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單
① 我的護士執業資格證考試成績單丟了,成績還可以查詢么怎麼查詢,求指導
現在的執業資格考試基本都是通過網路報名的,你可以到原報名的網路上,主辦考試的單位都有記錄的。登陸你的帳號或用戶名,即可以查到成績。
② 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是成績單嗎
由於2003年以後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和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就已經合二為一了,就內是說這兩容個考試合並為一個考試了。考試合格後你就應該領到兩個東東,一個是合格成績單,另一個就是「護理學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這個證書發放可能要更拖後一段時間的)。在2008年開始實施的《護士注冊管理辦法》中就稱這個合格成績單為「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你要是就是這個考試合格後領到的成績單,那你的那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單」就應該是「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③ 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是什麼我只有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單,這兩個一樣嗎
你好,護士考試合格證明和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單是類似的,上面都有各科目成績。但現在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已經不屬於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了,所以又不太一樣。
④ 2014護士資格證成績單是自己列印嗎,
是的,護士資格證成績單是需要考生自己到中國衛生人才網列印的。
2014年護士成績單專下載列印開放時間為:2014年7月屬28日至10月31日,務請考生避開高峰期下載列印(初期和臨近結束期)。
經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委員會研究決定,2014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線為:專業實務77分,實踐能力79分,一次考試通過兩個科目為考試成績合格。
⑤ 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單,有效期限是多久
首次注冊三年之內就可以了,超過三年應該要參加地方組織的培訓,提交逾期注冊內的申請才可以注冊執業容證書把。 來源: http://hhkao.com/
⑥ 2014年護士資格證成績查詢
您好,現在還不能查詢,一般五月份考試,7月份左右可以查詢,屆時我們會第一時間公布成績查詢入口的。
⑦ 怎樣查出2014年護士執業資格證的考試分數
14年護士資格考試的分數線會在9月份左右出來,具體的可以參照13年的分數專線。
2013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屬成績合格線為:專業實踐76分,實踐能力78分。此分數線即為全國護考資格的分數線。一次考試通過兩個科目為考試成績合格。2014年護士資格證考試於5月17日如期舉行,根據歷年趨勢,護士考試查分時間:2014年護士資格證考試成績查詢入口會在考後45個工作日內開通。
特別提示: 1.考試成績以考試管理機構下發的成績單為准。 2.分數為0表示缺考、違紀、不得分等情況。 3.有關成績合格標准及2014年度考試報考信息請密切關注中國衛生人才。
⑧ 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怎麼領取
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在報考點衛生局領取。
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是為貫徹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加強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的精神,於2001年開始正式實施的。通過考試取得的資格代表了相應級別技術職務要求的水平與能力,作為單位聘任相應技術職務的必要依據。
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國家統一考試制度。統一考試大綱,統一命題,統一合格標准。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是作為單位聘任相應技術職務的必要依據。
(8)2014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單擴展閱讀:
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范圍
(一)適用人員范圍:經國家或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護理專業工作的人員;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的畢業生。
(二)專業及級別范圍:護理專業分為初級資格(含士級、師級)、中級資格(含護理學、內科護理、外科護理、婦產科護理、兒科護理、社區護理六個亞專業)。
(三)考試科目設置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置「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等4個科目。在兩天內完成四個科目的考試。考試方式採用筆試方式。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⑨ 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怎麼領取
護士資格考試成績單下載列印後,到報考點衛生局領取《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一般需要身份證和護士成績單,各地發放時間不同,集中在8-11月份(有些地方會直接發放到醫院,在學校報名的也有的會發放到學校)。
⑩ 2014護士執業資格證成績單列印
1、2014護士證考抄試成績查詢單領取和列印時間:2014年7月28日至10月31日。
2、護士執業資格證考試是為貫徹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加強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的精神,於2001年開始正式實施的。通過考試取得的資格代表了相應級別技術職務要求的水平與能力,作為單位聘任相應技術職務的必要依據。
3、通過護理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衛生部用印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各地在頒發證書時,不得附加任何條件。聘任專業技術職務所需的其他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