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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2中查询成绩网

发布时间: 2021-01-03 06:05:16

A. 全国哪省份有园林绿化造价员考试

就是造价员考试,每个省都有的,给你看看黑龙江的文件
黑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
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行为,提高建设工程造价员业务水平,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标[2005]69号)、《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013号)和《关于由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管理建设工程造价员的通知》(黑建造价[2007]12号)等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员的培训、考试、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造价员是指经注册,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受聘于建设(开发)、勘察设计、施工、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工程咨询、项目管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造价员)。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是造价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资格证明。
未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以造价员的名义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
第四条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省造价协会)在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负责全省造价员的统一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定造价员管理制度;
2、负责编制考试教材,组织培训、命题、考试、阅卷和确定考试合格标准;
3、负责发放造价员考试合格证书;
4、负责造价员注册,发放《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
5、组织实施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
6、组织造价员验证工作;
7、监督检查造价员执业行为和自律行为;
8、负责造价员网络管理系统和数据库的维护工作;
9、负责造价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按照分工,在省造价协会和各市(行署)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造价员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注册、变更、验证、信用档案等申请和管理事项,采用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进行(黑龙江工程造价信息网www.hljgczj.cn)。

第二章 资格考试与培训

第六条 造价员资格考试由省造价协会统一组织,每年举行一次(具体的报名和考试时间在黑龙江工程造价信息网上通知)。全省统一命题、考试、阅卷和确定考试合格标准。
第七条 造价员资格考试专业分为:
1、土建工程(含装饰工程);
2、安装工程;
3、市政工程(含园林绿化工程)。
造价员可在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后申请增项专业。
第八条 造价员资格考试内容分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基础知识使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编写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使用省造价协会编写的教材。
专业知识分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和市政工程,可任选其一。
第九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统考毕业生;
2、上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和《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两科成绩合格;
3、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后申请增项专业。
第十条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参加专业知识培训后,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一年;
第十一条 被注销《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满二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第十二条 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需提供以下资料:
1、黑龙江省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附表一)(一式2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工程造价工作实践经历证明;
5、《黑龙江省造价员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免试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第十三条 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通过黑龙江工程造价信息网填写《黑龙江省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进行网上报名。
2、按第十二条规定,将书面材料报居住地所在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
3、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审核后,填写《黑龙江省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附表二),报送省造价协会;
4、省造价协会审核后,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报考,发给准考证;
5、省造价协会审核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考,由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将有关报考材料退还本人。
第十四条 造价员申请增项专业的,应参加增项专业的专业知识考试。考试合格者,向所在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省造价协会在《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增项专业登记栏”中注明专业名称并加盖公章。
第十五条 造价员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工作由省造价协会负责组织,统一培训科目和教材。
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先参加专业知识培训,取得省造价协会统一印制的《黑龙江省造价员培训合格证书》。
《黑龙江省造价员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三年。
第十六条 各院校或培训机构应向省造价协会申请造价员专业知识培训资格,省造价协会对其培训条件、培训能力、师资水平等进行考核,符合要求的,由省造价协会颁发《黑龙江省造价员培训资格证书》。
各院校或培训机构取得造价员专业知识培训资格后,应向省造价协会报送年度培训计划,经批复后,按照省造价协会制定的统一科目和教材进行培训工作。
经培训合格的人员,由院校或培训机构发给省造价协会统一印制的《黑龙江省造价员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三年。
《黑龙江省造价员培训资格证书》实行年检制度。年检合格,证书继续有效;年检不合格,注销证书。
第十七条 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由省造价协会颁发《黑龙江省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并在黑龙江工程造价信息网上公布。

第三章 造 价 员 注 册

第十八条 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应在取得《黑龙江省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后1年内申请注册。逾期未申请注册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注册。
经注册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后,方能以造价员的名义执业。
第十九条 造价员注册条件:
1、取得《黑龙江省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2、受聘于一个建设(开发)、勘察设计、施工、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工程咨询、项目管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
3、无本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
第二十条 申请注册应提交以下材料:
1、黑龙江省造价员注册申请表(附表三)(一式3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黑龙江省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企业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以不正当手段取得《黑龙江省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
2、申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3、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年龄超过70周岁的;
4、在申请注册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未达到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7、省造价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造价员申请注册由聘用单位统一组织,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聘用单位通过黑龙江工程造价信息网填写《黑龙江省造价员注册申请表》,进行网上申请;
2、聘用单位按第二十条规定,将书面材料报工商注册所在地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省直属单位直接报省造价协会;
3、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对聘用单位报送的书面及网上材料进行初审,对有本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不予注册,将有关申请材料退还聘用单位;
4、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对聘用单位报送的书面及网上材料进行初审,对无本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签署初审意见后,报送省造价协会;
5、省造价协会进行审核后,对有本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不予注册,由省造价协会或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将有关申请材料退还聘用单位;
6、省造价协会进行审核后,对无本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准予注册,颁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
第二十三条 经注册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造价员,应当入网成为黑龙江工程造价信息网的个人网员。

