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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輔導員管理規定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20-12-08 17:04:44

Ⅰ 關於進一步加強學生學風建設的通知,大神們求求你們了,急,,,急,,,急

各學院,機關相關部處:

針對目前我校存在部分課堂學風不濃、教風不嚴的問題,為進一步加強教風學風建設,提高課堂教學質量,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規范任課教師課程教學過程

1.課前准備充分。樹立「課堂神聖」的觀念,不得隨意停課、調課或私自請他人代課;注重儀表,衣冠整潔,儀表端正,言行文明,舉止得體;做好上課准備,提前5-10分鍾進入上課教室或實踐場所,不擅離工作崗位,不遲到、早退,課前關閉手機或將手機調至靜音狀態;嚴格課堂考勤,靈活考勤方法,如實記錄學生遲到、早退、缺勤情況,並將結果及時反饋給學生所在學院。

2.課堂教學投入。加強課堂管理,切實負起管理課堂紀律的職責,禁止學生帶食物、交頭接耳、睡覺或從事其他與課堂學習無關的行為。提高課件製作水平,根據課程特點和學生情況,製作切合實際的課件,嚴禁課件製作成為教材的「翻版」。重視言傳身教,不準散布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言論,不準宣揚有悖社會公德的思想,不準煽動學生進行不正當行為,不準使用粗魯庸俗的語言;上課期間不離開教室,不做接聽電話或收發簡訊等與課堂教學無關的行為。更新課程內容,授課內容要涉及社會實踐和研究前沿,堅持科研成果進課堂、前沿知識進課堂、實踐案例進課堂。改革教學方法,改變「填鴨式」教學方式,重視教學互動,重視課堂氣氛調節和節奏把控,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和熱情,提高課堂教學質量。

3.課後反饋及時。開展師生「面對面」交流活動,每位專任教師每月安排一個單位時間在固定的場所與學生交流;充分利用各類媒介進行交流,如通過網路教學綜合平台、QQ、微信、郵件等方式主動與學生溝通交流;反饋課堂教學情況,任課教師及時將課堂考勤、紀律及學生思想情況反饋給學生所在學院。

二、嚴格學生課堂學習行為

1.做好課前預習。根據教師要求,做好熟悉教學內容,查閱相關資料等課前預習准備。

2.做到文明守禮。佩戴校徽,著裝整潔大方,交往得體,言行文明;遵守《文明教室》公約,不穿拖鞋、背心和攜帶食物進教室,不在課桌、牆壁塗抹刻畫等,共同維護教學環境。

3.遵守課堂紀律。至少提前3分鍾進入教室,不早退、不曠課;未經允許嚴禁佩戴耳機和使用手機、攝影攝像機等電子設備,不得喧嘩、隨意進出教室;嚴守實驗室管理規定,規范實驗操作;尊重教師,服從教師管理,不做與課堂教學和實驗無關之事。禁止任何人擾亂教學秩序,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教室。

4.堅持博學審問。高質量參與課堂教學互動,做好學習筆記;課後及時復習,延伸學習,參與課外學習交流,獨立完成作業;倡導學生組建學習團體,開展研究性學習,培養求真求實的學習態度。

5.嚴格請假程序。學生有事、有病應辦理請假手續。學生事假3天、病假7天以內的由分管輔導員審批;事假4至7天、病假8至15天的由分管教學工作的院領導審批,報教務處備案;事假8天、病假15天以上的經分管教學工作的院領導批准後,報教務處審批。對曠課的學生,根據曠課時數及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學生遲到、早退3次按曠課1學時處理)。

6.遵守考場紀律,誠信考試、杜絕作弊現象。

三、建立多部門聯動督查制度

1.定期對全校教風學風情況進行檢查與通報。在檢查過程中,重點對學生上課玩手機、睡覺、課堂進餐,教師教學不規范、課堂紀律不管理、平時成績記錄不規范等行為進行勸阻和曝光,通報至相關學院,並參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2.輔導員加強課堂和學生走訪。各學院輔導員應加強營造良好學風的宣傳工作,經常到學生課堂走訪,切實了解所帶班級學生上課情況,多與任課老師溝通,深入了解和掌控整體上課情況,及時對違規違紀情況予以處理,並採取針對性、建設性措施對相關問題予以整改。

