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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單屬於個人隱私

發布時間: 2021-02-15 21:50:15

⑴ 成績該不該成為個人隱私

成績抄不該成為個人隱私
理由:俗話襲說得好,「有競爭才有動力」,同學們應該知道其他人成績,以便了解自己屬於什麼水平,如較好就要將繼續保持,比別人差的話就要更加努力了。如果沒有了競爭,也就沒了學習的緊張感,沒了學習的動力。
公開大家的成績,方便大家了解自己學的與別人比起來到底好不好,也能讓大家樹立自己學習的好榜樣,這樣何樂而不為呢?所以我認為,成績不應該成為個人隱私。

⑵ 學生的成績排名是否屬於「個人隱私」應該公開嗎

我認為學生的排名屬於個人隱私,我個人認為是不應該公開的,因為公開以後不利於孩子的成長,容易傷害孩子自尊心。

⑶ 學生的分數屬不屬於個人隱私

不屬於。因為涉及到他人重大利益。而隱私的前提是對他人利益無影響。這個成績顯然不具備這個條款。

學生成績屬於隱私嗎

學生成績的確屬於學生個人的隱私,分數作為一個人的私人信息收到法律的保護,從合法性上說是未經本人允許不應公開的,未經同意公開屬於違法行為。但是法律並沒有禁止學校向家長告知其子女的學生成績。

在我國現行法律中,只有《侵權責任法》第二條講民事權益范圍中包括了隱私權

根據我國國情及國外有關資料,下列行為可歸入侵犯隱私權范疇:

1、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證號碼和電話號碼。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他人居住安寧。

3、非法跟蹤他人,監視他人住所,安裝竊聽設備,私拍他人私生活鏡頭,窺探他人室內情況。

4、非法刺探他人財產狀況或未經本人允許公布其財產狀況。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內容,以及將他們公開。

6、調查、刺探他人社會關系並非法公諸於眾。

7、干擾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對其進行調查、公布。

8、將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會公布。

9、泄露公民的個人材料或公諸於眾或擴大公開范圍。

10、收集公民不願向社會公開的純屬個人的情況。

11、未經他人許可,私自公開他人的秘密。

(4)成績單屬於個人隱私擴展閱讀:

根據《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第二百五十二條 隱匿、毀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三條 郵政工作人員私自開拆或者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竊取財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 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上述信息,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⑸ 成績單屬於隱私么如果學校規定要拿出成績放在個人簡歷之中,該怎麼辦

不算隱私

⑹ 學生成績排名應不應該公開成為大問題,學生的成績屬於個人隱私嗎

學生的成績屬於個人隱私,確實不應該公布學生成績,會給孩子心理造成一定壓力,學生學習壓力已經很大了,希望能夠減少他們的壓力。

中考成績屬於個人隱私嗎

可以讓學生們更多地了解自己的學習狀態,烤得不好會因為面子上過不去而努力,考的回好會為了更高的目標努力答。

談到不準公布學生成績時,有人主張把學生成績列為孩子的隱私權范圍,認為公布成績是侵犯隱私權行為。另外一種觀點認為,未成年人思想不成熟,法律規定應確定其監護人,通常在校外家長是監護人,在學校老師對他們有監護職責,老師和家長(監護人)對他們有知情權。如果把學生成績列為隱私權加以保護,家長和教師就無法順利地行使教育權。

在大陸,研究生答辯時,歡迎各多的同學、老師一起參加,而在香港,學生答辯時,除了答辯委員會和學生本人外,外人不得參加,因為他們認為答辯就是考試,過程、成績屬隱私。香港的中學也不會公布學生成績,否則侵犯隱私保護條例。

當這個觀念被絕大部分人接受時,就上升為法律。
我個人認為學生成績是個人隱私。

⑻ 「成績排名」是否屬於個人隱私

早在2018年12月,《中小學生減負措施》就提及,嚴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學生考試成績及排名。所以,依據相關合法規定,「成績排名」可視為個人隱私。

不過,該不該將「表揚少數」也列入隱私范圍,還是值得商榷的。而關於是否要公開學生成績排名的話題討論在網上也很快就掀起了一波熱度,網友們紛紛輸出自己的觀點。

主張公開成績排名的網友認為,孩子看不到成績排名就會看不到自己的差距所在,容易安於現狀,助長惰性和脆弱,抗壓能力得不到鍛煉。而與之截然不同的聲音則是認為,公開成績排名不僅會打擊部分學生的學習積極性,還會加劇學生之間的競爭,給他們帶來過多壓力。

