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辅导员有关规定
❶ 教师转岗为辅导员岗。请问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哪些步骤或流程需要,哪些相关手续与文书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回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答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故此,如果所在学校是民办学校,则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教师与学校之间的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对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建立的劳动关系,不适用新《劳动合同法》,公办学校的老师是由国家财政负担的工作人员,所以公办学校里的老师与学校之间不适用新《劳动合同法》。
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故此,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从教师岗位变更为辅导员岗位。
❷ 高校辅导员是什么编制,
一般是行政编,但是很多学校可以走教师系列,就是可以评讲师、助教,以后也可以当教授。待遇应该是学校里中下水平的,具体多少要看地域和什么学校了。聘用3年满后可以到机关工作,也可以去教课,当然可以继续当辅导员。
辅导员这个岗位很锻炼人,主要是和人打交道的方面,你要是带了一届学生,应该什么人都见过了,经验也有了,转其他岗位比较容易。
辅导员工作比较忙,主要是杂事多,把你的时间都打断成一段一段的了,所以感觉忙忙碌碌就一天,不过要是闲的时候确实很闲。另外辅导员可以一边工作,一边读硕士,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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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的培养与发展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第四章中:
第十一条高等学校应结合实际,按各校统一的教师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合理设置专职辅导员的相应教师职务岗位。专职辅导员可按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要求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二条高等学校应根据辅导员岗位基本职责、任职条件等要求,结合各校实际,制定辅导员评聘教师职务的具体条件,突出其从事学生工作的特点。辅导员评聘教师职务应坚持工作实绩、科学研究能力和研究成果相结合的原则,对于中级以下职务应侧重考察工作实绩。
第十三条高等学校应成立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具体负责本校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高等学校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一般应由有关校领导,学生工作、组织人事、教学科研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十四条高等学校可根据辅导员的任职年限及实际工作表现,确定相应级别的行政待遇,给予相应的倾斜政策。
第十五条辅导员的培养应纳入高等学校师资培训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享受专任教师培养同等待遇。
第十六条高等学校应当鼓励、支持辅导员结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实践和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发展开展研究。
第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承担所在区域内高等学校辅导员的岗前培训、日常培训和骨干培训,
对辅导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事政策、管理学、教育学、社会学和心理学以及就业指导、学生事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化辅导与培训,开展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科学研究。高校负责对本校辅导员的系统培训。
第十八条高等学校要积极选拔优秀辅导员参加国内国际交流、考察和进修深造。支持辅导员在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础上攻读相关专业学位,鼓励和支持专职辅导员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的专门人才。
第十九条高等学校要积极为辅导员的工作和生活创造便利条件,应根据辅导员的工作特点,在岗位津贴、办公条件、通讯经费等方面制定相关政策,为辅导员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必要保障。
第二十条高等学校应把辅导员队伍作为后备干部培养和选拔的重要来源,根据工作需要,向校内管理工作岗位选派或向地方组织部门推荐。
❸ 辅导员私自决定奖学金获得者名额有惩罚吗,有什么规定条文吗
辅导员私自决定奖学金的获得者名单肯定是有惩罚的,没有这样的规章条文。
❹ 高校辅导员的政策支持
2004年,中共中央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16号文件),提出要采取有力措施,着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辅导员、班主任队伍。
2005年,为了贯彻落实16号文件,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鼓励和支持辅导员长期从事该项工作,向职业化、专家化方向发展。
2006年,教育部又签发第24号教育部令《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明确了辅导员的工作职责、聘任、培养等各个方面的内容。其中第十六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鼓励、支持辅导员结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实践和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发展开展研究。
随后教育部又制定《2006~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计划》,提出到2010年培养和造就1000名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有一定国内影响的专家等目标。2013年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教党〔2013〕9号),提出构建高校辅导员队伍能力标准体系,推动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2014年,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的通知,调整和完善高校辅导员培养培训方案、工作职能设置、考评考核指标等,努力将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到新水平。
