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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业成绩评价标准

发布时间: 2020-12-06 21:18:12

❶ 小学生的成绩A+ A A- 各代表多少分

按名次来排的,某省高考必测科目以考试总人数划分出等级,前5%为A+,10%为A,10%为A-,分别为100、95、90。

而选测科目的小高考是按分数来排的,90分向上A,75分向上B,没有A+这一类。绩点是评估学习成绩的一种方法,国内大部分高校通用的计算方法是:绩点=分数/10-5,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学分*(分数/10-5)(90分以上按90分计算)。

某些学校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所采用的是分段绩点法,强调按分数区分绩点层次。如下:4-3*(100-f)^2/1600平均绩点:(课程学分1*绩点+课程学分2*绩点+课程学分n*绩点)/(课程学分1+课程学分2+课程学分n)

(1)学生学业成绩评价标准扩展阅读:

绩点的计算,是将学生修过的每一门课程(包括重修的课程)的课程绩点乘以该门课程的学分,累加后再除以总学分。平均学分绩点可以作为学生学习能力与质量的综合评价指标之一。

能方便地与美国的GPA制挂钩。想出国留学的中国本科生应该引以为重。国内大部分高校通用的计算方法是:绩点=分数/10-5,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学分×(分数/10-5)

课程权重系数:1.2(主要必修课:数学、物理、外语等校定公共必修课程)1.1(其他必修课)1.0(选修课)课程绩点满分为5.0,其分层方式为从100到60分每5分一递减(共8个档次)。

60分对应1.7绩点。与北大类似两分制按通过(3.5)和不通过(0)计算。标准计算方法是将大学成绩的加权平均数乘以4,再除以100。比较常见的方法还有把各科成绩按等级乘以学分求和再以总学分除之。

为了消除这种不利,可以采用两种方法:一是在成绩单或是推荐信以及读书计划中说明这种GPA实际上是由于评分标准十分严格而导致的;二是在提供成绩单的时候,列明这样的成绩在全班,或是全系所排的名次以及百分比。通常大学部学生拿到C以上成绩都可以。但研究所硕士学生,至少要拿到B的成绩。

❷ 关于浙江省三位一体,那个优惠是什么怎么得到优惠

1.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到底是什么意思?

答: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是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启动的高校招生改革重要举措,是浙江省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规定的四种选拔模式之一。“三位”是指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统一高考和综合素质评价(含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和高校综合素质测试)。高校依据专业特色和培养目标,将考生的高中学考成绩、统一高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合成综合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报名参加三位一体有什么前提条件吗?

答:不少高校会把高中学考、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应要求作为前置条件,比如学考几个A、几个B等等,需要注意自2017年起,有些学校三一某些专业有选考科目要求,具体的要仔细看报考学校的招生章程。

3.中学综合素质评价起什么作用?

答:中学综合素质评价是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作用主要是:(1)是报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前置条件。学生中学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符合拟报考学校的要求方可报考该校。(2)在招生学校初次遴选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资格和在综合素质测试过程中发挥作用。(3)作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虑因素之一。

4. 往届生能报名参加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吗?

符合本省当年高考报考条件和试点高校具体报考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往届生也可以报考。

5.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只能报一所学校吗?

答:三位一体报名、学校测试是开放的,学生自主报名,可以兼报。但是在录取时,学校一般只招第一志愿考生,具体会在学校的招生简章中明确。

6. 具体有哪些院校实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海洋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中国计量大学、浙江万里学院、浙江科技学院、浙江财经大学、嘉兴学院、杭州师范大学、湖州师范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台州学院、温州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宁波工程学院、衢州学院、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浙江警察学院、丽水学院、温州肯恩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浙江音乐学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宁波大红鹰学院、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温州商学院(原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同济大学浙江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7.报名三位一体是否还要参加高考统一报名?

答:学生不仅要参加所报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还要参加高考统一报名,两者缺一不可。

8.学校会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吗?