個別學校基於對學生隱私的保護意識,選擇不公開學生的成績排名,其實,「成績排名」視為個人隱私的規定也是存在一定爭議的,畢竟,在不同情況下、對不同人群和對象,隱私的范圍其實也是不一樣的。

比如,在小學階段,很多地方中學不是採取考試入學的方式,所以學校基本可以做到不公開成績排名。但是,到了中學階段,如果學校不公布成績排名,那家長可能就難以很好地了解孩子的學習情況,從而影響對孩子中考、高考的規劃。

可見,學生的成績排名不管公開與否,都是一件有利有弊的事情。

(8)成績單屬於個人隱私擴展閱讀

最關鍵的不是排名而是考試體制

其實,我們在討論學校應不應該公開學生成績排名的時候,也應該關注到學校如何利用好「分數」這一具有激勵之效的鞭子,或者是如何在不唯分數論之下引導孩子。

如果,以考試為法寶、視分數為命根的觀念一直根深蒂固,那麼是否公開成績排名只不過是一個形式問題,公開與否並無兩樣。我們需知,公開成績排名,是為了形成良性的競爭環境,是要讓學生在知道自己的優勢與不足後能夠再接再厲或者知恥而後勇;若不公開成績排名,便要以正確的方式去引導學生,促使學生健康成長、成才。

總之,在對待成績排名的事情上,教育者需要尊重學生身心發展的客觀規律,既不能搞高壓教育,造成唯分數論的惡性競爭氛圍,也不能搞溫室教育,影響學生的積極性發展。



⑼ 考試成績是隱私嗎

分數是否應該成為學生的隱私

一、反方:個人認為不應該!
因為考試的目的是考察學生對知識的掌握程度
分數從一定程度上來說是一個量化的標准
所以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考得不好要總結經驗教訓
不能把這個劃為隱私范圍

二、學生A:我的觀點是分數應該成為學生的隱私。如果說出學習成績不好,會使自己的自尊心受到打擊,要是讓父母知道了,會使用家庭暴力,從而導致自己喪失自信心,使學習成績一落再落。

學生B: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隱私權,當公布成績排名時,作為女孩子,面子放不下,如果老師私下通融一下,會使自己樹立自信心。

學生C:我是一個好強的女孩子,對學習成績還是蠻在意的,但本人學習基礎差,每次考試成績不理想,一旦公布分數,我就會心怦怦直跳,我很擔心我會得心臟病,我多麼希望老師不要公布分數。

學生D:大家好,我是反方小組的成員。我認為分數不應該成為學生的隱私,因為只有公開學生的真實分數,我們才能知道他們的成績是否良好。李旺澤同學請你不要太自卑,我們會幫助你,讓你從失敗中走出來,讓你有自信心,成為一個勝者。(掌聲熱烈)

學生E:因為有了學習成績的分數,才能知道自己是否進步,學校有教育權,公布分數是為了讓家長了解我們的學習情況,學習的好壞並不是問題,讓別人知道也不怕,重要的是自己努力過沒有,只要你努力,你就是勝者。如親戚或別人在討論著你的成績,這也許是對你的一種心理考驗,如果你承受得了,說明在你未來的道路奠定了好基礎,如果你承受不了,需要加強心理素質鍛煉。(說話有力度,贏得掌聲)

學生F:我從小學到中學經歷過無數次的考試,有自己的親身體會。我個人認為,公開一個學生的成績對學生來說還是有很大的好處的。因為,這樣可以培養學生的面對事實的素質,在中國的應試教育下的今天的學生普遍有一種心理素質障礙,心理承受能力差,缺乏應對挫折的勇氣與膽量,整日怕天怕地。將來怎樣面對社會事實,怎樣面對未來的挑戰?怎樣承擔起中華崛起的重任?
正反代表總結發言:分數應該成為學生的隱私,應該受到保護。
反方代表總結發言:分數不應該成為學生的隱私,應該公布學生成績。

三、1、你可以不把自己的分數告訴任何人。但父母培養你,你總要對他們坦白吧?
2、老師或學校公布分數,現在大多都是公布優秀的成績如競賽獲獎成績或升中、高考上線成績,這些情況從未聽說誰不願意被公布分數而提出維護隱私。
3、至於最低分定數,不公開姓名而作為統計數據在一定范圍內公布是常有的,也肯定不侵犯隱私。
4、體育成績根本不可能成為保護的對象。你要是在測驗100米時跑在最後,全班同學都知道了,根本不成為隱私。
5、我們要正確面對成績。從未有人因不理想的體育或音樂成績讓全班知道而感覺巨大壓力以至生活不能繼續下去了,但對數學、英語等文化科特別是其中的主科成績卻耿耿於懷。這是全社會和傳統思想造成的,若凡考必音樂,音樂差的人全社會特別是父母都認為是笨蛋,情況必倒過了。
所以分數是否可以成為學生的隱私,我認為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要輕易把傳統認識上升為法律。

暈!成隱私了!你怎麼知道別人的成績?那你怎麼知道你比別人分高?隱私啊?不讓你查!比如高考!人家以前比你差的學生突然分比你高!!要是分數成隱私的話!你會不會懷疑?

