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輔導員經歷考公務員
A. 我今年考上公務員 現在在政審 我因為是第三方公司派遣到我上班的單位
1、如果確實是勞務派遣的話你的社保應該是原單位交的,就到原單位去開。內
2、既然說容你的工作證明太簡單,就向單位問清楚怎麼樣的證明才符合要求,不要覺得科長很煩,謙虛一點,作為公務員溝通能力是必備的素質,你還沒上班,今後工作中還會要面對復雜的人事關系。
3、你可以把工作證明按照格式打好然後讓公司的人看過後敲章,這樣就不會弄錯人家也方便。
B. 勞務派遣在報考公務員時,怎麼填寫工作單位
1.考生類別應該是社會在職人員。
2.工作單位,應該舔你的派遣單位。因為,你實際上是和派遣單位發生勞動關系,且檔案在派遣單位管理。
C. 勞務派遣到市直屬國企上班,公務員考試算基層工作經歷嗎
勞務派遣到市直國企上班,公務員考試的時候算是基層工作經歷了,只要再過去
D. 有關勞務派遣和考公務員的問題——非常急!!!
1、被派遣後,如果考上公務員就可以提前30天向勞動單位以及派遣單位遞內交辭職報告容,30天後勞動關系自動解除。
2、對於派遣這種形式,即使違約也不會有太多法律後果,另外,在手頭工作基本交接完成,連續曠工15天勞動合同也會自動解除。
3、勞動合同法規定,派遣工固定期限合同不得低於2年
4、如果有機會轉正可能性微乎其微,當然這也是鼓勵派遣員工努力工作的一種激勵方式。
5、對於幹部的說法,勞務派遣本來就是針對大中專院校及農民工的用工方式,屬於邊緣行業,從事輔助性行業,如果運氣不好被派遣從事一般工作,你的幹部指標基本作廢,另外不考上公務員,你一輩子都別想和幹部掛鉤。
6、勞務派遣公司屬於中介機構,你的勞動合同是與派遣公司簽訂,用工單位不管理你的人事檔案,只管用人,派遣單位收取派遣費用,也就是說存在一個三方關系,即單位、派遣單位、個人。
派遣員工=低等公民,這不是打擊你,事實上派遣,就是社會發展到高級階段的「包身工」同臨時工同級,甚至低於臨時工。
對於被派遣,建議您還是不斷提高自己,跳出這個圈子。因為勞務派遣尚不健全。遇到勞務糾紛,這種賠付關系就會變得相當脆弱。
E. 國企勞務派遣考公務員需要開同意報考證明么
基層公務抄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報考的,須提供由有幹部管理許可權的機關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資格復審部門同意,可延緩至體檢時提供同意報考證明。其他在職人員按有關規定自行處理與原工作單位勞動(服務)合同關系,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F. 在勞務派遣合同期內能報考公務員么對公務員報考有何影響
可以作來為在職人員報考公務員,沒源有什麼影響,只需要勞務派遣公司出具一份同意報考的證明即可。這個在筆試之前也不需要出具的,國考是要求在面試之前出具,有些地方的省考是要求在領取錄用通知書前提供,這個看具體的招考要求,屬於程序性問題,有章可循的。
G. 有長達一年的勞務派遣工作的經歷影響公務員考試嗎
基本沒什麼影響,現在勞務派遣很正常的,
你現在考慮這些有些過早,還是正常工作,努力備考比較好。
H. 勞務派遣算公務員考試要求的基層工作經驗么
公務員考試關於兩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如何理解如下:
1.「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截止2012年8月31日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各類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累計兩年以上。
2.以聘用、勞務派遣等方式在各級黨政機關工作(不具有公務員或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經歷,畢業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3.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4.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5.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畢業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7.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8.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9.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相應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要求的職位。
I. 國企的勞務派遣制員工可以考公務員嗎
可以。
國企的勞務派遣的員工,依然屬於中國國民,依然享受考公務員的權利。
滿足以下條件就可以報考:
基本要求
(一)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 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三)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 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 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 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 具備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體檢要求
(一)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克山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心臟病理性改變,合格:(1)心臟聽診有生理性雜音;(2)每分鍾少於6次的偶發期前收縮(有心肌炎史者從嚴掌握);(3)心率每分鍾50- 60次或100-110次;(4)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二)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收縮壓90mmHg-140mmHg(12.00-18.66Kpa);舒張壓60mmHg-90mmHg(8 .00-12.00Kpa)。
(三)血液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 、女性高於80g/L,合格。
(四)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一)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 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癒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二)肺外結核病:腎結核、骨結核、腹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醫院檢查無變化者。
(五)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六)嚴重慢性胃、腸疾病,不合格。胃潰瘍或十二指腸潰瘍已癒合,1年內無出血史,1年以上無症狀者,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無嚴重並發症者,合格。
J. 勞務派遣的書記員,被派遣到法院工作,報考公務員,工作單位填寫哪個
不能直接寫在法院工作,要寫人力資源公司,後面備注在法院工作,表示有相關工作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