这一系列的文件和法规,产生了两个结果,一是各高校按教育部要求的1:200的老师和学生的比例迅速扩大专职辅导员的数量。二是针对新招聘和原有的辅导员进行大规模的培训。
为了建设并稳定一支数量庞大的专家化的辅导员队伍,各高校近几年来纷纷提出各自的方式。
复旦大学1998年成立青年研究中心,鼓励辅导员结合学生工作实践进行科学研究,提出“创新型辅导员”的培养理念,该校《辅导员工作职责条例》中规定,专职辅导员每年至少撰写1篇思想政治教育论文,兼职辅导员每2年至少撰写1篇思想政治教育论文。
在鼓励科研之外,从教育部到高校,组织各种理论培训则成为培养辅导员的常规做法,在激发辅导员本身积极性方面,鼓励科研并提供后续的发展方向显然比培训这种单向式培养模式更具效果,因为这直接和辅导员个人发展密切相关。在这方面,河北大学青年研究中心的建立及管理工作提供了一个可供借鉴的思路。
❺ 如何优质高效做好大学生管理工作
仅供参考:
学生管理是当今各高校教育教学工作中最基本最重要的部分。随着现代社会对大学生要求的不断提高,如何通过对学生的有效管理和积极引导,将大学生培养成具有创新精神的、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已成为高等教育中面临的重要问题。作为高校辅导员,必须及时充分地掌握当代大学生的特点, 同时具备一定的职业素质,以不断地摸索有效的学生管理方式。
一、当代大学生的特点
1、参与意识强,善于自我表现,但合作意识在淡化。他们喜欢参与各种活动,在活动中积极表现表现出鲜明的个性,并广交朋友,但沟通又多流于表面,缺少真诚和信任。作为新社会计划生育的结果,在校生中独生子女的比例逐年增高,家庭教育中的弊端使一些学
生习惯了被关注和呵护,在集体生活中难以很好的融入,也经常体现出强烈的自我意识,缺乏协作意识和集体荣誉感。
2、思维活跃,反应敏捷。他们好奇心丰富,遇到问题善于找寻解决的捷径。熟练掌握多种电子产品技术,懂得通过科技手段解决传统的工作问题等。
3、思想充满矛盾性。他们大多数一方面知道机遇难求,但往往机遇放在面前却不屑理睬或不知如何把握;一方面了解社会竞争压力大,就业难,但经常学习不努力,成绩不过关,应聘时面对考官一问三不知;一方面懂得行行出状元,社会的多元发展,却天天沉浸在学校不好,专业不热门地抱怨中。
4、有时更注重效率和效益,大多数情况下缺乏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他们经常以利益、回报值作为考虑事情的出发点,不太愿意单纯地承担义务性的工作。
二、辅导员应具备的职业素质
针对当代大学生所具有的鲜明特点,如果在大学期间不加以正确有效的引导教育,就很难成为国家未来建设中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所以作为学生工作中主力军的辅导员必须具备以下职业素质:
1、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高校辅导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了解党的教育方针,自觉地利用马克思主义 方法解决学生工作中的问题。只有自身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才有可能对学生产生正确的引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而解决当代大学生思想上的深刻问题。
2、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由于辅导员工作面对的对象是当代的大学生,所以辅导员本身也应在正确的方向上与时俱进,对新鲜事物也应有一定驾驭能力,同时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敏锐的观察力。只有这样,才能在工作内外得到学生的信任和认可,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3、正确认识且热爱自己的工作。辅导员要对本身的工作有正确的定位和全面的了解。虽然辅导员工作内容复杂,任务繁重,但作为辅导员本身,更应看到其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应对工作充满饱满的热情,以最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争取把辅导员工作做到更好。
4、具有奉献精神。辅导员工作繁琐,涉及到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各个方面,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工作中遇到再棘手的问题,辅导员也要保持永不气馁的精神,处处为学生利益考虑,想尽方法解决问题。总之,辅导员应为为社会培养高素质人才,而甘于奉献牺牲,并在琐碎的日常工作中体会其中的乐趣和成就感。
三、如何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在近几年教育部颁布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明确规定了辅导员的学生管理工作主要包含学生学习、学生生活、党团工作、学生心理辅导和就业指导等几个大方面。作为当代辅导员,就要认真贯彻实施国家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上述几个方面的内容展开工作,工作中具体的原则和方法总结如下:
1、坚持“以学生为本” 辅导员应首先正视自己的责任与工作对象,辅导员在学生生活中充当的不仅仅是管理者,更是良师益友的角色,与其说辅导员是代表学校对学生进行监督,不如说是站在学生的利益中切实帮学生解决问题,起到引导、督促和鞭策的作用。辅导员既要时刻记住自己“学高为师,身正是范”的崇高身份,又要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管理理念,坚持把工作做精、做实、做细,将教育管理与大学生的尊严、价值和目标紧密相连,用心、用爱、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的教育管理工作。同时面对学生要做到一视同仁,尽量公平对待,切实尊重、教育、关爱和引导好每一位学生。
2、落实实践,敢于创新。大学生面临的成长和学习环境是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而变化的,因此,作为辅导员要与时俱进,及时地摒弃陈旧的教育和管理方法,敢于创新,并大胆落实实践,切勿因循守旧,得过且过,否则就会逐渐与学生脱离,给工作的开展造成障碍。
3、重视与学生的交流沟通 辅导员作为连接学校和学生间的重要纽带,要对学生细致观察了解,深入沟通交流,并利用一切机会深入到学生的生活和学习中去,把他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逐一记录下来,分类指导。 当代大学生承受着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也深受社会浮躁之风的影响,产生了抑郁症、自闭症、躁狂症等诸多问题,近几年来由于心理问题引起的学生行为偏激的案例也时有发生。 关于马加爵等人引发的校园惨剧一直以来,也让人气氛和惋惜。因此,加强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保持其平衡和谐的心理状态成为辅导员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4、善于分析规划,不断总结经验。辅导员的工作繁琐复杂而艰巨,这就要求辅导员善于将任务规划,统筹安排,遇到问题,保持头脑清醒,全面分析,冷静面对,使繁琐的学生管理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