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員的工作條例
1. 有關《中小學班主任工作條例》和《少先隊輔導員工作綱要》的評論或意見
第五次全國少代會後,少工委正式頒發了《少先隊輔導員工作綱要(試行)》,決定在全國少先隊組織中廣泛實施這一《少先隊輔導員工作綱要(試行)》。團中央書記處書記、全國少工委常務副主任張曉蘭在全國少工委五屆一次全委會也指出:「 今後一個時期,全國少先隊工作的重點任務就是要學習好、培訓好、實施好《少先隊輔導員工作綱要(試行)》。」
一、充分認識實施《少先隊輔導員工作綱要(試行)》的意義
1 、實施《少先隊輔導員工作綱要(試行)》是少先隊組織貫徹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和中央 8 號文件的實際行動。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強調以人為本,堅持科學發展觀。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從加強黨的執政能力的高度,要求加強制度建設。《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即中央 2004 年 8 號文件)著重指出要發揮少先隊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中的重要作用。作為執政黨中國共產黨創立的少先隊,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堅持以兒童發展為本,這不僅僅是少先隊的教育思想,也應是少先隊的教育行為和教育實踐。《少先隊輔導員工作綱要(試行)》鮮明地體現了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少先隊多年來按照黨的要求,在承擔團結、服務、教育廣大少年兒童的過程中,創造了許多經驗。進入新的世紀,如何把這些經驗上升為一種制度,如何將活動文化提升為制度文化,這是當前少先隊工作應致力探索的方向。編寫《少先隊輔導員工作綱要(試行)》就是一個有著十分重要意義的探索。《少先隊輔導員工作綱要(試行)》按照中央 8 號文件的要求,強調實踐教育、養成教育、體驗教育,遵循教育規律,分階段分年級實施思想道德教育,增強少年兒童思想道德教育的針對性、實效性和主動性,是少先隊思想道德教育的有效載體。
2 、實施《少先隊輔導員工作綱要(試行)》是實現少先隊工作科學發展的必然要求。
胡錦濤總書記指出,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要「重點在充分體現時代性、准確把握規律性、大力增強實效性三個方面狠下功夫」。少先隊建隊 55 年來,少先隊教育與輔導員工作的經驗與成果燦如星河。然而,少先隊教育與輔導員工作最本質要求、最基本內容、最主要的工作,這些關系著少先隊教育與輔導員工作的基本規律,需要去歸納、去揭示,並以此去指導廣大輔導員的工作
實踐。《少先隊輔導員工作綱要(試行)》有助於廣大輔導員把握少先隊工作的基本規律,促進少先隊工作的科學發展。另一方面,少先隊工作是「三個面向」的教育,必須認真研究時代特點、體現時代精神,《綱要(試行)》的內容比較好地體現了時代要求,也為基層輔導員在日常工作中體現時代性、創造性留下了較大的空間。
3 、實施《少先隊輔導員工作綱要(試行)》是實現少先隊課程化的需要。
在新課程改革的背景下,少先隊教育課程的建設已成為少先隊工作的當務之急。《少先隊輔導員工作綱要(試行)》,參照基礎教育新課程標准,借鑒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理念,吸取了已實施十多年的原《少先隊教育綱要》的基本經驗,與時俱進,根據時代發展的要求,規定了當今少先隊教育的基本要求、基本內容,體現了系統性、層次性和進度性的特點,實質上它構築的是學校少先隊教育課程,它應該成為學校新課程改革的一個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
4 、實施《少先隊輔導員工作綱要(試行)》是少先隊輔導員專業化的積極探索。
輔導員隊伍的專業化是輔導員隊伍建設的必然發展。《少先隊輔導員工作綱要(試行)》對輔導員的專業道德、專業理念、專業知識、專業技能以及專業考核等提出了要求,這將對輔導員的專業化建設產生極大的推動作用。
5 、實施《少先隊輔導員工作綱要(試行)》是進行少先隊工作科學管理的需要。
編寫《少先隊輔導員工作綱要(試行)》為少先隊的科學管理提供了依據。《少先隊輔導員工作綱要(試行)》闡明了輔導員的工作任務和工作要求,使得少先隊工作「有章可依」,因而它也就成了少先隊輔導員工作標准,成為檢驗和考核輔導員工作的依據。實施《少先隊輔導員工作綱要(試行)》有助於輔導員隊伍的科學管理,促進輔導員隊伍建設。
輔導員工作綱要(試行)》是貫徹第五次少代會精神,落實「全隊抓基層,全隊抓落實」工作思路的需要。
第五次全國少代會要求,要構建全隊抓基層的機制,抓理念,抓品牌,抓標准,抓考評,並形成相互聯接、相互推動的有機整體。《少先隊輔導員工作綱要(試行)》少先隊把少先隊的教育理念、教育品牌轉化為可以具體操作的工作規范 , 對少先隊的教育內容、激勵措施分階段分年級作了安排。《少先隊輔導員工作綱要(試行)》就是抓理念、抓品牌、抓標准、抓考評的一個最具體、最有形的載體。認真實施《少先隊輔導員工作綱要(試行)》,就能夠像第五次全國少代會所要求的那樣,把黨的關懷和期望落實到少先隊的基層組織中、落實到少先隊員身上,把少先隊的教育思想和理念落實到少先隊輔導員和工作者中,落實到面向少先隊員開展的活動中,讓少先隊的品牌活動在每一個基層組織中開展,讓每一個少先隊員都受到少先隊組織的深刻影響,使得「全隊抓基層,全隊抓落實」的工作思路、工作目標得以具體化、有形化,將會從整體上提升少先隊工作的水平,促使少先隊教育進入一個新階段。
2. 急求大學班級幹部管理條例!!!
