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參加重修其成績記為
⑴ 大學有學生成績不及格要補考,補考成績合格算通過嗎重修記入檔案幾科不及格要退學
根據我的經驗是一定要把考前老師給劃的重點背下來,看看平時記得筆記,或者老師的課件內,一般考試題都容是從那裡出的,補考成績合格算通過,,只要補考通過了不記入檔案,至於幾科不及格退學要根據學校而論。不知道能不能幫助到你。
⑵ 重修過得學分怎麼算
補考及格後取得與首次修讀的課程相同的學分。
學生首次修讀的課程不及格,可以參加補考。補考及格課程的成績一律以60分記載;補考不及格,必須申請重修該課程,直至取得學分。
學生因公、因病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不能參加期末考試,必須填寫《緩考申請表》。
經任課老師、所在院系和開課院系主管教學院長(主任)簽署意見,報送教務處批准,未經批准者視為曠考。學生因病不能參加考試,必須持校醫院(其它醫院證明無效)病休證明書。
學生未申請緩考或申請緩考未准,擅自不參加規定時間的考試,作曠考處理,成績記零分,並且必須重修,重修成績達到及格以上者,一律按60分記入學籍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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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每學期修讀的課程均須經過考核。課程考核方式需符合教學計劃要求和《考試管理辦法》的要求。所有課程考試,均需取得60分(合格)及以上成績方可取得該課程學分。
課程考試成績原則上採取百分制,部分課程經批准後方可採取等級分制。必修課程的成績必須包含平時成績、期中成績、期末成績和總評成績,選修課程可僅有總評成績。
教師評定成績時應參照平時作業、實驗和其它環節的情況,並注重學生創新能力表現綜合評定成績。課程考試優秀率一般不超過20%。
學生無故缺課累計超過課程學時的1/3,或抽查曠課三次,或缺交作業(含實驗報告)三次者不得參加考試,成績登記為零分,必須參加重修。
跨學期連續開設同一門課程,各學期分別作為一門課進行考核,並分別按學期評定成績,取得相應的學分。
為了評定學生的課程學習效果,學生修讀的通識通修課程模塊和學科專業課程模塊學分列入平均學分績。學分績計算公式為:課程考分÷20×課程學分數=某一門課程學分績。
五級評分制的換算標准為優-95分;良-85分;中-75分;及格-65分。免修課程按90分折算學分績,考察合格的課程按80分計算。
⑶ 缺考與曠考有何區別
1、放棄考試的原因不同
缺考是因病住院或本人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參加考試;
曠考是由於個人主觀因素擅自缺考。
2、手續不同
缺考是已向任課教師請假但未辦理緩考手續;
曠考是申請緩考未被批准者、未經請假、請假未批准、請假逾期、參加考核(包括閉卷考試、開卷考試、大作業、編程等考核方式)未交試卷或作業。
3、後果不同
缺考考生成績記為「0」,任課教師要在成績單中註明「缺考」字樣,缺考的學生可以參加該門課程的正常補考取得成績,該次成績為補考成績,該次考試記一次補考機會。
曠考考生成績記為零分,任課教師要在成績單中註明「曠考」字樣。不得參加正常補考,只能進行重修;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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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試注意事項
1、每位考生必須登陸學校教務管理系統查看個人考試時間和地點,按教務管理系統中安排的考試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否則視為曠考。
2、按考試時間(第一場:08:00-09:50;第二場:10:10-12:00;第三場:14:00-15:50;第四場:16:10-18:00)提前10分鍾進入考場,服從監考人員的安排,前後對齊、對號就座。遲到超過15分鍾者,不得進入考場,作曠考處理。
3、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身份證和學生證,並將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接受檢查;若證件丟失,應及時補辦,如遇突發情況未能及時補辦證件者,應到所在學院開具貼有考生照片並在照片上加蓋學院公章的《長江大學學生身份證明》(在教務處網站-下載中心-學生下載)。考試開始後,無證件或證明者,考試無效,按曠考處理。
