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2017年專升本成績
Ⅰ 2017年山東專升本出錄取分數線了電子商務專業的線是多少
你好,現在錄取分數線還沒出呢,需要到下旬才可以的,愛心等待吧,祝你順利,望採納。
Ⅱ 2017年山東專升本感覺沒考上,離上一年分數線差了十幾分,請問留級的話下一年還能再考一次嗎
留級的話是可以再考的。不過個人覺得實在沒必要,而且申請留級這種事情很麻煩的,家裡也要有這方面的人脈關系,花錢請客打通人脈關系什麼的,開支也很大。為了一個本科學歷,實在不值得
Ⅲ 2017年山東哪些學校可以專升本
017年山東省專升本招生院校有:濱州學院、德州學院、菏澤學院、專濟南大學泉城學院屬、濟寧學院、濟寧醫學院、聊城大學東昌學院、臨沂大學、齊魯理工學院、齊魯師范學院、齊魯醫葯學院、青島理工大學琴島學院、青島農業大學海都學院、山東財經大學東方學院、山東財經大學燕山學院、山東交通學院、山東科技大學泰山科技學院、山東女子學院、山東師范大學歷山學院、山東中醫葯大學、泰山學院、泰山醫學院、濰坊學院、煙台大學文經學院、棗庄學院、中國石油大學勝利學院、山東青年政治學院、山東農業工程學院等28所高校。
Ⅳ 2017年山東護理系專升本錄取分數線最低是多少
首先抄您得明白什麼是襲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這並不等同於錄取線,有些考生成績超過了控制線也不一定被錄取,這和學校的錄取分數線有關系。而關於學校錄取分數線,則是當報考的考生人數超過了學校的計劃數,而且分數普遍都高時,錄取分數線可能就高於最低控制線了。反之,即報考的考生人數不足學校的計劃數,分數普遍較低時,錄取分數線可能就低於最低控制線了。
簡單來說就是跟生源有關,即報該學校的人數有關,報多了就分數從上往下取;報的少了,名額錄取不滿,還有可能退而求其次,比如一本線學校錄取二本線的學生。
Ⅳ 2017年山東專升本土木工程專業考試總分是多少分
山東省招考院發布山東省2016年普通專升本最低錄取分數線,土木工程216分。預計2017年在在206~226之間
Ⅵ 老師,想請問一下山東2017年護理專升本考試科目及分數線
護理專業大專起點本科考試科目:
1、計算機;
2、外語(大學語文);
3、綜合一(生專理學、護理學基礎屬);
4、綜合二(內科護理學、外科護理學)
2017年普通專升本專業護理學最低錄取分數線為228分
山東專升本考試根據往年的情況,一般安排在3月的中下旬。
2020年改革後的山東專升本考試科目變為四門公共課:計算機、高等數學、大學語文、英語(英語及小語種專業,改為政治),其中高等數學類別工學、理學考高數Ⅰ,經濟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考高數Ⅱ,哲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藝術學考高數Ⅲ。
Ⅶ 2017年山東省專科升本科會計專業錄取分數線
統招專升本難就難在考試錄取上。只要考上,幾乎都能拿到本科證和學士學位證回。近幾年從國家答、從學校、從學生本人角度看來,舉辦統招專升本是解決專科生現實社會問題的一個理想的途徑,專科同學一般都想上本科學校的,不願就停留在專科層次上,每年都想報的人很多,競爭很激烈,希望想要專升本的朋友們要提前作好准備。
Ⅷ 2017年專升本錄取分數線
各批錄取院校都有各自的控制分數線。控制分數線是由各省(自治區、市)招生委員會專在政治思想品屬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考生中,根據本省(自治區、市)考生文化考試成績,按略多於某批院校計劃錄取總數劃定的一個「分數」。
1.提前錄取院校的控制分數線?
由於招生的院校及招生人數都比較少,主要是一些有特殊要求的學校及專業,其中有本科也有專科,按計劃招生數與報考人數的一定比例確定分數,有的院校專業上線人數錄取不滿的,可適當降低分數要求錄取。由於這部分院校錄取人數比較少,有時不在社會上公布分數線。
2第一批錄取院校的控制分數線,又稱重點線?
