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查询更正
① 一级建造师怎么查卷
许多一级建造师考生对自己的成绩不满意,想要查分时,都会发现查分不是一件简简单单的事情,中国建设网一级建造师专题组根据网友提供的资料,认真地总结了查卷规则,希望对大家有用,欢迎分享。
一、全国统一或分片评阅的试卷,由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汇总查卷,并交由评卷单位承办具体查卷事宜。省级考试中心负责评阅的试卷,由该中心负责受理查卷工作。
二、应考人员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时,全国统一或分片评阅的试卷,可在成绩公布后30天内申请查卷。省级考试中心负责评阅的试卷, 可在成绩公布后15天内申请查卷。
三、应考人员申请查卷,须由本人到各州(市)人事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中包括以下内容: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考试名称、时间,欲查科目,查分理由,联系电话)或填写查分登记表,并附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四、查分原则上仅限于主观题科目,查分是对查卷申请人在答题卡或答题纸上所作的答案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进行复查;对主观题评分标准掌握上的分歧不属于查卷受理范围,不得作为变更成绩的依据。客观题科目的核查仅限两种情况:参考但分数为零分的;参考但反映为缺考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其余情况不受理客观题科目查分申请。
五、查卷中如发现确因评卷、登分过程中的失误造成考试成绩错误的,经报请上级部门批准后,将原成绩予以更正,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查卷申请人。
六、查卷申请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查卷工作人员索取试卷和评卷标准。
② 2021年上半年江苏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公告
江苏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2021年3月13日举行,现将江苏省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经教育部同意,我省上半年仅受理补考考生和在江苏省内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师范生报名。
1.补考考生指笔试成绩至少有一门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同时具有江苏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或在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
2.江苏省内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师范生指江苏省内普通高校本专科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师范生、五年制高师学校全日制在校四年级及以上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
(二)考生应具备符合以下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报考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2.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四年级及以上学生可以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以报考各学段教师资格考试。
(三)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符合本次报名的其他各项要求。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1年1月14-16日,16日截止到16时。
2.审核时间:补考考生2021年1月17-18日现场审核;省内在校师范生具体审核时间和方式见各有关高校通知公告。
3.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即可缴费,缴费截止到2021年1月19日24时,逾期不能缴费。
4.在1月16日16时前选报过科目的考生,可以在审核通过前修改个人信息、重新选择科目和考区,审核通过考生各项信息均不得更改。
5.请考生严格遵照各时间节点进行报名,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要求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报名,并对报考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负责。如因基本信息错误导致考生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本次报名所有考生均需重新注册。考生选择考区和报考科目信息后,状态信息显示为“待审核”即为完成网上报名,请按要求到考区指定审核点现场审核。逾期未现场审核的,报名无效。
3.考生应选择本人户籍或居住证(持有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学籍(江苏省内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所在设区市的考区为应试考区。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
4.考生报名时需上传本人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考生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通过审核。
5.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 号)文件精神,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 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
取得科目201A、202A 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 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 考生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6.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特殊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51号)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自2017年下半年起新增部分科目,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由各省自行命题或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经教育部同意,我省暂只开考小学类别“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学科,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学科。以上学科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三、审核要求
(一)审核方式
1.补考考生2021年1月17-18日到所报考区指定地点由各市招考机构现场审核(具体审核地点、工作时间见附件1)。严禁他人代为审核。同一考区有多个审核点的,考生可选择其中一个审核点审核。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审核,以免在审核点等待时间过长。
2.江苏省内就读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由所在院校于2021年1月14-18日进行审核,具体审核时间和审核方式见各有关高校通知公告。
(二)审核要求
1.现场审核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进入审核现场除核对身份环节外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
(2)考生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
苏康码申领途径: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点击“防疫专区”或搜索“苏康码”,进入“苏康码”服务;或在支付宝首页搜索“苏康码”,完成实名认证后方可获取“苏康码”。
注:外省考生申领“苏康码”暂不能确定到达江苏后详细地址的,可暂填考区审核点地址,待详细地址确定后,自行更正。
(3)苏康码为绿码,无发热、咳嗽、乏力、咽痛、腹泻等身体症状,未接触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未到过国内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未有过国(境)外旅居史,体温不超过37℃方可参加现场审核。
(4)现场审核当日,仅限考生本人进入现场。在审核点,考生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现场审核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2.1补考证明:
考生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的成绩查询页面打印件。
2.2身份证明:
2.2.1内地居民提供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2.2.2港澳台居民提供考生本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3学历/学籍证明:
2.3.1已毕业的考生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样张见附件2)。
