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辅导员聘书模板
『壹』 请高人指点怎么聘请法制副校长(辅导员)
我原来也是法制副校长,我是当地派出所的副所长,一般聘请由教育局统一出面,然后教育局以文件的形式发一份公布一下,再由教育局发放聘请证书。
『贰』 开展法制教育,创建文明校园
加强法制教育 创建文明校园
[团市委办公室 于-11-29发布]
青少年是初升的太阳,代表着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是21世纪振兴中华的主力军。为使其健康成长,澄江九中历来都十分重视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成立了领导小组,聘请校外法制辅导员,举办法制专题讲座,充分利用班刊、板报、校园广播、自办电视节目来强化学习教育。
10月14日晚,澄江九中要校领导的支持下邀请右所镇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的同志在学校礼堂为全校1200余名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主讲教师结合学校和学生的实际,重点讲述了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哪些行为是触犯法律的,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公民要依法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青少年要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好公民。由于主讲教师准备充分,讲述以实例为主,语言朴素生动,深受师生的欢迎。
通过这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激发了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增强了法制观念。学生纷纷表示,今后不但自己要学法,而且在家里也要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让大家都懂法守法,来维护法律的尊严。因此,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将对全社会的普法工作起到推动作用,同时也加强了学校两个文明建设。
『叁』 少先队建队61周年演讲稿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
大家上午好!
庆祝建国61周年的喜悦还在心里荡漾,这个星期,我们又迎来了自己的节日——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日。
伴随着共和国前进的步伐,中国少年先锋队走过了60年的光辉历程。从劳动童子团到共产主义儿童团,从抗日儿童团到地下少先队,直到今天的中国少年先锋队,少年队的光荣历史昭示我们:少先队事业的蓬勃发展是党的事业始终保持生机和活力的重要源泉;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是国家和民族永远兴旺发达的希望所在。
少先队,我们为你自豪!在星星火炬的指引下,一代又一代的少年儿童树立理想,培养情操,茁壮成长。今天,新世纪的雏鹰正在练就过硬本领,在“五自”精神指引下,勤学习,勤锻炼,勤实践,明天搏击风浪的雄鹰不正是我们吗?
少先队,我们为你骄傲!因为我们的“小手”已拉起了“大手”,一只只雏鹰假日小队活跃在社区,活跃在农村的田间内小道,活跃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开展着争做“科技小能手”的实践活动。
少先队,我们为你歌唱!一批批少年英雄层出不穷,“新世纪,我能行“让我们在学校,社会,大自然中学知识,长本领,体验成功的乐趣,孕育伟大的理想,养成良好的习惯。
今天,在这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日子里,请允许我代表所有少先队员在火红的队旗下,庄严呼号:“时刻准备,振兴中华,星星火炬,代代相传。”
谢谢大家!
『肆』 法制教育资料
校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是实现依法治国、依法治教的百年大计。几年来,我校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加强小学生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中,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做到了领导有力、教育有据、活动有序,收到了较好效果。
一、我校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基本情况
(一)领导有力
强有力的领导管理是落实法制教育效果的首要前提。我们的做法是坚持“四抓”:一抓队伍建设。即落实:一是领导机构。学校成立了法制领导小组,还聘请市公安局宣教科科长为校外法制副校长,负责对法制教育的领导管理工作;二是施教队伍。学校思品课教师、班主任、团队干部担任法制教育任务,定期开展各种专题教育活动。二抓建章立制。在全面落实依法治教工作责任制的过程中,我们完善了各类规章制度的建设:一类是岗位目标责任制度;二类是各项工作常规要求;三类是检查评估与奖惩制度,使各项教育法律法规都有了具体的实施细则,使教育过程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三抓检查督促。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全部蹲点到年级、教研组,强化对教育过程的监控和指导,并采取定期普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专题检查与全面考核相结合,阶段性检查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对法制教育及依法执教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四抓经验推广。学校设立激励机制,不定期地展示和宣传广播优秀师生的先进,成功经验和工作,学习成果,激励全校师生遵规守法,勇超先进事迹;坚持每学年召开一次法制教育经验交流会或研讨会,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四抓”的落实,规范了学校法制教育,克服了形式主义倾向。
(二) 教育有据
落实教育资料,丰富教育内容是落实法制教育效果的基本条件。我校为学生编发了《高密市第二实验小学学生家长须知》,收入了有关法律条文和学校纪律规定,作为学生法制教育教材。启动以家庭为纽带的社会工程。学校定期召集学生家长走进校园,让他们了解学校法制教育的进程,为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献计献策,并通过他们把法制教育工作从学校延伸到家庭,让他们与教师一起时时刻刻教育孩子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并且以家庭为纽带,发动全社会都来关心学校的法制教育进程,为学校的法制教育出谋出力,给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创造有利的环境,为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尽一点义务和责任。
为提高广大教职工依法执教水平,利用家长座谈会向学生家长介绍《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使学生家长对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有了认识,提高教育孩子的水平。坚持每年寒暑假,向学生家长印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向家长提出假期中如何引导孩子遵纪守法,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等各项要求,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协调一致。
(三)活动有序
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项活动是实施法制教育的重要载体。我校法制教育活动主要通过四个序列展开:
第一、以教师培训序列为基础。将教师参加普法学习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内容,通过组织专题讲座、听法制报告会。按学校统一布置的自学提纲自学、召开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开展以普及教育法律法规为中心内容的法制教育活动,提高教师的法律知识、法制意识和法制教育水平,为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奠定良好的基础。
第二、以家长培训序列为先导。主要是依托家长学校办学开展教育活动。如通过专题讲座、组织讨论、经验交流等形式,使家长了解教育政策,懂得教育法规,重点是了解《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内容,提高家长主动配合学校教育子女的能力。
第三,以学校教育序列为主体。主要是抓好以下五项教育活动:一是课堂教学。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教育作用,将学科德育教育内容形成案例,现身说法,对学生进行积极正面的德育教育。利用班队会时间进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制讲座。二、是影视教育。组织学生观看爱国主义和普法宣传影视片,并开展影评征文竞赛。三是日常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利用橱窗、黑板报、标语、广播、报刊、阅读故事会、讲演赛、文娱演出、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四是参观活动,每年组织学生参观市看守所,请劳教人员现身说法,让同学们在法制实践活动中受到法制教育。五是成立心理健康咨询中心。我校早在2002年就建起了学校心理辅导室,每周定时接待来访的学生,为他们提供一个倾诉心中烦恼、寻求心理援助的场所,并及时排解了一些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第四,以社会宣传序列为补充。组织学生广泛参与社会宣传活动,通过学校与社会的互动,促进社会环境与学校教育同步协调。每年4月,我校都要组织纪律法制教育月活动,团委、少先队宣传守法、守纪、严格要求,做祖国好公民,利用班会时间对学生进行学校法制教育,加强学生法制观念,每周一国旗下讲话具体内容安排学法、知法、守法、法制宣传。在四月让学生观看禁毒、禁黄、禁赌图片展览并且写出观后感。邀请校外法制辅导员和安全教育辅导员到校做“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消防教育”等法制讲座。第五,开展警校共建,强化校园法制教育。我校与市消防大队开展警校共建工作,98年我们成立了“消防学校”。让他们参与到学校的法制教育中来,充分发挥他们的自身优势,把小学的法制教育纳入他们的职责范围,让政法干警与教师一样,走上讲台,走到学生中间,通过讲授生动的案例,以案释法,把法律、道德教给学生,让学生真正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提高他们的认识能力,让他们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学会辨别美丑、美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同时,各班级要把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专项治理,作为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学校配合政法部门到学校周边的网吧、游戏室去查处我校学生、配合有关部门净化学校周边网吧、游戏场所等不良环境