四、
老師: 分數是不可缺的參照系
分數沒有必要成為學生的隱私。同學之間本來都是學習夥伴、朋友的關系, 分數就像一個參照系,讓學生知道自己在班裡所處的位置,對學習無疑是個促進。關鍵是人們怎麼看待分數,分數和公布分數本身並沒有錯。
如果學生之間的分數相互保密,每個學生之間會缺乏激勵和目標。說的具體點,某次考試比較難,大部分同學都發揮得不好,成績自然都不理想,於是大家互相保密,每個人可能都會心事重重,這次怎麼考成這樣?如果公布分數,就不一樣了.原來大家考得都不太好,心裡也就釋然了。所以分數作為一個參照系,無論對每個個體的學生在橫向和自身縱向的發展上都是一個較好的評價方式。

家長:分數不該給家長保密
我的孩子正上學三年級,從內心深處說,我不會很看重分數,更不會通過某一次考試的分數來判斷孩子學習狀況的優劣.但我也不希望完全沒有分數。誰都知道現在的孩子自己的想法很多,做家長的很難與孩子取得完全的溝通,如果分數完全成了學生的隱私,家長就少了一個了解自己孩子的途徑。從另一方面講,隨著年級越升越高,我們對孩子的功課內容能了解的會越來越有限,如果沒有評分,家長將很難掌握孩子的學習情況。沒有分數,我會覺得少了點什麼。

五、
1、因為公開可以使自己客觀地了解自己,「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2、可以培養自己的競爭意識。
3、可以培養自己的受挫力,名次靠前要不驕不躁,名次靠後要奮起直追。
所以公開更有利於成長。

六、
分數是一個學生在學習上的表現,既然是表現,就是給別人看的,當然不是隱私。如果分數是隱私,那人的相貌也是隱私了,人人都應該蒙著頭出門。
考試得分,是為了知道成績的好壞。而分數的高低和考試的難易有很大關系,因此成績的好壞是相對的,僅僅知道分數的多少是不能判定成績的好壞的,應該以排名來判定。要排名,就得知道所有人的分數。所以說,分數不是個人的東西,而是所有人共同的東西,當然不是隱私。
以高考為例,分數是排名用的,排名是錄取用的,錄取是公開的,所以分數也得是公開的,不公開,就會導致腐敗。從前的考分是張榜公布的,所以考上了叫上榜,考不上叫落榜。最重要的高考分數都不是隱私,平時的分數就更不是。

