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对高校学生学生资助
1. 我们学校发的是建设银行中职学生资助卡,卡已经激活了,为什么上面没钱。 还有就是指导员说激活以后...
钱还没到账,每间学校打钱时间都不一样,去向银行客服咨询或者学校财务科。
你卡给了指导员,他也做不了什么,给他也没用。
希望对你有帮助~
2. 助学贷款能取消吗辅导员假借学生名义恶意骗贷!
有相关证据吗,拿着证据去告他。
3. 学校发的助学金,辅导员让得到助学金的学生每人交200做为班费,还是强制性的,算违法的吗
不可以强制性
4. 助学金申请通过辅导员审核就好了么
申请流程来
第一步:学生提出申请自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机构提出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如实完整填写,并准备好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回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机构。
第二步:学校机构进行贷款初审
学校机构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下达的年度借款额度及控制比例内,组织学生申请借款,并接受学生的借款申请。
第三步:经办银行进行贷款审批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第四步: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根据经办银行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
第五步:贷款的发放
经办银行在与借款学生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后20个工作日内,会将首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统一划入学校在经办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第六步:贷款的偿还
借款学生在使用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后,应重视自身信用,按时归还贷。
5. 西安一高校要求拿贫困补助学生寒假必须外出打工是怎么回事
最近我们拿贫困补助的学生被要求在寒假期间到外地打工。很多学生不愿意去,但辅导员私下给我们做工作说,如果不去就会取消补助、将来缓发毕业证……”近日,接到多名学生和家长的电话反映此事。
12月25日,该校宣传负责人白老师表示,这不是校方行为,学校也不会做这样的事情,这也是明显违背规定的。“2016年有过一次这样的事情后,专门进行了类似活动的整改,而且教育厅也给我们学校开过会。从那以后,学校对这个事情相当重视。这是红线,是不允许碰的,谁碰了谁倒霉。对于教职员工我们也是严格要求的,一旦发现‘对学生伸手’,就会开除公职。学校把纪委电话也公布了。在这种高压状况下,不应该出现这样的问题。对于这些情况,需要进行调查了解。
6. 请问,大学辅导员克扣学生奖学金和贫困生生活补助的行为违法吗
肯定违法 我们学校也使这样的 有条件的话去中国青年报上可以曝光一下,鄙视这些垃圾的学校,连奖学金都要扣一半,真不知道教育部是干什么吃的,好多学校都这样
7. 如果学校发放补助金到学校给予办的卡,辅导员是否会查到学生的消费支出情况
当然查不到。
8. 作为辅导员,如果有个同学以直报怨奖学金不合理,该怎么办
奖学金设置不论是什么级别,都有相关的评选条例,选拨、推荐程序只要公开、合理、透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没有徇私,没有个人情感偏向,从一个辅导员的角度讲,你已经做得很棒了,只有这样你的学生才能认可你。只有操作工程中,个别学生抱怨奖学金不合理现象,我认为有以下几种情况:1.国家和学校等奖助学金主审单位所制定的相关奖惩条例不合理,作为辅导员以及时将学生合理的建议和想法发困给校方,并做好学生心理辅导工作;2.辅导员或班级在评选推荐奖学金获得者过程中存在不合理现象,违背相关评选条例或者不顾及大部分学生的情况和条例擦边,为少数人倾向,作为辅导员应该认真反思,提高认识,及时化解学生误解,做好学生思想工作;3.如果奖学金评定过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照顾大部分学生利益,仅有个别学生有不理解想象,作为辅导员应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努力说服他,理解他学习、生活及家庭中的实际困难,从实际出发,取得学生的认同感。
9. “申请助学金的主要理由 ”怎么写
一、申请助学金的主要理由或是条件:
1、单亲家庭,经济来源少,收入低。
2、父母其中一方丧失劳动力,经济收入维持不了整个家的开支。
3、家庭经济收入低,经济来源少的家庭都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
二、申请助学金步骤:
1、本人以书面形式如实的写好,本人的家庭情况,收入来源,年收入多少等。
2、到当地村委会开证明,证明内容——证明家庭情况,经济困难,加盖公章。
3、拿好村委会证明,到当地县级以上的民政局加盖公章。
4、证明材料以及国家助学金申请书交到就读校方辅导员手上就可以。
三、国家贷款:
1、如有需要可以申请国家贷款。
2、证明材料同以上一样,另加父母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父母户口本复印件一份以及本人。
(9)辅导员对高校学生学生资助扩展阅读:
第三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四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财政部、教育部根据生源情况、平均生活费用等因素综合确定各省资助面。
其中:东部地区为10%、中部地区为20%、西部地区为30%。各地可结合实际,在确定资助面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第五条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地方所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与所在地区同步实施,所需经费按照现行经费渠道予以保障。
第六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