第四章 造 价 员 变 更

第二十四条 造价员变更注册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造价员在原注册单位执业满一年;
2、造价员与原注册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期满(或依法解除),或原注册单位同意变更。
第二十五条 造价员注册单位发生变更,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注册。
造价员注册单位变更分为市(行署)内变更、省内跨市(行署)变更、出省变更、省外(或行业)转入变更。
第二十六条 造价员注册单位市(行署)内变更(包括省直属单位之间变更),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通过黑龙江工程造价信息网填写《黑龙江省造价员变更申请表(市内变更)》(附表四),进行网上申请;
2、申请人将原、现注册单位签署同意并加盖公章的《黑龙江省造价员变更申请表(市内变更)》(一式2份)及申请人与现注册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报所在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
3、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核准后,在变更申请表上签署同意变更、加盖公章,并在《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变更记录栏”中变更注册单位,加盖公章。
第二十七条 造价员注册单位省内跨市(行署)变更(包括省直属单位与各市(行署)之间变更),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通过黑龙江工程造价信息网填写《黑龙江省造价员变更申请表(省内跨市变更)》(附表五),进行网上申请;
2、申请人将原、现注册单位签署同意并加盖公章的《黑龙江省造价员变更申请表(省内跨市变更)》(一式3份)报原注册单位所在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
3、原注册单位所在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核准后,在变更申请表上签署同意调出、加盖公章,收回执业专用章;
4、申请人将原注册单位所在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签署意见并盖章的《黑龙江省造价员变更申请表(省内跨市变更)》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报现注册单位所在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
5、现注册单位所在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核准后,在变更申请表上签署同意调入、加盖公章,收回《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报省造价协会;
6、省造价协会核准后,在变更申请表上签署同意变更、加盖公章,重新颁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
第二十八条 造价员注册单位省内跨市(行署)变更,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与现注册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第二十九条 造价员出省变更,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通过黑龙江工程造价信息网填写《黑龙江省造价员变更申请表(出省变更)》(附表六),进行网上申请;
2、申请人将原注册单位签署同意并加盖公章的《黑龙江省造价员变更申请表(出省变更)》(一式3份),以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执业专用章,报原注册单位所在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
3、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核准后,在变更申请表上签署同意调出、加盖公章,报省造价协会;
4、省造价协会核准后,在变更申请表上签署同意调出、加盖公章,在《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变更记录栏”中签署出省注销、加盖公章,收回执业专用章。
第三十条 凡在省外(或行业)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造价员,转入我省某一单位注册执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通过黑龙江工程造价信息网填写《黑龙江省造价员变更申请表(入省变更)》(附表七),进行网上申请;
2、申请人持现注册单位签署同意并加盖公章的《黑龙江省造价员变更申请表(入省变更)》(一式3份)及其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意调出的证明材料,到省造价协会办理变更手续,换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原《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收回。
3、申请人持《黑龙江省造价员变更申请表(入省变更)》及新《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到注册单位所在市(行署)备案。
第三十一条 省外(或行业)造价员转入我省办理变更手续,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与调入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第三十二条 省外(或行业)造价员转入我省注册,原所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专业与本细则规定的专业不符的,应参加由我省组织的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者,办理注册手续后,方可在我省执业。
第三十三条 凡省外(或行业)造价员进入我省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的(资格证书登记单位为外省单位),应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到省造价协会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在我省执业,并接受管理。未按规定备案的,所签署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效。
第三十四条 造价员变更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所提交的书面材料除本细则规定内容外,还应提交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十五条 造价员注册单位名称发生变更,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通过黑龙江工程造价信息网填写《黑龙江省造价员变更申请表(单位名称变更)》(附表八),进行网上申请;
2、申请人将注册单位签署同意并加盖公章的《黑龙江省造价员变更申请表(单位名称变更)》(一式3份)及相关证明材料报注册单位所在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
3、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核准后,在变更申请表上签署同意变更、加盖公章,报省造价协会;
4、省造价协会核准后,在《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变更记录栏”中变更注册单位、加盖公章。
第三十六条 造价员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注册单位地址等事项发生变更,应及时在网上管理系统自行变更。
第三十七条 造价员因注册单位破产或倒闭申请变更的,不受第二十四条的限制,申请变更时无法由原注册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核实后,不必由原注册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第三十八条 造价员符合变更注册单位的条件,原注册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签署同意和加盖公章的,经造价员提供相应证据或经造价员管理机构调查核实后,不必由原注册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第三十九条 造价员申请变更,应在每月下旬向所在市(行署)(省直属单位造价员向省造价协会)提出申请。
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应按季度将所辖区域内造价员变更情况进行汇总,向省造价协会报送《造价员变更情况汇总表》(附表九)。