3.建立樓棟值班制度。學工部負責人、各學院負責人、輔導員隨機抽查,學生幹部輪值每日上下午首節課前在主要教學樓門口值班,對將飲食帶入教學樓、衣著不整等現象予以勸阻,提醒晚到學生盡快進課堂上課。

4.學院基層黨組織開展「黨旗立在課堂」建設活動。切實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進模範作用,將學生課堂表現作為學生入黨考核的第一指標。

5.全面落實相關管理規定,處理教風、學風問題

(1)加強任課教師課堂教學督查。經督查組檢查認定教風、學風存在明顯問題(學生玩手機、睡覺、坐後排、教室內進餐現象,教師課堂教學明顯不符要求)的課堂,將問題及整改要求通知到學院以及任課教師,若多次發現類似問題,按學校相關規定處理。

(2)嚴格學生課堂違紀處理。對缺課、曠課累計超過該課程教學時數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學生,取消其參加該課程結束考試的資格,並在課程結束考試前2周將取消考試資格的學生名單報送到學生所在學院。一學期內無故曠課(擅自離校一天按6學時計)或無故不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活動或教學、生產及畢業生等實習環節擅離崗位(一天按6學時計),累計達到一定學時,分別給予以下處分:達20學時者給予警告處分;達30學時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達40學時者給予記過處分;達50學時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3)形成教風學風督查結果通報制度。根據教風學風督查結果,形成對各教學單位的教風學風評價,對成效差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對建設效果突出的單位進行通報表彰。

Ⅱ 輔導員給學生通知事情的格式

標題:通知的標題應該寫在首行的正中,用醒目的字體來寫,一般只寫「通知」二字,也可以根據不同的情況寫「重要通知」、「緊急通知」等字樣。
正文:寫完名稱後另起一行空兩格寫正文,通知的內容因事而異,如通知開會的要寫清楚開會的時間、地點、參加的對象,開什麼會及要求,布置工作的通知,要寫清楚工作的目的、意義。

Ⅲ 關於印發《中國地質大學(北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中地大京發〔2012〕號)

各單位、各部門:

現將《中國地質大學(北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學習並遵照執行。

附件:中國地質大學(北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2012年12月28日

附件: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發展我校研究生教育,促進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激勵在讀學生勤奮學習、專心科研,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12〕342號)和《關於做好2012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92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是國家面向優秀研究生設立的最高榮譽獎項,由中央財政出資設立,用於獎勵我校表現優異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定向及委培研究生)。

第二章 獎勵標准與評選條件

第三條 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准為每生每年3萬元;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准為每生每年2萬元。

第四條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條件:

(一)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三)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四)在規定正常學習年限內,在校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研究生;

(五)按規定完成課程學習,無補考科目,且學位必修課程成績優異;

(六)科研能力顯著,發展潛力突出。如下情況優先考慮:攻讀當前學位近一年期間(上一年度9月1日至當年8月31日)以第一作者且所屬單位必須為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公開發表高水平學術論文或獲批國家發明專利。其中:

1.二年級碩士生至少發表中文核心期刊學術論文1篇;

2.三年級碩士生至少發表三大檢索論文1篇;

3.二年級博士生至少發表三大檢索論文1篇;

4.三、四年級博士生至少發表SCI檢索論文1篇。

(說明:國家發明專利等同於SCI檢索論文進行界定)。

第三章 評審組織機構管理

第五條 為加強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領導,認真做好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規范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行為,保證評審工作公平、公正進行,確保評審結果的權威性,結合我校實際,決定成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和評審委員會。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全面領導評審工作,負責制定、完善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辦法,制定名額分配方案,統籌領導、協調、監督全校評審工作,研究決定有關評審工作的重大事項,成員如下:

組長:劉志方

副組長:王訓練

成員:黨委學生工作部(處)、研究生院、紀檢辦公室、科技處、教務處等部門負責人、研究生導師代表。

評審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黨委學生工作部(處),具體負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的日常事務等。

