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員對高校學生學生資助
1. 我們學校發的是建設銀行中職學生資助卡,卡已經激活了,為什麼上面沒錢。 還有就是指導員說激活以後...
錢還沒到賬,每間學校打錢時間都不一樣,去向銀行客服咨詢或者學校財務科。
你卡給了指導員,他也做不了什麼,給他也沒用。
希望對你有幫助~
2. 助學貸款能取消嗎輔導員假借學生名義惡意騙貸!
有相關證據嗎,拿著證據去告他。
3. 學校發的助學金,輔導員讓得到助學金的學生每人交200做為班費,還是強制性的,算違法的嗎
不可以強制性
4. 助學金申請通過輔導員審核就好了么
申請流程來
第一步:學生提出申請自
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所在學校機構提出申請,領取《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等材料,如實完整填寫,並准備好有關證明材料一並交回學校國家助學貸款經辦機構。
第二步:學校機構進行貸款初審
學校機構在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下達的年度借款額度及控制比例內,組織學生申請借款,並接受學生的借款申請。
第三步:經辦銀行進行貸款審批
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請材料後,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
第四步:與學生簽訂借款合同
貸款申請被批准後,學校根據經辦銀行提供的借款學生名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組織學生填寫、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的工作,並提交經辦銀行。
第五步:貸款的發放
經辦銀行在與借款學生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後20個工作日內,會將首年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統一劃入學校在經辦銀行開立的指定賬戶。
第六步:貸款的償還
借款學生在使用助學貸款完成學業後,應重視自身信用,按時歸還貸。
5. 西安一高校要求拿貧困補助學生寒假必須外出打工是怎麼回事
最近我們拿貧困補助的學生被要求在寒假期間到外地打工。很多學生不願意去,但輔導員私下給我們做工作說,如果不去就會取消補助、將來緩發畢業證……」近日,接到多名學生和家長的電話反映此事。
12月25日,該校宣傳負責人白老師表示,這不是校方行為,學校也不會做這樣的事情,這也是明顯違背規定的。「2016年有過一次這樣的事情後,專門進行了類似活動的整改,而且教育廳也給我們學校開過會。從那以後,學校對這個事情相當重視。這是紅線,是不允許碰的,誰碰了誰倒霉。對於教職員工我們也是嚴格要求的,一旦發現『對學生伸手』,就會開除公職。學校把紀委電話也公布了。在這種高壓狀況下,不應該出現這樣的問題。對於這些情況,需要進行調查了解。
6. 請問,大學輔導員剋扣學生獎學金和貧困生生活補助的行為違法嗎
肯定違法 我們學校也使這樣的 有條件的話去中國青年報上可以曝光一下,鄙視這些垃圾的學校,連獎學金都要扣一半,真不知道教育部是干什麼吃的,好多學校都這樣
7. 如果學校發放補助金到學校給予辦的卡,輔導員是否會查到學生的消費支出情況
當然查不到。
8. 作為輔導員,如果有個同學以直報怨獎學金不合理,該怎麼辦
獎學金設置不論是什麼級別,都有相關的評選條例,選撥、推薦程序只要公開、合理、透明,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沒有徇私,沒有個人情感偏向,從一個輔導員的角度講,你已經做得很棒了,只有這樣你的學生才能認可你。只有操作工程中,個別學生抱怨獎學金不合理現象,我認為有以下幾種情況:1.國家和學校等獎助學金主審單位所制定的相關獎懲條例不合理,作為輔導員以及時將學生合理的建議和想法發困給校方,並做好學生心理輔導工作;2.輔導員或班級在評選推薦獎學金獲得者過程中存在不合理現象,違背相關評選條例或者不顧及大部分學生的情況和條例擦邊,為少數人傾向,作為輔導員應該認真反思,提高認識,及時化解學生誤解,做好學生思想工作;3.如果獎學金評定過程,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照顧大部分學生利益,僅有個別學生有不理解想像,作為輔導員應做好學生思想工作,努力說服他,理解他學習、生活及家庭中的實際困難,從實際出發,取得學生的認同感。
9. 「申請助學金的主要理由 」怎麼寫
一、申請助學金的主要理由或是條件:
1、單親家庭,經濟來源少,收入低。
2、父母其中一方喪失勞動力,經濟收入維持不了整個家的開支。
3、家庭經濟收入低,經濟來源少的家庭都可以申請國家助學金。
二、申請助學金步驟:
1、本人以書面形式如實的寫好,本人的家庭情況,收入來源,年收入多少等。
2、到當地村委會開證明,證明內容——證明家庭情況,經濟困難,加蓋公章。
3、拿好村委會證明,到當地縣級以上的民政局加蓋公章。
4、證明材料以及國家助學金申請書交到就讀校方輔導員手上就可以。
三、國家貸款:
1、如有需要可以申請國家貸款。
2、證明材料同以上一樣,另加父母身份證復印件一份,父母戶口本復印件一份以及本人。
(9)輔導員對高校學生學生資助擴展閱讀:
第三條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的資助對象為具有正式注冊學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第四條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資助面約佔全國普通高中在校生總數的20%。財政部、教育部根據生源情況、平均生活費用等因素綜合確定各省資助面。
其中:東部地區為10%、中部地區為20%、西部地區為30%。各地可結合實際,在確定資助面時適當向農村地區、貧困地區和民族地區傾斜。
第五條國家助學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地方所屬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所需資金由中央與地方財政按比例分擔。中央部門所屬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政策,與所在地區同步實施,所需經費按照現行經費渠道予以保障。
第六條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平均資助標准為每生每年1500元,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學習和生活費用開支,具體標准由各地結合實際在1000元-3000元范圍內確定,可以分為2-3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