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会禁止学生到校外辅导吗
Ⅰ 目前嘉峪关市许多在职中学教师利用周末假期在校外开办有偿辅导班,收取讲课费。嘉峪关市教育局一位女士说
看是不是自愿行为
Ⅱ 在校老师在校外办辅导班,教育局怎么办。
第一次警告
2罚钱
3以后不能当老师了
Ⅲ 老师私自开辅导班合法吗
违反教育部规定违法,可以向教育局投诉举报
学校在职教师开班补习班是不允许的,教育部有规定:假如在职教师开补习班必须要办理相关的手续,才合法的。
而且要根据学校规章规定,学校不允许的话,你领证也不能开补习班!
无论是在职教师私自开补习班,还是相关培训机构开班,都必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教育部门的办学资格证,没有许可证就开班教学就是超范围违规经营。在职教师开补习班须有办学资格证,这是一定要遵守!
在法律方面也有规定了在职教师能不能开补习班的相关法律,所以在职教师没有按流程就开班就等于违法了
根据国家教育部等七部门的有关要求和自治区教育厅制定了针对上述问题《关于2009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重申严禁中小学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的通知》中提出:关于“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的明确规定。
鉴于近来仍有部分学校对有关政策执行力不强,工作落实不到位,公办学校校园内开办各类补习班出现不少问题,群众对公办中小学校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等问题反映较多,“强制收费补课”的投诉不断。为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办学行为,加大对教育政策的执行力度,经研究决定,重申严禁中小学校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的有关规定,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市各级各类公办中小学都要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教育收费有关政策规定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明确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严禁中小学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的有关规定,杜绝违规补课行为。做到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所有教学内容(包括复习)全部纳入正常教学过程之中,注重课堂教学效果,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二、全市各级各类公办中小学不得提供场所给社会上的任何办学机构、培训机构在校园内举办各种名目的向学生收费的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兴趣班等。
三、各公办中小学校利用课余时间对学生开展培优补差培训等活动,不得向学生收费,对于违反规定收费的要按教育乱收费给予严肃查处。
四、各公办中小学校不能以学校的名义组织本校的学生、老师参加校外机构举办的各种名目的培训班、补习班、有偿培训、授课等。
五、市教育局将不定期对上述规定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凡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继续违规补课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按干部管理权限追究校长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并按党纪政纪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所以在职教师要谨慎考虑对开不开补习班的想法!
Ⅳ 我想咨询官渡区教育局,在校老师能开办校外辅导班吗如果教育局明确在校老师不能开办校外辅导班该如何举报
葫芦岛市教育局包庇在校老师开辅导班,举报之后老师接着上课,且十分猖狂
Ⅳ 现在教育局针对校外辅导机构查的非常严格,不少机构都关了,新东方、德松教育这些还能去吗
其他的机构不知道,德松教育可以去的,他家证照都齐全的
Ⅵ 教育局有关于老师不能在外面收费帮自己班里补课的规定吗如果有,具体是什么规定啊
有的,教育部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内容如下: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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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依据:
1、严禁有偿补课合法合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就学校的办学行为、收费规范及教师的职业道德、岗位职责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有偿补课显然与上述要求背道而驰,必须予以禁止。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也明确划出禁止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师德红线。此外,国外的做法也为我们提供了借鉴。如美国、德国、日本等,在有关教育法规中也明确规定“教师在业余时间不能从事有偿家教”等。
2、各省(区、市)已出台的地方法规为严禁有偿补课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据对全国31个省(区、市)人大颁布的本省义务教育条例或省实施《义务教育》办法的梳理统计,有24个省份在法规中对禁止有偿补课作了规定。其中,16个省份无条件禁止有偿补课,8个省份有条件禁止有偿补课。
其中山东、宁夏等省份已经开展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成立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广泛发动群众进行监督等。专项治理活动取得良好成效,中小学师德水平明显提升,得到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充分肯定。
Ⅶ 关于教师课外给学生补课,教育部门有什么规定
1、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规定:
第四条: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三)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四)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五)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六)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七)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八)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九)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十)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2、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7)教育局会禁止学生到校外辅导吗扩展阅读:
对于违反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地区,要严格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尤其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