答:报考高校会根据学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审,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能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如果报考考生较多,高校还将结合考生高中学考成绩、中学期间各方面表现等中学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以及考生按学校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综合评审进行初次遴选,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学生名单。

9.学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和学科专业的要求,确定综合素质测试的内容、标准、形式和办法。测试内容包括学生的基本素养和专业素养或专业潜质。综合素质测试可采用笔试、面试和操作考试等办法。具体采用什么方法,由学校自主确定,考生要注意查阅学校的报考简章。

10.学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会有合格线吗?

答:高校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试情况,可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名单。入围学生须参加入围高校、专业所在批次对应的高考科目组考试。

11.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成绩是怎样计算的?

答:高中学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高考成绩三者按一定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具体比例由高校自主确定。

12.如果报考某一学校三位一体的考生较少,有什么保证质量的措施吗?

答:若第一志愿学生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第一志愿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13.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已录取的学生还可以参加其他高校的录取吗?

答: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实行提前录取,具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志愿填报前完成录取工作,如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和浙江大学等,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高考志愿填报。另一类是纳入高考相应录取批次提前录取,比如考生报考的学校、专业的统一招生安排在第一批,则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也安排在第一批提前;如果考生报考的学校、专业的统一招生安排在第二批,则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也安排在第二批提前。

入围学生须参加相应批次提前批的高考志愿填报,不填报入围高校志愿的视为放弃入围资格。省教育考试院将符合条件的入围学生投档给高校,由高校按学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已录取的学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

"三位一体"报考流程

“三位一体”报名时间集中在2、3月份,报名通道打开后,学生可以通过自荐或者向学校申请拿到校荐名额,之后参加高校考试。考生需要参加高校组织的笔试和面试。有些学校取消了笔试部分,情况待学校而定。其实三位一体的报考时间现在基本上与自主招生时间一致。

"三位一体"报名程序

1、考生报名。包括高中阶段各学期的成绩情况、综合素质评价等证明、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这三样东西都是要去教务处盖章的),还有一样就是考生的“个人简历”。把这些资料全部寄给申请的高校,大概一星期后,名单会在高校网上公布。

2、学校进行书面审核。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竞赛成绩、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以及个人陈述情况,按照专家对书面材料评分从高到低,确定获得“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3、初审通过后,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一般集中在6月份。

❸ 考研要求过英语四六级吗

CFA对英语的考核并不难,基本英语四级水平就可以顺利读题,并且在CFA三级阶段IPS投资报告的回编写即使语答法错误或者拼写错误也不会扣分,主要是关键投资点的分析,如风险承受程度、投资年限、风险规避、税收规划等等,掌握专业的基础知识才是CFA的要求,其他知识一般的参考标准。CFA考试虽然是纯英文的考试,但它更是金融类考试。所以CFA考生千万不要被英语所吓倒,因为就算你是英语专业的大学生也要从头学起。CFA这门考试作为一个纯金融学领域的考试,在金融的所有的书籍中,存在最多的不是生僻词,而是专业名词。这些专业名词,都有独特的翻译,独特的理解。无论考生的英语水平如何仍然要从专业词汇学起。

❹ 学生考试成绩用A.B.C表示的,这三个等级分别代表的是多少分

学生考试成绩用A、B、C表示,这三个等级分别代表的是:A-85分(良好);B75以上;C60分以上(及格);D55分以上;D以下(不及格)。

这种按等级来结算成绩的方式是赋分制,按照分数排名的百分比计算成绩,用来统计选考科目的成绩。也就是将学生的卷面总分,按照参加考试人数的排名把一定区域内的学生划分为一个等级。

而除了语数英三门学科的成绩依然是按照原始分数计算之外,赋分制的重点在于排名。但因为涉及到考生的选择科目不同,各科的难度也不同,所以等级赋分制在一定程度上是为学生分数的公平制定。

赋分制重点在排名,是将所有考生的原始成绩,也就是卷面分进行高低排行,在排行过程中,将考生的各科成绩按照分数划分为不同等级,并“赋予不同的等级分”。可以很明显的表现每个学生在总体水平中所处的位置高低,也就是学生所处等级。