『伍』 结合实际,谈谈如何实施依法治校、构建和谐校园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深入开展“四五”普法教育。
根据“四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市县的工作目标,我们认真制定了年度普法计划,统筹安排,强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学校内部,我们重点围绕《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国旗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反复研讨,不断提高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通过学习,全校广大师生员工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在“普法依法治理”教育活动中,我们突出了以下重点:
一是注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教导处、少先队大队部、团支部、总务处、工会、班主任代表等同志为成员的普法、执法领导小组。学校的领导亲自挂帅,把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了以校长室为龙头,以少先队、教导处为主体,以班主任、辅导员教师为骨干,以党、团、队组织为依托的学法、普法工作队伍,完善了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学校加强了与司法部门的联系,聘请了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进一步加强了对全体师生的法制教育工作。
二是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我校充分发挥校少先队广播站、校报、黑板报及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开辟专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教育,力求使全校广大师生员工都能做到知法、守法、护法,依法办事。
三是积极开展丰富多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我们一方面采通读法律、法规原文与专题辅导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等学习形式,不断提高学习的效率;另一方面,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层次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和法律知识考试。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氛围。此外,学校都把法律常识教育纳入思想品德课教学内容,同时还做到法制教育与纪律常规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正面引导与反面典型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弘扬美德相结合,依法治校与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提高了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效。
二、团结协作,普法依法治教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近年来,随着普法和依法治理教育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我校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水平明显提高,学校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法制轨道,为学校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增强了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例如,广大教师通过再次认真学习《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明确了自己权利的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义务,认识到加强师德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摆正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增强了教书育人的自觉性,教师当中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多了,体罚和变相体罚的没有了;热心帮助困难学生的多了,搞有偿家教的少了;加强自身修养,自觉做表率的多了,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的杜绝了。
(二)推动了学校管理水平的提高,学校管理逐步走上制度管理的轨道。
近年来我校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的原则,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令、条例、规则,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学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比较规范、系统、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在此基础上,学校加强规章制度的学习和宣传,在教职工中树立法制观念,形成守法光荣、违法耻辱的良好风气,同时学校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并加强对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总结和激励工作,在执行制度过程中,坚持有章可循,违章必纠,对遵章守纪者加以肯定表彰,对违法违纪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坚决煞住各种违反法规的现象,真正使学校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步入依法治校的健康轨道。
(三)加大了学生法制教育的工作力度,增强了少年学生学法、用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
我们针对新时期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紧紧抓住青少年学生的思想脉搏,采取多种形式,努力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
1、加强合作,注意法制教育的社会性。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不仅仅是学校的事情,社会各方面应该形成合力,才能保证教育效果。因此,学校积极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切实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一是邀请法律副校长到学校进行法制讲座,请他们结合实际,分析案例,摆事实、讲道理,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二是建立家长委员会,成立家长学校,提高家长的素质,争取家庭的支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在学校内部,则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发挥党支部、团支部、少先队等教育阵地的作用,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如学校充分利用课堂、红领巾广播台、学校橱窗、班级黑板报、晨周会、班队活动、国旗下讲话等各种宣传阵地,狠抓普法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由于校内外结合的法制教育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增强了学生的法制意识,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现象一直保持0记录。
2、立足课堂,提高法制教育的渗透性。我们把法律常识教育纳入必修课内容,做到大纲、教材、教师、课时“四保证”,普遍开展法制教育。学校除确保政治课完成法制教材规定内容外,还充分利用团队活动时间及每周的晨会时间,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由于思想重视,认识到位,教学效果较好。
3、普治并举,突出法制教育的实践性。学校在法制教育过程中,学校积极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运用法律这一有力的武器来解决具体问题。例如,结合学习《国旗法》,学校严格执行升降国旗制度,并以此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形式,使每周庄严的升旗仪式成为学校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又一重要途径。由于突出法制教育的实践性,我校学生的守法意识明显增强。
由于我们思想重视,措施扎实,青少年法制教育以及依法治校工作成效显著,我校被评为平安校园。
(四)净化了教育的内外部环境,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有一段时间,个别社会渣滓、地痞流氓到学校寻衅滋事,小商小贩违章在校门口设摊摆点,极大地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但现在这种现象大为减少。一方面,由于县对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活动的开展,使这类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另一方面,也由于加强了依法治教工作,学校拿起了法律这个有力的武器,向这些危害社会治安,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行为宣战,从而优化了学校的外部环境,促进了学校事业的健康发展。实践证明,抓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不但不会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相反能推动学校各项工作跃上新的台阶。正因为我们持之以恒地抓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师生员工守法、护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敢于与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采取各种防范措施,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从而使学校能够更加集中精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使我们的少年儿童在平安和谐校园健康快乐成长。
『陆』 法制安全手抄报,资料,要快!!!!!!!!!!!!!!!!!!!!
