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局2018年取得的成績
㈠ 2018海口市國土資源局選調筆試考什麼
2018年海口市國土資源局公開選調筆試:
(1)筆試方法:採取閉卷的形式。
(2)筆試時間和地點:以准考證確定為准回。
(3)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土地資源管理、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自然地理與資源環境、測繪工程等相關內容。
(4)注意事項:選調人員憑准考證和本人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考試。
(5)成績公布:筆答試實行百分制,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筆試成績實際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和筆試合格分數線在海口市國土資源局網站公布。
具體查看:2018年海口市國土資源局公開選調公告(11人)
㈡ 2018年開始廣西靈山縣哪個縣長分管國土資源局
國土局已經取消了。現在管理國土,資源的單位叫做自然資源局。想要知道哪位縣長分管這個單位可以上當地政府公開網站查詢或者撥打當地12345市長公開熱線咨詢。
㈢ 不動產登記中心的編制屬於國土資源局嗎
對,屬於國土資源部門。
根據北京市編辦《關於整合北京市不動產登記職責的通知》,北京市國土局為我市不動產登記機構,北京市、區縣相關部門承擔的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動產登記職責統一交由市國土局承擔。不動產的管理職責仍由原相關部門承擔。本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納入不動產統一登記予以五年過渡期。過渡期後,改由北京市國土局負責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工作。
(3)國土資源局2018年取得的成績擴展閱讀:
國土資源部主要職責
(一)承擔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海洋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責任。組織擬訂國土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開展國土資源經濟形勢分析,研究提出國土資源供需總量平衡的政策建議,參與國家宏觀經濟運行、區域協調、城鄉統籌的研究並擬訂涉及國土資源的調控政策和措施。編制並組織實施國土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國土資源領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循環經濟的政策措施。
(二)承擔規范國土資源管理秩序的責任。起草國土資源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並監督實施,制定地質環境保護的政策、規章,制定國土資源調查評價技術規程,擬訂國土資源開發利用標准。指導地方國土資源行政執法工作,調查處理國土資源重大違法案件。
(三)承擔優化配置國土資源的責任。編制和組織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計劃。指導和審核地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規劃,組織編制礦產資源、海洋資源、地質勘查和地質環境等規劃以及地質災害防治、礦山環境保護等其他有關的專項規劃並監督檢查規劃執行情況。參與報國務院審批的涉及土地、礦產的相關規劃的審核。
(四)負責規范國土資源權屬管理。依法保護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海洋資源等自然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組織承辦和調處重大權屬糾紛,指導土地確權,承擔各類土地登記資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匯交管理,提供社會查詢服務。
(五)承擔全國耕地保護的責任,確保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牽頭擬訂並實施耕地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基本農田保護,監督佔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耕地開發的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土地用途管制、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徵用,承擔報國務院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核、報批工作。
(六)承擔及時准確提供全國土地利用各種數據的責任。制定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組織國家重大土地調查專項,指導地方地籍調查、登記和土地分等定級工作。
(七)承擔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責任。擬訂並實施土地開發利用標准,管理和監督城鄉建設用地供應、政府土地儲備、土地開發和節約集約利用。擬訂並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等管理辦法,建立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等政府公示地價制度,會同農業部門監督管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制定禁止和限制供地目錄、劃撥用地目錄等,承擔報國務院審批的改制企業的國有土地資產的處置。
(八)承擔規范國土資源市場秩序的責任。監測土地市場和建設用地利用情況,監管地價,規范和監管礦業權市場,組織對礦業權人勘查、開采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規范和監管國土資源相關社會中介組織和行為,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九)負責礦產資源開發的管理,依法管理礦業權的審批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批登記,負責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的管理,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開采總量控制及相關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實施礦業權設置方案。
