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兼职辅导员界定
Ⅰ 在学校做兼职辅导员,毕业之后,辅导员工作期间算不算工作经历
当然算,不过复建议你制如果是填写简历,面试的的时候最好不要说是兼职,前提是你如果只有这一份短期的工作经验的话。你就说做过辅导员,当对方问详细做了多长时间,你可以比较自信的告诉他,组织下语言说下。毕竟面试其实不是你先说服我就是我先说服你。
Ⅱ 各位大侠,有没有人知道,兼职辅导员报考公务员时算不算基层工作经验
看你是否缴纳社会保险。没有缴纳就不会算。这应该是硬性规定,不然所谓工作经验就没标准了。
Ⅲ 在校大学生做大学档案室兼职辅导员,主要干什么忙不忙
一、政治领路人:因为当时在设立初期就是这样的目的,所以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是首要任务。不但需要把我们常说的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等思想好好地教授给大家,还要时刻把道德、素质等教育传递下去,让我们有一个良好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每所大学的校规都不一样,所以辅导员需要把一些纪律给同学们明确下去。
在校期间,经常会有一些时事政治方面的教育课程,一般都是辅导员来讲授,虽然在大学校园内,但是我们对外面世界发生的事情,如何做一个正确的判断,这都需要辅导员来帮助我们。很多辅导员都特别受爱戴,他们不但了解我们每一位同学的情况,还会在我们即将毕业时讲述一些他自己对未来的看法,在我们以后的人生规划中,会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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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班级管理员:其实用“管理”两个字,无非是想表达我们的辅导员也有“严肃”的时候,在大学校园内,学生们的“自我管理”才是“大学文化”之一。而辅导员需要做的就是授权工作,让我们可以更好的学会“明确责任”、“担当责任”,自己管理自己,互相鼓励,一起上进。从我们的日常起居,到我们的奖学金等事物都由辅导员来协助。
很多学长学姐应该很清楚,辅导员会没事到我们的宿舍检查一下,如果有不好的地方,会给大家提意见、劝导等;请假条上的签字、贫困生的审核、突发事件的调度都需要他们。尤其是我们的个人信息,是每位辅导员最大、最重的工作,从入学时的学籍、每学期的成绩,到毕业时的规划,都有他们一个人完成,很多时候都忙到深夜,有的学校可以让学生帮忙,而有的则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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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贴心大姐/大哥:在大一新生刚到大学时,我们就和辅导员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不能说每位同学都有过“与辅导员单独谈话”这种经历,但大多数辅导员都会与我们主动联系。从我们的学习,到我们的生活,以及对以后的打算,基本上都会谈到。对一些“活跃”的同学,会有不止一次的谈话,与我们家人的“唠叨”有很大区别,一般是以“平等身份”对待,很贴心。
在学习上,可能辅导员教不了我们太多的专业知识,但是对学习计划、大学生活计划,会给予很好的建议。有一些比较内向的同学或者失恋的同学,也喜欢找辅导员倾诉一些心里话,往往都能得到很好的解释。小然在上面也说了,尤其是在我们人生规划当中,辅导员能够结合我们自身的情况给予很多不同的选择,前提是需要良好的沟通,双方坦诚相待。
Ⅳ 高校兼职辅导员面试时经常遇到的问题
所谓兼职辅导员除非是本校老师带的班,那也不存在面试了
辅导员都是专职的,还要求研究生。党员。 兼职,,,,别想了。
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九条规定学校根据条件可以聘请什么
学校根据条件可以聘请校外法律辅导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九条学校应当聘任从事法制教育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学校根据条件可以聘请校外法律辅导员。
第十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直接责任。学校在对学生进行预防犯罪教育时,应当将教育计划告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结合学校的计划,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教育。
第十一条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应当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二条对于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准备就业的未成年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应当将法律知识和预防犯罪教育纳入职业培训的内容。
第十三条 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应当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活动。
(5)专兼职辅导员界定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十六条中小学生旷课的,学校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其所在的寄宿制学校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
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者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发现未成年人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发现该团伙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八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发现有人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依法查处,对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其人身安全。
Ⅵ 研究生留校做辅导员和本科生留校做辅导员有什么区别
没区别。