一、律师的权限
律师参加诉讼活动,有权按规定查阅案情材料,有权向有关单位、个人进行调查取证。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时,可以同在押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这些都是一般公众不可能做到的,对于处理人可能面临的难题,维护合法权益,往往具有决定意义。
二、 如何聘请律师:
1. 当事人应首选通过一定的方式确认律师机构的合法性及真实性。
2. 了解该机构的业务侧重,以权衡是否与自己所委托的案件相适应。
3. 与律师业务交往时,最好分阶段进行。
4. 如当事人决定聘请某律师做代理人,双方需签订“律师委托书”。“委托书”应包括:事由、制空权范围、代理人工作内容、有效期限、费用及给付方式、当事人义务、双方沟通等基本内容,以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如发现代理人没有履行“委托书”所约定的条款,甚至发生严重违反律师工作准则与职业道德的情形,当事人应及时予以指正,乃至向有关部门投诉。
5. 请律师做代理人,最好不要掺杂朋友情分,因为当事人与代理人的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而不是友情关系。
三、 公证的功能和业务范围
公证的主要功能是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保障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
法权益,促进改革开放和对外交流。公证的主要业务有:
1. 证明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如经济方面的公证,证明各类经济合同;民事方面的公证,证明继承、遗嘱、赠与委托;涉外方面的公证,证明出生、学历、经历等。
2. 办理其他法律事务,如办理财产清点、证件保全、提存、现场监督、解答法律咨询、起草法律文书等等。如申请人购房,公证处可代为审查卖主的资格,使购买的房产有合法的保障;如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依据公证的债权文书,不经诉讼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另外,证据保全、提存等公证法律服能及时提供可靠的法律帮助,避免发生有理无据的争执。
四、 如何办理公证:
1. 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同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户口簿等),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申请明);需要公证的文书原件(合同、协议、遗嘱、毕业证等);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赠与产权证明、房屋产权等);与公证有关的其他材料。
2. 公证处根据收到的材料决定是否办理。
3. 审查,即公证处在公证期限内,对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提供证明材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
4. 公证处根据审查的结果,对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制作、出具、送达公证书。如在公证过程中因出现法定事由使公证无法继续办理或继续办理已无意义,公证处可终止公证。如公证处在公证过程中发现证明对象不真实、不合法或有其他违反法律的事实,公证处将拒绝公证。
五、涉外公证须知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涉外公证事项也不断增多。在公证的当事人、证明对象或公证文书使用地等诸因素中至少有一个以上涉外因素的公证事项即为涉外公证。其公证文书主要是发往境外使用,具有特殊的境外法律效力。与国内公证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 公证的当事人不同。多数是外籍人士或准备出国留学、工作、安居、探亲的我国公民以及与外国企业、社团组织或司法行政机构等有公务往来的法人单位。
2. 办理公证的程序不同。考虑到涉外公证的重要性及认证的方便,大多数省、市都指定专门的公证处办理涉外公证业务。为使公证文书能在境外发生法律效力,要根据使用国要求办理必要的认证手续;公证书一般附外文译本;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当事人可在境外提出书面申请。
3. 公证书的境外法律效力仅限于发往国,而不是世界通用。
4. 涉外公证在适用法律时,既要符合我国法律,又要受使用国法律的约束。
采编: 中国质量信誉咨询系统管理中心
学校是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建设的主渠道、主课堂、主阵地。以法制教育为重点,以平安教育为主线,利用活动增强学生的民主法制观念是全面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最大的教育是学生的自我教育,让学生在亲自体验中感悟人生,从而逐渐完成从他律到自律的社会化过程。我校在“乐学 尚美 求真 拓新”校训的指引下积极探索了新时期的学校法制安全教育,让学生在参与中主动发展,在活动中创设育人环境,实现了法制安全教育的创新。
活动初期,我校提出了“我自护、我平安”的口号,分筹备、实施、总结三个阶段,由“成都市锦江区少年儿童平安行动启动仪式”、“搜寻预防校园侵害自护金点子”、“平安校园征文活动”、“平安校园知识竞赛”、“平安校园训练营”、“平安校园论坛”、“少年儿童平安行动总结表彰”等七大系列活动组成。和辖区交警“共建警民平安学校”,使法制安全教育进入课堂;以“校园小卫士”和“校园110”为载体,不断实施宣传、训练和实践,逐步增强少年儿童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全社会预防少年儿童意外伤害的责任意识,继续营造全社会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的良好氛围。
一、开展争创“平安校园”五个一的活动
1、搜寻一个自护金点子,号召每个少年儿童寻找一个自护自救的金点子,倡导“平安校园”文化,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内外安全文化建设活动。
2、参加一次“平安校园”征文活动。开展“我心中的平安校园”的征文活动。通过开展“火眼金睛”搜索、“安全曝光”等活动,用文字的方式记录校园内及周边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畅想心中对理想的“平安校园”的憧憬,规划“平安校园”的蓝图。
3、参加一次“平安校园”知识竞赛。开展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知识竞赛活动,评选“平安小使者”让少年儿童通过知识竞赛,学习更多的自我保护知识。
4、参加一次“平安校园”训练营。利用校外社区实践体验基地,聘请少年儿童安全教育专家、公安干警等为学生进行认真的讲解、严格的训练,教会学生相关自护自救的实际操作本领。如队列训练中要求队员站姿挺拔、行进整齐,精神面貌好;手势操训练中教给队员们交通指挥手势,如转弯、停止、直行等动作,要求反应灵活,动作准确。选拔出优秀的学员在每日清晨、中午和下午上学、放学时,手持安全警示语横幅,用标准的军姿,迎送同学,用微笑和行动时时提醒着全校师生及过往车辆、路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让少年儿童亲身参与在体验中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5、举办一次“平安校园”论坛。校内开展“平安校园”的论坛活动,引导少年儿童围绕热点安全事件、话题展开讨论,让少年儿童自由参与讨论,提高认识能力,提高全面素质。
二、警民共建平安学校