(十)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礦產資源儲量,組織實施全國地質調查評價、礦產資源勘查,管理中央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國家重大地質勘查專項,管理地質勘查資質、地質資料、地質勘查成果,統一管理中央公益性地質調查和戰略性礦產勘查工作。
(十一)承擔地質環境保護的責任。組織實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質遺跡、礦業遺跡等重要保護區、保護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過量開采和污染,承擔城市地質、農業地質、旅遊地質的勘查、評價工作。
(十二)承擔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的責任。指導應急處置,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重大地質災害等國土資源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十三)依法徵收資源收益,規范、監督資金使用,擬訂土地、礦產資源參與經濟調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組織土地、礦產資源專項收入的征管,配合有關部門擬訂收益分配製度,配合有關部門指導、監督全國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資金的收取和使用。參與管理土地、礦產等資源性資產,參與管理國家出資形成的礦業權權益,負責有關資金、基金的預算和財務、資產管理與監督。
(十四)推進國土資源科技進步,組織制定、實施國土資源科技發展和人才培養戰略、規劃和計劃,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專項,推進國土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
(十五)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擬訂對外合作勘查、開采礦產資源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境外礦產資源勘查,參與開發工作,依法審批礦產資源對外合作區塊,監督對外合作勘查開採行為。
(十六)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㈣ 國土局是干什麼的
國土資源局就是簡稱的國土局。簡單說來就是是主管國家的土地、礦產資版源等自然資權源的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的縣政府組成部門。國土局也有下屬事業單位,而且本身也配置工勤人員。
國土局的主要職責:承擔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海洋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責任。
組織擬訂國土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開展國土資源經濟形勢分析,研究提出國土資源供需總量平衡的政策建議,參與國家宏觀經濟運行、區域協調、城鄉統籌的研究並擬訂涉及國土資源的調控政策和措施。
編制並組織實施國土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國土資源領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循環經濟的政策措施。
拓展資料
承擔起草國土資源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並監督實施,制定地質環境保護的政策、規章,制定國土資源調查評價技術規程,擬訂國土資源開發利用標准。指導地方國土資源行政執法工作,調查處理國土資源重大違法案件。
㈤ 國土局的具體工作是什麼
其主要職責如下: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草擬並組織實施有關土地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和地質環境管理的地方性行政措施;擬定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和地質環境的有關政策;組織制訂全市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和地質環境管理的技術標准、規程、規范和辦法。
2、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參與審核城市總體規劃;指導、審核縣(區)、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全市礦產資源的調查評價;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地質環境規劃及其他專項規劃;指導、審核縣(區)、鄉(鎮)礦產資源規劃、地質環境規劃及專項規劃。
3、監督檢查全市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行政執法和土地、礦產資源規劃執行情況;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辦並組織調處重大權屬糾紛,查處重大違法案件。
4、擬定並實施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實施農地用途管制,組織基本農田保護,組織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監督耕地開墾、負責耕地佔補平衡工作。
5、制定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組織實施土地確權、定級、土地登記、發證工作。