各學院成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由學院主要領導任主任委員,研究生教學副院長、學工組長、研究生導師代表、研究生教學秘書、研究生輔導員、研究生代表(未申報當年國家獎學金)任委員,負責本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申請組織、初步評審等工作。評審委員會名單應於評審前向全院公布。

第四章 評審程序及要求

第六條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每年評審一次,根據教育部下達指標實行評審,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一經發現有弄虛作假者,取消當年所獲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資格。

第七條 教育部每年5月31日前下達我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名額,我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於每學年初按各學院學生人數比例將獎學金名額分配給各學院,如本學院符合優先評選條件第四條第(六)項的研究生人數大於分配名額,則不受分配名額限制。

第八條 學校評選通知下發後,凡符合第四條申請條件的研究生均可以向本學院評審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申請人應如實填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同時提交學習成績單並附所有成果及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碩博貫通研究生在注冊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過攻讀博士學位資格考試前,按照碩士研究生身份申請國家獎學金;注冊為博士研究生後,或已經通過攻讀博士學位資格考試後,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請國家獎學金。

直博生和招生簡章中註明不授予中間學位的本碩博、碩博連讀學生,根據當年所修課程的層次階段確定身份參與國家獎學金的評定。在選修碩士課程階段按照碩士研究生身份參與評定;進入選修博士研究生課程階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參與評定。

第九條 各學院評審委員會主任委員負責組織委員會委員對申請國家獎學金的學生進行初步評審,評審過程中應充分尊重本學院學術組織、研究生導師的推薦意見。對本學院學生申請情況進行充分討論,擇優推薦,並將推薦學生名單進行排序,在本學院事務公告欄的顯著位置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無異議後將推薦學生申請表、名單匯總表及學院評審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上報辦公室。

第十條 辦公室匯總整理各學院上報推薦名單及相關資料,報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進行差額評審,產生獲獎學生名單,在校內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評選結果立即生效。學校於每年10月31日前,將評審結果報教育部。

第十一條 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學生,可在學院公示階段向所在學院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訴,評審委員會應及時研究並予以答復。如學生對學院做出的答復仍存在異議,可在學校公示階段向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提請裁決。

第五章 獎學金發放、管理與監督

第十二條 學校於每年11月30日前根據上級撥款情況將研究生國家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頒發國家統一印製的獎勵證書,並記入學生學籍檔案。

第十三條 各學院要切實加強管理,認真做好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評審工作,確保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用於獎勵特別優秀的學生,並引導獲獎學生用好所獲獎學金。

第十四條 有關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財經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加強管理,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同時應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黨委學生工作部(處)、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Ⅳ 如何加強和改進少先隊輔導員培訓和隊伍建設工作

