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临床技士资格考试成绩单
『壹』 2016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数线是多少
2016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数线是多少
1、试卷不一样。
今年有26个省市使用全国卷,但全国卷也不止一回套,有全国卷123,还有个答别省市自主命题,上海是自主命题。
题目不一样,难度不一样,肯定是没法比较的。(关于有些人说上海英语超级难的问题,有本事你做一套试试,这和题主的问题无关,有跑题嫌疑,后面反驳)
2、考生数目不一样,考生录取率不一样。
分数线不是凭空产生,而是根据各大高校的录取人数来划分。不管考生有多少(实际上参考了包括考生人数在内的诸多因素。),当年录取的人数是一定的。也就是说在录取人数相同的情况下,报考考生越多,录取率的越低,分数线也就越低。
按照这种方法进行录取分数线的比较理论上是科学的,是不受题目难度高考总分影响的。
『贰』 2016年检验士考试成绩查询时间是什么时候
2016年检验士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已经于7月21日正式开通,2016年检验技士考试成绩查询入口:中国人才网。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成绩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报名时填写的证件号码(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登录唯一官方网站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查询成绩。
『叁』 2016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成绩什么时候公布
2016年卫生资格考试时间为5月14、15、21、22日(纸笔作答考试时间:2016年5月14日、15日,人机对话考试时间:2016年5月14日、15日、21日、22日。)。
2016卫生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时间:考后的2个月左右,2016年7月。
考生于考后2个月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卫生资格考试成绩单不再统一制作发放。
2016年中国卫生人才网卫生资格考生成绩查询时间:2016年7月。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的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肆』 2016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含二维码
2016年卫生专抄业技术资格考试分数线是多少1、试卷不一样。今年有26个省市使用全国卷,但全国卷也不止一套,有全国卷123,还有个别省市自主命题,上海是自主命题。题目不一样,难度不一样,肯定是没法比较的。(关于有些人说上海英语超级难的问题,有本事你做一套试试,这和题主的问题无关,有跑题嫌疑,后面反驳)2、考生数目不一样,考生录取率不一样。分数线不是凭空产生,而是根据各大高校的录取人数来划分。不管考生有多少(实际上参考了包括考生人数在内的诸多因素。),当年录取的人数是一定的。也就是说在录取人数相同的情况下,报考考生越多,录取率的越低,分数线也就越低。按照这种方法进行录取分数线的比较理论上是科学的,是不受题目难度高考总分影响的。
『伍』 2016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考试成绩单丢失怎么办
2016护士资格证考试绩通知单打印放间:20168月18至11月30博傲教育提醒考避高峰期(初期临近结束期)登入卫回才中国进行载打印 护答士资格证考试绩通知单作领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绩合格证明》效凭证务 请考20168月18至11月30载打印并妥善保管《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绩合格证明》申请护士执业注册效证明合格考需密切关注 考点考试管理机构通知及领取绩合格证明并妥善保
『陆』 2016年卫生资格主管检验技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是什么时候
2016年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已经于7月21日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进行成绩查询。2016年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考试成绩单打印时间为8月15日-11月30日。
『柒』 检验士资格考试2014年忘记打印成绩单,2015考过了,2016年可以拿证嘛
两年通过4科就算通过考试,就可以拿证。按规定领取证书是需要两年的成绩单的,具体问下卫生局吧,有证,但要看缺少2014年成绩单是否让领,一般是让领取的。
『捌』 2016技师考试成绩查询
各种考试来成绩(及分数线、入自取查询、考试试题及答案等)只可能在当地官方网上查到,即使有的社会网也能查(如sina、people、qq、examda等网站),也都是链接过去的,在其它地方官方网上是不可能查到的(因为它们也有自己地区的考试及相关查询),若在当地的官方教育网、招考网、信息网(各地的叫法不同,看其网的主办单位是否是当地的教育局)查不到或没有,就是还没出来呢,什么时候出来(各地是不同的),多关注对应考试的新闻或文件通告(有的网页中能看到),请耐心等待;不要轻信网上不负责任的各种言语,以免误事和后悔。
『玖』 2016年卫生职称考试没成绩单如何报名
为适应我国人事制度的改革,由人事部与卫生部共同组织实施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报名、资格审核等全部考务工作。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分别负责西医、中医、计生部分专业的命题、组卷工作。考试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五月中旬举行。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范围
(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以下简称“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及级别范围: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全科医学专业起点为中级资格。
(三)考试科目设置: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2015年度临床医学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等73个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45个专业的4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
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方式
(一)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凡列入全国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和评审,不再组织初、中级卫生技术系列的专业考试。
(二)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国家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即取得初级资格。
(三)从2010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级资格将增加输血技术初级(师)和输血技术中级两个专业类别。2011年卫生资格考试新增“神经电生理技术”的两个级别考试;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培训
根据卫生部规定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培训管理办法,确认培训定点单位及培训教师。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可按自愿的原则报名参加培训。
四、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局吊销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局收回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伪造学历或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三)国务院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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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注:部分地区2015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略有不同,具体以当地卫生局公布内容为准。2015年卫生资格报名条件各地区汇总)
一、临床医学专业:
(一)初级:
根据462号文件精神,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的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
(二)中级:
1、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3)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4)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2、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4)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5)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一)参加药(护、技)士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其中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和全科医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参加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5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