学校和交警、社区联合成立警民共建的平安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校外法制辅导员,充分发挥他们作用,利用班队会、朝会,配合学校对师生普及法律常识,开展了法制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教育讲座。邀请110巡逻总队的警官们,与全校师生一起开展“110在身边”的活动;小白鸽广播站开通“交通安全你我他”栏目;开展以交通安全教育为内容的板报小报评比;在全校师生、家长中开展“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知识竞赛”“交通安全知识竞赛”“禁毒知识竞赛”,让师生和家长共同参与,增长法律安全常识,增强依法自我保护意识。成立“校园110”,建立了《校园110制度》,明确责任范围,由小交警们通过“执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带动其他孩子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及《小学生行为规范》。维护校园秩序,让家长放心孩子在校的学习、生活。学校 “校园110”极大的促进了学生学法、守法的自觉性、积极性,为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杜绝校园大欺小现象,提高学生自主管理能力、自律意识提供了有效途径。课外,我校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军营训练,使学生牢固遵纪守法的信念;参观成都市交通事故展,可怕的事故使孩子们意识到违反交通规则的严重性;参加公益活动,从实践中感知守法的重要性。节假日期间,在成都市交警一分局和青石桥社区的支持下,我校雏鹰小队定期上街值勤,纠正违章,宣传环保、交通安全知识;结合“畅通工程”,要求每一名学生随身携带“交通安全联系卡”,不仅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而且争做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员;与成年人一道参与“告别不文明交通行为”活动等。同时学校专门针对家长开展了《少年与法法制课堂系列讲座》,聘请律师结合现实案例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家长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法制教育提供了指导。利用警民共建的平安学校切实开展平安教育活动,我校学生法制意识增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蔚然成风,校园秩序井然;通过各种教育途径,提高了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促进了学生健康人格的形成。警民学校坚持以素质促发展、以创新促特色,使法制教育活动系列化、常规化、多样化,不仅优化了育人环境,而且培养了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促进了学生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三、开设心理健康课,成立心语小屋
学校开设心理健康课,成立心语小屋,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变化,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心理方面的问题,和家长搭建沟通的桥梁。有专人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年度计划,有受过专业培训的心理健康辅导教师,有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场所,有开展工作所需的充足书籍报刊资料,有向学生传播心理健康知识的开课情况资料,有心理辅导课的课程设置,有学生心理档案;能及时发现学生问题行为背后的心理问题,能及时化解学生心理发展中的矛盾与冲突,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学校德育处和心理辅导教师还根据学生普遍的具有共性的问题举办心理讲座,使学生始终保持健康、乐观的学习、生活心态。针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和心理现状,学校积极开展德育研究——小学生安全系列讲座:单亲家庭孩子管理教育;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人格障碍与预防犯罪;班集体建设;后进生转化等,开展了多维广角的课题研究与探索。
四、学校、社会、家庭共建安全管理网络
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立体化教育网络。我们积极发挥省优秀家长学校的优势,每学期开办两期家长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举行家长开放日活动,向家长宣传家校配合的重要意义,主动向家长介绍学生在校表现情况,了解学生校外表现,积极探索家校配合的最佳途径,追求良好的教育效果。
『柒』 道路交通法知识讲座
近年来,为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全市法制副校长建设成效显著。“四五”普法期间,全市共有605所学校建立起法制副校长制度,共聘请法制副校长589人,其中同时在两所学校兼职共有30人,法制辅导员22人。贵池区337所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共计324人,13人兼职,法制辅导员9人;青阳县99所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共计83人,兼职17人;石台县23所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共计24人,法制辅导员13人;东至县146所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共计158人。法制副校长已成为学校法制教育的重要力量。
一、领导重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法制副校长各项工作开展顺利、成效显著。
调查表明,全市建立起各级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各级教委配合、各学校具体实施,多部门协调配合的一整套工作机制。各区县在每年两次的政法工作会议上都会对法制副校长的工作做专门部署,并纳入每年的综治评审。各区县综合治理办公室与教委每年年初还就法制副校长工作在一起研究布置,同时,其积极 选派本单位并支持本单位派出的兼职法制副校长的工作。许多学校十分欢迎法制副校长来校开展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向其征询意见。各区县都建立起相应的法制副校长的培训机制,通过办培训班的形式全面提高法制副校长的综合素质。
二、择优配置,合理安排,法制副校长整体素质较高。
全市法制副校长整体素质高,当中长期从事政法工作的占78.5%;配置切合实际,如石台县六都乡地处山区,六都乡中心小学聘请林业公安人员苏明书担任法制副校长。针对该地实际情况,他结合《环境保护法》、《森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开展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贵池二中地处城乡结合部,周边环境复杂,针对这种情况,其聘请贵池区法院刑庭副庭长张晓丽担任法制副校长。该同志结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针对学生的心理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展普法教育。通过择优配置,充分利用了良好的法制资源。
三、法制副校长工作认真负责,授课内容丰富、效果明显。
