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法制辅导员讲话稿
1. 为什么提升高校辅导员的法治素养 怎么提升心得体会1000字
为什么提高下午辅导了就把这洋洋怎么提高心得体会这个1000字我还是自己写这个东西的话。
2. 请高人指点怎么聘请法制副校长(辅导员)
我原来也是法制副校长,我是当地派出所的副所长,一般聘请由教育局统一出面,然后教育局以文件的形式发一份公布一下,再由教育局发放聘请证书。
3. 法制在我心中演讲稿,跪求
清朝诗人郑板桥曾有诗云: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叶一枝总关情。这句反映封建时代官员爱民、为民的诗句流传甚广,因其言之殷切至今仍常被人们引用,把这句话运用到我们司法行政工作中,就是“执法为民”。“执法为民”在不同的行业应有不同的注解,作为我们司法部门,公平和正义是永恒的主题,我们的工作,就是准确地诠释法律的含义,使法律的规定在人们的生活中得以实现。众所周知,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依法证明法律行为和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公证机构作为基层法律服务单位,与人们群众的日常生活关系非常密切,清朝诗人郑板桥曾有诗云: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叶一枝总关情。这句反映封建时代官员爱民、为民的诗句流传甚广,因其言之殷切至今仍常被人们引用,把这句话运用到我们司法行政工作中,就是“执法为民”。“执法为民”在不同的行业应有不同的注解,作为我们司法部门,公平和正义是永恒的主题,我们的工作,就是准确地诠释法律的含义,使法律的规定在人们的生活中得以实现。众所周知,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依法证明法律行为和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公证机构作为基层法律服务单位,与人们群众的日常生活关系非常密切。
中国不是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那么,这规矩是什么呢?这规矩就是规章制度,这规矩就是法律、法规。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社会就要求人们必须知法、守法,正如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作为一名(高校辅导员),要教育、引导学生,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法制教育是不可缺少的环节”,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不仅仅是作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的基本要求,也是对辅导员工作的基本要求。
增强法制观念,是必要的。邓小平同志在1986年就曾经指出,要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制观念,并且强调“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担负着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同样是一个至关重要的严峻的课题。
《今日说法》有一期栏目题目是“冰冻的花季”,讲的是因为一名体育老师的疏忽大意,将花季的少女介绍给一位自称是某某知名中学挑选“体育特长生”的老师,让这位冒牌老师带走了多名女学生,案发后,这名体育老师才明白,冒牌老师是打着招生的旗号从事引诱介绍卖淫的违法犯罪活动,同样的事情在当地三所中学发生,时间长达1年之久。这个案例中,犯罪人当然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对于这名体育老师,从表面上看,她是疏忽大意,但究其根本原因,还是由于她的法制观念淡薄,心中无法,面对外校的招生人员,未核实对方身份,就将学生介绍出去,学生基于对老师的信任,陷入了罪恶的泥潭。而且从案例中看,三所中学都发生这种不幸的事情,可见,法制观念淡薄的现象,存在一定的普遍性。所以,育人者法制观念淡薄,是可怕的,加强法制观念,要从教育抓起。
杨柳随春发新绿,法治春风遍神州。要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就要有法律的信仰。人一生下来就开始受法律的保护,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中航行的船。在船上任何行动是自由的。但超过这个船的底线,就要落入水中——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是慈祥的,他公平公正,使受害者恢复名誉,使我们受到关怀和爱护;法律是严厉的,超过他的范围所作的事是不允许的,凡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他丝毫不留情的予以严厉的惩罚。法律无处不在,只有增强法制观念,学法、守法,才能有效地预防违法犯罪,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育人者具备了这样的信仰,才能将这种信仰贯穿在教育中,将“法”根植于广大的青少年心中。
有规矩才成方圆,有法律的保障才会有和谐的校园。法律是无情的,但学校仍会以“教育为目的”,惩罚只是手段。如果在学校这样一个特殊的环境内,仅仅以无情的法律生硬地对待误入迷途的学生,也不能达到教育为主的目的。在增强法制观念的同时,还要用育人者的爱去引导学生。有这样一件事情,前不久,我的一个学生领取1200元的助学金后存入银行卡,后银行卡被盗、卡内1500多元分三次被取出,被盗学生与我联系后,我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偷盗的学生很可能会因一时的贪欲而付出沉重的代价。因案情简单,嫌疑人明显,我立即有针对性地对相关学生进行了相关法制教育,给出一定的时间,给予悔过自新的机会,钱很快就回到了被盗学生手里。事后,又对与此事相关的学生进行了深刻的教育工作。这件事情也让我对“法”的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在校园里,还有很多典型的案例,可以说,法无处不在,要将法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同时把这样的法制意识传递给学生。用“法”来约束行为,用爱来感染学生;“以人为本”创建和谐校园 ,只要法在心中,行在法中,以爱为桥梁,用心沟通,让法,与爱同行,我坚信:
我们的校园一定会更加温馨和谐; 我们的师生一定会更加团结向上; 我们的事业一定会更加灿烂辉煌。“法律在我心中”让我们共同谱写一曲和谐校园之歌!
