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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邪教辅导员

发布时间: 2020-12-18 04:25:00

A. 政审—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如何填写

关于×××同志的政审材料

×××,男,汉族,一九七七年十一月出生,××省××县人,一九九五年八月参加工作,大专文化程度,二OO六年六月被确定为建党对象。现任××省××县××学校教师。该同志的主要表现是:

一、讲政治、讲大局,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良好的政治素养

坚持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该同志能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工作中自觉践行“八荣八耻”重要思想。他时刻注重自己世界观的改造,注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坚决抵制腐朽文化和各种错误思想观点对自己的侵蚀。坚持自身的党性修养,自觉维护党的形象。该同志始终立场坚定,思想和行为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问题和关键时刻,均表现出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立场坚定性。没有参加“XX功”及其他邪教组织。

二、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

该同志办事沉稳,工作勤奋,勤勉敬业,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志,具有正确的地位观、利益观和良好的道德风尚。从严要求自己,坚持做到“在认认真真学习上要有新进步,在堂堂正正做人上要有新境界,在踏踏实实做事上要有新成效”。

无论做什么工作都能摆正自己同组织、同事业的关系,把实现个人的人生价值同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相结合,在困境面前能够保持良好的心态,继续孜孜不倦地追求信仰和理想。

始终做到顺境时不得意忘形,困难时不失意悲观。在工作和事业面前,该同志历来顾全大局,从不争名夺利,不计较个人得失,保持良好的道德情操。勤奋努力、任劳任怨、扎实工作,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好评。

三、认真钻研业务,工作能力强

近年来,该同志不论在学校哪个岗位上,都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恪尽职守,尽心尽力,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做好本职工作。工作中,该同志能以身作则,为人表率,吃苦在前,常常加班加点,不计个人报酬。

该同志能够坚持学习本职工作的业务知识,并能理论联系实际,在工作中加以应用。该同志在多个岗位任教过,每到一个新的工作岗位,都能以极大的热情和钻劲,学习本专业的知识,适应新的工作。

他热爱学习,勤于思考,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 二OO一年,服从上级安排,赴边远山区支教一年,在当地获得了较高评价。

四、工作扎实,现实表现良好

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本校的多个完小任教,每到一个新的工作岗位,他都能爱岗敬业、认真学习钻研本职工作业务知识,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和胜任工作。是一个受学生爱戴、受同行佩服的骨干教师。

二OO一和二OO二年被评为镇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二OO二年被评为县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县××学校

XXX年三月十二日

(1)反邪教辅导员扩展阅读

政审标准

录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

2、受过刑事处分的;

3、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4、有流氓、盗窃、贪污、赌博、诈骗等不法行为的;

5、组织纪律松懈,经常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的;

6、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

7、超计划生育的;

8、有其它不宜到机关工作的问题。

B. 浙江省校园反邪专项行动名称叫什么

呵呵抄,问对人了,我也当过这个主题的主持人,而且办得很成功~ ~
一、演出关于主题的有意义的小品,使大家对班会的内容先大概了解;
二、请同学朗读切合主题,与主题相关的资料、诗歌等,再请各小组派代表发表自己的感想;
三、齐唱有教育理念、内容健康、与主题相关的歌曲;
四、请辅导员(或者是主持人)做总结,圆满结束。

C. 公务员政审要求提供原工作单位鉴定材料,我在考公务员前,在辅导班

  1. 政审单位会联系你准备政审材料,如果有不确定的地方直接问他们就行了。

  2. 国家公务员政治审版查主权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3. 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为了保证录用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各地根据需要可成立临时性的考核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录用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D. 我是一名刑满释放人员,出狱后一无所有,该如何生活。。

据知,这个问题在监狱中间监狱人民警察管理,已经有过帮助理解与解答。不可内能出来后一无所知。容其实出来后外面人讲的。可能还没监狱内的人民警察讲得好,讲得专业。分析你们的心理。可能是在里面听太多了,反而产生了厌倦心理。一厢情愿的猜想是不是外面的人讲的还更好,更能理解你们。也许还能碰到大款热心人士赞助一下啥的,就一切都有了。其实那样的捷径是没有或者很少的。还是踏踏实实的,找一份适合自己的事先做到。先。

E. 上市公司对刑满释放人员有我何职业或职务上的限制如禁入等

刑满释放人员以下限制:
大人犯法,小孩受罪的情况:

在公务员政审中,有一项是审查考生的直系亲属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如果直系亲属有刑事犯罪记录的,则孩子公务员政审不通过。那直系亲属的哪些行为会影响子女考公务员呢?

