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評選小學生成績表彰的通知
① 優秀青少年維權崗創建評比表彰考核及管理辦法是什麼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充分發揮各級優秀「青少年維權崗」切實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有效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的積極作用,營造有利於青少年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依據《全國創建優秀「青少年維權崗」活動管理辦法》(中青聯發[2008]25號),共青團中央、中央綜治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文化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新聞出版總署決定,聯合開展第六屆全國優秀「青少年維權崗」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和標准
1.評選范圍。依法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有效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作出突出成績的黨委政府、人大政協、司法機關的具體業務部門以及社會和經濟組織、企事業單位、城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相關行業的基層單位。
2.評選標准。全國優秀「青少年維權崗」一般應從省級優秀「青少年維權崗」中評選產生,應符合《全國創建優秀「青少年維權崗」活動管理辦法》(中青聯發[2008]25號)中確定的創建標准和相關規定。
二、評選步驟和辦法
1.申報。各相關系統的基層單位向省級系統主管部門申報,省級系統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後向省級團委推薦,各省每個系統推薦名額為1-2名;黨委政府、人大政協的具體業務部門,社會和經濟組織,企事業單位,城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以及其他系統的基層單位向省級團委申報,每個省推薦名額為1-4名。推薦名單由省級團委匯總審核後向全國創建優秀「青少年維權崗」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
2.初評。推薦程序結束後,全國創建優秀「青少年維權崗」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提出初評意見,向全國創建優秀「青少年維權崗」活動領導小組提交第六屆全國優秀「青少年維權崗」候選單位預備名單。
3.公示。由全國創建優秀「青少年維權崗」活動領導小組對候選單位預備名單進行審核,確定候選單位正式名單,並集中公示一周。
4.命名。公示結束後,由全國創建優秀「青少年維權崗」活動領導小組評選出第六屆全國優秀「青少年維權崗」。
5.表彰宣傳。由全國創建優秀「青少年維權崗」活動領導小組對第六屆全國優秀「青少年維權崗」進行表彰,通過報紙、電視等媒體開展宣傳活動,擴大優秀「青少年維權崗」的社會影響。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第六屆全國優秀「青少年維權崗」評選活動,是進一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措施。各地各系統要高度重視並精心組織開展好此項工作。要確定專門的機構和人員負責本地區的申報推薦工作。
2.廣泛動員,嚴格把關。全國優秀「青少年維權崗」是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服務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先進典型,各地各系統要切實將文件精神傳達到基層,廣泛動員、逐級推薦、充分協商、嚴格把關,按照創建條件標准及有關程序,做好審查和推薦工作,真正把在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方面發揮突出作用、在當地具有廣泛影響和示範帶頭作用的先進集體推薦上來。