第五章 造 价 员 执 业

第四十条 造价员在下列工程造价业务范围内执业:
1、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2、工程概算、预算、竣工结(决)算、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标底(或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
3、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索赔费用的计算;
4、建设项目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5、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
6、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
7、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一条 造价员必须持证执业,承担与本人取得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相符合的工程造价业务工作。
造价员应当在本人承担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造价员应承担相应的岗位责任。
造价员注册单位与所签署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单位不一致的,其签署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效。
第四十二条 造价员享有下列权利:
1、使用造价员名称;
2、依法执行工程造价业务;
3、在本人执业形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4、保管和使用本人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
5、参加继续教育;
6、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计价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四十三条 造价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2、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
3、接受继续教育,提高执业水平;
4、执行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计价方式;
5、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6、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
第四十四条 造价员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后,应以注册造价工程师名义执业,由省造价协会注销其《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收回执业专用章,并删除其网上记录。

第六章 继 续 教 育

第四十五条 继续教育是指为提高业务素质,更新知识,学习新技能,掌握新方法所进行的业务培训、专业教育等。
第四十六条 省造价协会负责造价员继续教育及组织培训工作。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在省造价协会的统一部署下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
省造价协会根据需要编制继续教育教材,并指导、检查继续教育情况。
第四十七条 造价员继续教育采取网上(黑龙江工程造价信息网)学习的方式进行,每年进行一次,造价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造价员在网上学习达到要求的学时,考试合格,打印《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第四十八条 造价员继续教育情况作为注册、验证的条件。

第七章 资格证书管理与验证

第四十九条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统一印制,省造价协会负责颁发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有效期三年。
第五十条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应由本人保管、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如有遗失,应在30日内在黑龙江工程造价信息网上声明,通过黑龙江工程造价信息网填写《黑龙江省造价员证书(章)遗失补办申请表》(附表十),并打印一式3份,注册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注册单位所在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核准,签署同意补办、加盖公章后,到省造价协会补办。
第五十一条 造价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造价协会注销其《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收回执业专用章,公告其证书及执业专用章作废,删除其网上记录:
1、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
2、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或者执业专用章的;
3、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以造价员名义执业的;
4、从事与《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不符的工程造价业务的;
5、与当事人串通牟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
6、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岗位2年以上的;
7、在工程造价业务工作中有重大过失,受到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的;
8、年满70周岁的;
9、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死亡或者服刑的;
10、被投诉,经省造价协会两次核实的。
第五十二条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实行验证制度,造价员从注册之日起,每三年验证一次。验证由省造价协会统一组织,各市(行署)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造价员的验证工作。省直属单位的造价员由省造价协会直接验证。
第五十三条 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的内容为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业绩、继续教育情况、执业行为、执业道德等方面。
第五十四条 造价员应在资格证书三年届满前60日内,向所在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申请验证,省直属单位的造价员直接向省造价协会申请验证,并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通过黑龙江工程造价信息网填写《黑龙江省造价员验证申请表》(附表十一),进行网上申请;
2、申请人将注册单位签署同意并加盖公章的《黑龙江省造价员验证申请表》(一式3份)报注册单位所在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省直属单位的造价员直接报省造价协会;
3、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核准后,在验证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填写《黑龙江省造价员验证申请汇总表》(附表十二),报送省造价协会;
4、经省造价协会审核,验证合格者,《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继续有效,核发验证合格专用标签,并在资格证书“验证记录栏”签署验证日期、加盖“有效期三年”印章及省造价协会公章后,发回《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
5、经省造价协会审核,有第五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者,验证不合格,注销其《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收回执业专用章,公告其资格证书及执业专用章作废,删除其网上记录。
第五十五条 造价员申请验证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1、3年内完成的工程造价业绩资料或证明;
2、3年内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
3、《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
第五十六条 造价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验证不合格:
1、有第五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2、3年内在从事工程造价业务中不良记录达到2次的;
3、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继续教育未达到标准的;
4、3年内无工作业绩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注销资格证书的情形。
第五十七条 造价员到期无故未申请验证的,省造价协会在黑龙江工程造价信息网上予以公告,限期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验证,超过限期未申请验证者,由省造价协会注销其《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收回执业专用章,公告其资格证书及执业专用章作废,删除其网上记录。