如:甲学生考历史考80分,在全省排名中是在35%-45%以内,等赋分之后,就变成了76分。乙学生物理考80分,在全省排名中是1%-3%以内,等级赋分,就变成了100分。

因此,很明显,在赋分制中,不管分数是多少,在考生中排名的占比位置,才是决定选考成绩的最终因素。

(4)学生学业成绩评价标准扩展阅读:

等级分数广泛用于网络上积分类型的网站,内容众多。教育也引入了等级分数这一概念,广泛的进行A、B、C、D四级评定。

等级赋分需要增加科目的区分度,所以在这种制度下考试难度可能会加大。而文科又不像理科的成绩,都集中在60-80分之间,所以很难区分开,文科科目试题难度会加大。

这种赋分制方式,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不同学科之间的可比性问题,避免了分分计较的现状。

❺ 教师都有哪些基本权利

权利是指公民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取得利益的一种行为。我国教师享有公民所有的基本权利,具体包括:1.平等权。2.选举权与被选举权。3.言论、出版、集会、游行、结社、示威自由的权利。4.人身自由的权利。5.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6.文化教育权利。7.社会经济权利。8.监督权与请求权等。

而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是基于教师的职业性质而制定的。因此,它具有在教育活动中产生并由教育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特征。教师的权利义务是统一的。《教师法》在第二章中明确规定了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教师的权利

教师的权利是指教师依照《教师法》的规定所享有的权利,表现为教师可以自主作出一定的行为,或要求他人作出相应的行为,在必要的时候可请求国家以强制力保障其权利的实现。《教师法》第7条对我国教师的权利作出了规定。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教学权。

教师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教育教学权,这是教师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必须具备的基本权利。它主要指教师可以依据其所在学校的培养目标组织课堂教学;按照课程计划、课程标准的要求确定其教学内容和进度,并不断完善教学内容;针对不同的教育、教学对象,在教育、教学的形式、方法、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自主改革,实验和完善。非依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剥夺在聘教师的这项法定权利。

2.学术研究权。
教师有从事教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的权利,这是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所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教师在完成现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有权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撰写学术论文或者著书立说,依法成立或参加学术团体、发表自己的观点、开展学术争鸣等权利。

3.指导评价权。

教师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指导评价权,这是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的基本权利。教师有权依据学生的身心发展状况和特点因材施教,针对学生的特长、就业、升学等方面的发展给予指导;教师有权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劳动等方面给予客观、公正和恰如其分的评价;教师有权运用一定的方式、方法,促使学生的个性和能力得到充分的发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教师这项权利的行使。

4.获取报酬权。

教师有权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这是教师的基本物质保障权利,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劳动的权利和劳动者休息权利的具体化。它主要包括教师有权要求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法律及教师聘用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地支付工资报酬;教师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退休等各种福利待遇和优惠,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等权利。

5.民主管理权。

教师有权向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这是教师参与教育民主管理的权利,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民主权利在教育领域的具体适用。保证教师此项权利的行使,能够调动教师对教育教学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对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它主要包括教师享有对学校及其他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批评权和建议权;教师有权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等组织形式及其他适当方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讨论学校发展与改革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教师有权引导学生,培养学生的民主与法制意识,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教师有权参与教育的民主管理。

6.进修、培训权。

教师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培训的权利。这是教师享有的接受继续教育,不断获得充实和发展的基本权利。它主要包括教师有权参与进修和接受其他多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更新知识,调整知识结构,提高自己的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保障教育教学质量;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多种渠道,保证教师进修培训权的顺畅行使;教师有权参加达到法定学历标准和达到高一级学历的进修或以拓宽知识为主的继续教育培训等。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作出规划,采取各种方式,开辟多种渠道,为教师参加进修和培训创造条件,提供机会,切实保障教师权利的实现。