由於第一批錄取主要是全國重點大學,因此其錄取控制分數線,又稱重點線。根據規定,按計劃招生數與考生數的比例1∶1?1或1∶1?2來確定。分數線的劃分是按文、理分別劃分的,考慮到志願兼報等因素,因此分數線確定時並不是機械進行的,而是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的作用。
Ⅸ 有沒有2017 2018 2019 這三年的山東專升本會計錄取分數線
這個你得看你報的是哪個專業了 每個專業的分數線都是不一樣的 具體你可以用網頁上網路一下 都能查到的
Ⅹ 有2017年山東專升本的嗎
為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以下簡稱專升本)招生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計劃
我廳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根據招生院校辦學基本情況並結合往年專升本招生計劃確定了2016年專升本招生學校、專業和招生人數(詳見附件)。各招生院校要嚴格招生計劃管理,按照公布的招生計劃組織招生,不得擅自突破和減少招生計劃。
二、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生對象。
1.我省普通本專科院校(含高職院校)應屆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畢業生;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畢業學歷,且具有山東省轄區戶籍的退役士兵;
3.職業院校與本科高校「3+2」對口貫通分段培養2016年轉段學生。
(二)報考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其他法律法規;
2.專科學習期間無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和考試作弊行為;
3.身體健康;
4.專科階段必須獲得專科畢業證書。
三、報考專業限制
報考醫學類專業專升本的考生,其專科階段學習專業須為醫學類或醫學類相關專業。將來需要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其專科階段學習專業等條件須符合醫師資格考試相關規定。其他專業招生不受考生所學專業的限制。
四、考試時間和內容
考試時間:2016年3月26日至27日。
考試內容:考試科目為4門,其中2門公共課,2門專業綜合課。公共課為各類考生必考科目,其中1門為英語(公共外語課為俄語或日語的學生分別考俄語或日語;公共外語課為其他小語種和報考外語類專業的學生考大學語文),1門為計算機(報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的學生考高等數學)。
部分職業技能和操作技能要求較高的專業要安排進行技能測試。
五、錄取規則
(一)過程性考核。
繼續實施過程性考核與專升本考試成績相結合的多元錄取機制,由考生畢業學校提供考生的過程性考核結果,明確給出合格或不合格結論,招生院校依據專升本考試成績,參考過程性考核結果擇優錄取。各生源學校要建立過程性考核辦法,嚴格考核程序,規范考核管理,確保考核結果客觀、公正、可信、可用,並將過程性考核電子檔案數據報送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各招生院校要研究制定過程性評價的使用方法,並通過招生章程提前向社會公布。
過程性考核的主要內容:
1.思想品德情況:包括專科學習期間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校紀校規、社會公德的情況,參加學校或班級組織的思想教育活動、政治學習和社會公益活動的情況及其他體現學生思想品德的情況等;
2.學習情況:包括專科學習期間必修課和規定學分內應修選修課的學習情況等(含初次考試成績情況和補考成績情況);
3.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全國及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和獲得技能證書的情況等;
4.身體健康狀況;
5.其他體現學生特長和全面發展方面的情況。
在校學習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認定過程性考核不合格:
1.因觸犯國家法律法規,受到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的;
2.因考試作弊或其他違反學校規章制度的行為,受到過學校記過以上處分的;或受到學校警告、嚴重警告處分尚未解除的;
3.有4門及以上課程(含必修課和規定學分內的應修選修課,下同)初次考試不及格的;或有1至3門課程初次考試不及格,經一次補考仍有不及格課程的。
(二)錄取規則。
為保證錄取質量,設定總成績最低錄取分數線,且分專業錄取人數不超過報考人數的50%。達到最低錄取分數線者,根據考生類別和志願分專業依據考試成績錄取。探索擴大高校招生自主權,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按照一定比例投檔,考生畢業學校提供過程性評價電子檔案數據,招生院校認真審閱考生電子檔案並在一定的投檔比例內參考過程性考核結果擇優錄取考生。
對退役士兵實行單列計劃、單獨劃線,依據專升本考試成績單獨錄取。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參軍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3號)關於退役士兵專升本錄取比例在現行的基礎上適度擴大的要求,2016年退役士兵專升本錄取比例為35%。
錄取過程中將根據考生成績、報考人數及招生計劃等情況,適當調整分專業招生計劃。
(三)免試政策。
過程性考核合格、在校期間參加全國及全省職業院校相關專業技能大賽獲國家級三等獎及以上或省級一等獎的學生,在專升本報考相關專業時,可以免於專業綜合課和技能測試,其專業綜合課和技能測試的成績視為滿分。考生所在院校要將申請免試的獲獎人員名單及材料於2016年1月5日前經省教育廳審核確認後,報送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作為免於相關測試的依據。
六、組織實施
(一)認真做好過程性考核。
考生專科(高職)期間過程性考核工作由專科(高職)期間所在院校負責和具體實施,各院校要認真制定過程性考核方案,對學生在校期間的思想品德情況、學習情況、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全國及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和獲得技能證書的情況、身體健康狀況和其他體現學生特長和全面發展方面的情況進行考核。各院校要嚴格標准、嚴格程序,明確各項要求。
(二)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專升本報名、考試、命題、評卷及錄取的組織實施,要進一步加強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強化考風考紀,嚴格命題和評卷管理,提高試題命題質量,同時與高校共同做好招生錄取工作。各市招生考試機構和有關高等學校根據各自任務分工做好相關工作。
(三)專升本招生考試工作涉及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高校要堅持標准,嚴格程序,確保選拔工作公開、公平、公正。要接受社會監督,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弄虛作假,以權謀私。對徇私舞弊、違規操作等行為要嚴肅查處。考生作弊者,一經發現,已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已取得學籍者取消學籍,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各招生院校要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5年度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訂和備案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15〕6號)的有關要求,專門制訂專升本招生章程,並於2015年12月15日前報省教育廳學生處審核,審核通過後向社會公布。經省教育廳審核的招生章程作為專升本錄取的依據,未經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五)各招生院校要積極探索專升本教育教學規律,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加強實踐教學工作,制定專門的人才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達到培養復合型、應用型人才的培養目的。要不斷完善辦學條件,切實加強教學管理,完善教學質量保障體系,提高人才培養質量,促進我省高等教育的改革與發展。
七、相關政策
(一)被錄取的專升本學生持錄取通知書、准考證、專科畢業證等按規定時間到錄取學校報到,辦理入學手續。報到時不能提供專科畢業證書的,不得報到入學,由錄取學校取消其入學資格。錄取學校應在學生報到後3個月內,按照有關規定對學生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不予學籍注冊,由學校負責清退,並負責做好善後工作。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學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執行。
(二)專升本學生的修業年限一般為2至4年。學生按教學計劃修完規定課程,成績合格,由學校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專升本學生畢業證書的內容須填寫「在本校專科起點××專業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的實際時間填寫。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學位。
(三)專升本學生的學費標准與普通本科相應專業學費標准相同。
附件:2016年專升本招生學校和招生專業.docx
山東省教育廳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