第八章 自 律 管 理

第五十八条 造价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忠于职守,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抵制商业贿赂,接受省造价协会、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五十九条 造价员应遵守工程造价行业的技术规范和规程,保证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客观公正,在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活动。
第六十条 省造价协会建立造价员信息查询和信用档案管理制度。
信用档案包括造价员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
造价员及其注册单位应当向省造价协会、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用档案信息。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通过黑龙江工程造价信息网查询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造价员资格、信用档案和被注销资格证书等信息。
第六十一条 下列情形作为良好行为记录记入造价员信用档案:
1、在工程造价工作岗位上,获得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称号的;
2、在工程造价业务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县级以上(包括县级)管理机构书面表彰的;
3、在工程造价相关课题研究中取得获奖成果的;
4、经省造价协会认可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二条 下列情形作为不良行为记录记入造价员信用档案:
1、违反法律、法规、政府计价规定和诚信原则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
2、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
3、泄露执业过程中获取的当事人的商业、技术秘密的;
4、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未回避的;
5、在工程造价业务工作中有过失,造成损失的;
6、在执业过程中实施贿赂或索贿、受贿的;
7、未按第三十六条规定及时进行网上变更的;
8、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9、经省造价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三条 信用档案的记录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经省造价协会或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2人以上(包括2人)调查核实,取得相关证据;
2、通知本人;
3、在黑龙江工程造价信息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
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省造价协会批准记入信用档案;有异议,且能够提供有效证据的,应重新进行调查核实。

B. 园林中广场的功能

10月12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动员大会。会议提出,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八八战略”和市委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弘扬抗台精神为动力,以打造“文明台州”为载体,以“平安、整洁、绿色、信用”为重点,加强领导,全民发动,再鼓干劲,再掀高潮,为早日建成优美、和谐、文明的现代化城市而努力奋斗。力争2005年成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建成省级园林城市,2006年建成国家卫生城市,2007年建成国家园林城市,2008年建成全国文明城市。
市委书记蔡奇在会上作动员报告(全文另发)。市委副书记、市长瞿素芬主持会议。市政协主席朱福初,市委副书记薛少仙、陈聪道、周国辉,台州军分区政委罗润海在主席台就座。
蔡奇指出,我市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依靠全市人民的不懈努力,创建活动取得了丰硕成果,全市上下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格局已经形成。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创建的信心和决心。
蔡奇要求,下一阶段“三创”活动重点抓好七方面工作。一是立足于提高市民素质。二是集中力量抓好城市卫生。三是大力加强环境保护。四是切实规范社会秩序。五是着力提高城市绿化。六是积极推进社区建设。七是重视发展城市文化。他强调,创建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瞿素芬在讲话中要求,要统一思想认识,抓好工作落实。全市上下务必把思想迅速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定上来,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集中力量,抓紧完成各项创建任务。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市里要调整好各种创建组织机构,各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居)都要建立创建工作机构,各级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形成创建工作合力。要营造舆论氛围,掀起工作热潮。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做创建的倡导者和组织者,更要做创建的自觉参与者和模范实践者。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
会上,市创建办向三区创建委和市级各有关部门下发了《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责任分解表》(征求意见稿)和《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主要任务责任分解表》(征求意见稿),椒江、黄岩、路桥三区,市公安局、卫生局、建设规划局、环保局、台州经济开发区负责人先后作了表态发言。昨日的大会在三区设立分会场,对主会场实况进行了电视现场直播。