❻ 温州市九年级敖江区数学知识竞赛得奖名单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08〕号67号),为深入实施与新课程相配套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在认真总结近几年改革实践经验基础上,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要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有利于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缓解升学竞争压力,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促进温州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建立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制度
(一)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终结性考试,属省级水平考试,目的是较为全面、准确地反映接受完整初中教育的学生在学科学习方面的水平。学业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要求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思品(含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两门学科,下同),各科的分值为语文和数学各15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口语25分)、科学200分、社会思品卷面分值为100分,社会思品成绩用A、B、C、D、E五个等级方式呈现,分别代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其中优秀为17%左右,良好为30%左右,中等为30%左右,及格为20%左右,不及格控制在3%以内。各科考试时间为语文、数学、科学各120分钟,英语90分钟,社会思品100分钟。考试日期安排在6月12日、13日。初中地方课程纳入语文、社会思品两科学业考试范围,地方课程考试内容不超过试卷总分的5%。
体育考试项目为3项,每项10分,满分值为30分。必考项目1项:中长跑(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选考项目2项:在篮球、立定跳远、游泳、掷实心球、跳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等项目中由考生选考2项。考试安排在4、5月进行。体育考试具体工作按《温州市教育局关于2010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意见》执行。
英语口语交际考查与英语听力测试合并为英语听力口语考试,与学业考试分离单独进行,实行人机对话,考试日期安排在5月8日、9日。
从2011年开始,社会思品仍然采用开卷考试形式,其成绩将按一定比例计入学业考试总分。
(三)学业考试命题应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2010年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要求,努力体现新课程理念,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重视考查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水平,难度系数控制在0.70—0.75之间。适当控制题量,杜绝偏题怪题。
(四)考试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和管理。在校生报名时间全市统一截止到3月10日。社会思品学科实行开卷考试,数学和科学考试允许考生使用不具有记忆储存功能的计算器。
(五)实行网上阅卷。为了进一步提高阅卷质量和阅卷工作效率,确保学业考试阅卷工作的公平、公正,有利于初中学校教学质量的监测与评估,今年的阅卷工作继续由市教育局统一实行网上阅卷,并统一发布成绩。毕业补考由县(市、区)自行命题,初中学校组织考试和阅卷。
三、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一)综合素质评价以教育部提出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根据学生平时表现、活动记录、学习作品、特长潜能、奖惩情况等,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的总体发展水平。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二)综合素质评价应做到过程与结果相结合。初中学校应当为每位学生建立《学生成长记录册》,全程、全面记录学生在初中阶段各方面的成长状况,内容包括各学期的思想状况、学习成绩、社会活动表现、奖惩情况,反映个人特长和才能的成果、作品和获奖证书等。
(三)综合素质评价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等要事先向学生公布,评价结果要告知学生本人。如有异议,学校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四)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综合表现”和“测评等第”两部分组成:
1.综合表现:内容为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质、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五个方面。综合表现评价结果由“综合表现评语”和“综合表现评定”两部分组成。
综合表现评语:主要对学生综合表现内容的五个方面进行定性描述,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技能。综合表现评语应当在学生自评、同学互评、任课教师评价的基础上,结合《学生成长记录册》反映的情况,由9年级班主任撰写,班级之间作适当平衡,最后由学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综合表现评定:各校可根据学生综合表现评定内容的五个方面,再结合本校学生政治思想工作的实际情况将其具体化,力求科学性和可行性。评定程序与“综合表现评语”同步进行。综合表现评定结果为优良、合格、待合格三个等级,待合格要控制在5%以内。对待合格等级的评定要特别慎重,对有违法行为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未撤销的学生可以评为待合格,须经班级评定工作小组评议,报学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复核认定。
2.测评等第:主要对能够体现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部分项目进行定量测评。
测评项目一般包括审美与艺术(音乐、美术)、运动与健康(体育、健康等)、探究与实践(研究性学习、社会服务、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等)、劳动与技能(劳动技术、信息技术、实验操作等)四类。测评项目分为终结性测评与平时测评。
终结性测评项目:艺术(音乐、美术)、科学实验操作、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艺术(音乐、美术)、科学实验操作根据课程标准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命题,体质健康标准根据国家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进行测试。
测评时间:艺术、科学实验操作安排在9年级下学期4月份进行,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安排在9年级上学期1月份进行。
平时测评项目:体育与健康、研究性学习、社会服务、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劳动技术、信息技术等。测评时间安排在该学科课程完成时,由学校根据课程标准和实际组织测评。测评项目成绩分A、P、E三等(分别代表优良、及格与待及格),作为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评定的重要依据。学生测评成绩待合格,可以补测一次。对具有一定特长的学生,测评等第应结合测评项目的特点,采用灵活多样的测评方式。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举办的在市直或县级及以上范围获得体育、艺术、科技三类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参加艺术特长测试达B级及以上者,可凭获奖证书或等级证书,根据综合表现直接确定相应项目A等。