為了加強對我院本科生學生幹部的管理,全面提高本科生學生幹部的整體素質,使學生幹部在學習、工作及生活中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特製定本工作條例。本條例適用對象為在本科班級任職的學生幹部。
一、學生幹部任職條件
1.學習認真,成績優良,任職前一學期內無不及格課程。
2.工作責任心強,工作態度端正,工作方法正確。
3.有良好的服務意識,樂於奉獻,不計個人得失。
4.關心同學,關心集體,關心學院和學校的發展。
5.若受過違紀處分,必須在撤銷處分後才能擔任學生幹部。
二、學生幹部主要職責
1.以加強班風、學風建設為工作重心,營造良好的學習生活氛圍。
2.關心和幫助「三困生」的學習生活狀況,努力使他們正常完成學業。
3.抓好宿舍、教室等公共場所的建設和管理,營造健康、雅靜、舒適的學習生活環境。
4.組織健康、文明、豐富多彩的班級活動,陶冶學生情操,增強班級凝聚力和向心力。
5.定期向班主任、輔導員匯報班級建設情況,及時匯報班級學生違紀、不及格等情況。
6.以身作則,嚴格要求,率先垂範。
7.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學院和學校布置的工作任務。
8. 遵守輔導員與學生幹部聯系制度,按照幹部值班表每天由班級主要學生幹部到學院辦公室簽到,了解所需傳達的信息﹑日常班務工作並反映學生中存在的問題。
9.學生幹部在出現突發情況和緊急情況時應當在第一時間向輔導員匯報。
三、班級學生幹部的產生
1.新生軍訓期間由年級輔導員指定1-2名負責人。軍訓結束後,由班主任主持召開班會,實行民主選舉,鼓勵學生自薦。
2.班級學生幹部須符合任職條件,任職期限一般為一年。每新學年開學前兩周內,由班主任或原班長主持召開班會,重新選舉。鼓勵更多的學生得到鍛煉的機會。
3.班長、團支書的任命,需經過班主任和年級輔導員共同協商後確定。
4.班級學生幹部任職期內,若不作為、對工作不負責任,或者不執行學院和學校有關管理規定,或者發生違紀受「通報批評」及以上處分,或者出現不及格課程等,不能再擔任學生幹部,由班級臨時推選或班主任指定;若班長、團支書要變動,需由班主任和年級輔導員共同商定。
5. 學生幹部名單在學院網站和各班級公布。
四、班級學生幹部的基本要求
1.班級工作每學期都要有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在班級全體學生幹部集體討論的基礎上,由團支書負責匯總起草,以書面材料報班主任和年級輔導員。工作計劃上報時間為每學期開學前三周內,工作總結上報時間為每學期放假前兩周內。
2.班級每兩周至少開一次班幹部會,由班長或團支書主持,傳達、商討和落實學校、學院布置的有關工作,必要時請班主任參加或主持。
3.班長和團支書負責班級工作的組織和開展。需了解和掌握班級學生思想學習生活狀況,班級學生出現打架、酗酒、夜不歸宿、校外租房等違紀情況,以及其他異常情況等,須及時報班主任和年級輔導員,最遲不得超過三天,過時不報將追究班長和團支書的責任。
班長對班級所有學生幹部進行考核和監督,若學生幹部有違紀、違規行為,須及時報班主任和年級輔導員,最遲不得超過三天。每季度對考核工作做一次總結,形成書面意見報年級輔導員。
團支書負責對班級入黨積極分子、發展對象和學生黨員的日常表現進行考核和監督,並作好相關記錄。若入黨積極分子、發展對象和學生黨員發生違規、違紀行為,須及時報班主任和年級輔導員,最遲不得超過三天。每季度對考核工作做一次總結,形成書面意見報年級輔導員。
4.班級建設情況實行月報表制度,每月由班長、團支書按時填報《班級建設月報表》,每月底最後三天內報年級輔導員。報表內容需經班幹部會議商討、審核。
5.班級所有學生幹部要以大局為重,關心學生發展,關心班級建設。特別是班級學生出現違紀、違規行為時,必須正確履行學生幹部的職責,及時相互溝通,並按上述分工及時報年級輔導員和班主任,以便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做好教育引導工作。
五、班級學生幹部考核辦法
1.班級學生幹部的考核採取班幹部述職、班級同學民主測評、輔導員評價相結合的原則進行。
2. 一學期內若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則考核為「不合格」:
(1)出現錯報、漏報超過2次;
(2)有故意瞞報行為;
(3)延報次數超過3次;
(4)受到「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
(5)對所負責工作不作為,不能完成基本任務要求,沒有發揮學生幹部的帶頭作用;
(6)不服從班主任、年級輔導員的管理。
3.對於考核「不合格」的學生幹部,學院將及時進行撤換,且在評優、組織發展等工作中給予相應的限制。
4.學生幹部若發生違紀、違規等行為,則從嚴處理。特別在年度素質測評時,若符合學院規定的有關扣分項,則按雙倍進行扣分。
5.學生幹部的加分辦法按學校和學院有關規定執行。
六、宿舍長的管理和考核辦法
每學年初由宿舍成員推選產生宿舍長。宿舍長負責所在宿舍的宿舍建設和管理工作。配合學院、年級和班級抓好宿舍內務檢查、評比、夜不歸宿和宿舍違紀反映等工作。
每學年對宿舍長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按一定比例評選優秀宿舍長,將參照學生幹部有關規定,在年度素質測評時分別給予一定加分(另外出台規定)。
七、學院團委、學生會幹部參照本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