一、老赖,老赖指的是有能力还账,但是却耍赖拒不还款的人。

二、直系亲属如果有判处死刑的情况,亦或者正在服刑(不管是什么刑罚)、曾有危害国家安全罪、正在被立案审查的,都会影响到考生的“仕途”。

三、父母有醉驾前科,影响孩子的公务员政审。

在警校招生中: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审不合格:

(一)曾因行政违法或者刑事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二)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三)曾因严重违纪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四)曾参加过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五)有过吸毒史的;

(六)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七)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八)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征兵政审中: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一)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著作的;

(二)曾因行政违法或刑事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三)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四)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五)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纹身的;

(六)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七)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功法组织或者积极进行过活动的;

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

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上述非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九)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

(十)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

(十一)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现役政治条件情形的。

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的单位征集的新兵除执行上述规定外,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不得征集;

(一)在言行上同情或者支持非法组织或者非法活动的;

(二)收听、收看境外反动广播、电视等传媒,观看过反动宣传品、淫秽物品,思想受影响,是非界限不清的;

(三)有偷窃、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不良行为的;

(四)参加各种宗教组织或者进行过迷信活动的;

(五)纹身的;

(六)长期在外地,现实表现不易查清的;

(七)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制度有不满言行的;

(八)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被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九)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因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十)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

(十一)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或者顽固不化人员的;

(十二)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的;

(十三)其他不符合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情形的。
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一、在刑法第三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七条之一:“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十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

第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第十一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七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第四十九条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三十二条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15修正)

四、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5修正)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吊销执业证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修正)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任用为驻外外交人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被国家机关辞退的;
(四)持有外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许可的;
(五)配偶具有外国国籍、持有外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许可的;
(六)不得任用为驻外外交人员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0修订)

第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15修正)

第十五条 拍卖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和拍卖专业知识;

(二)在拍卖企业工作两年以上;

(三)品行良好。

被开除公职或者吊销拍卖师资格证书未满五年的,或者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拍卖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第七十三条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的,自免职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造成国有资产特别重大损失,或者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的,终身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二)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
(三)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四)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修正)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一)因犯有贪污贿赂、渎职、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的;
(二)对所任职的公司、企业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或者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厂长、高级管理人员,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终结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五年的;
(三)个人所负债务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四)因违法行为被开除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及其他机构的从业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五)因违法行为被吊销执业证书或者被取消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从业人员、投资咨询从业人员;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基金业务的其他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修正)

第一百零八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证券交易所的负责人:

(一)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五年;

(二)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

第八十二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取消任职资格的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取消任职资格之日起未逾五年的;

(二)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吊销执业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等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吊销执业资格之日起未逾五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二)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修订)

第七十六条 因生产经营劣种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种子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种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修正)

第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修订)

第一百三十五条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一百三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受到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十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受到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终身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食品检验机构聘用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资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16修订)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
(一)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
(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
(四)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在单位应当停止其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收回其持枪证件,并及时将持枪证件上缴公安机关:
(一)拟调离专职守护、押运工作岗位的;
(二)理论和实弹射击考核不合格的;
(三)因刑事案件或者其他违法违纪案件被立案侦查、调查的;
(四)擅自改动枪支、更换枪支零部件的;
(五)违反规定携带、使用枪支或者将枪支交给他人,对枪支失去控制的;
(六)丢失枪支或者在枪支被盗、被抢事故中负有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009修正)
第十四条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艺人
2018年1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宣传例会上,宣传司司长高长力提出广播电视邀请嘉宾应坚持“四个绝对不用”的标准,即:对党离心离德、品德不高尚的演员坚决不用;低俗,恶俗、媚俗的演员坚决不用;思想境界、格调不高的演员坚决不用;有污点有绯闻、有道德问题的演员坚决不用。另外,总局明确要求节目中纹身艺人、嘻哈文化、亚文化(非主流文化)、丧文化(颓废文化)不用。
记者证