3.加強宣傳,擴大影響。創建優秀「青少年維權崗」活動的深入開展,需要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各地各系統要以本次評選活動為契機,與宣傳部門密切合作,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對評選活動和申報推薦的優秀「青少年維權崗」進行集中宣傳,擴大創建優秀「青少年維權崗」活動的社會影響。
② 期末小學生評選的獎項名稱可設那些
1、勤奮獎:獎勵學習一貫勤奮、多方面成績優異的學生。
2、飛躍之星:獎勵在品德、學習、紀律方面進步幅度較大,由後進變先進的學生。
3、體育之星:獎勵能認真組織班集體體育活動或體育活動突出、專項競賽成績優異的學生。
4、三好學生:獎勵在品德、學習、體育方面優異的學生。
5、文學之星:獎勵愛好文學、寫作,在各級報刊、雜志上發表過習作或在寫作方面有突出表現的學生。
6、信息技術獎:獎勵能熟練操作計算機,有一定水平的學生。
7、孝心獎:獎勵對父母的辛勤勞動能給予理解,在家裡能幫助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對父母關心,有孝心的學生。
8、愛心獎:獎勵在社會、學校長期做好人好事,關心學校發展,關心班級建設,熱心為同學服務的學生。
9、優秀路隊長:獎勵在路隊管理工作方面一貫積極主動,在路線隊中能起到帶頭示範作用的學生。
10、禮儀之星:獎勵那些一貫嚴以律己,行為文明,講禮貌,起很好表率作用的學生。
11、衛生小標兵:獎勵那些做衛生不怕臟、不怕累,時時處處注意保護學校衛生環境,並能主動與破壞環境衛生的現象作斗爭的學生。
12、「優秀隊幹部」獎。對擔任團委、團支部、少先大隊部幹部者,工作積極認真,講究工作方法,工作成績顯著,且嚴於律已,率先垂範。(團隊部評選)
13、「優秀班級幹部」。對擔任班級幹部者,在班級管理工作中認真負責,處處事事能起模範帶頭作用,能響應學校和老師的號召,深受學生喜歡。
14、「勞動模範」。本期以來,學生不論在校內外,為學校、班和社會做出有宜的事及不怕臟、不怕苦、不怕累長期堅持參加勞動、打掃公共衛生者均可授予此獎。
15、「環保小衛士」獎。本期以來,在保護環境,愛護大自然、節約水、電等能源、資源方面表現突出者,可授予此獎。
16、「自強自立榜樣」。本期以來,堅持自己的事自己做,幫父母及家庭做些力所能及的事,不挑吃穿、不買零食、不亂花錢者可授予此獎。
17、「進步之星」獎。本學期以來,聽課、作業比以前認真,與自己相比學習態度有所轉變,成績有所進步提高者可授予此獎。
18、「道德模範」。對那些本期以來不論是在校內外,無論在學習上,還是生活等各方面,有幫助他人的事例,助人為樂、熱愛集體、關心集體、愛護公物的及拾金不昧、風格高尚等方面做出成績的學生可授予此獎。
19、「藝術特長生」。本期以來,在體育、音樂、舞蹈、美術、表演、演講、寫作等方面取得成績或有明顯特長者可授予此獎。
20、「行為規范小標兵」。在本期以來,能遵守校規校紀,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和《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舉止文明,行為規范,具有良好的養成教育習慣,表現突出者,可授予此獎。
(2)關於評選小學生成績表彰的通知擴展閱讀:
一般要求
一、思想積極,品行高尚,熱愛班級、學校。學習積極努力,熱心為集體服務,在班級、學校各項活動中起模範帶頭作用。
二、模範遵守學生守則及校規校紀、遵守社會公德和國家法律、法規。
三、講文明,懂禮貌,有團結意識,有愛心。
四、學習勤奮,刻苦努力,成績優秀。
五、積極參加各種體育活動,「兩操一課」表現認真,成績優秀,有自覺鍛煉的好習慣,達到國家體育鍛煉標准。
③ 小學生獎狀有什麼稱號,盡量多一點
盡職小班干、勞動實踐小能手、小小書法家、環保小衛士、學習小標兵、學習小能手 、智力之星 、 超越之星、創造之星、藝術之星、學習之星、文明之星、閱讀之星、數學小王子、英語小能手、語文小博士、三好學生、進步生、雛鷹少年、雛鷹中隊長、十佳少年之星。
全勤獎、學習進步獎、學習標兵、學習優秀獎、優秀班幹部、優秀班集體、先進班級體、模範班集體、潛力之星、優秀少先隊員、五好少年、優秀學生幹部,手抄報優秀獎,現場作文比賽優秀獎。
(3)關於評選小學生成績表彰的通知擴展閱讀:
獎狀的作用
小學生獲得獎狀對他們自己來說是一種激勵,追求上進,督促自己不能鬆懈!樹立榜樣,追求做更好的自己!這紙獎狀也許在小升初的過程中不會有人提及,也沒有人在乎,但是它卻是孩子成長及學習道路上動力的源泉,它的作用是無形的,但也是巨大的!