再鼓干劲 再掀高潮 为早日建成优美和谐文明
的台州现代化而奋斗

——蔡奇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今天,市委、市政府召开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动员大会,目的是动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积极投身“三创”活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早日建成优美、和谐、文明的台州现代化城市而共同努力。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抓好创建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我市于2000年3月正式提出创建文明城市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依靠全市人民的不懈努力,创建活动取得了丰硕成果。2002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城市,并通过省级卫生城市复评;2003年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椒江区被评为省级文明城区,黄岩区、路桥区被评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区工作先进区。现在,全市上下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的格局已经形成,为下阶段“三创”活动打下了良好基础。
一是思想道德教育深入开展。认真宣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浙江省公民道德规范》。结合2002年椒江“1·11”事件,以“遵纪守法讲道德,争做文明台州人”为主题,在全社会广泛开展道德大讨论活动,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大力开展“三讲一树”活动,组织“树新风、破陋习,文明点滴行”系列活动,引导市民养成良好文明习惯。以“公民道德宣传日”为契机,积极开展道德教育与实践活动,“创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的意识深入人心。
二是经济发展和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GDP、财政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快速增长,经济实力不断增强。调整了城市总体发展规划,一批区块详规和城市设计相继完成,城市框架进一步拉大。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一大批市政公用设施、商业设施、道路设施、文化设施投入使用,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大力开展绿化,目前市区绿地率达到30%,绿化覆盖率达到33%,人均拥有公共绿地面积6.99平方米。市区主要街道亮化、美化工程成效明显。城中村改造取得进展。
三是环境整治力度加大。按照“拆违还绿、显山露水”的要求,对市区违章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同时实施大规模的旧城改造。按照“美化两江、治理八河”的要求,以“千里河道疏浚治理”工程为载体,对市区主要河道进行综合整治。加大化工污染治理力度,关停了一批非法排污企业。结合防控“非典”,针对城市卫生中 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了系列整治活动。
四是城市管理得到加强。以实施“畅通工程”为载体,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力度,增设交通安全设施,加强了日常巡查管理,市区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以“严打”整治斗争为主线,深入开展治安大排查活动和“反盗抢,禁黄毒”专项行动,治安状况有所好转,全市刑事发案率上升幅度低于全省16.08个百分点。坚持专项打假和市场交易环境整治相结合,加大了市场经济秩序的整治力度。
五是社区建设稳步推进。社区划分和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市区共建成59个社区,机构、人员、场所等硬件建设基本到位。以社区党建为龙头,社区民主自治工作有了新进展。认真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和道德规范“五进社区”活动,建立了社区共建结对制度,文明社区创建整体水平有所提高,共建成省、市级文明社区35个,建成率达60%。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估计到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比如,市民素质的提高有个过程,一些社会丑恶现象和不文明习惯还存在;社区建设启动较晚,管理水平较低;城市管理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执法机制亟须建立;环境卫生存在“顽症”和“死角”,整治力度仍须加大;对照创建目标还有不少差距;等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台州已进入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在新形势下,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进一步提高对深入开展“三创”活动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抓好这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第一,开展创建活动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实践。推动“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是我们党主要的执政经验。创建活动更是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直接体现。可以说,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是对 我们执政能力的全方位考验,创建的过程也就是锻炼和提高执政能力的过程。
第二,开展创建活动是推进台州现代化新进程的重要载体。21世纪是城市发展和城市竞争的时代,以城市文明为主要标志的新一轮竞争已经成为区域发展的主旋律,城市发展环境逐渐成为投资创业者的首选目标,成为吸引生产要素集聚的重要条件。尤其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下,更加迫切需要我们以新的视角、新的工作方式推进台州现代化建设。我们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活动,目的就是为了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因此,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活动作为加快台州现代化新进程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

