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技師考試成績單
『壹』 2o16年醫學檢驗初級報考條件2
醫學檢驗初級師報考條件
凡符合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臨床醫學檢驗專業:
報名參加臨床醫學檢驗技士/技師/主管技師資格考試的人員,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同時具備下列相應條件(註:部分地區2015年臨床醫學檢驗技士/技師/主管技師考試報名條件略有不同,具體以當地衛生局公布內容為准。
(一)參加臨床醫學檢驗技士資格考試
取得臨床醫學檢驗專業中專或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二)參加臨床醫學檢驗技師資格考試
1、取得臨床醫學檢驗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臨床醫學檢驗技士職務滿5年;
2、取得臨床醫學檢驗專業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
3、取得臨床醫學檢驗專業本科學歷或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三)參加中級資格考試
1、取得臨床醫學檢驗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臨床醫學檢驗技師職務滿7年;
2、取得臨床醫學檢驗專業專科學歷,受聘擔任臨床醫學檢驗技師職務滿6年;
3、取得臨床醫學檢驗專業本科學歷,受聘擔任臨床醫學檢驗技師職務滿4年;
4、取得臨床醫學檢驗專業碩士學位,受聘擔任臨床醫學檢驗技師職務滿2年;
5、取得臨床醫學檢驗專業博士學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臨床醫學檢驗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條件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報名參加2016年度檢驗資格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15年12月31日。
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不受單位性質和戶籍的限制,均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工作選擇報考專業類別參加考試。
有關說明:
1、報名人員必須在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臨床醫學檢驗技術工作的人員;
2、報名參加臨床醫學檢驗技士/技師/主管技師資格考試人員,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學歷;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學歷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工作年限計算截止到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
所學專業須與報考專業對口(或相近),例如學葯學類專業的,只可報考葯學類資格,不可報考護理類資格,如此類推。
3、《暫行規定》所規定的有醫療事故責任者等情況不得參加考試。
『貳』 2o16年有沒有鍋爐工技師考試
鍋爐工技師考試屬於國家職業技能統一鑒定考核考試,每年都有的,具體報考條件如下:專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屬可申請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資格鑒定。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5年或累計17年以上者。
2、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2年或累計15年以上,取得本職業高級工證書者。
3、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0年或累計12年以上,取得本職業高級工證書後,經本職業技師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准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者。
4、取得本職業高級工證書或相關專業助理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後,連續從事本職業3年以上,經本職業技師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准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者。
5、取得本職業高級工證書或相關專業助理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後,連續從事本職業5年以上者。
6、相關專業高級技工學校、高等職業院校或以上學歷,取得本職業高級工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本職業技師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准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者。
『叄』 2o16年烹調技師考試成績查詢。
各種考試成績(及分數線、入取查詢、考試試題及答案等)只可能在當地官方網上查到,即使專有的屬社會網也能查(如sina、people、qq、examda等網站),也都是鏈接過去的,在其它地方官方網上是不可能查到的(因為它們也有自己地區的考試及相關查詢),若在當地的官方教育網、招考網、信息網(各地的叫法不同,看其網的主辦單位是否是當地的教育局)查不到或沒有,就是還沒出來呢,什麼時候出來(各地是不同的),多關注對應考試的新聞或文件通告(有的網頁中能看到),請耐心等待;不要輕信網上不負責任的各種言語,以免誤事和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