2.3.2全日制在校生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样张见附件3)。
注1:不能出具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的内地(大陆)高校学历,可通过学信网申请出具书面认证报告。
注2:非内地(大陆)高校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书(样张见附件4、附件5)。
注3:凭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报考的师范生,须提供学校所在地招办备案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原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4考区条件证明:
2.4.1选择户籍所在地考区报考的考生,提供户籍材料原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4.2选择居住证所在地考区报考的考生,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实物原件(居住证办理证明、回执以及电子居住证不予认可)。
2.4.3选择学籍(江苏省内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所在地考区报考的考生,提供本人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
四、网上缴费
1.考生通过审核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才完成报名。根据苏价费函〔2014〕25号文件精神,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考试每人每科52元。
2.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9日24时。请考生在缴费截止时间前关注自己的审核状态,及时缴费,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
五、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1. 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备考期间应减少跨区域流动,考前14天无必要尽量不要离开考试所在地区。因疫情变化可能会影响考生正常考试,请考生审慎报考。
2.考生于2021年2月27日前自行下载打印《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见附件6,以下简称《健康报告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3.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出示苏康码(苏康码为绿码)和《健康报告表》并接受体温检测。进入候考室后将《健康报告表》交给监考员。
4.考试当天凡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jseea.cn)或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江苏招生考试”,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六、特别提醒
1.请勿委托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或他人代为报名,如有违反造成信息有误,导致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责任自负。
2.现场审核仅对考生选报考区的条件进行审查,考生姓名、照片、报考科目的准确性,考生责任自负。一经审核通过,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3.考生如忘记密码可按照报名系统的操作要求重置密码。请考生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不要随意更换手机号码。
4.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各科目的《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自行复习备考。
七、违规处理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并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八、准考证打印及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1年3月8日起在网上打印教师资格考试准考证。4月15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九、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5-83235898、83235998、83235907、83235911、83235919。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12月30日
关于2021上半年江苏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通知的具体内容,小编就分享到这里了,打算报考的各位考生,请大家务必记好时间,按时完成考试报名哦!想要了解更多教师资格证考试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及时关注本平台!
③ 2021年上半年重庆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公告
重庆市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15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师〔2015〕18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市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后再开始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本人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cn)进行报名,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与有效身份证件上的信息完全一致)和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委托他人代替考生本人报名。
(三)所有考生在报名前均需要重新注册,重新注册不影响考生之前已获得的其他科目成绩。
(四)考生若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的提示功能重置密码,报名系统将通过短信发送新密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手机。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五)所有科目笔试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六)重庆户籍在市外普通全日制高校就读的在校生须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七)每个考区的考位有限,当该考区报名人数达到上限后,系统将关闭该考区,届时请考生选择其它可选考区报考。
(八)报名的主要流程为:注册、报名、提交、考试机构审核、考生交费、完成报名。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关注审核情况,审核通过后要及时交费,交费成功后报名才正式完成。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或没有及时交费,都未能完成报名,不能参加考试。
(九)考生须提前在学信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学信网上无法查询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提前到学历认证中心进行学历认证。
(十)根据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教育部出台了《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请相关考生密切关注。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疫情防控须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渝教招发〔2020〕14号)的精神,将在笔试前14天起对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进行健康监测。
(一)健康监测
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附件2),登记表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上交,每场考试交一张。
(二)温馨提醒
1.考生在考试期间要加强自我防护,做到戴口罩、勤洗手、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出入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入场安检时,要配合考场工作人员摘掉口罩核验身份信息,进入考场后,可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口罩应试。
2.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立即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研判,确有必要到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须遵循考点规定,服从考试安排。
3.考试结束后,考生要前后保持安全距离依次有序、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点附近聚集。