第三,开展创建活动是加快城市化步伐的有效途径。城市化不仅仅是搞城市建设,还体现在城市文明方面。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一个城市的“金字招牌”;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专项荣誉也是响当当的“城市名片”。我市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创建工作也不能甘居人后,必须保持常抓不懈、常抓常新的工作势头,争取早日拥有这些“金字招牌”和“城市名片”,提高台州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并以此加快城市化步伐。《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国家卫生城市考核标准》和《国家园林城市考核标准》这三大体系和标准,都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是指导创建和城市化的重要文件。要认真对照,切实查找差距和问题,进一步明确方向和目标,以“三创”活动为抓手,实现城市发展的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创建各项工作
我市“三创”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八八战略”和市委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弘扬抗台精神为动力,以打造“文明台州”为载体,以“平安、整洁、绿色、信用”为重点,加强领导,全民发动,再鼓干劲,再掀高潮,为早日建成优美、和谐、文明的现代化城市而努力奋斗。具体目标是:力争2005年成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建成省级园林城市,2006年建成国家卫生城市,2007年建成国家园林城市,2008年建成全国文明城市。这里要说明的是,三创目标一次性提出,但每年都有任务,要一环扣一环,倒计时抓落实。
文明城市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人和社会、自然环境的和谐共处,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的同步提高。概括地说,“文明台州”就是平安的台州,整洁的台州,绿色的台州,信用的台州。
———“平安”是文明城市的根本前提。就是政治安定,社会和谐,人人安居乐业。治安状况保持良好,社会正气得到弘扬,群众有安全感;社会公共管理水平较高,安全生产得到保障,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处置预案和机制健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人人遵纪守法。
———“整洁”是文明城市的基本要求。就是卫生设施齐全,卫生状况良好,城市面貌井然有序,人人讲卫生,做到街净、水清、天蓝、人美。
———“绿色”是文明城市的重要条件。就是注重生态保护,注重城市绿化,把台州建成绿树成荫,鸟语花香,人居环境优美的城市,花园式的城市,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城市。
———“信用”是文明城市的重要内核。就是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政府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企业讲信用、讲质量、讲信誉,市民讲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人际关系和睦,整个社会诚实守信。 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我们整体加以推进。其中经济建设和城市化是创建工作的基础,必须自始至终地重视抓好。要进一步强化工业立市理念,举全市之力主攻工业,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着力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要按照“构建城市框架,完善城市功能,发展城市产业,创造人居环境”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城市化步伐。同时,要实现创 建工作的预期目标,三区、开发区和市级各部门必须抓住薄弱环节,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力加以推进。下一阶段重点抓好七方面工作。
1、立足于提高市民素质。没有高素质的市民就没有一流的城市。提高市民素质,必须突出抓好思想道德教育。一要突出市民文明习惯养成。以“破陋习、树新风,文明风尚见行动”为主题,以社区、学校为单位,在全社会广泛开展道德宣传、道德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大力推行“您好”、“谢谢”、“对不起”等基本礼貌用语和基本文明礼仪,深入宣传《台州市市民守则》和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乱贴乱涂、不乱设摊点、不损坏绿化、不说脏话粗话、不乱停乱驶车辆等“七不”日常行为规范。积极弘扬“自尊自重,平等互让,尊老爱幼,关爱他人”的人文精神,引导市民自觉遵守社会秩序,养成良好文明习惯。除“七不”外,违反社会公德和行为规范都是不允许的,每位市民都要自觉遵守,看到别人违反要站出来纠正。三区都要抓好全民思想道德教育。二要突出未成年人这一重点对象。要按照全国、全省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工作会议的要求,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改进教育方法,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帮助和引导他们从小养成良好习惯,真正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同时,三区、开发区也要重视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引导他们积极投身台州现代化建设事业,各施工单位要注意加强教育管理。三要突出诚信建设。在党政机关,结合机关效能建设和文明机关创建活动,开展“诚信行政、取信于民”教育,重点解决承诺不兑现、信息不公开、执法不公正以及敷衍塞责等问题,提高公信力;在经济领域,开展“诚信经营、信誉兴业”教育,进一步强化“用诚信换取效益、用诚信赢得市场、用诚信繁荣经济”观念;在社会领域,开展“诚信处世、真诚待人”教育,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观念。要积极探索诚信机制建设,尽快建立企业信用评估机制,努力从法制、体制、机制上解决诚信缺失问题,不断强化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要从党员干部抓起,机关工作人员要做全社会的表率。各地要树立一批道德建设的先进典型,有关部门要及时评选表彰,弘扬时代新风尚。明年初各地都要建立见义勇为奖励基金。
2、集中力量抓好城市卫生。保持城市卫生整洁是创建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加强长效管理,确保达标。一要做好城市环卫保洁工作。除主街面外,重点加强小街小巷、入城口、城中村、社区内部和市场、建筑工地周边等场所的日常保洁,解决脏乱差。健全管理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全面落实“门前三包”,提高公共场所卫生合格率。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城区除“四害”工作明年达标。二要重点 建设一批环卫设施。抓紧市级垃圾焚烧工程前期工作,三区都要抓好垃圾填埋场的扩容工程或另择新址建设,力争到明年6月份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污水处理工程和截污管网建设要加快进度,早日投入运行。三要进一步理顺环卫体制。三区要加强研究,实行扁平化管理,建立科学的清扫保洁机制,协调处理好“四把扫帚”问题,确保保洁无死角、无盲区。建成区范围内的各村居年底前都要成立环境卫生专业队伍。
3、大力加强环境保护。一要认真做好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前期准备工作。加强调研,找准问题,采取措施,尽力保护好大自然赋予我们的山体、森林、河流、湿地,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二要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以“千里清水河道整治”工程为载体,认真落实城区河道整治疏浚任务,争取早日实现主要河道流畅、水清的要求;加强长潭水库饮用水源的保护与治理力度,确保城区人民饮水安全;继续抓好集污管网建设,确保年底市区三级集污管网覆盖率达到8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要加大大气污染的治理力度,整治椒江外沙、岩头医化基地和黄岩江口化工区,今明两年要完成黄岩王西、外东浦化工区关停和整治搬迁工作,使市区大气污染指数控制在二级标准以内。要加大工业固体废弃物特别是危险固废的处置力度,继续巩固和扩大烟控区和噪声达标区。三要积极调整市区的工业布局和产业结构。推进清洁生产,严格控制新上污染项目;加强医化企业和拆解业督查,坚决整治不达标的排污企业,关停一批污染严重的企业。