测评等第分A、P、E三等(分别代表优良、及格与待及格),P、E等由学生所在学校确定,A等由学校在市或县(市、区)教育局指导下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评为A等和综合表现评定为优良的名单要在学生所在班级进行公示,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评为E等的和综合素质评为待合格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在4月底前完成。具体见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评定表。
(四)学校要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务处、政教处、教师代表组成的综合素质评定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评定过程,接受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纠正评定中的偏差。班级要建立由班主任、任课老师组成的评定工作小组,组织班级评定工作。
四、高中招生录取
(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要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改变以学科考试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招生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既要依据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又要依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既要衡量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参考学生的成长过程;既要重视学生的总体发展,又要关注学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现。
(二)普通高中类(包括重点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根据招生计划,结合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总体情况,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普通高中类招生录取分两批进行。
1.第一批为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省一级重点高中的录取条件是: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为2A2P以上(含2A2P),综合表现评定为合格。社会思品考试成绩为B等以上(含B等)。在此前提下,根据考生志愿,参考综合评语和《学生成长记录册》,再按学业考试成绩(含政策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第二批为一般普通高中(含省二级、三级,市级重点高中)、学前教育大专班。其录取条件是: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为4P以上(含4P),综合表现评定为合格。社会思品考试成绩为C等以上(含C等)。在此前提下,根据考生志愿,参考综合评语和《学生成长记录册》,再按学业考试成绩(含政策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职业高中类(包括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技、成人中专普通班)招生根据招生计划,结合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整体情况,择优录取。
报考本市五年制高职和各类中等职业学校,考生不需填报志愿,可凭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和学业考试成绩(含政策照顾分)直接到中等职业学校报名,由学校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学业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自主择优录取,报当地教育局中招办备案。
报考外地五年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可到市、县(市、区)教育局中招办报名,并填报志愿。各县(市、区)教育局中招办汇总后上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录取。
中职学校继续实行自主招生和提前直升。凡拥有市级及以上示范专业(实训基地)的中职学校对上述专业实行自主招生,其它中职学校可实行提前直升。要求进行自主招生和提前直升的学校必须提出申请,经县(市、区)教育局同意,报市教育局批准。具体招生办法另行发文。
(四)把重点高中招生名额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各县(市、区)要把所属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没有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的区、县可以选一所省、市级重点高中,下同)的招生数的50%以上的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采取招收保送生和定向分配生相结合的办法。保送生(比例适当增加)和定向分配生名额按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和办学水平情况分配到初中学校。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制定具体的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推荐保送生录取工作要在5月底结束,6月上旬保送生到高中学校报到,被录取的保送生不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各县(市、区)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以及龙湾中学、文成中学、泰顺一中和洞头一中招收保送生和定向分配生的招生方案须报温州市教育局批准,对未经批准擅自招收的保送生和定向分配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五)为了扩大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鼓励学校招收特长学生。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在不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4%,其它学校不超过3%的前提下,可根据学校办学特色自主招收在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有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学校在自主招收有特长学生时,不单独组织专业加试,专业成绩以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成绩为准。具体招收对象参考如下:(1)2010年温州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体育特色项目学校初中组个人项目前6名、市区初中组个人项目前3名;(2)温州市区第二十一届中学生体育节个人项目前3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3)2010年温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各类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县级一等奖)获得者;(4)2009年温州市中小学生科技节有关比赛个人项目的一、二等奖获得者;(5)2009年浙江省教育厅、体育局联合举办的中学生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集体项目前2名(主力队员);(6)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B级获得者。学校可在本校录取分数线下降50-70分(省一级重点高中70分,省二级、三级重点高中、市级重点高中60分、一般普通高中50分;对体育特别优秀的考生其录取分数线还可适当降低)内择优录取特长生。各高中学校必须在招生前制定特长生招生方案,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招收特长生具体操作办法。