4. 法律政治演讲稿(查找)
小引;尊敬的向主编、尊敬的各位教授、尊敬的各位律师,晚上好!
很高兴今天能够参加这个论坛,我想今天大家之所以来到这里,都是怀着共同的一个心愿,就是为中国法治而奋斗,都是怀着共同的一个理想,为律师事业而奋斗。所以大家到这里来,就是来讨论我们的未来,来倾听这些学者的演讲。他们的演讲,一定会对我们有很多启迪,今天在这里不光是中国最大律师协会、中国最大周报的合作,还有品牌。中国律师论坛已经成为我们律师界一个很重要的品牌;今天出席我们这个论坛的著名的教授也是品牌;第三,还有《南方周末》这个品牌,我们三个品牌在一起,加上我们有共同的理想,共同的追求,共同的视野,我们的合作一定会非常愉快。在这里请允许我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欢迎诸位的到来,并祝愿今天晚上的自由论坛圆满成功!
总结; 最后讲话的人压力最大也最小。压力最大,是因为我曾经说过,要是和这些教授一起讲课,一定是死定了,可是这样死,我愿意;压力最小,是因为这些教授已经把最精彩的讲完,同时他们讲的话也就是我要讲的。今天我要是讲好了,是在座各位的功劳,讲得不好,是我自己的过错。本届“中国律师论坛”的主题:拓展与规范,拓展的是权 利,规范是义务。规范的不仅仅是我们自己的义务,同时也是管理者的义务,政府的义务。我们这个分论坛的主题是“律师法制与法治中国”,我要讲的一个观点就是“感动中国”。我们要关注我们自身的命运,关注司法改革的命运,关注法律制度的命运。我们律师每天干的活都是明知可为而为之的事,但我们要“感动中国”的话,我们要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这里的不可为是指现在不可为而以后成为可为,这里的不可为是指你不可为而他可为,这里的不可为是指在这里不可为而在其它地方可为。但是律师应该有这种觉悟和追求。贺卫方教授谈到了转型期的法律人的权利和社会公正诉求,张卫平教授讲到了律师在公众事务中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公正中的司法公正,陈瑞华教授讲到了司法公正当中的程序公正。我觉得我们“感动中国”的律师有的在这个会场,有的不在这个会场,有些老律师虽然退了二线,却依然在关注着中国律师的发展,比如王工律师,他是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也出了好多本书。律师要做到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不可为是指可能在法律实践中不可为,但是可以在立法中希望得到改变。本来我今天打算谈的题目是如何实现犯罪嫌疑人的律师帮助权,但为了让各位律师更多地听到学者们的精彩演讲和精深思想,我准备放弃我的演讲时间。大家知道律师帮助权有很多方面,而对犯罪嫌疑人的帮助权主要要体现在侦查阶段。我个人非常喜欢“法治中国”这个词语,无论是立法也好,司法也好,都有深远的意义。尽管这只是一个概念,但作为律师来讲,更多的关注还应该在自身这个行业。我今天要讲的问题还是比较狭窄的,把时间留给在座各位律师和其他教授们吧。最后,我还是要讲:律师要明知可为而为之,但我们更多的是、应该是、永远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那就是为我们的律师制度,那就是为我们法律的命运。我最后要用三句话来总结一下:我们每一天都在努力,我们每一天都在进步,我们每一天都看到了希望,感谢南方周末!感谢精彩的南方周末与我们全国律协的“中国律师论坛”的精彩合作!
