玩中鍛煉身體,發展智力,培養想像力。小學生心理發展則處於"具體運算階段",讓處於前一階段的學生學後一階段學生學的知識,他們會感到很難,因為難,就可能不喜歡,沒興趣。一旦失去興趣,後果不堪設想。幼兒6~9歲進入文化敏感期,出現想探究事物奧秘的強烈需求,所以世界各國都確定6周歲讀一年級。幼兒園提前學的拼音、寫字、算術、英語,到了小學還得再學一次,其他同學興趣盎然,提前學過並已掌握的會感到"沒勁",提前學過還沒有掌握的,本來就"沒勁"了,再學非常容易出現逆反心理,這對兒童的後續學習非常不利。
Ⅲ 幼兒園的課程是怎麼定的
一要基於幼兒園的發展基礎與現實。地理環境、師資水平、生源質量、資源回條件等方面答的差異使每個幼兒園具有不同的辦學條件與教育基礎。幼兒園在制定課程方案時要正視這一點,從現實條件出發,腳踏實地地確立適宜的課程目標與發展願景,規劃幼兒園的課程實施。二要著眼於幼兒園課程的傳承與發展。每個幼兒園都有自己的課程文化與課程特色,幼兒園應對此進行系統的思考與梳理,著力分析和總結本園課程的強項和弱項。強項是形成幼兒園特色的基礎,弱項往往既是發展的"瓶頸",又是新的生長點。因此,有效利用自身的課程文化和課程特色,處理好課程的傳承與發展的關系,能促進幼兒園課程的發展,使幼兒園的優勢得到進一步的凸顯。
Ⅳ 幼兒身心發展的規律,特點及幼兒教育的性質決定了幼兒園課程具有哪些性質
幼兒園課程的性質與特點是由幼兒身心發展的規律、特點以及幼兒教育的性質所規定的。明確幼兒園課程的性質和特點,有利於把握幼兒園課程的大方向。 性質 ①基礎性。 幼兒園課程的基礎性可以從教育體制和人的發展這兩個角度來認識。從教育體制的角度來看,幼兒園教育是學制的最初環節。《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指出,幼兒園教育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教育和終身教育的奠基階段,城鄉各類幼兒園都應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地實施素質教育,為幼兒一生的發展打好基礎。這就非常明確地說明了幼兒園教育和幼兒園課程的基礎性。 課程是學校教育的核心和載體。幼兒園教育在整個教育體系中的位置,也就決定了幼兒園課程在整個課程體系中的位置——是整個基礎教育乃至學校教育課程體系的基石。 從人的發展的角度來看,幼兒園課程的對象是3.6歲的幼兒。幼兒正處於人生發展的起始階段,在這個時期,他們的身體迅速發育,心智逐漸萌發,個性開始萌芽。他們的自然生命正在接受人類社會文化的熏陶,進行著社會化的過程。這一階段所獲得的學習經驗不僅影響幼兒當時的發展,更會影響幼兒今後乃至一生的發展。因而為幼兒提供學習經驗的幼兒園課程,其基礎性不言而喻。 ②非義務性。 幼兒園課程雖然是基礎性課程,但是由於學前機構教育的非義務性質,幼兒園課程也具有非義務性。也就是說,幼兒園課程不是所有適齡幼兒都必須學習和完成的「任務」,不具有強制性和普遍性。幼兒園教育以及幼兒園課程的非義務性,使得幼兒園課程具有很大的靈活性。雖然這種靈活性不是隨心所欲的,而是以國家有關的教育政策為指導,以幼兒學習發展的規律為依據,但畢竟給教師和其他課程工作者留出了巨大的創造空間。 ③啟蒙性。 幼兒園課程的基礎性,尤其是它在人一生發展中的奠基地位,與幼兒園課程的啟蒙性息息相關。幼兒園課程的對象是3—6歲的幼兒,處於這個年齡階段的幼兒,身體發育迅速,好奇好問,表現出強烈的求知慾望,這些都為他們探索周圍奇妙的世界提供了基本的條件。但是對於這個神秘而且復雜的世界,幼兒畢竟是懵懵懂懂,一個睿智的引導者是不可或缺的。幼兒園教育應該成為這樣的引導者,幼兒園課程也就自然擔負起啟蒙的任務——開啟幼兒的智慧與心靈,萌發他們優良的個性品質。 特點 ①生活化。幼兒的年齡特點和身心發展需要,決定了幼兒園教育目標和內容的廣泛性,也決定了保教合一的教育教學原則。