特色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和条件,经各县(市、区)教育局批准,可以提前自主招生。
少数民族相对集中的平阳、苍南、文成、泰顺县设立少数民族高中班的招生办法由县教育局自行决定。
(六)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教中〔2009〕8号)的要求,各县(市、区)要科学调整校园布局,努力形成与新课程实验相适应的办学规模,普通高中每个年级应不少于6个平行班,班额应不超过50人。各县(市、区)要于3月份将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报温州市教育局有关职能处室审批。各校不得擅自无计划或超计划招生。
市外来温招生的学校必须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办理招生及广告审批手续,并在生源所在地中招办备案后方可进行招生和发布招生广告。到市外就读高中的考生必须到当地中招办办理有关同意就读手续,否则不提供有关档案材料。
(七)不在原籍就读,要求回户口所在地报考的学生,须持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学生本人户口册于3月25日前(鹿城区户口在外地就读回温报考的考生,报名时间定为3月24、25日)到当地中招办报名,参加当地学业考试、体育考试、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温州市范围内,考生在就读学校参加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体育考试和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其成绩全市范围内通用;体育考试也可回户口所在地参加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在就读学校参评,评价结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中招办盖印后,全市范围内通用。考生体育考试和英语听力口语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证明须于6月1日前送到户口所在地中招办。
在市外就读,要求回户口所在地报考的考生须向当地中招办提供7-9年级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科目学期考核成绩,并参加当地中招办统一组织的艺术、体育、科学实验操作、研究性学习4个项目的终结性测试。在市外就读学生,未回温参加学业考试者,一律不予安排录取,对有特殊情况的考生可按转学办理。
五、政策照顾降分录取和特长加分投档规定
(一) 政策照顾降分录取规定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军区政治部转发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优抚对象及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民优〔2004〕196号):
1、下列考生可在各类高中段学校录取分数线下降20分予以照顾录取:
(1)烈士子女;
(2)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2、下列考生可在各类高中段学校录取分数线下降10分予以照顾录取:
(1)因公牺牲军警人员子女;
(2)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3、下列考生可在各类高中段学校录取分数线下降4分予以照顾录取:
(1)归侨、华侨子女;
(2)少数民族考生;
(3)台胞子女、台籍考生;
(4)现役军人子女。
若考生具有多项照顾条件,则取最高一项照顾,不重复照顾。
(二)特长生加分投档规定
1、下列考生可享受6分加分:
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竞赛,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者;
2、下列考生可享受4分加分:
(1)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竞赛,获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者;
(2)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获得者。
3、下列考生可享受2分加分:
(1)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竞赛,获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或县级(市直)一等奖者;
(2)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B级获得者。
特长生加分项目另行发文。
若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则取最高一项享受,不累计加分。若考生同时符合加分投档和降分录取条件,则在加分投档的基础上予以降分录取。
六、初中毕业资格的认定与管理
(一)初中毕业资格由学校认定。学业考试成绩(含学校补考)合格,即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思品5个科目中有3科及以上达D级及以上。
(二)学校按照学籍管理制度,对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发给九年制义务教育毕业证书;对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发给九年制义务教育结业证书。
七、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要通过制度创新来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应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培训制度和监控评估制度等,杜绝舞弊现象。
(一)公示制度
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包括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保送生招收办法、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及多样化的高中招生办法等,应提前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评定获得A等和综合表现评定获得优良的名单要在学生所在班级公布。要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对改革的理解与支持。
(二)诚信制度
逐步建立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成长记录和高中招生的诚信机制。参与命题、审题、阅卷、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三)培训制度
教育行政部门和实验学校要采取措施,保证每位参与综合素质评价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评定能力,以确保评定结果的权威性与可信度。
(四)监督制度
纪检监察、教育督导、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实行领导责任制。市教育局监察室牵头成立学校综合素质评价、保送生和特长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保证这项工作实施过程的公平公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学生的被录取资格,并根据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中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教育行政部门投诉。
追问:
我要的是关于游泳的