所以不管是什麼樣的獎狀,只要是孩子們通過自己努力獲得的,都是有用的,用處不是可以換成物質或現成的東西才叫有用,有些東西在無形中一直支撐著孩子,鼓勵著孩子變得更優秀。
對於有些地方來說,用處還是非常大的。某些地方如果小學五、六年級能夠獲得校級或市級三好學生,就有了報考重點私立初中的資格,當然還需要其它方面的考核,但有這些獎狀在學業成績稍欠缺的時候會有用。
④ 關於開展評選表彰年度優秀子女活動演講怎麼寫
閱讀是寫作的基礎。把別人的東西,變作自己的東西,把外部的語言內化成自己的語言,以後就能出口成章了。每天花一定時間朗讀課文,要有表情地朗讀,好段落,精彩的語句要背出來、默出來。「讀書百遍,其意自現」。
⑤ 怎樣去獎勵及表彰評選出來的優秀班級
其實,很多優秀的班集體,離不開班主任的辛勤付出,而很多班主任的努力工作內,看容重的不是物質獎勵,更多的是對他工作能力的肯定。所以怎麼獎勵,怎麼表彰都可以,精神層面,物質層面相輔相成。只要領導能看到班主任的努力付出,認可班主任的工作能力,很多班主任帶班都是甘之如飴的。
⑥ 廣西全區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和先進班集體評選通知word文檔下載
桂教思政〔2009〕3號
關於評選2009年度全區優秀學生、
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
和先進班集體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團委,各高等學校、區直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
為激勵廣大學生努力學習,奮發向上,立志成才,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自治區教育廳和共青團廣西區委決定開展2009年度全區優秀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和先進班集體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和對象
(一)全區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和先進班集體的評選表彰范圍包括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下同)、中等師范學校、普通高中,評選表彰對象為2009年7月前在校的全日制學生(含博士、碩士研究生)和學生班集體。
(二)全區優秀學生的評選表彰范圍為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評選表彰對象為2009年應屆畢業的在校的全日制學生。
二、評選條件
(一)全區三好學生評選條件是:
1.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關心國家大事,積極參加政治理論學習,思想上要求上進;熱心為集體和他人服務,尊敬師長,團結同學,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文明行為習慣,自覺執行和模範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
2.學習認真刻苦,善於思考,樂於探究,勤於動手,各科學習成績優異,或在國家、省級、市級各類學科(專業)、科技活動競賽中成績優異。積極參加體育鍛煉、身體健康,有良好的衛生習慣及心理素質,《學生體質健康標准》達到良好等級以上。
3.普通高中推薦的學生應是模範遵守和執行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以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曾獲得地級以上市優秀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員稱號或獲得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表彰者。中等職業學校推薦的學生應是模範遵守和執行學生守則以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曾獲得市級以上中職學校學生技能競賽三等獎以上,或獲得過校級以上的優秀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員稱號的表彰者。高校推薦的學生應是模範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准則以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獲得過校級(含校級)以上獎學金中的德智體美全面發展者;或榮獲過校級(含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員等榮譽稱號,並積極參加社會實踐、科技創新及其它有益活動,有較強的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和開拓創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績者。
(二)全區優秀學生評選條件是:
1.必須是在具備全區三好學生條件的基礎上優中推優,在同學中具有較高的威信,熱心為同學和集體服務,有較強的組織、綜合能力,能起到骨乾和帶頭作用。
2.必須在2007年或2008年榮獲過全區三好學生或全區優秀學生幹部稱號(不含推薦參評2009年全區三好學生或全區優秀學生幹部者)。
(三)全區優秀學生幹部評選條件是:
1.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模範遵守和執行學生行為准則和學校有關規章制度,具有優秀的思想道德素質。
2.熱愛所學專業,刻苦學習,善於學習,成績優良。
3.擔任學校(或院系、班級)主要學生幹部,積極組織開展各項活動,樂於為集體和同學服務,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績。
4.嚴以律己,以身作則,模範帶頭作用好,在同學中有較高的威信。
5.普通高中推薦的全區優秀學生幹部必須要獲得過縣級以上(含縣級)優秀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員稱號或獲得縣級以上(含縣級)人民政府表彰。中等職業學校和高校所推薦的全區優秀學生幹部必須要獲得過校級(含校級)以上優秀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員等稱號。
(四)全區先進班集體評選條件是:
1.全班同學熱愛祖國、熱愛集體,團結友愛,積極上進、樂於助人、遵紀守法、崇尚科學、反對迷信、朝氣蓬勃,具有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風。
2.全班同學學習勤奮,創新意識強,積極參加科技和校園文化活動,在學科文化知識學習、技能競賽、學術研究、科技開發與創新等活動中成績突出。
3.全班同學堅持體育鍛煉,自覺保持宿舍環境清潔和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在開展群眾性文娛活動、體育競賽活動和宿舍文化建設中成績顯著。
4.全班同學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和義務性、公益性活動,在服務學校、服務社區、服務社會中成績顯著。
5.班委會、黨團組織團結協作,形成合力,學生幹部和學生黨員以身作則,作風正派,模範帶頭作用強,較好地發揮了學生組織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務的功能。
6.獲得過校級以上先進班集體稱號。
三、評選名額分配
(一)分配原則。
1.全區三好學生的分配原則:高校、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中,按在校生人數的千分之一的標准劃分全區三好學生的獎勵名額。
2.全區優秀學生幹部的分配原則:高校、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中,按在校生人數的二千分之一的標准劃分全區優秀學生幹部的獎勵名額。
3.全區先進班集體的分配原則:高校、中等職業學校按在校生人數的三千分之一的標准劃分全區先進班集體的獎勵名額;各市(包含縣、區)普通高中按在校生人數的五千分之一的標准劃分全區先進班集體的獎勵名額。
4.全區優秀學生的分配原則:全區優秀學生是在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的今年應屆畢業的全日制學生中評選,以市為單位。分配的原則是:
(1)各市所屬普通高中(含屬地舉辦的所有高中)和各市所屬的中等職業學校按當年應屆畢業生人數的萬分之一(不足萬人的市可推薦1名,千位四捨五入)的比例分別劃分全區優秀學生的獎勵名額。
(2)區直中等職業學校和技工類學校是按此類學校當年應屆畢業生總數的萬分之一的比例分別劃分全區優秀學生的獎勵名額。
(二)名額分配。
自治區教育廳和團區委已根據上述分配原則劃分了各市、各學校2009年全區優秀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先進班集體的獎勵名額(具體名額分配情況詳見附件2)。各市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嚴格按照上述評選條件和分配的名額,認真組織評選推薦,寧缺毋濫 ,確保質量。不得超出指標推薦。
四、評選要求
(一)健全機構,加強領導,切實做好評選推薦工作。自治區教育廳和團區委成立評審領導小組(見附件1),負責全區優秀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和先進班集體的評審工作。各市教育行政部門和各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中等師范學校要加強領導,指定一名領導負責此項工作,按照評選標准,嚴把有關審核程序和環節,認真做好評選、推薦工作。
(二)評選工作要堅持標准,實事求是,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推薦全區優秀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和先進班集體的候選名單,必須嚴格按照評選程序開展評選推薦工作,嚴禁弄虛作假。
五、評選程序
(一)全區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的評審程序。全區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候選人的提名須經其所在班級同學認真討論,民主評選,並經過逐級評審和公示無異議後方可上報。
(二)全區優秀學生的評審程序。
1.普通高中(含屬地舉辦的所有普通高中)和市屬中等職業學校的全區優秀學生評選是在評選推薦全區三好學生的基礎上,由市教育主管部門會同當地團組織按照文件下達的評選指標認真組織評選,嚴格按照從學校→縣(市、區)→市三級逐級評審審核和推薦,並每級分別經過公示3天無異議後,再向自治區教育廳和團區委推薦。
2.區直中等職業學校的全區優秀學生評選是在評選推薦全區三好學生的基礎上,每校評選推薦出1名全區優秀學生候選人,經學校公示3天無異議後直接報送到自治區教育廳職業與成人教育處,由自治區教育廳職業與成人教育處組織進行差額評審後再向評審領導小組推薦5名全區優秀學生。
3.技工類學校的優秀學生評選按照名額分配,經過學校評審和公示3天無異議後,直接報送到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培訓就業處。
以上推薦的全區優秀學生最後由自治區教育廳和團區委組成的評審小組進行開會評選,先確定擬授予2009年全區優秀學生榮譽稱號的名單,並將候選人名單和先進事跡在廣西教育廳公眾信息網(http://www.gxe.gov.cn)公告欄公示3天,接收群眾監督評議,公示期過無異議後,即下文確認表彰名單。
(三)全區先進班集體的評審程序。全區先進班集體的提名要有學生代表參加,並聽取任課教師和其他班集體同學代表的意見,按照評選標准綜合考評確定名單,並經過逐級評審和公示無異議後方可上報。
(四)各市所屬學校,由學校推薦,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會當地團組織審核後,報自治區教育廳和團區委審批。技工類學校直送區勞動與社會保障廳培訓就業處匯總後送區教育廳審批。各高等學校、中等師范學校、區直中等職業學校由學校擇優評選後,直接報自治區教育廳和團區委審批。
六、表彰和獎勵
(一)被授予全區優秀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稱號的學生,將獲得自治區教育廳和團區委共同頒發的榮譽證書。獲獎學生所在學校應設立高於本校一等獎學金金額的專項獎學金,對這些學生予以獎勵,並在評選優秀畢業生時,將獲獎情況作為重要參考依據之一。
(二)被授予全區先進班集體稱號的班集體,將獲得自治區教育廳和團區委頒發的獎狀,並由學校一次性獎勵班級活動經費。
(三)根據教育部的有關精神,獲全區優秀學生榮譽稱號的應屆高中畢業考生,在今年高考招生錄取中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適當增加分數投檔。