6、依法管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工作,組織土地進入市場的招投標工作,負責政府收購土地及國有土地儲備工作;管理土地市場,
承擔土地資源實行資產化管理的有關工作;依法指導鄉(鎮)村用地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承擔報省政府、國務院審批的農地轉用、征(使)用地的材料審查報批工作。
7、指導和組織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負責評估機構從事土地評估的資格初審、土地使用權價格確認工作。
8、依法負責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登記管理和探礦權、采礦權出讓、轉讓審批與監督管理,制定礦業權出讓、轉讓實施辦法;組織發布地礦開發利用信息;培育與管理全市礦業權市場;負責對外合作區塊審核;依法徵收管理礦產資源補償費和探礦權、
采礦權使用費及價款。
9、統一管理全市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地質資料匯交,負責礦產儲量登記統計管理;負責認礦產儲量評審結果;負責建設項目壓覆礦產資源的審批;參與礦山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審查;制定地質勘查計劃;依法實施地質勘查行業管理,審查確認地質勘查單位的資格;管理地勘成果。
10、對礦產資源勘查、開發、保護和合理利用進行監督管理;對礦產品運銷環節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礦產資源勘查、開采過程中礦山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擬定礦山生存環境治理政策;指導礦山生態環境治理。
11、組織實施地質災害勘查、監測和防治,保護地質環境;指導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指導地下水動態監測、評價和預報;保護地質遺跡,認定具有重要價值的古生物化石產地、標准地質剖面等地質遺跡保護區。
12、根據國家有關測繪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參與制訂全市測繪工作的行政、措施,強化全市測繪宏觀管理,加強執法監督,負責全市測繪市場和行業標准化管理工作,根據授權管理市測繪計量工作。
13、執行有關財經法規,編報並落實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對直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完成規定的國土資源稅費的徵收、協收任務
14、提出全市國土資源利用制度改革方案,不斷完善各項改革措施。
15、組織開展土地、地質礦產的科技工作和對外交流與合作。
國土資源局(國土局)設辦公室、組織人事處、財務審計處、政策法規處、執法監察處、建設用地處、地政地籍處、地質礦產處、資源規劃處、測繪管理處,按照紀檢監察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有關規定設置紀檢組和監察室。
㈥ 12336國土資源違法舉報電話管用嗎
二、12336的受理范圍
1.非法批地、違法佔地;
2.違法轉讓土地使用權;
3.破壞耕地;
4.非法勘查、開采、非法批准探礦權、采礦權、非法轉讓礦業權;
5.其他土地、礦產資源違法行為。
三、12336的舉報方式
國土資源部「12336」平台形成了電話、信件、電子郵件、領導批辦、下級上報、媒體反映、其他等七大違法線索受理渠道。
四、12336的服務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節假日除外。
五、如何查詢12336的受理結果
反映土地違法,受理的話會在60日內給出書面回復。如果不受理,也會給書面不受理告知書,告知不受理理由及其他救濟渠道。是否受理,法律規定必須在七日內做出決定。如果受理的話,因案件復雜,60日內無法給出回復,受理機關必須書面或用其他可靠方式通知信訪人,要求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30日,且最多隻能延長1次。如果再次超期,信訪人可以到紀檢、監察部門投訴。
六、12336的注意事項
1、依據「屬地管理」原則,請您與所在地職能管轄區域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舉報違法行為;
2、舉報時,務必向工作人員說明被舉報方的姓名和詳實的事發地,並告知工作人員具體的申訴請求、事實和理由,盡可能地提供真實有效的違法案件線索,以便工作人員進一步核查;
3、撥打電話時使用文明用語,忌使用謾罵、侮辱他人的語言,不能捏造事實誹謗、攻擊他人或機關。
4、12336不受理的情形:
(1)依法應當通過申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仲裁等途徑解決或者已經進入上述程序的;
(2)檢舉揭發國土資源系統幹部違法違紀問題的;
(3)土地權屬糾紛、征地補償費分配或者拖欠,依法應由地方政府或者其他部門處理的;
(4)用地用礦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的;
(5)不屬於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職責范圍的。
㈦ 2018國土資源部及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在哪
國家土地督察局是國土資源部的派駐機構,國家土地督察局的總督察就是國土資源部的部長。
㈧ 湖北國土資源職業學院在2018對四川文科招生么
湖北國土資源職業學院 湖北省 武漢市 專科
公辦專科,該校的專統招的是直接承認學歷的屬,計劃外是成教部分,通過考試以後取得主考學校的學歷證書,國家也是承 認的,可以專升本、考研、進入國家事業單位。
國家承認的學歷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可通過學信網查詢。
1. 經過高校招生考試並被高校錄取的,持有普通高校畢業證書;
2. 經過成人高校招生考試並被錄取的,持有成人高校畢業證書;
3. 自學考試的畢業證書;
4. 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畢業證書;
5. 部隊院校畢業證書應是總參和國家教育部聯合頒發的畢業證書;
6. 黨校畢業證書應是教育部頒發的成人高校畢業證書;
7. 其它經過教育部批準的屬於國民教育系列的高等教育形式,如網路大學、開放大學、注冊視聽生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