學習不是一個人的事情政府都透明了何況學校沒有人有義務為你保密

七、
縱觀古今中外,凡有學校、有學習,就存在考試;有了考試,就必然要有分數。應該說,到目前為止,還找不出一種比考試能更有效更簡便的督促學生認真學習、及時鞏固的手段,也找不出一種比分數能更科學更直觀衡量學生掌握運用知識的考察方案。假如分數成為學生的隱私,家長、教師不宜過問.那麼,請問教師憑什麼反饋教學效果、調整教學?家長憑什麼能最簡便的了解學生在校學習情況?學生憑什麼衡量自己對知識掌握 的程度?教育行政或教育業務部門又憑什麼來評定學校、教師的教學成效?」
假如「分數成為學生的隱私」,高一級學校又以什麼為依據來有效,公正、簡便的選拔人才?
一段時間,取消考試,將傳統的百分制分數改為優、良、中、及格等模糊概念,取消排名次,成為衡量是應試教育還是素質教育的依據。也有不少人對考試、對分數、對名次大發其難。我們認為:考試、分數、名次本身並沒有錯;如同金錢可以使道德淪喪,走向犯罪,但金錢本身並無罪。
實施素質教育,不是不要考試、分數、名次,只能研究考什麼、怎樣考、如何評、如何排名次我們只能不斷完善考試制度、命題方式,力求使其更全面、更科學、更合理;制定更客觀、更科學、更公正、更全面的評價標准,盡量減少人為成份,以避免教師、學生、家長為毫無意義的一分二分的拼搏影響教學的整體效益;學校、教師一面要改變公布分數、名次的方式,使家長、學生特別是中差生,更接受,同時,全面、客觀的評價學生,看長處,重進步,對中差生的閃光點多激勵,打破「唯分數論」的桎梏,轉靜態的分數競爭為動態的能力競爭。當然,學校、教師要著力培養學生健康的競爭心理和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試想,連學習中的考試都無法順利通過,那麼他們怎能順利通過人生道路上的種種「考試」?連學習上「不理想分數」都無法承受,他們又怎能承受今後社會殘酷的競爭?又怎樣面對人生道路上的坎坷、失敗?
假如「分數成為學生的隱私」,將成為部分不思進取、只想混日子的學生逃避教師檢查、家長督促學習的極好托詞。學生的天職就是學習,愉快教育決非能讓每個學生都「玩得痛快,學得開心」,決非讓學生不努力就能學好,取得好成績。「寓教於樂」的「樂」學,更多的是指「樂學」,只有樂於學習,才能愉快中接受教育,才能苦思冥想、抓耳撓腮依然不解其樂,所以樂於學習決不是玩,更不是玩得愉快所能代替的。學習是一項艱辛、復雜、持久的智力活動,僅憑興趣難於持久,僅憑學生的主觀能動性難於深入。它還需一定的束縛力,一定的外部動力:即考試、檢測、分數。
稍有點常識就知道,「分數,應成為學生的隱私」是絕對站不住腳的說法,請問:分數怎麼來?老師評卷改出來的。既然老師知道了,分數又怎能成為隱私,更何況分數不僅教師關心、家長關心,連學生本人同樣關心。即使教師想隱瞞,又怎能瞞得住。「讓分數成為學生的隱私」豈不是自欺欺人之說。
綜上所述:分數成為學生隱私弊大於利。分數,絕對不能成為學生隱私。

反方:既然你們認為分數應該成為學生的隱私,難道你們的學習成績都不告訴父母嗎 ?當父母知道你們的成績時,你們難道要去告他們嗎?

八、當然不可以.分數對於一個學生來講,是自己小學生涯中最重要的東西,學生沒有了它,根本就不算是一個學生了.然而,將自己的分數當隱私,不公眾於世的話,它只能永遠讓自己悶在心裡.如果考的好,不給老師,同學,家長看的話,自己那麼辛苦用功又是為了什麼啊?就算考的不好,也不能悶在心裡,也要拿出來,這樣,老師,同學,家長也好對自己對症下葯地來解決問題,來幫助自己以後考取高分.所以我認為不應該把分數當隱私.
稍有點常識就知道,「分數,應成為學生的隱私」是絕對站不住腳的說法,請問:分數怎麼來?老師評卷改出來的。既然老師知道了,分數又怎能成為隱私,更何況分數不僅教師關心、家長關心,連學生本人同樣關心。即使教師想隱瞞,又怎能瞞得住。「讓分數成為學生的隱私」豈不是自欺欺人之說。
分數沒有必要成為學生的隱私。同學之間本來都是學習夥伴、朋友的關系, 分數就像一個參照系,讓學生知道自己在班裡所處的位置,對學習無疑是個促進。

九、
正方理由:
1、分數作為一個人的私人信息收到法律的保護,從合法性上說是未經本人允許不應公開的。未經同意公開屬於違法行為。
2、面對當前學業壓力過重的情況,公開成績會給學生帶來更大的心理壓力,對學生的成長帶來不利影響。
3、分數的公開化也會讓學生只在乎成績單方面而忽視了作為學生本應該重視的許多其他方面的學習。是應試教育的不良產物。
反方理由:
1、部分學校將成績公開化是經過多年嘗試發現這樣真的能夠激勵更多同學認真學習之後的選擇,它的現實作用毋庸置疑。
2、對於青少年自製力較弱,若將成績不公,不利於及時發現自身存在問題,或即使發現不能主動改正。
3、成績公開可以使成績優異或是進步較大的同學有更大的學習動力。這其實也是一種獎勵機制。有利於學生獲得成就感。

分數不應該成為學生的隱私
1、這樣可以激勵大部分學生,我過目前的經濟條件下不可能照顧到所有的學生.
2、這樣可以給老師和家長一些相信,因而採取一些措施。
3、學不僅僅是為自己而上的,可以防止一些「壞」孩子找借口。
總之:壞處是肯定有的,但利大於弊