七、材料填報要求
(一)「全區優秀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推薦登記表」(見附件3)和「全區先進班集體推薦登記表」(見附件4)必須按照附件的樣式復制,紙張規格統一用A4紙,填表時用黑、藍色墨水筆填寫或用電腦列印。
(二)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中等師范學校在報送材料的同時,必須按樣表要求統一填報「推薦名單及統計表」(見附件5),並以文字材料和電子文檔(按報送對象發電子郵件)兩種形式,連同填寫好的「全區優秀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先進班集體推薦登記表」一起報送自治區教育廳相關處室。
八、材料報送時間和方式
請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中等師范學校於2009年3月13日前將以上要求填報的材料(一式一份)分別按下列方式報送到自治區教育廳相關處室。
(一)普通高中的評優材料由各市教育局匯總後統一報送到自治區教育廳基礎教育處,聯系人,覃偉合,電話:0771—5815169,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各市普通高中和市屬中等職業學校推薦的全區優秀學生的材料除了要填寫好推薦表格外,還需要用第三人稱(或姓名)撰寫一篇1500字左右的先進事跡材料(附一張電子生活照),然後一起將推薦表格、先進事跡材料、電子照片同時發送給基礎教育處覃偉合。
(二)市屬中等職業學校的評優材料由市教育局匯總後統一報送到自治區教育廳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區直中等職業學校的評優材料由各學校自己匯總後統一報送到自治區教育廳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聯系人,鍾暢武,電話:0771—5815175,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技工學校的評優材料由各學校自己匯總後統一報送到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培訓就業處,聯系人:李勇,電話:0771—5858788,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區直中等職業學校的全區優秀學生的材料除了要填寫好推薦表格外,還需要用第三人稱(或姓名)撰寫一篇1500字左右的先進事跡材料(附一張電子生活照),然後一起將推薦表格、先進事跡材料、電子照片同時發送給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鍾暢武。技工學校的全區優秀學生推薦材料也一樣按要求並發送給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培訓就業處李勇。
(三)中等師范學校的評優材料由各學校自己匯總後統一報送到自治區教育廳師范處,聯系人,商秀梅,電話:0771—5815206,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四)高校的評優材料由各學校自己匯總後統一報送到自治區教育廳思想政治工作處,聯系人,廖國良,電話:0771—5815117,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各單位在發送郵件時請在郵件標題註明「××單位三好學生等推薦名單」。自治區教育廳地址:南寧市竹溪路69號,郵編:530021;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地址:南寧市星湖路35號,郵編:530022。
請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中等師范學校接此通知後,及時組織開展好評選、推薦工作,並按要求和規定時間內報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視為自動棄權。
文件內容和表格可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公眾信息網上的「政策與通知」欄目查閱和下載,網址:www.gxe.gov.cn。
附件:1.全區優秀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和先進班集體評審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全區優秀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和先進班集體名額分配表
3.全區優秀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推薦登記表
4.全區先進班集體推薦登記表
5.推薦名單及統計表
/Upload/File/512/桂教思政〔2009〕3號附件2:全區優秀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和先進班集體名額分配表_200902191127.doc
/Upload/File/512/桂教思政〔2009〕3號附件3-附件4-附件5_200902191128.doc
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 共青團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1
全區優秀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
和先進班集體評審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孫海潮 自治區高校工委副書記、紀工委書記、
教育廳紀檢組組長
羅日新 共青團廣西區委副書記
成 員:李清先 自治區高校工委宣傳部部長、教育廳思
政處處長
寧 耀 自治區教育廳基礎教育處處長
張建虹 自治區教育廳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處
長
唐春生 自治區教育廳高等教育處處長
何錫光 自治區教育廳師范教育處處長
鄧金生 廣西招生考試院普招處處長
李美清 自治區高校工委宣傳部副部長、教育廳
思政處副處長、自治區高校團工委書記
梁海龍 共青團廣西區委學校部主任科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