辅导员制度是目前中国大陆高校普遍采取的一种学生管理制度。从事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日常管理、就业指导、心理健康以及学生党团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每个辅导员一般管理一个或数个班级。辅导员职责按照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执行。
1952年,国家提出要在高校设立政治辅导员;此后,不少高校建立了辅导员制度,1961年,党中央庐山会议上出台专门文件,提出在各高校设立专职辅导员,并得到实施。
文化大革命期间,思想政治工作被“四人帮”利用,思想政治工作声誉遭到破坏;1978年,国家教委出台文件,在高校恢复辅导员制度。
(6)专兼职辅导员界定扩展阅读:
做辅导员的条件:
1、基本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以学生为本,工作态度端正,为人师表。
(3)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和身体素质,较好地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
(4)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2、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符合规定的免试条件。
3、结合从事的辅导员工作需要,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延迟申报:
(1)申报前一年度绩效考核为基本合格者,延迟1年申报。
(2)任期内有教学事故者,延迟1年申报;任期内有重大教学或责任事故者,延迟2年申报。
(3)谎报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除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外,延迟2年申报。
二、 助教(初级辅导员)资格条件:获得本科学历后,从事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满1年,经考察,能胜任和履行高校辅导员职责,直接认定初级辅导员资格。
三、直接认定中级辅导员资格条件: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高校辅导员工作满3年(其中在我校从事辅导员工作不少于1年),教育教学及工作实绩符合要求,经考核,能胜任和履行高校辅导员职责。
其他人员申报中级辅导员资格,应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学历和资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学士学位后,受聘初级辅导员职务满4年。
(2)大学本科毕业后,受聘初级辅导员职务满5年。
2、学生教育教学工作符合下列要求。
(1)熟练掌握高等教育理论的基础知识,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取得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2)履行工作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其中班级辅导员平均带班人数不少于280人,心理辅导员平均带班人数不少于100人。
(3)承担思政教育类课程教学,主要指思政课、党课、团课、素质教育课、就业指导课、心理咨询课等,每学年授课不低于60课时。
(4)教学效果良好,历年教学质量考核合格。
3、学术水平与业绩成果。
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能运用最新研究成果和经验,对学生工作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研究成果对进一步做好学生工作具有指导作用。
(1)在公开期刊上发表学生工作相关领域学术论文1篇。
(2)参加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项目1项以上。
(3)取得初级就业指导师、心理咨询师、职业规划师资格认证1项以上。
4、工作实绩条件须具备下列第1-2项和第3-5项中的一项:
(1)任期内年度学生测评满意率平均达90%以上。
(2)任期内平均毕业班初次就业率不低于96%,学生欠费率不高于0.8%,违纪率不高于4‰。
(3)任期内在学校年终考核中至少1次评为良好及以上等级或个人获得校级以上相关表彰1次。
(4)所带班级曾获校级以上优秀集体称号。
(5)参与指导学生获得市(厅)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Ⅶ 报考国家公务员时,大学兼职辅导员算不算工作经验
兼职辅导员一般都是在读研究生期间的吧,这个时候你属于全日制研究生在读,在校期间的兼职不是工作经历
Ⅷ 有谁知道专职辅导员与兼职辅导员的区别谢谢了
据我所知在我们学校没有区别的,工资也一样。而且你有能力都可以担任任课老师。可能刚开始进来兼职辅导员工资没那么高,一段时间以后也没什么差别了。还有估计跟以后评职称有点关系,专职的会好一点。
Ⅸ 大学的辅导员是什么老师吗他又是干什么的
上过大学的人都知道在学校除了同学外跟我们最亲近的不是专业课老师也不是班主任,而是辅导员。那辅导员具体是做什么的呢?
大学里的辅导员是做什么的
辅导员制度是目前大学普遍采取的一种学生管理制度。新生入学时,从高年级学生或教师中挑选专职或兼职人员担任学生的辅导员,从事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以及学生党团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每个辅导员一般管理一个或数个班级。
辅导员的具体职责
1.帮助高校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2.帮助高校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引导学生养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
3.了解和掌握高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4.落实好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有关工作,组织好高校学生勤工助学,积极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5.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6.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
7.组织、协调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组织员等工作骨干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8.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委会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