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考试成绩排名规定
① 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有什么实际意义吗
其实,不公开,不排名,也仅仅是一种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的行为。你想,同在一个班,每个人学得怎样,己是知己知彼,一次考试下来,每个人的成绩根本无法在同学中成为秘密,所有学生又不是老死不相往来,哪有互不打听的?
有人总认为成绩差的会造成心理影响,这又是杞人忧天,违背常理。人与人之间从先天开始产生差异,身材有高矮,体形有胖瘦,颜值有美丑,如果一个人内心如此脆弱,这叫不均衡者何以立足立世?
否则。我怀疑,有人在应试教育中,因为技不如人,于是想以一种似是而非,根本无法量化,优劣模糊不清,理论上高大上,实际上飘渺无着的所谓素质教育来代替直观的,真实可信的所谓应试教育,来粉饰自已,糊弄大众。
② 学生成绩排名应该公开吗如果不公开,考试还有啥意义
一、成绩不应该在学校公开,而是应该由老师发放给每个孩子的家长。其实我觉得学习成绩不应该在学校公开,不公开的目的不是说让孩子成为温室里的花朵,而是不想让有些同学因为考试排名靠前就有了高人一等的优越感,更不想让那些排名靠后的学生产生自卑心理,可能有些人会觉得我这么说太片面了,其实你自己想一下上学的时候,是不是学习好的学生都看不起那些学习不太好的学习,而这些所谓的看不起都是因为成绩的排名产生的。
看着那些因为考试排名垂头丧气的孩子就想起来我自己,当年也是这样因为成绩排名总是被父母骂,那日子不堪回首啊!
③ 学生考试成绩用A.B.C表示的,这三个等级分别代表的是多少分
学生考试成绩用A、B、C表示,这三个等级分别代表的是:A-85分(良好);B75以上;C60分以上(及格);D55分以上;D以下(不及格)。
这种按等级来结算成绩的方式是赋分制,按照分数排名的百分比计算成绩,用来统计选考科目的成绩。也就是将学生的卷面总分,按照参加考试人数的排名把一定区域内的学生划分为一个等级。
而除了语数英三门学科的成绩依然是按照原始分数计算之外,赋分制的重点在于排名。但因为涉及到考生的选择科目不同,各科的难度也不同,所以等级赋分制在一定程度上是为学生分数的公平制定。
赋分制重点在排名,是将所有考生的原始成绩,也就是卷面分进行高低排行,在排行过程中,将考生的各科成绩按照分数划分为不同等级,并“赋予不同的等级分”。可以很明显的表现每个学生在总体水平中所处的位置高低,也就是学生所处等级。
如:甲学生考历史考80分,在全省排名中是在35%-45%以内,等赋分之后,就变成了76分。乙学生物理考80分,在全省排名中是1%-3%以内,等级赋分,就变成了100分。
因此,很明显,在赋分制中,不管分数是多少,在考生中排名的占比位置,才是决定选考成绩的最终因素。
(3)学生考试成绩排名规定扩展阅读:
等级分数广泛用于网络上积分类型的网站,内容众多。教育也引入了等级分数这一概念,广泛的进行A、B、C、D四级评定。
等级赋分需要增加科目的区分度,所以在这种制度下考试难度可能会加大。而文科又不像理科的成绩,都集中在60-80分之间,所以很难区分开,文科科目试题难度会加大。
这种赋分制方式,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不同学科之间的可比性问题,避免了分分计较的现状。
④ 是否有法律规定不可以按照学生的考试成绩排名来安排座位
我想说几来点
1、法律并没有相关源的明文规定,但是不代表那样做是合法的。因为没有一项法律规定,不准在别人家门口小便,然道你就可以了吗。
2、虽然法无具体的明文规定,但是相关的法律原则还是有的,中国最大的法,宪法就规定了;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3、如果学校单是依靠成绩来排座位是不合理的。因为他应当对所有的学生一视同仁,而不应单是根据成绩来安排,这样不公平。
4、如查学校只是将成绩作为排座位的一个参考,让学习差的,适当往前面一点,同时也考虑身高,视力等相关因素,这样的做法也无可指责。因为学校的教室座位就是有前有后,一定会有人坐在后面,只要是合理安排,我觉得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单以成绩作为标准,好的坐前面,差的坐后面,那就是不合理的,可以向学校反映,学校不应,再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⑤ 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到底有何意义
2019年7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全文公布。对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等作出部署。
不公布成绩和排名这件事上,是有多重考虑,也确实是为了学生能在校园学习中更阳光的健康成长。
至于家长们所怨念的“不公布考试成绩和排名,学生不知道自己考试错在哪里,没有意义”,事实上,不公布考试成绩和排名,不代表不可以私下问老师成绩和排名。
也就是说,家长如果想了解孩子考试的情况,是可以私下问孩子的班主任的。这样一来,既可以得知孩子的学习效果,也不会造成以上所谈到的对家长和孩子负面的影响。
⑥ 学校公布学生成绩排名算不算是侵犯学生的隐私权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义务教育期间,学校擅自公开学生成绩排名是一种披露学生个人隐私、一种极易造成师生间、同学间产生歧视行为的方式,侵犯了相关学生的人格尊严,对学生的名誉造成了事实上的损害。因此,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各省市在实施义务教育法的过程中,也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或者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学科考试成绩、升学率作为质量评价或者考核学校、校长和教师的主要标准。学校和教师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排名。
法律依据:
一、《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
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要求进行教育教学内容、课程设置、考试、招生和评价制度等改革,建立、完善义务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监测评价体系和教学研究指导体系。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或者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学科考试成绩、升学率作为质量评价或者考核学校、校长和教师的主要标准。学校和教师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排名。
⑦ 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座次 该怎么解读
学习是自己的事,能学到什么样的高度是天赋的事。
总把那点可怜的自尊心和虚荣心压在老师和学校身上有意思么!