不发证的范围
1.新闻机构中党务、行政、后勤、经营、广告、工程技术等非采编岗位的工作人员;
2.新闻机构以外的工作人员,包括为新闻单位提供稿件或者节目的通讯员、特约撰稿人、特约记者,专职或兼职为新闻机构采编新闻稿件的其他人员。;
3.教学辅导类报纸、高等学校校报工作人员以及没有新闻采访业务的期刊编辑人员;
4.有不良从业记录的人员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2017修订)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颁发导游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患有传染性疾病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
(四)被吊销导游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11修正)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009修正)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
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
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
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
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服刑期间;
(二)因健康原因不能或不宜执行护理业务;
(三)违反本办法被中止或取消注册;
(四)其他不宜从事护士工作的。
《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管理暂行规定》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过党纪政纪开除处分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三)因在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受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之日止不满2年的;
(四)受吊销注册建筑师证书的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
(五)有国务院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修订)
第十三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
(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无法证明身份的;
(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十四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自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护照:
(一)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1998年2月22日国务院批准 1998年4月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5号发布 1999年6月12日国务院批准修订 1999年6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0号发布)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驾驶证:
(一)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取得驾驶证的;
(二)以欺骗、贿赂、倒卖、租借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驾驶证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本条第一款第(二)项原因撤销驾驶证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驾驶证。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注销驾驶证:
(一)驾驶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驾驶证持有人不能继续驾驶铁路机车车辆的;
(三)驾驶证持有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高考相关规定: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中华人民共和注册会计师法》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申请的注册会计师协会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受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五)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不予注册的情形的。
《注册税务师暂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执业备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三)被开除公职,自开除之日起未满二年的;
(四)在从事涉税服务和鉴证业务中有违法行为,自处罚决定之日起未满二年的;
(五)在从事涉税服务和鉴证业务中有违规行为,自处理决定之日起未满一年的;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执业备案的注册税务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销备案:
(一)死亡或者失踪的;
(二)同时在二个以上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的;
(三)在从事涉税服务和鉴证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
(四)年检不合格或者拒绝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年检的;
(五)违反行业管理规范,连续二年有不良从业记录的;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世界各国全部没有前科消除制度,记入的档案跟随终身,具体我就不说了,对其它前途没影响,望采纳!