對於幼兒來講,除了認識周圍世界、啟迪其心智的學習內容以外,一些基本的生活和「做人」所需要的基本態度;和能力,如衛生習慣、生活自理能力、交往;能力等,都需要學習。但是這樣廣泛的學_習內容不可能僅僅依靠教師設計、組織的教育教學活動來完成,也不可能通過口耳相傳的方式來實現,兒童只能在生活中學習生活,在交往中學習交往。即使是認知方面的學習,也要緊密結合幼兒的生活經驗,才能被幼兒理解和接受。因此幼兒園課程具有濃厚的生活化的特徵——課程的內容來自幼兒的生活,課程實施貫穿於幼兒的每日生活。 ②游戲化。游戲符合幼兒 的年齡特徵,能夠滿足幼兒的各種身心需要,是幼兒園的基本活動,也是幼兒教育的基本原則之一。游戲從本質上來看,是幼兒自身的一種自由自發的主體性活動,對幼兒的發展有著多方面的價值。游戲是幼兒的基本活動形式,也是幼兒基本的學習方式。所以,游戲在幼兒園課程當中居於非常重要的位置。 ③活動性和直接經驗性。 幼兒主要通過各種感官來認識世界。只有在獲得豐富的感性經驗的基礎上,幼兒才能理解事物,才能對事物形成相對比較抽象概括的認識。幼兒的這種具有行動性和形象性的認知方式和認知特點,使得幼兒園課程必須以幼兒主動參與的教育性活動為其基本的存在形式和構成成分。對幼兒來講,只有在活動中的學習才是有意義的學習,只有在直接經驗基礎上的學習才是理解性的學習。 ④潛在性。 從本質上講,幼兒園教育是有目的、有計劃的教育過程,幼兒園課程也有明確的課程目標和基本的學習領域,但是由於幼兒身心發展和學習的特點,使得幼兒園課程不是體現在課表、教材、課堂中,而是體現在生活、游戲和其他幼兒喜聞樂見的活動形式中。雖然怎樣創設環境,怎樣支持幼兒的探索學習,都是教師根據幼兒園課程的目的、內容要求精心設計的,但這些內容、目的和要求僅僅存在於教師的意識和行動中,幼兒並不能清楚地認識到。幼兒感受到的更多的是環境、活動、材料和教師的行為,而不是教育者的教育目的和期望。也就是說,幼兒園課程蘊含在環境、材料、活動和教師的行為中,潛移默化地對幼兒起作用。 總體來看,幼兒園課程基本以活動課程為主要形式,同時隱性課程的特點非常突出。「通過環境教育幼兒」、「保育與教育相結合」、「寓教育於一日生活當中」、「以游戲為基本活動」以及「在生活中、在游戲中、在幼兒的自主活動中指導幼兒的學習」等等提法都反映了幼兒園課程的這兩個特點。
Ⅳ 學前教育課程體系是指什麼
關於我國學前教育機構課程結構的分析
(一)學前教育機構開設的課程類型
關於我國學前教育機構開設課程類型,筆者根據課程所呈現的性質,分為基礎、游戲和特色這三個類型。根據研究調查顯示,在我國學前教育機構開展的課程當中,大多數的學前教育機構的基礎課程是以主題教學活動為主,分科教學為輔,部分幼兒園是以領域教學作為基礎課程。關於游戲課程的開設,較多的開展區域活動、創造型的游戲和教學游戲,比例較大的是教學游戲。而且,大多數的學前教育機構都開設了自己的特色課程,特色教育課程多以藝術教育課程為主,還有一些閱讀和英語相關內容的教育。
(二)學前教育機構開設課程的課時
目前,我國學前教育機構的課時要求沒有一個統一的硬性規定,所以每個幼兒園的課時都有所差別。但是從整體的角度看,我國學前教育機構課時比重較高的課程是基礎課程,也是保持著比較穩定的趨勢,一般在一天兩次的程度。大多存在差異的課時是在游戲課程和特色課程這二者上。
三、關於我國學前教育機構課程結構存在問題的解決方法
