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成绩排名证明材料
1. 怎样证明自己获得过国家奖学金
可以到国家教育局网查一下的,今年的能够查到,不知道你那年能不能查到。
2. 成绩排名证明怎么搞
这种证明没有意义,如果你读过大学,个人档案里面有你的从初中、高中到大学的主要考试记录,翻开档案查询即可。不论是教育局,还是学校都无法开具成绩证明。
3. 怎么向用人单位提供国家奖学金的获奖证明
2007年之前的国家奖学金是资助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有的全日制内本专科生,只发放奖学金,容国家不统一颁发获奖证书。而2007年之后的国家奖学金是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既发放奖学金,也统一颁发获奖证书。
如果是2007年之前获取的,您可与就读的高校协商,为您提供获奖证明。
4. 大学生的国家奖学金有没有证明材料
这个不用担心,因为一般情况下学校都有备案,你毕业时你的档案里边都有的,我刚考过公务员,在学校的奖学金学校都有备案,所以放心的写吧。
5.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必须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百分之多少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内质等方面特别容突出。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6. 申请国家助学奖学金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要看你们学校的要求
我们学校
助学金: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我校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发放和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每学年评审一次,由学校按月发放给受助学生。
第三条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1500元和2500元人民币两个等级, 由学院(系)根据学生具体情况确定。
第四条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助学生的审定工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学院(系)学生资助工作组负责本学院(系)学生国家助学金的初评和其它管理工作。
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六条 学生可根据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提出申请,并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第七条 国家助学金评审程序:
(一)本人申请。学生向学院(系)提出申请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班级评议小组讨论,确定拟推荐名单。班级资助评议小组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和对同学负责的态度,对提出申请的同学进行讨论,初步确定推荐受助学生名单,提交班会民主评议。
(三)班级民主评议。班级资助评议小组组织全班同学对拟推荐受助学生进行民主评议,参加评议的同学多数同意方可推荐。
(四)学院(系)初审。学院(系)资助工作组对班级推荐结果进行审查并确定资助等级,经审查符合评选条件的,予以公示3天,对公示期内被提出异议的学生,应予以重新审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审查不成立的,将初审名单与申请表等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学校审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学院(系)的初审结果,进行综合评定,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在校内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者最终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并上报教育部备案。
第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其申请资格:
(一)受纪律处分者;
(二)在申请助学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三)上学年度受无偿资助的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未达到学校规定学时或考核不合格者。
奖学金:第一条 为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0号)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奖学金按学年度申请,每学年评审一次。
第三条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必须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人民币,由学校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四条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获奖学生的审核上报工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学院(系)学生资助工作组负责本学院(系)国家奖学金的初评和其它管理工作。
第五条 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上学年度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本班前10%。
第六条 国家奖学金评审程序:
(一)本人申请。申请者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班级民主评议推荐。班级资助评议小组组织全班同学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且参加评议的同学多数同意方可推荐。
(三)学院(系)初审。学院(系)资助工作组对班级推荐结果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评选条件的,予以公示3天,对公示期内被提出异议的学生,应予以重新审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审查不成立的,将初审名单与申请表等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学校审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学院(系)的初审结果,进行综合评定,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在校内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者上报教育部审批。
第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其评定资格:
(一)必修课因考试不及格重修者;
(二)受纪律处分者;
(三)擅自在外租住民房者;
(四)在申请奖学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7. 申请国家奖学金需要所有成绩都高于85吗
是的,考试来科目单科成源绩不低于85分,平均成绩不低于90分,考查科目成绩不低于“良好”,同等条件下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优先。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各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
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7)国家奖学金成绩排名证明材料扩展阅读:
名额分配: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当年国家奖学金的总人数,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于每年5月底前,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审批。
每年7月31日前,财政部、教育部将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及省以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将国家奖学金名额和预算下达所属各高校。
8. 我在填国家奖学金时写错了成绩排名,而且交上去审批了,怎么办
兄弟,奖学金已经拿到,算是成功的。道路有些曲折也正常,稍微出点偏差也是正常不过回了,好在偏答差不大。不要太在乎所谓的排名,太在乎会伤了自己的哈。制作简历时,只会体现拿了国家奖学金,而不会体现第几名,单位也不会问的。关键在于自己学会了东西,要把精力放在求知上,而非其他,好好斟酌,把握实质与本质才最好欧,哈。。。
9. 国家奖学金申请全班成绩第一但是却没获奖这该什么办获奖情况该怎么填
照实填写,国家奖学金看综合测评成绩,不过话说成绩还是占主要的版部分,如果你们权学校是将所有活动加分以及获奖等情况都以绩点形式统计然后与成绩按比例算的话,还是有机会的。
国家奖学金也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其评审最为规范,标准最为严格。每年,全国超过2000所高校,近2700万名在校学生角逐5万个国家奖学金名额,获奖比例仅为0.2%。
(9)国家奖学金成绩排名证明材料扩展阅读:
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考查科目成绩不低于“良好”,同等条件下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优先;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为学院发展建设做出贡献;
6、认真履行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赋予学生的义务,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国家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