调查表明,所聘请的法制副校长备课认真、讲课形式多样,结合未成年人的特点有讲座、图片展、幻灯片、放录像等多种形式;内容丰富,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结合其他相关法规进行讲解,内容涉及安全、道路交通、卫生、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效果明显,违法违纪方面,“四五”期间大部分学校无一起未成年人违法违纪现象,其中东至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石台二中等以前问题较多的学校2005年无一起违法违纪现象;同时,交通安全法制教育也取得显著成绩,大部分未成年人能够理解并遵守交通规则,2005年两县无一起未成年人交通事故,很多小学中由于未成年人年纪太小无法理解交通规则时还出现了“大带小”高年纪学生主动帮助低年纪学生的现象。贵池区检察院臧胜阳同志担任贵池实验小学副校长期间工作认真,荣获2004年度“安徽省优秀法制副校长”称号。他主动与学校联系,及时了解未成年思想动态,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同时,公示其电话号码,方便学生与其联系沟通,学生们认为不方便与家长、老师谈的话都愿意说给他们的臧校长听;他善于切合实际选取案例,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如实验小学地处闹区,交通状况复杂,他根据这一实际情况展开交通安全法制教育。2003年至今,该校未发生一起未成年人交通事故。
二、法制副校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与常规教育脱节。目前,由于学校的升学压力大、很难投入太多授课时间,法制副校长、辅导员都有主要工作任务,同样很难保证授课时间 。大部分学校的法制课主要采取一学期1到2次集中上大课的形式,少数学校甚至出现 一年1到 2次的现象,授课时间短、周期长,不能够建立系统的法制教育课程体系、从而无法长期有效的树立巩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
二是普遍教材缺乏。在调查中发现大部分学校只有一本统一教材少数学校甚至只有将法制副校长的教课稿加以收集整理在学生班会和周会上进行教育。由于教材缺乏,有的学校只好自己上网下载相关法律条文,自己组织老师编写讲座,也只能就某个方面问题进行教育,很难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展开系统全面的法治教育。在一些乡镇学校,由于其信息相对闭塞基本只有依靠法治副校长每年一到两次的授课稿来进行日常法制教育,法制教育的教材非常缺乏。
三是部分法制副校长授课内容与现实脱节。主要体现在农村中学的法制教育中。比如石台县兰关小学法制副校长讲交通安全法规时强调注意交通指示灯但兰关没有交通指示灯又无其他手段表现,结果我讯问了10个小学生仅2人知道3人有印象另外5人无任何印象。在城内学校主要体现在大部分学校的法制副校长的授课内容过于偏狭。调查中发现东至县城内四所中学、一所小学2004至2005年法制副校长共授课11次,石台县2中、七里中学2004至2005共授课8次,共计19次授课,内容只涉及2个方面:安全和校园犯罪。诚信、公正、秩序等法律道德和法律原则等方面则被忽视,致使无法为未成年人寻找到充分的遵守、执行法律的逻辑基础,进而无法让未成年人建立牢固的法制观念。同时,也会导致未成年人偏于误解遵守、执行法律是屈于现实的需要的趋势,长期以往不利于引导未成年人自觉的遵守、执行法律。
四是法制副校长缺乏与未成年人及其家长的沟通。调查中发现所有聘请法制副校长的学校都采用集中上大课的形式,规模大的学校比如东至二中,学生4800人。这种模式不可能为学生提出疑问提供太多机会,很多涉及个人隐私方面的问题也无法在这种大课上提出,致使法制副校长无法有效的把握其所教授的未成年人的法制思想动态,接受教育的未成年人也无法进一步了解、把握法律知识,从而无法建立牢固的法制观念。
五是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不完善,缺乏对法制副校长工作的物质支持,也缺乏对其工作的监督。所有的聘请兼职法制副校长的学校都采用聘书形式而无任何物质支持,换言之,法制副校长的备课、制作幻灯片、购买教学光盘等费用由自身承担;另一方面由于法制副校长都有本职工作,仅出于道德义务来授课并无任何监督,致使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缺乏牢固的物质保障和责任保障基础,其授课质量也无法保证。调查中发现部分学校尤其一些乡镇学校的法制副校长一年授课一到2次还不定时,授课后则借口其教授的还不成熟并不留给学校讲稿以方便学校进一步进行法制教育。
六是有的法制副校长授课缺乏针对性、计划性。调查中发现,某些法制副校长照本宣科、脱离实际,只懂念发条、读课本。很多学生反映其上课过于生硬,不易理解。还有些法制副校长缺乏计划,有的法制副校长有时一学期上两次课,有时候一年才上一次课。
三、加强与改进法制副校长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是相关部门要真正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加强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相关规定。
二是要制定统一的法制教育规划。教育主管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应根据年度制定出中小学法制教育规划,提出该地区法制教育的重点内容与要求。学校与法制副校长一起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出法制教育计划。一、进一步完善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提出两方面措施,一是建立完善的物质支持、工作责任、监督机制等一整套机制。杜绝部分法制副校长工作积极性不高,有应付的现象,同时尽量提高法制副校长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其工作责任心。,以期进一步提高法制副校长的工作质量,牢固树立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二是进一步加强完善法制副校长素质教育。主要将素质标准纳入法制副校长选拔、考评体系,进一步提高法制副校长本身的素质,尤其是乡镇学校,务必进一步加强选拔工作,努力提升其素质以保证乡镇法制副校长的工作质量;
三是进一步将法制副校长的工作纳入学校常规教育,提出三点措施。一是提高最低工作限度。目前,东至、石台两县都是要求法制副校长工作时间为每学期2次课的要求,应该调整到每学期至少4课时为佳,以保证每个月至少一次法制课,以期长期、系统的巩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二是“寓教于课”,进一步加强法制副校长与学校相关科目老师协调沟通。建立相关的沟通协调制度,加强与学校老师的常规教育,尤其是政治、语文、思想品德等科目相衔接,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常规科目的教学课程中,以期进一步在未成年人日常学习、生活中深入了解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三是建立法制副校长工作的电子信箱,方便未成年人和其监护人及时反映情况,同时也帮助法制副校长进一步了解未成年人的情况,正确把握当地法制教育的特点,应地适宜,应时适宜,制定正确的法制教育方针,全面、有效的巩固、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
四是进一步协调、沟通各部门,保证法制副校长工作的时间。至少每学期、每月提供一些时间供法制副校长们调研、备课,以期保证其教学质量;
五是进一步丰富、完善法制课教育形式。提出两点措施:一是组织相关力量编写法制教育课的教材及多种辅助教材;二是建立包含图片、幻灯片、录像等法制教育课的资料库,方便法制副校长们针对本地的实际情况展开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