十、
保守的說,在義務教育階段,學習成績不該成為隱私。理由:根據我國《教育法》第十八條第三款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以及有關社會組織和個人有義務使適齡兒童、少年接受並完成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這一點在我國《義務教育法》中有更明確的要求。父母等監護人應對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履行保障其受教育權利的法定義務,那麼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在民法上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監護人有必要觸及這些未成年人成長中的每一個過程之中,這是監護的題中之義。在英美法中,有善良家父原則,也是這個道理。學習成績,是義務教育的必然反映,父母既是直接的監護人也是社會成員之一,對學生的學習狀況有權了解、督促發展、配合教育機構,而不是把孩子送教育機構了事。法律是對道德底線的保護,在監護人對被監護人的監護上,我國法律首先定位監護人是善良的、維護被監護人利益的,並對監護人的監護行為給予最大的自由,目前沒有過多規范監護行為的條款正是基於此。作為被監護人,心智不是很成熟,必須接受監護人監護。

十一、
分數應該成為激勵手段,但不能成為隱私
學生不要把分數看得太認真, 沒考好不等於學生的綜合能力不 行。如果因為一個人考分不高而否決 了他在其他方面的能力,甚至打消了 他在其他方面的事極性,那就完全背 離了考試本身的意義了。考分不可能

關鍵在於怎樣利用分數引導
學生不要把分數看得太認真,沒考好不等於學生的綜合能力不行,如果因為一個人分不高而否決了他在其他方面的能力,甚至打消了他在其他方面和積極性,那就完全背離了考試本身的意義了。考試不可能成為隱私。既然考試是學校和教育管理部門主持的,考分就應當讓主考者知道;考分不是學生本人產生的,自然不應當成為學生的隱私。

辨證觀點
我認為,公布學生的成績是不適宜的。有的老師和家長以考分向學生施加壓力,就更不妥當了。但我對「成績應該成為學生的隱私」的觀點有不同的看法。考分 ,有必要成為隱私嗎?我看不一定。在看問題要辨證一點。如果家長連自己孩子的成績都不知道,還怎麼教育孩子?考分讓孩子、父母、同學知道是可以的,只是不要把它看得太重了。說到底,公布孩子的考分和孩子的隱私是兩碼事。

考試是評價學生和老師講授效果的手段,分數是反饋的信息,怎能成為隱私呢? 現在大學生錄取後都要公布名單,落榜者是不公布的,證明在某某考分以下,其實這也是公布了成績。難道這也是考生的隱私嗎? 我相信「考分是否成隱私『,的話題 討論不會有什麼結果,爭論這個話題也沒什麼意義。

正方:分數應該是自己的隱私!因為只要是自己努力了,得到了多少的分數只是一個結果!我們應該注重的是進程,一個努力的進程!如果我們的努力因為一次的失誤,結果換來的分數不是很理想,結果被頒布了,那麼我們的自尊心會很受打擊,有可能會一蹶不振!這就是分數的不保密帶來的壞處,所以分數應該屬於自己的隱私!
反方:分數不應該是自己的隱私!因為分數是一個對於自己的肯定!分數高了說明自己努力了,分數低了,說明自己沒有努力,是一個刺激自己努力的動力,分數低了,可以更加的刺激我們去努力的學習!分數高了,證明我們沒有白白的努力,我們也會更加的努力去換來更好的結果!所以分數不應該是自己的隱私

⑽ 大學隨意公開學生的成績單在法律上有沒有講法

成績單屬於學生的個人隱私權。

你們學院的做法並不妥當,我以前所在大學是絕對不進行排名的,只有在學生對獎學金發生爭議的情況下,進行公布。也就是說為了公平,當學生的知情權和隱私權發生沖突的時候,經過學生自願讓渡隱私權獲得知情權的方式公布成績。

當然,由於學生成績是否構成隱私權在我國並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判例可以參考的,隱私權的范圍在各國都不盡然相同,法院法官根據自由心證進行自由裁量確定隱私權的范圍。同一個國家的不同人群的隱私權范圍也不盡然相同。

比如:公眾人物和政府官員的隱私權就必須對公眾作出讓渡,這是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均認可的通說。如果你在美國任何報紙都有權刊登美國總統或美國當紅明星的緋聞和私生活,但是,你絕對不會看到任何報紙刊登普通公民的私生活和緋聞,因為前者的隱私權已經被法律強行部分讓渡給公眾了,而後者則不能進行讓渡。因此,即使同一個國家的公民也有不同的隱私權范圍。

我可以肯定你畢業以後,任何個人和單位都不得公布你的成績單,但是,在學校的時候,學生是否應該被強制讓渡成績單的隱私,這個問題有一定的爭議。

另外,即使構成侵權,這樣的侵權行為屬於顯著輕微的行為,一般不可能也沒有訴訟價值,在法院最多獲得賠禮道歉、停止侵害的法律後果,因此,這樣的侵權僅僅停留在法理上的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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