加強少先隊輔導員隊伍建設的措施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
若干意見》精神,落實《關於進一步加強少先隊工作的意見》要求,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少先隊輔導員隊伍,提升少先隊教育水平,結合我校實際,制定加強少先隊輔員隊伍建設方案如下:
一、充分認識加強少先隊輔導員隊伍建設的重要性
少先隊輔導員作為黨的思想政治工作者,受團組織的委託,組織隊員開展活動,管理少年兒童事務,維護少年兒童權益,從事著面向未來、塑造未來的崇高事業。他們是少先隊員的親密朋 友和指導者,是少年兒童教育工作不可或缺的教育力量。
長期以來,廣大輔導員以對黨的教育事業的忠誠和對少年兒 童的熱愛,勤奮工作,勇於創造,甘於奉獻,為少先隊事業付出了辛勤的勞動,做出了重要的貢獻。要充分認識到少先隊輔導員 在少年兒童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從少先隊工作、從少年兒童事 業、從教育工作的可持續發展的高度,從大力開發人力資源,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教育工作者隊伍的角度,給少先隊輔導員工作以正確定位。要充分考慮輔導員工作的多重角色的特徵,團、教、隊三家加強協調,共同做好輔導員隊伍管理工作,建立起科學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進一步加強和重視輔導員隊伍的建設工作。
二、健全少先隊輔導員的配備與選聘制度
把好「入口關」,從源頭上保證輔導員隊伍的高素質和相 對穩定,根據少先隊工作對輔導員的素質要求,將那些熱愛少年 兒童、熟悉少年兒童工作、作風正派、年富力強的優秀教師選拔 到輔導員崗位上來。輔導員要有大專以上 (含大專)學歷(或相當學歷)文化程度,掌握教育基礎理論和少先隊工作基本理論、基本技能、工作方法,具有一定的組織管理和社會活動能力。
三、強化少先隊輔導員的培訓工作
參加和接受培訓是少先隊輔導員的權利和義務。要將培訓工作納入正常渠道,為輔導員參加各種培訓及進修創造條件。培訓要以輔導員隊伍職業化為目標,以加強輔導員的自身修養、提高進行少先隊素質教育的能力和水平為重點,其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論、思想品德修養、教育政策法規、少先隊工作基礎理論和基本技能、少先隊中心工作、現代教育技術、現代科技和人文社會科學知識等方面,其方式主要採取理論知識教育和參觀考察、實地觀摩相結合。培訓應視不同對象的實際需求有所側重,引導輔導員學習研究現代教育思想,樹立正確的兒童觀、人才觀、教育觀、質量觀,增強輔導員實施素質教育的能力和自覺性。
少先隊輔導員培訓實施學時制,經考核合格的少先隊輔導員頒發相應的培訓證書。對富有少先隊工作經驗並具有一定理論修養和研究能力的輔導員進行旨在培養少先隊工作骨幹、少先隊教育科研帶頭人、少先隊教育和管理專家的培訓。
四、規范少先隊輔導員的考核與管理工作輔導員的考核每年度進行一次,考核要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實行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的辦法。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和不稱職三個等次。輔導員的考核結果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考核的內容按照輔導員的工作職責,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進行。
要在政治、工作、學習、生活上關心少先隊輔導員,重視推薦優秀輔導員加入黨組織的工作。
大隊輔導員的工作要折算成相應的教學工作量。從事少先隊工作時間至少要佔總工作量的。
五、加大少先隊輔導員的表彰與獎勵力度
要重視發現、大力宣傳優秀輔導員先進事跡,樹立典型,定期表彰。優秀少先隊輔導員每年表彰一次。 六、少先隊建設的成效
由於我校重視加強少先隊組織建設,使學校成為了少先隊成為學習的樂園,教育的陣地。

Ⅳ 大學的輔導員很重要嗎我們該怎麼處理和輔導員的關系

一,高校輔導員是非常重要的。

要看輔導員的能力了,和輔導員處理好關系是很重要的,在以後的保研,找工作的時候都會有意向不到的好處。處理好關系的方法很多,但是送東西是最膚淺的一種,不建議,但是逢年過節還是要有一點心意哈。其實,當班委是最好的方法,幫他做些事情,成為他的得力助手。

其實輔導員也是一個很辛苦的工作,對於輔導員來說,他會用他的方式讓自己的學生發揮各自得長出來幫忙。因此只要你有能力,輔導員自然會信任你,讓你做一些事。自然而然的,你為班集體為院集體做的事多了,你付出就會和你收獲成正比。

覺得這個真心有用,搞好跟輔導員的關系,受益無窮。那我自己來說,是一個人際關系的小白,進入大學不進任何社團,學生會,更不會和導員處好關系。但殘酷的事實告訴我,很多事情,導員的作用還是很大的。

比如說,有什麼活動,導員可以直接推薦去的。再比如入黨這件事,我個人一直在班級學習前五,但多次的黨課都沒有我的份,因為既不是班級幹部,和導員關系也不好,所以,這種機會簡直沒有。很多貧困生,選班幹部這種的都是導員內部操作,學生投票可以說沒有用。

和大學輔導員關系搞好是很有用的,一個人的交際能力是很重要的,都已經上大學了,成年人了,半隻腳都跨入社會了,難不成還不會交際能力。還以為是在初中和高中,已經是上大學了,醒醒吧,別整天只知道玩了,要學會交際能力,這對於自己的發展是挺有幫助的,如果你平時做人都做不好,交際能力肯定不會好,那就更別說和導員搞好關系了,那簡直就是在做夢。所以在學會交際之前要先學會做人。