三、关于港澳台居民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关事宜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和重庆市教委有关要求,在我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考,其他报名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我市其他考生相同。
四、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月14日至1月17日(17时报名截止);
审核时间:2021年1月14日至1月19日(17时审核截止);
交费截止时间:2021年1月19日(24时交费截止)。
(二)考试日期:2021年3月13日,具体安排如下:
五、考试对象
(一)申请报名参加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
(二) 2016年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和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学生(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和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按相关流程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六、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须同时符合基本条件和学历条件,才具备报考资格。具体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户籍在重庆市或持有重庆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非暂住证或者暂住凭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在渝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在校三年级学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 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4. 具备符合从事教师工作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条件
1.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学历或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 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七、报名流程
(一)网上注册及信息输入
2021年1月14日至17日,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http://ntce.neea.e.cn )完成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后进行注册,必须阅读考试承诺,并点击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操作。考生按相关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照、选择考试科目和考区等。
照片要求: 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 ,照片须完整显示考生头部和双肩,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不大于 200K、格式为jpg/jpeg;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签到表以及考试合格证明,照片必须反映本人特征, 不得经过特殊处理 ( PS ) 、不得用生活照或其他非正规照片。
温馨提醒: 考生上传照片时,须提供符合要求的照片,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将无法通过审核。
(二)考生信息审核
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后,须等待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进行网上审核(报名时, 请考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若在审核或者教师资格认定时发现考生填报的信息属于虚假信息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导致审核或者认定不通过,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请考生在审核时段内及时关注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 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在审核时段内修改、完善个人信息(包括照片)后,重新选报考试科目,再次提交报名,等待审核。凡未在审核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在报名待审核阶段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尤其要核对姓名是否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姓名错误将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无法进行面试、认定等,审核完成后任何信息均不能更改。
(三)网上交费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相关收费文件,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70 元 / 科。一旦审核通过,考生应尽快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http://ntce.neea.e.cn )完成网上交费。网上交费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19日24时。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考生可于2021年3月8日至3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http: //ntce.neea.e. 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后,请考生再次仔细核对姓名和身份证号是否准确无误,如姓名和身份证号有误,请在3月8日至3月12日期间与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联系予以修改。
(五)参加考试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健康情况承诺书》(附件 2)、“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 准考证或身份证 ,将被禁止参加当场考试。
八、成绩查询
2021年4 月15日开始,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http://ntce.neea. e.cn )查询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成绩复核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复核结果无异议不再另行通知,如有更正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及时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九、其他说明
(一)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只负责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不举办培训,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cn )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自行购买书籍复习、备考。
(二)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 年。由于疫情原因, 参加“ 2018年上半年至2019年下半年”各批次笔试,已通过的单科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即成绩有效期由2年延长至3年,成绩查询网站页面会及时更新有效期限。 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 3 年。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 e.cn)上的“证书查询”链接入口,下载、打印PDF版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三)各类别音、体、美专业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代码为:小学201A 、 202A ,考试内容暂与 201 、 202 相同。初中、高中、中职均为 301A 、 302A ,考试内容暂与 301 、 302 相同。取得 201A 、 202A 合格成绩的人员,只能报考小学音、体、美专业的面试,取得 301A 、 302A 合格成绩的人员,只能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的面试。 201 、 202 、 301 、 302 科目成绩,可相应替代 201A 、 202A 、 301A 、 302A 科目成绩,但 201A 、 202A 、 301A 、 302A 科目成绩不能替代 201 、 202 、 301 、 302 科目成绩。
(四)有关教师资格考试的相关政策规定,请登录重庆市教师资格 网( http://www.jszg.cq.cn/)查询《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师﹝2015﹞18号)。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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