⑧ 老师公布学生成绩排名算违法吗
老师公布学生成绩只能说是不合适、不适当,不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不能说是违法。
取消考试成绩公开排名,不仅能直接减轻学生心理压力,亦能间接减轻学生学业负担。揆诸现实,不少学生面对考试成绩名次的不理想,唯有笨鸟先飞,主动通过增加学业负担来巩固和提高成绩。家长、教师也会因此自觉或不自觉地对学生搞“题海战术”。
以至于学生的学业负担在家长、老师和其自身的层层加压下而不堪重负。尽管此举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有利于成绩的提高,但却是以牺牲学生的自由和时间为代价的。取消考试成绩公开排名也就成了减轻学生学业负担最为有效的务实之举。
(8)学生考试成绩排名规定扩展阅读: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要求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或升学考试;不得提前招生、提前录取;控制考试次数,考试成绩不进行公开排名,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管理标准》是对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全国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包括:保障学生平等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进步、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美丽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等6大管理职责、22项管理任务、88条具体内容。
⑨ 中小学生的考试成绩排名可不可以公开放大张贴
对考试的矛盾心情也反映在对成绩排名的态度上,调查显示,对“成绩是个人隐私,不应该公布”这一观点,有18.1%的中小学生非常赞同,32.0%的中小学生比较赞同,累计50.1%;同时,有35.7%的中小学生比较反对这一观点,14.2%的中小学生非常反对公开考试成绩,累计49.9%。可见,对这一观点,出现了两军对垒的格局,一半学生赞成,一半学生反对。调查还发现,尽管有73.6%的中小学生清楚地看到成绩排名会使排在后面的同学难堪,有71.6%的中小学生认为考试带来的压力太大,但是,仍然有73.6%的中小学生认为成绩排名能够使人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水平,有67.4%的中小学生认为成绩排名能提高学习积极性。可见,在成绩排名这一问题上,中小学生的心态也是很矛盾的,对成绩排名的支持,反映了中小学生竞争的强烈需求,但同时他们又承受着极大的压力。教育行政部门也曾明文规定不许根据学生成绩进行排名,但从学生们强烈的竞争需求来看,单靠教育行政部门的硬性指令往往难以奏效,需要与教育的深层问题配套解决
⑩ 老师排名次 公布学生分数犯法么
不犯法。
每次通过公布考试成绩排名,每名学生才会清楚自己学习在班级或年级的名次,才能清楚自己在各学科上和其他同学的差距,才能鞭策自己追赶成绩排名在自己前面的同学。其实,就算学校不公布学生每次考试成绩排名,其它学生也会通过很多途径知道相互的成绩。
对于绝大多数学生自己来说,每一次的考试成绩排名,都能让自己在今后的学习中努力提升成绩。对学校而言,学校整体的升学率无疑会提高。教育部2017年12月印发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要求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或升学考试;不得提前招生、提前录取;控制考试次数,考试成绩不进行公开排名,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10)学生考试成绩排名规定扩展阅读:
《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由基本理念、基本内容和实施要求三部分组成。针对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工作特点,管理标准立足学校管理工作实际,以学生和教师为中心设置了六项管理职责,分别是:
“平等对待每位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营造和谐安全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六项管理职责下设22项管理任务,管理任务共下设92条管理要求,基本涵盖了学校管理的主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