4、切实规范社会秩序。城市文明要靠社会秩序和公共管理来规范和提高。 社会秩序管理重点是加强治安、交通和市场秩序方面的管理。一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把创建工作与“平安台州”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继续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建立健全“严打”的经常性工作机制,坚持集中打击和经常性打击相结合,有效遏制严重暴力犯罪、侵财型犯罪和毒品犯罪,遏止经济犯罪的高发态势。全面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从机制上构筑预防犯罪活动的社会网络,妥善化解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深化交通秩序整治。交通管理部门特别是交警部门要积极开展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值勤巡查的密度,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抓好机动车停车、行车秩序的管理,保证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交通行业是城市的窗口之一,要切实加强行业自律,自觉维护交通秩序。以深入开展文明行业创建为载体,不断加强交通站点和营运车辆的形象建设,加强对公交、出租车司乘人员等的教育管理,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提高规范服务、文明服务水平。三是深化市场秩序的规范整治。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活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坚持“扫黄打非”,整治音像、出版物市场,规范演出、网吧和游戏室经营,净化文化市场。逐步规范中介机构、劳务市场的运行,提高市场交易的透明度,尤其要加强对劳务市场的监管,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权益,严防欺诈行为的发生。在开展集中整治的同时,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日常管理,巩固整治成效,防止“回潮”。要把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5、着力提高城市绿化。绿化是创建园林城市的主要工作,从绿化三大指标来看,我市目前与国家园林城市要求相比,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分别相差2个百分点和4个百分点,人均公共绿地相差0.1平方米,同时还存在布局不够合理、系统不够完善、档次比较低等问题,需要“多管齐下”才能有效解决。一要做好“显绿”工作。以绿心保护性开发为核心,实施城市绿楔工程,建设城市生态绿廊。加强城市山体植被保护,开展林相改造,提高阔叶林、次生林比例。城区因矿山开采等被破坏的山体要限期恢复。二要做好“增绿”工作。严格实行城市绿化“绿线”管理制度,实施建设项目绿地率审批制度,切实做到规划先行、绿化先行。加强公共绿地建设,保证公共绿地指标落实到位。结合老城区改建、“城中村”改造、河道整治等,新建一批园林绿化重点项目,今年重点抓好东环广场、东商务区绿地、黄岩政府广场、黄岩九峰公园西扩、葭(氵止)泾文化长廊南延、椒江凤凰山公园和路桥城东公园、石浜公园二期等项目建设。三要做好“布绿”工作。认真搞好居住区绿化和单位绿化。新建居住小区必须留足绿化面积,并辟有休闲活动场地;改造旧居住区要同步规划绿化用地。环线绿化要因地制宜地改种、补种,进一步美化沿路景观。发动单位、个人积极开展庭院绿化、阳台绿化、屋顶绿化、墙面绿化和室内绿化活动,多种青藤。重视防护绿地、生产绿地的建设,切实保护好古树名木。在绿化过程中要精心选择树种,注重结构搭配。通过园林绿化,做到市民出门300米见绿。
6、积极推进社区建设。社区是城市的细胞,社区文明是城市文明的基础。我市社区的硬件建设经过几年的努力具备了一定的基础,需要进一步在巩固和完善上下功夫。要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台市委办〔2002〕110号),三区包括市经济开发区年内要完成社区划分和规模调整工作,并确保活动场所、人员配置和资金三到位,努力为社区建设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会后三区要组织一次全面排查,对占用、挪用社区办公、活动场所的现象予以坚决清理,对未落实社区用房的要抓紧协调到位。要发挥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作用,进一步理顺社区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关系,物业管理公司要在社区居委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形 成创建合力。关于社区建设涉及到的实际问题,市里要专题协调研究。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借鉴宁波“81890”服务中心的做法,以信息化为平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为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提供便利和实惠;采取有力措施,推进科教、文体、法律、卫生、警务等服务进社区工作。要丰富社区文化生活,帮助社区组织健康有益、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加强社区共建,促进社区内各单位开放活动场所,实现资源共享。由市创建办牵头抓紧制定社区规范化建设标准,市区59个社区三年内要分步完成规范化建设目标,年内三区每个区都要推出2———3个试点。要继续抓好撤村建居工作,市级有关部门和三区要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协调工作,争取在年底前完成试点。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三区、经济开发区要对仍未改造的64个“城中村”,排出年度改造计划,加快村改居和立改套建设。这项工作五年内要全面完成。
7、重视发展城市文化。城市文化体现城市内涵与品位,必须大力发展,尽快改变台州城市文化相对滞后的状况。一要加快文化设施建设。公共图书馆、档案馆建设是文明城市考核的硬指标,要尽快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争取2007年以前建成。已建成的市体育中心、台州书画院等要发挥作用;在建的市文化艺术中心要尽早完工投入使用。要加强基层文化俱乐部建设,三区要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自任务,并确保奖励措施落实到位。二要积极发展文化产业。以文化体制改革为契机,继续探索多种形式,大力繁荣和发展文化产业。要壮大“文化人”队伍,提高文化产品的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提升文化产业在城市经济中的份额。加强文化艺术创作,争取有更多精品进入“五个一”工程。三要进一步丰富文化活动。积极开展文化艺术展览和交流活动,承办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体育、文化、艺术交流等大型活动,并逐步打出文化品牌。要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文化、广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等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四要抢救历史文化遗产。章安古镇和一批传统街区、文物点要采取措施加以保护开发。台州乱弹是地方传统剧种,文化部门和三区要抓紧抢救,以焕发出生机。五要注入城市文化内涵。城市的规划和建筑要注重体现文化内涵,除了实用的功能要求,还要有审美景观要求。要大力加强墙景美化,组织本地艺术家和艺术爱好者、中小学生为美化城市挥毫泼墨,使之成为城市的一道文化风景线。雕塑是凝固了的城市文化,要统一规划、公开征集,在公园、广场、住宅小区设立各种小品或群雕。加强城市户外广告管理,城建部门年底前要组织一次全面整治,并认真落实主要公 共场所公益广告比例。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创建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形成合力,狠抓落实,确保创建工作各项任务按照时间表顺利推进。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市里已经对三项创建活动的组织体系和指标体系进行了重新调整和组合,明确了目标任务、时间要求、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今后,三项创建活动要在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责任分工开展工作。市级领导要带头按照分工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三区和市经济开发区要根据调整之后的创建指标体系分解落实创建工作任务,做到三项创建一起抓。椒江区、市经济开发区要巩固省级文明城区工作成效,黄岩区、路桥区今年要努力实现省级文明城区目标。市创建委各专项指导组,特别是分管领导和牵头单位,要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市里的《目标责任分解表》,制订今后2—3年的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进行目标责任的再分解、再落实,重在抓当前。城建、环保、卫生、公安、工商、交通、文化等部门任务特别繁重,责任特别重大,一定要精心安排好工作,特别是在重点环节上,更要责任到人头。市创建办要按照市创建委的要求加强对面上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创卫办要尽快建立。
2、加强督查,狠抓落实。目标责任明确以后,就要跟进督查,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要健全监督网络,各级党委与政府督查室要积极参与创建工作的督查,配合和支持创建工作。各级人大、政协对创建工作要予以充分关注,组织代表、委员开展视察检查。要拓宽渠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对反面典型要适时曝光。市创建 办和各专项指导组每月检查一次,市创建委定期检查三区与开发区创建工作。建立重大问题专报制度、督查通报制度,定期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通报。针对各项具体工作,采用创建工作任务书、整改通知书等方式做到一事一办。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群众是创建的主体,要通过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切实增强广大市民投身创建活动的自觉性、主动性。一要进行深入思想发动。动员大会以后,各级各部门要运用多种形式,把创建文明城市的意义、目标和要求宣传到每个家庭、每个市民。要通过立体式、全方位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大创建氛围。二要继续开展“遵纪守法讲道德,争做文明台州人”大讨论活动,在主题上进一步深化,在载体上不断创新。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强引导和推动,把大讨论活动引向深入。三要抓典型。及时宣传一批创建典型和先进事迹,树起样板;同时对不文明行为和现象适时曝光,对工作不力、延误整体创建工作进程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在新闻媒体公开亮相。要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把创建各项工作纳入三区和市级部门的年度考核中去。
最后,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市各级组织、各行各业和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齐心协力,真抓实干,再掀我市创建工作新高潮,为早日建成优美、和谐、文明的台州现代化城市而不懈努力!