F. 关于反分裂,反非法宗教的主题班会总结!!!急求!!!

《关于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积极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民族宗教观,加强对教师的马克思主义五观教育,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向我系渗透,我系积极组织了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活动,现已圆满完成了为期半个月的学生集中学习阶段的学习任务。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进行了集中学习,主要通过专题讲座、讨论、撰写心得体会、读书笔记等多种方式进行,切实加强学生学习的针对性;利用周末组织学生实地参观,加强学习的实效性。现对此阶段的总结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生民族宗教政策学习的极端重要性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加强和改进学生的民族观和宗教观,是党中央从推进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面对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的民族观和宗教观,举全社会之力,培养和教育好祖国的花朵,使他们成为有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的现代青年,是确保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长相永续的战略之举。 通过坚持不懈地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民族团结、双拥传统教育,取得了明显成效。我系各族学生的思想认识不断提高,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积极向上、团结友爱、文明礼貌成为我系各族学生精神世界的主流。 在肯定我系各族学生思想建设成绩的同时,我们应该实事求是地分析地区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给我系学生思想认识方面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同其他地区一样地处于反分裂、反恐怖斗争最前沿,国际敌对势力日益加紧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政治图谋,境内外极端宗教势力和民族分裂主义分子与我们争夺青少年的斗争从未终断过,渗透与反渗透的形势始终很复杂。在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的影响下,一些不谙世事的学生信教和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着社会稳定。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给学习和娱乐开辟新渠道的同时,腐朽落后文化和有害信息也通过网络传播,腐蚀学生的心灵。在各种消极因素影响下,学生精神空虚、行为失范。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系对学生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的地方和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部分教师对这项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没有真正担负起责任;学校教育中重智育轻德育、重课堂教学轻社会实践的现象依然存在;部分教师的民族宗教观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随着人员流动性加大,—些家庭放松了对子女的教育;对学生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在政策机制、思想观念、内容方法、手段措施、队伍建设、经费投入等方面还有许多与时代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这些问题应当引起我们足够重视,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教育形式多样化 结合我系实际,进一步加强对学生进行民族宗教观教育。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无神论教育,开展加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的教育。各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和政治教师,把课堂教学与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的教育有机的结合起来;利用升旗仪式、主题班会课丰富多彩的活动,坚持不懈地对学生进行教育,不断强化学生对祖国的高度认同;对中华民族的高度认同,对中华民族文化的高度认同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在学生中广泛开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邪教的教育。 还通过开展讲座、座谈等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教育,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教育,取得了很大的效果,使全系学生进一步认识到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确保国家民族宗教政策的执行,确保国家的安定。 因此只有做到教育形式的多样化,才能达到学习效果的显著化。 三、加强对学生民族宗教政策宣教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加强对学生民族宗教政策的宣教是一项艰巨的未来工程、战略工程、系统工程,必须举全社会之力,周密安排,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必须紧紧围绕一个核心:爱国主义教育;牢牢把握两个关键:宗教观念教育、民族团结教育;重点抓好三个环节: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突出抓实四项工作:教育引导、丰富载体、环境氛围、组织保障,切实做到人人有任务,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实现学生思想观念健康发展的目标,确保对学生民族宗教政策的宣教取得明显效果。 我系结合新疆以及阿克苏地区的实际,在开设好全国统一要求的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的同时,突出对青少年学生进行“三维一反”(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教育,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新疆地方史,马克思主义“五观”(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的教育,不断强化各族学生“四个认同”(对祖国的高度认同,对中华民族的高度认同,对中华文化的高度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高度认同)教育。保证教育内容进课堂、进课程。 四、建立长效机制 青少年强则国家强,青少年兴则民族兴。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也是一项紧迫的现实任务,全社会共同参与。我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大力弘扬民族大团结之精神,大兴民族宗教政策学习之教育,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加强对学生进行民族宗教政策宣教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成立民族宗教政策宣教活动领导小组。为确保民族宗教政策宣教活动的顺利开展以达到预期目的,按照本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医学系领导小组,下设常设办公室,负责学院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活动日常工作。 2、务求实效。本次对学生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的活动已暂时告一段落,但学无止境,教也无止境。在以后的课堂教育上,我们仍然不能放松对学生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让正确的民族思想、宗教观深入人心,无处不在,无时不在。 3、强化建章立制。各班级的辅导员、班主任要严格按学院的实施意见,将任务目标逐项分解,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人人有任务、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文秘杂烩网

G. 大一误填了宗教信仰,找导员不给改过来,想问一下这个会计入档案吗能改吗以后读研还会有吗

不知道你填的是什么表,即使进入档案的正式表也是不要紧的,只是特定时期的经历。以后读研等需要采集新的个人信息,不要再填即可。况且宗教信仰自由,不会有事的。即使入党等,也是要调查的,以实际情况为准。

H. 反邪教纪念日是哪天

中国反邪教网
2017年9月22日,由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主管的中国反邪教网及官方微博、微信正式上线。“对邪教说不”网上签名活动同步启动。
网站名称
中国反邪教网
别名
反邪教网
上线时间
2017年9月22日
主办单位
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主管
总部地点
北京
快速
导航
主要栏目网站活动
产品服务
中国反邪教网的推出,旨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方针政策,准确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及时发布涉邪教问题权威信息,深入揭露邪教的本质及危害,不断增强全社会识别和抵制邪教的意识和能力,并为邪教受害者及其家庭提供心理辅导、寻找失踪亲人等具体帮助,努力打造全国性的反邪教宣传阵地和服务群众的专业平台[1]。
主要栏目
网站设有“要闻播报”“起底邪教”“独家专访”“心理诊所”“助你寻亲”等重点栏目。为便于广大群众举报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网站还专门设立了举报专区。中国反邪教网还同步推出同名的官方微博、微信,借助新媒体平台开展反邪教宣传,及时回应网友关切[1]。
网站活动
据悉,同步开展的“对邪教说不”网上签名活动将持续到2017年年底。该活动呼吁广大网民踊跃参加,倡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坚决反对和抵制邪教,共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共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挤压邪教的生存和活动空间,一起守护健康和谐的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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