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法制輔導員聘用協議
1.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九條規定,學校根據條件可以聘請什麼
校外法律輔導員。
第九條 學校應當聘任從事法制教育的專職或者兼職教師。學校根據條件可以聘請校外法律輔導員。
2. 學校應當聘任從事( )的專職或者兼職教師
<中國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九條 學校應當聘任從事法制教育的專職或者兼職教師。學校根據條件可以聘請校外法律輔導員。
3. 留高校當輔導員有編制沒,怎麼才能有編制
留高校當輔導員不算正式編制。高校輔導員,都是施行人事代理的,不算正式事業編制。除非單位說明了招聘時以事業編錄用,一般途徑的都是合同制。
編制通常是指組織機構的設置及其人員數量的定額和職務的分配,由財政撥款的編制數額由各級機構編制部門制定,財政部門據此撥款,通常分為行政編制、事業編制以及公益性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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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用人單位的招聘條件,很多都對學歷有所限制,並且對高學歷有競相迷戀的趨勢。比如有朋友所在的高校,連招輔導員都要求博士學歷,門檻之高令人咋舌。
這種尷尬對於高職生而言更為明顯。之前聽過這樣一個故事,有部門招聘,要求會速記、懂法律,並且要碩士及以上學歷。沒想到幾個月都無人「達標」,有學歷的不會速錄,會速錄的無高學歷。
最後降低條件,畢業於高職院校法律文秘速錄專業的學生得以錄用,並完全勝任工作。當前,不少用人單位在招聘時直接把高職生「一棍子打死」,但其實「術業有專攻」,絕大多數高職生都學有一技之長。
有的在專業實操能力上甚至比本科生、碩士生都技高一籌——如果僅僅因為一紙文憑就無法展示才華,甚至連同場競技、一較高下的機會都沒有,這無疑有失公允,也是一種浪費。
當前,高職教育熱火朝天,各種「畢業生遭哄搶」的新聞讓人眼前一亮。可是不得不說的是,部分用人單位對於高職生依然有些輕視,使得高職院校畢業生總覺得「顏面無光」。
而高職教育質量的「高」也往往敵不過社會用人制度的「冷」——只要「冷」風不去,高職教育就很難真正熱起來,也無法讓更多人對其「路轉粉」。
回到高職生留校的話題,當前不少院校已經進行了各種努力。比如對於能力出眾的專科生,學校在招聘時適當放寬限制,給予他們同等的競爭機會;對其待遇較低的問題,有學校也專門予以政策傾斜,提高其收入水平。
4. 高校輔導員是什麼編制,
一般是行政編,但是很多學校可以走教師系列,就是可以評講師、助教,以後也可以當教授。待遇應該是學校里中下水平的,具體多少要看地域和什麼學校了。聘用3年滿後可以到機關工作,也可以去教課,當然可以繼續當輔導員。
輔導員這個崗位很鍛煉人,主要是和人打交道的方面,你要是帶了一屆學生,應該什麼人都見過了,經驗也有了,轉其他崗位比較容易。
輔導員工作比較忙,主要是雜事多,把你的時間都打斷成一段一段的了,所以感覺忙忙碌碌就一天,不過要是閑的時候確實很閑。另外輔導員可以一邊工作,一邊讀碩士,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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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學校輔導員的培養與發展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規定(教育部令第24號)》第四章中:
第十一條高等學校應結合實際,按各校統一的教師職務崗位結構比例合理設置專職輔導員的相應教師職務崗位。專職輔導員可按助教、講師、副教授、教授要求評聘思想政治教育學科或其他相關學科的專業技術職務。
第十二條高等學校應根據輔導員崗位基本職責、任職條件等要求,結合各校實際,制定輔導員評聘教師職務的具體條件,突出其從事學生工作的特點。輔導員評聘教師職務應堅持工作實績、科學研究能力和研究成果相結合的原則,對於中級以下職務應側重考察工作實績。
第十三條高等學校應成立專職輔導員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委員會,具體負責本校專職輔導員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
高等學校專職輔導員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委員會一般應由有關校領導,學生工作、組織人事、教學科研部門負責人等相關人員組成。
第十四條高等學校可根據輔導員的任職年限及實際工作表現,確定相應級別的行政待遇,給予相應的傾斜政策。
第十五條輔導員的培養應納入高等學校師資培訓規劃和人才培養計劃,享受專任教師培養同等待遇。
第十六條高等學校應當鼓勵、支持輔導員結合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實踐和思想政治教育學科的發展開展研究。
第十七條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建立輔導員培訓和研修基地,承擔所在區域內高等學校輔導員的崗前培訓、日常培訓和骨幹培訓,
對輔導員進行思想政治教育、時事政策、管理學、教育學、社會學和心理學以及就業指導、學生事務管理等方面的專業化輔導與培訓,開展與輔導員工作相關的科學研究。高校負責對本校輔導員的系統培訓。
第十八條高等學校要積極選拔優秀輔導員參加國內國際交流、考察和進修深造。支持輔導員在做好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礎上攻讀相關專業學位,鼓勵和支持專職輔導員成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的專門人才。