5. 急求!!!一篇法制教育讲座的听后感,是一位律师给我们讲解各方面的法律知识。
法制教育讲座的听后感
听了一节生动有趣的法制教育课,我们可谓是受益匪浅。
一个个典型的实例,让我们了解到那些与我们年龄相仿的青少年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
我想,造成他们现在的样子,根本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太差,总认为自己做的是小事,等到弄得不可收拾才反应过来。在这些实例中,有很多人只是一时冲动,为了解气,才范下了故意杀人罪,当初如果平下心来仔细想想,自己该不该做这些事,也就不会像现在这样。
犯了罪,一关就是几年,十几年,甚至是把一生都毁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而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则是最美丽的篇章,如果把这最美好的时间浪费在那幽暗而又阴森的且失去自由的屋子里,那一生将会有一道抹不去的阴影,陷入无底深渊,不能自拔。
青少年犯罪,不仅虚度了自己的青春年华,还会连累到自己的所有家人,因为他们把一切都交给了我们,就算是为了他们,我们也不能做出这种伤害他们的事。
所以,我们要预防犯罪。
首先要不断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并且要加强控制力,做事要沉着冷静,要分清自己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做一个合法的好公民。
平时要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在交友方面还要增强判断力,判断出该交的朋友和不该交的朋友,从而更好的发展自我。
不过我想,那些青少年罪犯或许是一时疏忽而误入歧途,走上犯罪道路,如果身旁有这样的人,我们也要尽可能的帮助他们,让他们感受我们对他的关心和爱护,从而给他找回自信。
6. 小学生法制演讲稿《字少点,200来字》
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最近几年,我县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强奸、敲诈勒索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只有针对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才能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总结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家庭环境不好,家庭教育扭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教师。现在由于独生子女增多,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少家庭过分宠爱子女,无原则迁就子女的要求,养成子女唯我独尊,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任性、蛮横、粗野、为所欲为等畸型性格,当他们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就会不惜采用违法犯罪的手段铤而走险。也有的父母脾气暴燥,子女一有问题,开口就骂,动手就打,这样久而久之,就会导致子女产生对抗心理,或者造成悲观、自卑心理,失去进取心。还有由于有的家庭父母残缺,有的是去世或者有的是离了婚,缺乏父爱或者母爱,没有健全的家庭教育,失去精神支柱,容易造成情绪低落,从而产生多疑、孤僻等病态心理,形成人格分裂与性格障碍。也有的虽然父母健在,但是因为教育方法不当,或者父母榜样教育不良,自己整日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思想不健康或者作风不正派,或者行为不检点,这样时间一长,他们的子女经过耳濡目染,潜移默化,逐步染上恶习,导致有样学样,也走上犯罪道路。(据我国某城市对2000名青少年罪犯进行的调查显示,他们中的24%来自父母离异或者父母中有一人去世的家庭,另有20%是家庭其他成员有过犯罪记录的,余下的人是因为缺乏父母管教。)
2、不良的社会影响,引人误入歧途。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思潮并存,有些丑恶现象容易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比如说“有钱就有一切”这种观念,他们作案时心安理得,根本没有一种负罪感,直到事发东窗才追悔莫及。还有就是现在大街上到处是录像网吧,受到录像网吧里非法出版物的影响,从中学到一些作案方法后不惜以身试法,以致走上犯罪道路。3、放松自己的思想建设,缺乏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以为这只是空洞无物的理论,辩别能力和自控能力不够,法制观念淡薄,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求上进。不懂得自尊自爱,只追求吃喝玩乐,没有心思学习,甚至发展到逃学弃学,过早地步入社会,在不良因素诱惑下,很快走上歧途。