4、除必要的文具之外,不得將手機、書包、電子詞典、書籍、工具書、講義、筆記、計算器等物品攜入考場座位,必須放在監考人員指定的位置(電子設備需關閉電源);某些考試科目經主考允許可使用無文字存儲功能的普通計算器;開卷考試的科目經主考允許可攜帶指定的參考資料。
5、考前必須配合監考人員檢查、清理座位周圍物品,檢查桌面是否寫有與考試有關的文字,並報告監考人員清理。
⑷ 大學補考與重修後檔案上是怎麼記錄的啊,
檔案不記錄掛科和重修,只有你的成績單記錄補考成績和重修成績。除非你作弊,並且被當場抓到,是要被教務處記入檔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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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補考
相對於大學考試來說的,學生在大學每學期的期終考試中,對不及格的科目,學校會安排在下一個學期的初再給那些考試不及格的同學一次重新考試的機會,就叫做「補考」,如果補考不及格的話,則必須進行重修,重修後補考不及格,則可能拿不到畢業證。
21世紀高校放寬了對補考的要求,規定只要曾經不及格課程少於某一學分、且在畢業前修完曾不及格課程,仍發給畢業證和學位證。
要修過每一門課程才有畢業證,績點夠1.5才有學位證。也有很多大學對於補考超過一定學分的學生不給予學位證。
⑸ 我掛科了,大學補考與重修後檔案上是怎麼記錄的啊。
大學補考的後果就是下學年得重修(重新學習相應課程,期末再次參加考試,合格之後才能獲
需要提高GPA!大學教務系統改分,改掛科的加 ( 教務系統改GPA,改成績:26941511 領航獨導者 )的同時請註明來意。
得相應學分)。因為中國採用的學分制,只有相應的課程成績合格後才會獲得相應學分,不合格(掛科)就得補考,補考不過就得重修。
降低補考率主要從三個方面進行:首先,查閱新生的入學檔案,了解學生的家庭背景、高中階段的學習情況等;其次,與考試掛科的新生進行單獨談話、交流,了解其入校後的思想動態、學習與生活情況等;積極做心理工作,讓他們認識補考的後果及影響,從而達到最佳效果。
⑹ 江南大學重修的條件是什麼學位證書對成績高低有什麼要求
課程考核成績記為「0」,該課程必須重修;學位證書要求取得規定的各類學分和總學分,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准予畢業。
凡選定的課程必須按時上課(經批准可以免聽、可部分免聽的除外)。學生無故缺課(含實踐性環節)累計超過該門課程教學時數三分之一或無故不完成平時作業(含實驗報告)累計達該門課程平時作業總量的三分之一者,取消考核資格,該課程考核成績記為「0」,該課程必須重修。凡未經批准不參加考試者,該課程成績記為「0」分,該課程必須重修。
有正式學籍的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包括實踐性教學環節),取得規定的各類學分和總學分,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准予畢業,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符合《江南大學學土學位授予實施細則》的畢業生,可以申請授予學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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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學學分相關要求規定:
1、有正式學籍的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包括實踐性教學環節),但未達到畢業要求,和教學計劃規定學分相差10學分(含10學分)以內者,准予結業,由學校發給結業證書。
2、學生進入畢業學年前進行學分審核。第七學期初進行學分審核時,凡未取得的學分累計達10學分及以上者,不得進入畢業學年,編入下一年級,重修積欠的學分。第八學期初進行學分審核時,已取得1—7學期全部學分的,進入畢業環節。
3、有正式學籍的學生,未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與規定的總學分差10學分以上者,發給肄業證書。肄業後不能回校換發結業證書和發畢業證書。
⑺ 某校從參加高一年級期末考試的學生中抽出40名學生,將其成績(均為整數)分成六段 , … 後畫出如下部
(1)在頻率分布直方圖中第4小組的對應的矩形的高為
![]() ⑻ 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測試中什麼不及格其標准成績記為不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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