從我國的學前教育機構課程結構現況分析,不難看出,多元化的教育趨勢已經慢慢顯現出來,還處於初級的發展階段,也存在很多問題。要解決這些存在的問題,就需要學前教育機構在兩方面進行改革和創新。首先,是確立一個科學合理的理念。理念是靈魂,只有一個科學合理的課程理念,才能夠引導學前教育機構開展合理,具有創新性的課程結構。我國學前教育機構仍處於初級發展階段,大多數從事幼兒教育的工作者,對學前教育體系的知識也處於茫然的階段,並沒有具備一個完整系統的幼兒教育知識體系。所以,導致對於課程理念這一概念,很多從業者並不了解。現今社會的高速發展,人類自我意識也在逐漸增強,所以對於教師而言,對幼兒的教育是要站在幼兒的角度來思考其需要什麼,而不是像以往站在成人的角度、或是站在自己的角度作為幼兒教育的標准。其次,課程結構類型的相互合作。對於課程類型的設計,是需要符合幼兒需求的,三種類型課程的相結合,可以最大程度發揮課程的效應,吸引幼兒來參與,提高幼兒的積極性。對於基礎課程的設計,還是需要保持主題形式教育的主要地位,拋棄以往的教材教育,對主題形式的教育進行創新。關於游戲課程的設計,一定要幼兒主導,最大程度滿足孩子的需求。學前教育機構特色課程的設計,應該以符合孩子的優點、特點,滿足孩子的興趣為設計標准。另外,特色課程作為課程類型的一部分,需要和其他兩種類型課程相結合的,不應該獨立存在。學前教育機構設置課程時,需要考慮到孩子的體力等因素,要保證課時的設計是符合孩子的體力和腦力發展的,不應該強行附加在孩子的身上。尤其是集體活動,一天應該保持在三次以內。這樣的課程設計,一是有利於老師集中精力,不至於注意力分散和手腳忙亂。二是保證孩子能夠自主的進行學習,不至於一直跟從老師。而且,這樣的課程設計,也是符合孩子身心發展的,有利於促進孩子健康成長。學前教育機構在開展課程教育時,應該改變以往的陳舊觀念,保教結合,注重孩子的全面發展,真正的在教育中,將孩子放在主導地位。
總而言之,我國的學前教育機構的課程結構,現在仍然存在著很多問題。在未來的發展過程中,處於摸索階段的學前教育可能會出現越來越多的問題。所以,教師應該始終堅持找出問題,解決問題,並且在失敗中得到教訓,積累經驗。從而尋求出一條適合我國學前教育機構,包括合理的課程結構設計的道路,尋求真正符合以孩子為主,站在孩子的角度進行教育活動課程結構的設計。
Ⅵ 幼兒園教育的性質和特點是什麼
幼兒園教育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學校教育和終身教育的奠基階段。幼兒園教育應尊重幼兒的人格和權利,尊重幼兒身心發展的規律和學習特點,以游戲為基本活動,保教並重,關注個別差異,促進每個幼兒富有個性的發展。 一、 幼兒園教學性質的理解 二、幼兒園教學的特點 一、 幼兒園教學性質的理解 (一)教學與幼兒園教學 鍾啟泉老師認為:「概括的說,教學是教師與學生以課堂為主要渠道的交往過程,是教師的教和學生的學的統一活動。通過這個交往過程和活動,學生掌握一定的知識技能,形成定的能力態度,人格獲得一定的發展。教學既是科學又是藝術。」[4]從這個概念中可以看出,教學強調的是教師的教與學生的學的統一,教與學既有不同又相互依賴。不同在於教主要是一種外化行為,學主要是一種內化的行為;同時,教與學之間又互為基礎、互為方向、相互依賴。 教學是一個包含這多層次的概念,相對於每一個層次的教育,就存在著不同層次的教學。如幼兒園教育對應存在著幼兒園教學,小學的教育對應存在著小學教學。由此可見,教學與幼兒園教學是包含與被包含的關系。對教學含義的理解是明確幼兒園教學含義的基礎。教學的含義中強調的是教師的教與學生的學的統一,那麼幼兒園教學也應該是教與學的統一,應該是由師幼共同的活動組成。教學的含義中又強調通過教學學生應該在知識技能、能力態度、人格等方面獲得一定的發展,因此通過幼兒園的教學幼兒也應該在各個方面得到發展。 經過以上的分析,對於幼兒園教學我們可以得出這樣一個概念:幼兒園教學是幼兒全面發展教育的手段。通過教師組織的有目的、有計劃的學習活動和幼兒比較自由自發的學習活動,使幼兒獲得生活的、社會的、自然的、數學和藝術等方面的知識和經驗,形成簡單的概念,發展幼兒的智力,使幼兒掌握智力活動的方法,培養幼兒初步的學習興趣和習慣,促進幼兒情感、意志、個性等發展。 從幼兒園教學的概念中反映出,幼兒園教學是教師的指導與幼兒的活動的結合與統一。幼兒園教學的本質是活動,這種活動在范圍上包括教師組織的有目的有計劃教學活動和幼兒自發的活動。幼兒園教學的目的在於讓幼兒獲得各個方面的知識和經驗,從而促進幼兒身心全面和諧的發展。 (二)幼兒園教學與課程關系的分析 在課程與教學關系方面存在著這樣兩種觀念,一個