二,應該這樣和輔導員搞好關系:

1,見到輔導員要認真地打招呼,讓輔導員先認識你。大學就是半個社會,跟輔導員處理好關系,對自己未來的路會有很大的幫助,所以,不要跟高中一樣,看到老師就躲躲閃閃哦。認真地目視著對方,跟對方打招呼。

2,在班上做一個職務。大學里的班長和學習委員,是有很多機會和輔導員相處的,所以,在大學里,一定要競選一個職務,給自己增加機會。

3,做事情積極主動。班裡有什麼事情需要幫忙,或者老師們需要做什麼事情,要積極主動去幫忙,自己吃一點虧也沒有關系。

4,努力展示自己的才能。大學里,一定要把自己展示出來,這樣輔導員才對你有印象哦,這樣下次你再找輔導員幫忙的時候,會順暢很多。

(5)關於印發輔導員管理規定的通知擴展閱讀:

2005年,為了貫徹落實16號文件,教育部下發《教育部關於加強高等學校輔導員、班主任隊伍建設的意見》,提出鼓勵和支持輔導員長期從事該項工作,向職業化、專家化方向發展。

2006年,教育部又簽發第24號教育部令《普通高等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規定》,明確了輔導員的工作職責、聘任、培養等各個方面的內容。其中第十六條規定:高等學校應當鼓勵、支持輔導員結合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實踐和思想政治教育學科的發展開展研究。

隨後教育部又制定《2006~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輔導員培訓計劃》,提出到2010年培養和造就1000名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有一定國內影響的專家等目標。2013年制定了《普通高等學校輔導員培訓規劃(2013-2017年)》(教黨〔2013〕9號),提出構建高校輔導員隊伍能力標准體系,推動高校輔導員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

2014年,教育部關於印發《高等學校輔導員職業能力標准(暫行)》(教思政[2014]2號)的通知,調整和完善高校輔導員培養培訓方案、工作職能設置、考評考核指標等,努力將高校輔導員隊伍建設提升到新水平。

Ⅵ 關於加強學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進一步加強學生課堂考勤管理
1、各班要加強對學生上課的考勤管理,學生因事不能上課應事先按照請假程序向任課老師和輔導員老師辦理請假,如因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請假的,應先向輔導員說明情況,事後應及時辦理補假手續。
2、各班要建立學生考勤檔案,凡不按程序辦理請假和批准手續而無故不上課的行為即為曠課,負責考勤的學生幹部要認真記載學生的遲到、早退、曠課情況。學院學生會對各班級考勤情況進行抽查,對於考勤工作不認真、弄虛作假的班級幹部予以通報,對於情節嚴重者直接罷免。
3、輔導員要對學生到課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嚴格課堂考勤,教育引導學生端正學習態度,以更好的精神面貌投入新學期學習中去,進一步加強優良學風建設。
4、對於無故曠課、遲到、早退的學生,考勤班幹部必須在當天向輔導員匯報並報學生會,並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管理
1、進一步加強對學生宿舍的管理,嚴格學校和學院宿舍管理規定和相關通知精神。進一步明確嚴禁學生在宿舍區域抽煙,嚴禁在宿舍使用大功率電器等規章制度,一旦發現,將對相關宿舍和個人進行處分。
2、進一步加強對宿舍衛生檢查和考核的管理,落實衛生責任制。對於本學期累計兩次及以上被檢查通報為臟亂寢室(檢查包含學校和學院),將對該寢室全體成員全院通報批評處分,並取消成員當年所有評優及入黨推優資格。
3、進一步嚴格晚就寢制度,各寢室長要切實做好本寢室成員的晚點名工作,各班班長要認真做好本班晚歸學生的統計和上報工作。因學習、工作以及其他原因需要離校者,須提前向輔導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未准者,不得晚歸,不得在外留宿。
4、各班一旦發現學生夜不歸宿,須即時上報輔導員並了解情況,對特殊情況的學生要及時在當天通知到學院領導和家長。
5、學院將組織學生幹部、學生黨員對晚歸情況進行抽查,檢查結果將反饋至跟年級輔導員。
三、具體措施
1、輔導員和班主任老師要加大對學生上課、自習、以及學生宿舍的巡查力度,對學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集中整治,狠抓落實。
2、各年級要召開黨員及學生幹部大會,明確學生黨員和學生幹部的職責和要求,加強檢查和督促,及時對檢查情況進行評比、通報。
3、召開主題班會,組織學生進一步學習學校學院的相關規定和通知文件,就目前學生日常行為中出現的問題,以及學生自身如何達到日常行為規范進行認真討論,提高認識。