在新的学期里,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许多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如云南昆明花季少女被判徒刑便是例证。2001年12月21日昆明盘龙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卖淫案下达了一审刑事判决,令人吃惊的是,站在审判台的主角是一群花季少女,10名少女分别被判处1到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她们被控介绍他人或者互相介绍从事卖淫活动,并从中收取中介费。10名被告年龄都介于16-18岁间,大部分是高中、中韧、职高的学生,她们从事卖淫的起因都很相似,一个混得开的女同学邀请另一个女同学去喝茶或者看电影,然后神秘地虑到高档宾馆卖的事情,说有些大老板有钱得很,出手大方,这样的好事你难道不想试试吗,为了金钱,为了好奇,这10名少女就这样断送了自己的青春。
下面是一个由于法制观念淡薄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案例。就是前些年一位浙江大学的大学生(天之骄子),他是大学一年级的学生,他的父母为他的昂贵的学费已经不知花了多少汗水,照理来说,这样大学生总应该懂点法,但是事情并非我们所想象,他在去年“五一”长假期间回到新昌,到他的一位表哥租住在城关镇的房间里去玩,他的表哥是一个曾经判过四年刑的青年,平时里也无所事事,不务正业,以可以说是作恶多端。这次他与几位哥们预谋拦路抢劫,在这之前他们已经多次作案,利用晚上夜深人静之际,蒙面、持刀拦住路人交出钱财,给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危害。当夜他们再次商量时,他的大学生表弟在一边已隐隐约约听到,因为他的表哥在这点上还是有自知之明,表弟是大学生,自己曾是劳改犯,他并不想他的表弟与他们同流合污,参加他们的违法犯罪活动,因此,他在与他人商量时算是有意避开表弟,然而,他们在出发之际,他的这位大学生表弟抱着一种试试看的心理,一定要跟他的表哥去,在他的固执下,他的表哥也只好同意了,于是他就迈出罪恶的一步,跟随这些有着劣迹的人一道去拦路抢劫,另外在寒假期间又与一些有不良行为的青年在一起,共同干出了强奸女性的勾当,虽然辩护律师为其深感惋惜,极力为他辩护,但最终他还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虽然他辩解他并不是为了钱,但是他的行为又完全反映出他的主观上是有为自己或者为他人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故意,以暴力等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该罪的成立不是以是否已经劫取了财物为条件,只要实施了暴力劫取钱财的行为,就可以构成,抢劫罪的最低刑是3年,他在这次抢劫中虽然没起多大作用,只是站在旁边说上几句自己感觉比较威风的话,但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而他参与的强奸因为是这一罪中的最严重的形式--轮奸,至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他因此被判有期徒刑14年,二个罪合并起来,就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同学们,当时他只有二十岁,要在监狱里蹲上十七年,就是说一生当中的黄金岁月都要在铁窗里度过,一下子从一个人人称羡的大学生沦落为阶下囚,这对于他本人来说还是他含辛茹苦的双亲来说,真地是不堪一击。当然,他的表哥,更因为抢劫次数多,数额大,被法院判处死刑。改变这位大学生的命运的这一切都发生在学校放假期间,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法制观念淡薄,所以,同学们在平时要特别注意,凡事一定要三思而后行,要学会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可放任自己的行为。
7. 秋石律师的法制演说|他的演说中,有这样两句话:“杀人偿命,欠债还钱。那是包天时代“。
首先,惩罚前要心中有人。教育惩罚是在关爱的前提下对儿童的不良行为进行纠正的强制措施。我们应该知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任何人都会犯这样那样的错误。教师更应该以一颗宽容的心来看待学生的错误。惩罚作为教育的一种特殊的手段,不可多用,更不可滥用,必须慎之又慎,不要为了一件小事而大动干戈。惩罚前一定要让学生知道错在何处,为何错了,为何受惩罚,做到言之有据,有的放矢,避免惩罚的盲目和滥用。心中装着学生,这是惩罚是否有效的关键。其次,惩罚要用多种方法。在惩罚的过程中应该摒弃原来罚抄、罚写、罚站等机械的方式,而应该灵活多样,视情况而定,让学生在惩罚中既受到了思想教育,又得到了知识技能的训练。不要为惩罚而惩罚。一个父亲为了惩罚踢碎邻居玻璃的儿子,罚儿子用打零工的钱偿还价格不菲的玻璃款;一个校长为惩罚学生杀了自己的爱犬,罚学生画出狗的血液循环和骨骼图;一个教师惩罚犯错的学生为大家唱首歌,为班集体做一件好事……这些惩罚方法非常高明,使学生在受惩罚的过程中更好地进行了自我教育。再次,惩罚后要爱护有加。惩罚肯定会使学生的心情受到影响,因而教师不能一罚了之,应该在恰当的时机找他聊聊天,谈谈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巩固惩罚效果。让学生把缺点、错误认识透彻,认识到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加强学生知错改错的责任感,让学生感到教师一直在关注着自己,从而激起改正错误的信心和勇气。惩罚是一把双刃剑,能育人也能毁人,而“爱”就是其中的润滑剂。让爱作主,让“爱”把学生和教师的心联系得更紧密,惩罚的副作用也就降到了最低。