创建动态

不失时机地推进城市化建设
——记蔡奇书记视察城市建设

10月9日,市委书记蔡奇在市区检查城市建

C. 1 网上的字幕组安全不安全有没有被查处的可能性 2 之前的动漫花园是怎么回事 3 极影的网站

1 基本没有
2 服务器问题
3 极影字幕组与网站之间联系不大,字幕组只有个别人与运营网站的人有联系
4 很多组都会在微博里发布,绝大多数组会在bt站发布,目前最常用的是动漫花园,另外还有漫游等

D. 园林二中成绩查询

在园林二中的校园网站上,点成绩查询,输入自己的姓名考号就可以了。

E. 湖北省潜江市园林2中跟园林4中哪个好

其实在二中对孩子的全方面教育要好…

F. 园林职称好久出成绩

园林专业的园林专业职称可从学校机构查询,大概考试后两个月内即可出来。
好养护总结园林职称评定方法和条件:
(一)申报人员身份条件在我市园林企业专职从事园林专业技术工作,且与企业确定了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凡在园林企业兼职的人员按原渠道申报,我局不予受理。证明材料:职称申报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该企业为申报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登记证。
(二)转评资历条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转评(以下简称转评)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变更,且变更前后的专业属不同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岗位),重新申报评审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转评助理工程师应在园林专业岗位工作1年以上。
2.转评工程师应在园林专业岗位工作2年以上。
3.转评高级工程师应在园林专业岗位工作3年以上。4.转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无外语、计算机要求系列转换到有外语、计算机要求系列,必须参加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
(三)政治思想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园林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
(四)资历条件
1.申报高级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有博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
(2)有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满6年。
2.申报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有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2年。
(2)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4年。
(3)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5年。
(4)中专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6年。
(五)外语条件按规定参加全国或全市职称外语相应级别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
(六)计算机条件按规定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相应科目(模块)考试或全市职称计算机相应级别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
(七)继续教育条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规定,任现职期间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初级应不少于40学时,中级不少于60学时,高级不少于90学时。

G. 2020年园林二中南校区分数排名

2020年园林二中南校区分数排名的话,你可以上到官网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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