六是进一步建立、完善法制教育效果评估机制。提出两点措施:一是建立定期调查机制,注意调查未成年人的法制思想动态,为法制副校长工作提供参考;二是进一步协调各部门对未成年人的工作信息的沟通,保证全面、有效的把握未成年人的各方面情况,以期对症下药,树立巩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
『捌』 中学生普法征文关于今日说法的
让每个孩子沐浴在法律的阳光下
――纪念第二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
崔丽 王海洲 王亦君
编者按
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途和命运。邓小平高瞻远瞩地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事实上,从“一五”普法开始到“四五”普法规划,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和法律保护,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这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和共同行动。
在第二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来临之际,我们推出这一专版,根本目的即在于,通过宣传《宪法》这一国家根本大法,让贯穿于《宪法》核心的公民权利义务意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等基本法治观念,如春风化雨,点点滴滴沁入青少年学生的头脑和心中。
法制教育纳入教学体系
10月25日,北京。一间普通的会议室内,来自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团中央等部门的有关领导,正在召开一个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为主题的会议。
此次会议颇为引人注目的是,不仅司法部部长张福森、教育部部长陈至立、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团中央等高层领导悉数出席,与此同时,会议的内容还通过电视电话信号,传送给设在全国各地的分会场。
此次会议传递出了一个极为重要的信息:我国正在努力构建从小学到大学的渐进、科学、合理的法制教育体系。这非同寻常之举意味着,法律知识的学习被纳入到各级各类学校的必修课内容,我国学生知识结构中法制教育比重大大增强。
不容回避的是,我国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令人忧虑。一项调查显示,我国中学生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基本了解分别只有24.7%和16.4%。对此,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张潘仕指出,中学生对与其权利义务密切相关的这两部法律尚且知之甚少,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目前我国青少年法律知识水平、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仍有待全面提高。
我国青少年所占人口比重很大,各级各类在校学生达2.4亿多人。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辨别是非能力较差,自控能力较弱,可塑性强,容易受到各种消极因素的影响。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青少年团伙犯罪和有组织的犯罪增多,暴力化的程度加剧,犯罪年龄也向低龄化发展,其中法治观念淡薄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
正视现在是为了铸造未来。为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日前,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团中央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重点勾勒了我国法制教育体系的构成,即小学法制教育主要对学生进行法律启蒙教育,培养学生们爱国意识、交通安全意识、环保意识、自护意识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中学法制教育要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教育,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中专、职校和技校要突出与所学专业知识相关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教育;大学法制教育要突出现代法学基础理论和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的学习,掌握民事法律、市场经济法律与世贸组织规则基本知识,树立宪法意识、权利义务对等意识和依法办事意识。
尤为重要的是,今后,法制教育状况将被纳入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情况也将作为评估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学生学法和遵纪守法的情况也将纳入升学、招生、招工、参军考核内容。
有关人士认为,这份《意见》的下发,表明我国青少年法制教育被提升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高度。这是建设一个法治国家的明智之举和战略之措。
一个全方位、立体化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正在全国各地构建、编织。
司法工作者到教学第一线
北京市昌平区检察官房家燕还有一个职务,是学校法制辅导员。她经常被邀请去中学讲法制课。
一次,房家燕到一所中学去讲法制课,刚走到校门口,看见一伙十五六岁的男学生围在一起,插腰瞪眼,有的还吵嚷着:“放学见,咱们没完,有你没我。”房家燕正准备上前,这时铃声响了,学生们都集中到教室来听房家燕的法制课。
房检察官的心中始终无法放下那几个吵架的孩子。她在讲课时特意举了学生因吵架动手酿成惨祸的例子。
她说,同学之间有矛盾要学会沟通,互谅互让,千万不能意气用事,大打出手。这种一时头脑发热导致的后果不仅会给同学造成伤害,还会给学校、家长带来巨大创痛。
她语重心长地告诫说:“孩子们,无论什么时候,头脑中都要有‘法’这根弦啊!”房家燕的目光关切地滑过每一张学生的脸。
课后,那几个男生围过来,红着脸说:“阿姨,刚才您讲的这些中学生案例,让我们知道了什么是违法犯罪,我们不想走上犯罪道路,那太可怕了。现在我们知道该怎样做了。”男孩们把手拉在了一起。
那一刻,房家燕感到,所有的劳累和担心都化做了欣慰。这也使房家燕更加热心于法制辅导员这个“业余”职务了。
目前,像房家燕检察官这样的法制辅导员以及法制副校长正活跃在全国各中小学校里。
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多由来自政法一线的人员担任。他们具备良好的法律知识,可以利用学校特定的文化传播空间,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形式多样、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在增强广大中小学生法制观念、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以及综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的工作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已成为近年来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中的一道风景线。