❼ 小学实行等级分制评价应遵循的几个原则

一、实行等级制的目的

1.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使小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成长.
2.积极引导教师面向全体学生,面向学生全面素质培养.
3.充分发挥教育评价在办学方向上的导向作用,促进学校从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
4.大力改变社会、家长对学生片面的期望,创设素质教育的社会环境.
二、等级制评定的内容

1.评定的范围包括小学一至六年级学生按规定所学的全部课程.
2.评定的内容包括学科课程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综合能力,活动课侧重参与程度及效果.
三、等级制评定的形式

1.小学各年级取消期中考试.小学升初中实行就近入学,对口直升.
2.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制.学业成绩评定采用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第,填入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单.
3.加强平时学生学习过程的作业检查和单元检测,针对作业和检测结果评定等级并写出诊断性评语、指导性评语和鼓励性评语.
4.期末进行一次终结性检测.
四、等级制评定的操作

1.命题考试.由县教研室代拟命题并制卷,各学校负责组织考试、阅卷评分工作.考试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综合能力三个部分构成.
2.评卷定等.语文、数学、英语以统一检测成绩为依据评定等级,其余学科由学校及科任教师评定等级.按检测成绩85分及以上为优秀、70分及以上为良好、60分及以上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的标准,评定出每个学生每门学科的等级.未及格者在《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单》相应栏目标注“补考”,次学期初由学校自行命题补考后再判定等级,并在学籍卡中标注补考等级.
3.统计分析.学业成绩以班级、学校为单位,统计及格率、优秀率及合格率.城区小学取消优秀率.质量分析要根据课程特点,分项统计各类正误率,作为改进教学的依据.三科检测具体分数不得对外公布.
五、《小学生学业成绩等级评价制度》从本学期开始实施,作为本学年小学评估的重要条款.

❽ 大学100米跑的及格成绩是多少

大学100米男生的及格成绩是14"9,女生的及格成绩是17"9。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指2014年7月18日,教育部公布了最新修订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生体测成绩达到或超过良好,才有资格参与评优与评奖。

以往,学生的体测按学段分组,每组除了身高、体重、肺活量必测外,还有一些可选项目。新《标准》取消选测。

在分组上,小学、初中、高中按每个年级为一组;大学一、二年级为一组,三、四年级为一组。在各组中,身高、体重、肺活量、50米跑、坐位体前屈都是必测项目。在大学生和中学生中,男生必须测1000米跑和引体向上,女生必须测800米跑和1分钟仰卧起坐。

《标准》还指出,体测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对1分钟跳绳、引体向上、仰卧起坐等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

各组学生按总分评定等级,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分至89.9分为良好,60分至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8)学生学业成绩评价标准扩展阅读:

2014年新出台的《标准》,取消了选测项目,中学生和大学生必须测长跑,初中以上男生必须测引体向上。

《标准》规定,学生毕业时,体育成绩和等级,按照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加上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成绩达不到50分,按结业或肄业处理,也就是说,拿不到毕业证。

《标准》要求,初中、高中、大学学生的必测项目全部一致:50米跑、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另外,各个测试项目都设置了具体的标准,比如,50米短跑,大一、大二的学生,男生超过9.1秒就为不及格,女生超过10.3秒为不及格;大三、大四的学生,男生超过9.0秒则不及格,女生超过10.2秒为不及格。

如果想评优,体育测试成绩评定必须要达到80分以上。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

❾ 走进大学,评判一个学生的质量不再以成绩为单一标准。而我多方面能力在高中时因忙于学业而不常锻炼,所以

刚开始都是菜鸟,你要学会适应,都说大学是个小社会,在这里有很多要学到,你要多参加活动,锻炼自己的交际能力,多去表现自己,别在那里留下遗憾。最重要的是相信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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