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該科成績無效手機響了
Ⅰ 我在江西省政法警察考試中手機關機卻帶在身上,被判定攜帶違規物品進入考場,並被取消該科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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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政法幹警考試公告中有關要求:
政法幹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是一項政治性、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要高度重視,周密部署,准確把握政策,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實施,認真負責做好每個環節的工作,要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廣泛接受社會各界監督。考試錄用的資格審查,貫穿於考錄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人員與報考條件不符的,取消其考錄資格。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工作人員和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發現,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有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或經權威機構認定為雷同試卷的考生,按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考試成績無效、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取消錄用等處理,並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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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公務員考試中攜帶手機但沒有使用,會受到什麼處理
不可以,如果攜帶手機並開機禁考五年
按照最新的詳細規定,考試時間內,手機攜帶在版身上並開機;未放在指權定位置上,手機鈴音響、鬧鈴響或手機振動;攜帶手機當作鍾表或其他功能使用的;拿出手機看、接收或發送信息等;拿出手機並開機等行為;其他監考人員明確記錄為「使用」或事後核實為使用的行為,均將按照「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的」行為處罰,由公務員考試機構或者招錄機關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的處理,並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Ⅲ 急!省考公務員考試,鈴響交卷後多塗了幾道答題卡,被記違紀,是成績被取消了嗎請問有沒有相似經歷的人
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的規定,你的違紀情況版會填寫在違紀單上權報送錄用考試機構,在匯總有關情況並做出處理決定後,將決定書寄送給你,或者以公告的形式送達。
處理結果應該是,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
Ⅳ 公務員考試中,報考者攜帶手機但沒有使用,會受到什麼處理呢
報考者攜帶手機,但未使用手機,適用《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版行為處理辦法 (試權行)》第六條第 (一)款「將規定以外的物品帶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報考者有此行為的,當場發現經警告仍不改正的,由公務員考試工作人員責令其離開考場,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事後發現的,由公務員考試機構或者招錄機關給予其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Ⅳ 我2015四川上年公務員考試中成績被記無效,但是成績公布記的違規,我下半年還可以參加公務員考試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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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四川上年公務員考試中成績被記無效,成績公布記的違規回,就會被記入誠信檔答案並且在未來5年內都不能再次報考公務員。不過,您說,給您開具了證明能夠繼續報考的話,您就只要等下半年公務員報名的時候再次報考試試看。
根據《廣安市考試指導中心2015年度考試計劃安排表》可知:2015四川下半年公務員考試時間暫定為11月份。
2015下半年四川公務員考試招考公告預計在10月份左右發布,您可以持續關注四川中公教育為您提供的:2015下半年四川省考招考公告最新信息。
2015四川公務員筆試成績查詢入口已經開通,您可以通過四川中公教育網站查詢成績
更多四川省考面試時間相關信息,請參考:四川中公教育-公務員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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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公務員考試手機交至講台,中途手機響了,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
樓上不對來
先不說內定,而且我也源不同意這個說法。按照考試規定是要關機的,建議你及時與公務員局溝通,但一般沒有效果。5年禁考,是只禁考公務員,而且是全國禁考。但其他事業單位不影響。而且5年內不得報考的話,本省公務員局將向考生發放《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告知書》,裡面註明不得報考的起始日期並在本省公務員相關網站上公示。
如果你沒有出現這種情況,即可報考。
Ⅶ 國家公務員考試報考者攜帶手機但未使用,會受到什麼處理
報考者攜帶手機,但未使用手機,適用《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版辦法 (試行)》第六條第權(一)款「將規定以外的物品帶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報考者有此行為的,當場發現經警告仍不改正的,由公務員考試工作人員責令其離開考場,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事後發現的,由公務員考試機構或者招錄機關給予其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Ⅷ 公務員考試的時候攜帶手機了但是沒有使用的,會受到怎樣的處罰呢
回想一下高考被抓到是什麼後果,公務員肯定要嚴重很多。那你為什麼要帶,帶了也不能拿出來,除非你自己有小心機
請採納
Ⅸ 2015國家公務員考試:報考者攜帶手機但未使用,會受到什麼處理
報考者攜帶手機,但未使用手機,適用《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 (試行回)》第六條第 (一答)款「將規定以外的物品帶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報考者有此行為的,當場發現經警告仍不改正的,由公務員考試工作人員責令其離開考場,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事後發現的,由公務員考試機構或者招錄機關給予其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Ⅹ 我的公務員考試成績被判無效,經查,說是雷同卷。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今日(29日)就《公務員(課程)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修訂專草案)(徵求意屬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的一個顯著變化,是「豐富了應該受到處理的公務員錄用考試違規違紀行為,增加了對雷同卷的處理」
報考者之間同一科目答卷的作答內容雷同的,由錄用考試機構給予其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報考者之間同一科目答卷的作答內容雷同,並有其他相關證據證明其作弊行為成立的,視具體情形按照有關規定處理,作答內容雷同的鑒定機構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