Ⅶ 關於印發修訂後的《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國家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

(中地大京發〔2012〕62號)

各單位、各部門:

現將修訂後的《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國家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學習並遵照執行。

附件: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國家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2012年8月修訂)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2012年8月30日

附件: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國家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

(2012年8月修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激勵我校全日制本科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07〕90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教財〔2007〕2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范普通高校國家獎學金評審與材料填報工作的通知》(教財廳函〔2010〕16號)及《關於進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17號)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國家獎學金由中央政府出資設立,用於獎勵我校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

第二章 評審組織機構管理

第三條 為加強對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領導,認真做好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規范國家獎學金評審行為,保證評審工作公平、公正進行,確保評審結果的權威性,結合我校實際,決定成立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和評審委員會。

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全面領導評審工作,研究決定有關評審工作的重大事項,成員如下:

組長:劉志方

副組長:王果勝

成員:黨委學生工作部(處)、紀檢辦公室、教務處、研究生院等部門負責人。

評審委員會具體負責評審工作,向評審領導小組提出評審國家獎學金評審意見,成員如下:

主任:劉志方

副主任:王果勝

成員:黨委學生工作部(處)、紀檢辦公室、教務處、研究生院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學院學生工作負責人。

評審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設在黨委學生工作部(處),具體負責國家獎學金評選的日常事務等。

第四條 評審委員會組成人員應遵循以下職責:

(一)嚴格按照評審標准和規定程序認真審閱材料,聽取其他評審委員的意見,提出中肯的評審意見。

(二)發現與評審對象存在直系親屬關系、直接經濟利益關系或有其他可能影響評審工作的情形,應當主動向評審委員會申請迴避。

(三)受理評獎過程中的爭議事項,接收申訴和組織復議。

(四)不得利用評審委員的特殊身份和影響力,單獨或與有關人員共同為評審對象獲獎提供便利。

(五)嚴格遵守保密規定,不得擅自披露評審結果、其他評審委員的意見和相關的保密信息。

第三章 獎勵標准與評選條件

第五條 國家獎學金的獎勵標准為每人每年8000元。

第六條 國家獎學金評選條件:

(一)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三)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四)在校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全日制本科學生。

(五)參評年度內學習成績優異,平均成績85分以上,單科成績不低於75分,且學習成績排名和綜合測評排名均在本年級本專業位於前10%。

(六)對於學習成績排名或綜合測評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於前30%的學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現非常突出,可申請國家獎學金,但需提交詳細的證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現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新發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文藝比賽等某一方面表現特別優秀。具體如下:

1.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表現突出,具有見義勇為、助人為樂、奉獻愛心、服務社會、自立自強的實際行動,在本校、本地區產生重大影響,在全國產生較大影響,有助於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

2.在學術研究上取得顯著成績,以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錄,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學術專著(須通過專家鑒定)。

3.在學科競賽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在國際和全國性專業學科競賽、課外學術科技競賽等競賽中獲一等獎(或金獎)及以上獎勵。

4.在創新發明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科研成果獲省、部級以上獎勵或獲得國家專利(須通過專家鑒定)。

5.在體育競賽中取得顯著成績,為國家爭得榮譽。非體育專業學生參加省級以上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兩名;高水平運動員(特招生)參加國際和全國性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兩名。集體項目應為主力隊員。

6.在重要文藝比賽中取得顯著成績,參加國際和全國性比賽獲得前三名,參加省級比賽獲得第一名,為國家贏得榮譽。集體項目應為主要演員。

7.獲全國三好學生、全國優秀學生幹部、全國社會實踐先進個人、全國十大傑出青年、中國青年五四獎章等全國性榮譽稱號。

第四章 評審程序及要求

第七條 國家獎學金每學年評審一次,根據教育部下達指標實行等額評審,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第八條 根據教育部每年9月1日前下達我校的國家獎學金名額,學校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於每學年初按各學院學生人數比例將獎學金名額分配給各學院。