第十九條高等學校要積極為輔導員的工作和生活創造便利條件,應根據輔導員的工作特點,在崗位津貼、辦公條件、通訊經費等方面制定相關政策,為輔導員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必要保障。
第二十條高等學校應把輔導員隊伍作為後備幹部培養和選拔的重要來源,根據工作需要,向校內管理工作崗位選派或向地方組織部門推薦。
5. 請高人指點怎麼聘請法制副校長(輔導員)
我原來也是法制副校長,我是當地派出所的副所長,一般聘請由教育局統一出面,然後教育局以文件的形式發一份公布一下,再由教育局發放聘請證書。
6. 學校中隊輔導員聘任書由哪個單位頒發
如果你是女生的話,應聘專職輔導員會有很大的難處。但是如果是男生的話,只要內邏輯思維能力、容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書寫論文能力等方面有過人之處,應聘輔導員應該很容易。現在各大高校的輔導員都是缺編缺的厲害。我就是一個兼職輔導員。
7. 聘用「總法律顧問」的協議範本
這是法律顧問的強項啊 。
8.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九條規定學校根據條件可以聘請什麼
學校根據條件可以聘請校外法律輔導員。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九條學校應當聘任從事法制教育的專職或者兼職教師。學校根據條件可以聘請校外法律輔導員。
第十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對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負有直接責任。學校在對學生進行預防犯罪教育時,應當將教育計劃告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結合學校的計劃,針對具體情況進行教育。
第十一條少年宮、青少年活動中心等校外活動場所應當把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作為一項重要的工作內容,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
第十二條對於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准備就業的未成年人,職業教育培訓機構、用人單位應當將法律知識和預防犯罪教育納入職業培訓的內容。
第十三條 城市居民委員會、農村村民委員會應當積極開展有針對性的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傳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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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十四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應當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為:
(一)曠課、夜不歸宿;
(二)攜帶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毆、辱罵他人;
(四)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
(五)偷竊、故意毀壞財物;
(六)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
(七)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製品、讀物等;
(八)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
(九)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
第十六條中小學生曠課的,學校應當及時與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取得聯系。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歸宿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其所在的寄宿制學校應當及時查找,或者向公安機關請求幫助。
收留夜不歸宿的未成年人的,應當徵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同意,或者在二十四小時內及時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所在學校或者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第十七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發現未成年人組織或者參加實施不良行為的團伙的,應當及時予以制止。發現該團伙有違法犯罪行為的,應當向公安機關報告。
第十八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發現有人教唆、脅迫、引誘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應當向公安機關報告。公安機關接到報告後,應當及時依法查處,對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的,應當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保護其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