然而,不容忽视的是,目前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设置还有很多局限性,如工作缺乏计划性和针对性,工作方式和授课内容单一,缺少与学校有效的双向沟通、联系松散,法制副校长职责不甚明确等。
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说,因为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自身工作十分忙碌,不可能每天在学校,少有时间接触学生,而且他们平时的法律工作重点并不一定是与未成年人有关,再者,由于他们的法制副校长职务并不固定,工作和职务的变动,都会影响学校法制教育的长期开展。日前,海淀区教委经与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协商,共同推出了“中小学法律教师培训项目”,以着重培养中小学校自己的法律教师为目标,初步决定为海淀区每所中小学校培养一名法律教师。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未成年人权利义务法律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如何避免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及处理程序,使法律教师担当起学校法律教育及处理日常校园涉法问题的职责。
一位接受培训的老师说,我们接受了系统的法律专业培训,再给学生们上法制课,就不会像以前那样现学现卖或照本宣科了。“相信学生们的法制课会上得更加精彩。”这位老师充满自信。
从被动接受到主动参与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采取适应青少年学生特点的、各种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才能易于为学生们接受。
学生们走出课堂,积极进行社会实践,开辟了普法“第二课堂”的广阔空间。
大连市育文中学的一堂法律常识课上,同学们经过一个月精心准备的模拟法庭开庭了。这次庭审案例是关于如何认定正当防卫。案件听起来专业性很强,但同学们模拟成控辩双方,不时援引刑法,争辩得十分激烈。旁听的同学们被深深地吸引着,也都积极开动脑筋分析案情和对照法条。
像这样的模拟法庭课,正在课堂上越来越多地上演,它以直观性、参与性、鲜活性的特点,成为在青少年学生中普及法律常识的一种有效形式。
各种有声有色、丰富多彩的法制“第二课堂”在各地学校广泛开展。
有的学校利用课外活动、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形式,不断扩大学生的法律知识面;有的通过开展学法用法征文、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活动,增加学生的参与程度,得到更多法制实践的体验;有的组织旁听庭审、参观监狱和劳教场所,通过生动具体的案例和当事人的现身说法,使学生感受到法律的公正与威严。
各地学校还结合实际,建成了一批青少年法律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法律服务热线等,这些活动成为吸引广大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参加社会法制实践的新载体。
据介绍,自去年8月全国第一所青少年法律学校正式成立以来,全国很多地区已全面开展了青少年法律学校创建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经创建3000多所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培训青少年近400万人。
一项调查显示,中学生期待的学习法律知识的形式以主体参与性为主,如了解案例、模拟法庭、课堂辩论和同学讨论、参观展览等,比例高达70.7%。
对此,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研究员张潘仕分析认为,这说明学生希望能够在主体参与的形式下,积极主动地获取法律知识,使自己能够融入现实社会的实际中,把握在未来法制社会中的命运,这恰恰符合现实社会对学生综合素质教育与培养的要求。
在广东省,开展了全省范围内的“四个一”系列活动:创作一台法制教育小品剧,组织一场法律知识竞赛,开展一次有奖征文比赛,编印一本连环画册。共有800多万人次的学生参加了活动,小品剧在全省巡回演出100场,场场爆满。
在浙江省,则把校园文化活动作为法制教育的有效载体,提高学生学法的兴趣和积极性。他们一方面充分运用橱窗、黑板报、墙报等学校最常规的宣传阵地,普及法律知识;另一方面,组织学法兴趣小组,通过“红领巾法制学校”、“少年警校”、“青少年法律学校”等相对固定的法制教育基地,定期开展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夏令营等形式多样的活动。
在天津市,今年在全市中小学、中专职业学校学生中开展了“争做遵纪守法小公民”征文比赛活动,共收到征文作品十万余篇。
塘沽区在去年“12·4”法制宣传日期间举办了中小学生自编“法制报”比赛,全区6万余名中小学生,人人动手参与制作,共报送3000余份图文并茂、内容丰富的参赛作品,在世纪广场长达40米的玻璃橱窗内展示,形成了一条独特的“普法长廊”。1999年10月,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团中央四部委联合主办了题为《为了明天》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展览,引起社会广泛重视。这次展览共吸引了100多万青少年学生和教师观看。
法学专家指出,普法在形式上应该改变单纯的说教方式,在内容上要结合孩子们能够感受到的事物,通过一系列学生易于接受的法制实践活动,将法律知识深入浅出地融入学生们熟悉的社会生活中,使法制教育变成一种生动直观的生活体验,从而使法律知识和意识自然融入学生们的头脑和生活中。
近日,由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举办的大型“亿万青少年普法行”活动也正式启动,这一活动将历时三年,特别强调针对青少年特点,组织普法论坛、普法大赛、征文、普法万里行夏令营及普法大型文艺晚会的形式,大力宣扬“关爱青春,与法同行”的主题。
“法律就在每个人周围”
在“关爱青春,与法同行”亿万青少年普法行的活动启动仪式上,中央电视台法制栏目主持人撒贝宁讲了一个故事。
去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中,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做了一期节目,内容是讲一个十几岁女孩被人奸污,歹徒却不能绳之以法。他的父亲气愤地跑去把那人杀了,结果入狱。当记者来采访时,弱小的女孩子自始至终躺在床上,背对着镜头叙述。
当采访结束,记者往村外走时,一个记者不由自主地回了一下头,却突然看见那个女孩正依在门旁,目送着记者。雨雾中,女孩的笑脸很模糊,然而却清晰地烙印在记者心中。
撒贝宁说,对这个身心遭受极大摧残的女孩来说,只有法律是她未来生活全部的支撑和希望。
法学专家指出,目前一方面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仍比较突出,另一方面,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和破坏青少年成长环境的违法犯罪也呈增长趋势。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是弱势群体,他们往往容易成为犯罪分子侵害的对象,因此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不仅要使青少年懂法、守法,而且要培养他们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其自我防范能力,进而成长为具有良好法律素质的合格公民。
针对此,各地团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举办了形式多样的青春自护学校、培训班、训练营,采取邀请专家授课、录像观摩、模拟情景训练等,向青少年普及自护知识、传授自护技能,教育学生们拒绝诱惑,远离危险,防范侵害。