8. 法制在心中发言稿300字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首先,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在你们心中什么是法律?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的保护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当有人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座椅,打碎路灯时;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偷窃时;当有人走路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交通规则时;当有人破坏草坪、花卉,随意污染环境时;当有人私自拆毁他人信件,污蔑他人时;当有人携带易燃易爆品乘车坐船时 这些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这其中有你吗?有你的家人吗?
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还只是一只模糊的蝴蝶,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缺乏法律意识的一种表现。 我们青少年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
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将永远是一句空话!古人说的好:“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千万不要因小错而酿成终生大错,成为社会的罪人啊!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你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亲爱的同学们,我想大家已经清楚了,法律是一柄双刃剑,他既惩治坏人,也约束自己,他既赋予你权利,也让你肩负责任,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身边,它就在我们心中。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9. 法制小故事演讲稿小学生1000字
小王与小朱是同校同学,小王读初三,小朱读初一。一天,二人发生口角,小王顺手打了小朱一下,不当一回事就扬长而去。不想小朱人小气盛,当晚就约了几个小哥们找到小王家,要给小王一点颜色看看,由于小王家没人,就在外面砸门吵闹了一阵后离开。第二天,小王知道后,连续三次找小魏帮助,小魏自认为是小兄弟的头,欺侮小兄弟就是给他小魏难看,所以一口答应,当即叫了一个朋友,准备了一把长砍刀,到校门口等候,当小朱放学刚走出校门,小魏上去对准小朱就是一刀。小朱经抢救虽脱离危险,但颅骨骨折,构成九级伤残。小魏家境贫困,母亲体弱,小魏犯罪后其母举债请律师,到处奔走,劳累、忧郁成疾,在小魏判刑后一病不起,撒手人寰,其父说:“这不争气的儿子一刀下去,活活砍去了他母亲的命,弄得我家破人亡”。小王是独生子,家庭不仅要承担请律师、经济赔偿等难以承受的负担,而且案发前正值小王初中毕业面临中考,在他进监狱的时候,职高的录取通知书也寄到了家中,他的犯罪断送了自己的学业、前途,也毁掉了家庭的幸福。小朱也是独生子,受害致残,今后一辈子怎么办,父母整日以泪洗脸。小魏的一刀不止毁了小朱一人,而是一刀毁了三个家庭,让三朵本该绚丽绽放的花朵过早凋零。
同学们:有人把我们比喻成祖国的“花朵”,也有人把我们比喻成“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在我们这个令人羡慕的黄金年龄段,本应是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展现自身才华,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阶段。然而,有的人却由于种种原因,陷入了违法犯罪的泥潭,在人生的履历表上写下了挥之不去的污点,有的身陷囹圄,有的甚至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人们在对犯罪行为感到深恶痛绝的同时,又不能不对“花儿”的过早凋零扼腕叹惜。
对我们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首先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学校犯罪事件又是一种见不得人的、偷偷摸摸的勾当,因此它只能在黑暗中进行。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我坚信,正气的阳光普照下的花朵,必会开出属于自己的精彩!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