Ⅶ 國家頒布的幼兒園課程標准是什麼
我國先後頒布過三個幼兒園課程標准:20世紀50年代初新中國第一個幼兒園課程標准《幼兒園暫行教學綱要(草案)》(以下簡稱「《暫行綱要》」)頒布。《暫行綱要》以前蘇聯幼兒教育的理論和實踐為模板,初步確立了新中國幼兒園課程的框架和內容體系。改革開放初期的1981年,我國頒布了《幼兒園教育綱要(試行草案)》...(以下簡稱「《教育綱要》」)。《教育綱要》以各種先進的兒童發展理論、教育理論為指導,力圖建立科學化、規范化的幼兒園課程體系。20世紀90年代後期,隨著幼兒園課程改革的不斷深入,受西方先進的教育理論、課程理論影響,2001年我國頒布了新的幼兒園課程標准——《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以下簡稱「新《綱要》」)。本文擬分析建國60年來幼兒園課程標準的文本變化及其意義,藉此梳理建國60年來我國幼兒園課程的發展變化,為相關研究提供參考。 一、不同時期我國幼兒園課程標准文本內容的比較 1課程目標 有學者指出,我國基礎教育改革的目標內涵不斷豐富,其中一條明顯的軌跡是從最初的偏重「雙基」,即掌握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到強調智力和能力的培養,再到重視非智力因素,直到提倡素質教育。我國幼兒園課程目標的演變基本遵循這一規律。 《暫行綱要》明確了幼兒園教育使幼兒獲得健全發展、減輕家庭特別是母親就業負擔的雙重任務以及教養並重的特點,強調了幼兒園教育的目的性、計劃性以及各科教學的系統性。《暫行綱要》初步確立了幼兒園教學的目標系統,它既包括幼兒園教學的最終目標,也包括小、中、大各年齡班和各科教學所要達到的中期、短期目標。還包括每一次活動所要達到的具體目標。 《教育綱要》明確了幼兒園教育的性質與教育任務。指出「幼兒園的教育任務應是向幼兒進行初步的體、智、德、美全面發展的教育,使其身心健康活潑成長,為人小學打好基礎,為造就一代新人打好基礎」。《教育綱要》明確了小、中、大各年齡班在生活衛生習慣、體育活動、思想品德、語言、常識、計算、音樂、美術八個方面的具體教育內容與要求,並且規定後一年齡班的教育必須繼續鞏固前一、兩個年齡班的教育成果,體現了目標的層次性和銜接性,使得課程目標更為全面和系統。 新《綱要》沒有細分小、中、大各年齡班的不同目標,而是針對健康、語言、社會、科學、藝術五大領域提出了總括性的課程目標,既講情感、態度、能力。又講知識技能。 以語言方面的課程目標為例。《暫行綱要》中幼兒園語言教學的目標之一是「培養幼兒使用新詞句的習慣,豐富語匯,發展想像力、思考力以及表達能力」。《教育綱要》對中班的語言教育要求之一是「繼續豐富詞彙,能掌握運用更多的名詞、動詞、形容詞、數量詞、代詞,學會使用常用副詞(如現在、還、非常等)和連接詞(如和、跟、同等),能理解詞義」。新《綱要》關於語言教育的目標是: (1)樂意與人交談,講話禮貌。 (2)注意傾聽對方講話,能理解日常用語。 (3)能清楚地說出自己想說的事。 (4)喜歡聽故事、看圖書。 (5)能聽懂和會說普通話。從中不難看出,《暫行綱要》和《教育綱要》規定了具體詳細的目標,著眼於「雙基」,重視顯性的知識技能層面目標的達成,忽視幼兒情感態度的培養。新《綱要》提出幼兒園教育應為「幼兒一生的發展打好基礎」。更看重非智力因素,重在培養幼兒健康的體魄、積極樂觀的性格、良好的社會性品質等。 2課程內容 《暫行綱要》將幼兒園教學內容分為六個學科,包括語言、計算、音樂、美工、常識、體育。它詳細規定了六科教學的綱要,每科綱要均由目標、教學大綱、教學要點和設備四方面內容構成。這一時期沒有課程內容一說,只有教學內容。