2001年7月,团中央、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中国青年报联合主办了“我的自护经历”征文。活动得到全国青少年普遍关注和踊跃参与,共收到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征文5000多篇。学生们通过生动活泼的笔触娓娓讲述学法用法过程中的自护经历,有险象环生的“防范意识帮我逃离魔掌”,有“用法律跟私营老板说‘不’”,有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给自己换来新鞋的,还有用所学法律和自己的爸爸打起了官司的……学生们通过自身经历,真切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力量。
新疆呼图壁县第一小学六年级小学生秦雪,是个“学法用法好少年”。她看到学校地处繁华地段,车多人多,许多小学生不听学校劝告骑自行车上学。秦雪找来《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告诉同学们条例中规定“未满12周岁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她认真地说,法就是告诉我们什么事不应该去做,如果大家都不守规则,就会给自己和别人带来不便,甚至造成伤害。同学们看到连骑自行车的事都在法律中有规定,真的服了。一次,放学后,一个陌生男子对班上女同学小玲说,他爸爸被撞伤了,要带她走。秦雪拦住小玲说,不能跟他去,应该先打电话给家里了解清楚情况。那个男人一听,灰溜溜地跑了。事后才知道,根本不存在小玲爸爸被撞伤这回事。同学们都对秦雪竖起了大拇指。
“小学生从小就应该知道学法、守法的重要性,遇事要沉着冷静,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远离伤害和犯罪。”秦雪想用自身的经历告诉大家:“法律一点不深奥,它其实就在每个人生活的周围。”
五加二不再等于零
常有老师感叹,现在学生们所处的教育环境日益复杂,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渗透很厉害。有人将之比喻为“五加二等于零”,意即学生们在学校受到的五天教育,周六周日在家里和社会上接触两天,等于白搭。北京东直门中学教育处闫晓东主任说,我们学校可以保证对学生进行充分的教育和宣传,但8小时以外怎么办?“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不光是学校的责任,更是全社会的责任。”闫晓东说。构筑青少年学法、用法的良好空间和氛围,离不开社区和家庭。
在北京陶然亭社区里就活跃着一支由100多名未成年人组成的“普法宣传队”。他们不仅自己是知法、守法好少年,还将在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里学到的法律知识介绍给社区成员。这支普法宣传队同时担当着社区“违法行为”监督员,对社区里出现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现象及时反映给有关部门。
离异家庭子女小林莉(化名)平时非常活泼,但有一段时间突然变得脾气暴躁。这一反常现象引起了社区小监督员们的注意,就把这个情况告诉给了社区法律学校的志愿者老师。在志愿者老师的开导下,小林莉说出了真相:一天晚上她被喝醉了酒的父亲强暴了。经过多次谈心,小林莉在社区法律学校帮助下终于勇敢地向公安机关举报了父亲的行径。小林莉的父亲被依法判处16年徒刑。“在社区里进行青少年法律普及不能只是让孩子被动、僵化地接受。还要让孩子们在基本掌握了有关法律后,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陶然亭街道办事处团工委书记崔伟国说:“开展社区青少年普法教育,必须要调动起孩子们普法的积极性。孩子们的主动参与所带来的影响力是巨大的。”
为真正达到对社区青少年的普法效果,陶然亭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还引进“外脑”,营造出一种科学普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今年6月,100多名法律专家和工作者被北京市陶然亭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聘请为志愿讲师团成员,他们中有高校法律系教授、大学生、法官、检察官、警察,特别引人注目的是,10位出租车司机也身在其中。这10位出租车司机定期与社区的未成年人一起学习有关的交通法规,并结合工作中遇到的情况现身说法,帮助孩子们掌握交通法规,强化交通安全意识。
顾黎红是上海市闵行区龙柏街道团工委书记,同时又是所在社区的青少年法律学校校长。
他给记者讲了一个故事。前段时间,法律学校通过热线了解到一名家住在航四村的青少年陈某由于从小父母离异,缺少家庭关爱,上小学时就染上逃夜、敲诈等不良行为。中学未毕业就辍学在家,后来发展到了参与盗窃等犯罪活动。“对于这样一名青少年,只能用爱心感化、用法制帮助”,社区法律学校开始发挥作用。社区法律学校的两名骨干学员在学校的“授意”下与小陈成为了好朋友。他们为小陈补习文化,拉小陈一起按时到社区法律学校上课。后来,小陈在街道的帮助下找到了一份满意的工作。而在社区法律学校的各种活动中也会经常看到小陈的身影。
学生家长是孩子的影子和启蒙老师,他们的一言一行会直接影响到孩子能否健康的成长,因此在帮学生学法的同时,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还必须加强对家长的法律教育。
很多社区法律学校开办了针对家长的短期法律培训班。闵行龙柏街道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向家长们发放由法律学校自行编撰的“怎样做一个合格监护人”的学习宣传资料。而有的社区法律学校还针对一些问题家庭开展家访活动,进行近距离的引导。社区法律学校通过各种途径来逐步提高家长的法律意识。
一项调查表明,仅有11.9%的学生认为家庭是他们了解法律知识的途径之一。但这并不意味着家庭对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不重要,只是因为家长给予孩子的法律知识教育只是一些朴素的认识,家长一般不会用法律条文或严肃的案例分析方式。
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研究员张潘仕认为,家庭作为与中学生关系最为密切,对中学生有着深刻影响的群体,父母法律意识强弱对子女有重要影响,因此,加强对家长的法制教育,提高家长的法律意识,是搞好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
早在1997年,厦门市就开展了“学生带法回家”活动。他们根据学生的不同年龄段,让学生将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条文写在专用笔记本上带回家向家长宣传。经过几年的摸索,该项工作已经走上了形式多样化、活动规范化、检查督促经常化的良性发展道路。
广西柳州第十七中学开办了青少年法律学校,成立社区家庭教育网络,对家长进行法制教育,让家庭受益不少。有的家长说,过去我们认为孩子是自己的,送不送孩子读书,是我们自己的事,现在认识到不送适龄孩子上学是一种违法行为。有的家长说,过去觉得孩子是自己的天经地义,孩子不听话,要打要骂别人管不着,现在知道了打骂教育孩子违法,而且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还有的家长表示,以前忙于做生意,常把孩子赶到门面或摊位帮忙卖东西挣钱,现在知道了,这样做不对。
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覆盖青少年整个成长环境的法制教育网络,为学生法制教育营造一个健康的立体空间,使学生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人群中,都能感受到一种强烈的法治氛围,是青少年普法面临的一项长期的任务。让每个孩子沐浴着法律阳光健康成长,这无疑更是一场塑造未来法治社会的基础工程。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02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