《暫行綱要》統一而詳細地規定了各年齡段幼兒所要掌握的知識技能。強調知識的科學性和系統性。可見,教學內容帶有濃厚的唯智主義色彩。 《教育綱要》把20世紀50年代的幼兒園教學改為幼兒園教育,將教育內容由六科拓展為生活衛生習慣、體育活動、思想品德、語言、常識、計算、音樂、美術八個方面,並且按小、中、大三個年齡班詳細提出了具體的教育內容與要求。 新《綱要》沒有對課程內容做統一、具體的規定,也沒有羅列出課程內容的清單,而是通過對教師提出要求——做什麼、怎樣做和追求什麼。將課程內容融入健康、語言、社會、科學、藝術等各種活動之中。其課程內容主要包括四類經驗:關於周圍世界(包括自己)的淺顯而基本的知識經驗,關於基本活動方式(包括認識活動)的行動經驗(「做」的經驗),關於發展智力、提高各種基本能力的經驗,關於對待世界(包括自己)和活動的態度,即情意方面的經驗。 一方面,新《綱要》把課程內容重心放在幼兒的各種活動以及各種經驗的獲得上。完全拋棄了過去「學科說」把課程內容看作具體的知識或學科的做法。新《綱要》根據新知識觀來理解課程內容,突出內容的過程性、活動性、經驗性及情境性。例如,新《綱要》「鼓勵幼兒用不同藝術形式大膽地表達自己的情感、理解和想像。尊重每個幼兒的想法和創造,肯定和接納他們獨特的審美感受和表現方式,分享他們創造的快樂」。當然,這種課程內容取向沒有否定知識的價值。沒有忽視必要的知識學習,只是強調知識來源於活動和經驗,知識反過來又成為幼兒進行活動和獲取經驗的必要手段。另一方面,新《綱要》也改變了過去統一規定課程內容的做法。因為全國統一的、單一的課程內容不適合我國地域廣闊和經濟文化發展不平衡的國情。新《綱要》在課程內容的編排和選擇上賦予了幼兒園、教師、家長以及幼兒更多的權利,為他們提供了更大的自主空間。這一時期園本課程的大量出現就是課程權力下放的具體表現。 3課程組織與課程實施 新中國成立初期至20世紀80年代末,我國一直採用從前蘇聯引進的「幼兒知識系統化教學」的課程理論與實踐。該模式強調兒童發展的階段性和教育任務的連續性。突出系統化知識在幼兒學習和發展中的作用,強調讓幼兒掌握系統化知識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直接教學——上課。《暫行綱 要》規定採用作業教學形式,並規定每周必修作業項目和時間,輔之以選修作業。必修作業佔用的時間遠多於選修作業,而必修作業的實質就是開展集體教學。《教育綱要》指出「幼兒園的教育任務、內容與要求是通過游戲、體育活動、上課、觀察、勞動、娛樂和日常生活等各種活動完成的,不可偏廢」。然而,在實踐中由於受種種條件的限制,尤其受教師整體素質的影響,端坐靜聽式的上課形式依然是幼兒園課程實施的主要形式。新《綱要》則明確提出「幼兒園的教育活動,是教師以多種形式有目的、有計劃地引導幼兒生動、活潑、主動活動的教育過程」「教育活動的組織形式應根據需要合理安排,因時、因地、因內容、因材料靈活地運用」。這些規定不僅大大擴展了課程實施的路徑,而且體現了對幼兒身心發展特點的充分尊重。 4課程評價 20世紀50年代的《暫行綱要》和20世紀80年代的《教育綱要》雖然都沒有明確指出幼兒園課程的評價內容與評價指標,但是毫無疑問,其評價標准就是看目標是否達成,考察大到幼兒園全年的工作計劃。小到每個班每一天、每一個活動的目標是否達成。這種單純分等鑒定的課程評價方式具有濃厚的功利主義色彩,相應地也造成了一種自上而下的單向評價模式,即教育行政部門對幼兒園進行評價。園長對教師進行評價,教師對幼兒進行評價。總之,評價主體單一,評價內容片面,評價重結果而非過程。以對幼兒的評價為例。直接對幼兒評價的主體是教師,評價的指標是顯性課程目標,評價的內容是幼兒對所學內容的掌握程度,評價的功能是甄選優秀幼兒。 新《綱要》將教育評價作為與總則、教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