第九條 每學年開學後兩周,凡符合第六條基本申請條件的學生均可以向本學院提出書面申請。

各學院召開由學生代表、輔導員、學工組長等有關人員參加的會議,對本學院學生申請情況進行充分討論,根據下達名額進行擇優推薦,並在本學院事務公告欄的顯著位置公示一周,無異議後將推薦學生名單、申請表及學院推薦意見上報辦公室。

第十條 辦公室匯總整理各學院上報推薦名單及相關資料,報學校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研究審定,提出評審意見,形成評審報告,報學校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後,在校內進行一周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評選結果立即生效。學校於每年10月31日前,將評審結果報教育部。

第十一條 同一學年內,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

第五章 獎學金發放、管理與監督

第十二條 學校於每年11月30日前根據上級撥款情況將國家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頒發國家統一印製的獎勵證書,並記入學生學籍檔案。

第十三條 各學院要切實加強管理,認真做好國家獎學金的評審和發放工作,確保國家獎學金用於獎勵特別優秀的學生,並引導獲獎學生用好所獲獎學金。

第十四條 有關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財經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對國家獎學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同時應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主管機關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學校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國家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中地大京發〔2010〕63號)同時廢止。

Ⅷ 關於印發《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的通知的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管理規定

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建設廳(委):
為規范建設工程監理及相關服務收費行為,維護委託雙方合法權益,促進工程監理行業健康發展,我們制定了《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自2007年5月1日起執行。原國家物價局、建設部下發的《關於發布工程建設監理費有關規定的通知》(〔1992〕價費
字479號)自本規定生效之日起廢止。
附: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管理規定
附:
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管理規定 由於監理人原因造成監理與相關服務工作量增加的,發包人不另行支付監理與相關服務費用。
監理人提供的監理與相關服務不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准規范的,提供的監理服務人員、執業水平和服務時間未達到監理工作要求的,不能滿足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等要求,發包人可按合同約定扣減相應的監理與相關服務費用。
由於監理人工作失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的,監理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本規定自2007年 5月1日起施行,規定生效之日前已簽訂服務合同及在建項目的相關收費不再調整。原國家物價局與建設部聯合發布的《關於發布工程建設監理費有關規定的通知》([1992]價費字479號)同時廢止。國務院有關部門以及各地制定的相關規定與本規定相抵觸的,以本規定為准。
附件: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標准
附件:

Ⅸ 國務院第16號文件內容是什麼

第一條為引導合理消費,提倡勤儉節約社會風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凡在我國境內設立的飯店、酒店、賓館、招待所以及其他飲食營業場所舉辦筵席的單位和個人,為筵席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筵席稅。

第三條筵席稅按次從價計征,稅率為15%~20%。筵席稅的征稅起點為,一次筵席支付金額(包括菜餚、灑、飯、面、點、飲料、水果、香煙等價款金額,下同)人民幣二百至五百元;達到或者超過征稅起點的,按支付金額全額計算徵收筵席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上述規定的幅度內確定適用稅率和征稅起點。

第四條個別需要免徵筵席稅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第五條承辦筵席的飯店、酒店、賓館、招待所以及其他經營飲食業的單位和個人,為筵席稅的代征代繳義務人(以下簡稱代徵人),負責筵席稅的代征代繳。

第六條對納稅人一次筵席支付金額達到或者超過征稅起點的,代徵人應當在收取筵席價款的同時,代征筵席稅稅款。代征的稅款,交地方財政。

第七條代徵人代征稅款時,應當填寫稅務機關印製的代征筵席稅專用憑證,交給納稅人。

第八條對依照規定履行代征代繳義務的代徵人,稅務機關可按其代繳納稅金額的大小,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規定的幅度內,提取並付給一定的代征手續費。

第九條納稅人阻撓、刁難或者抗拒代徵人稅款的,由稅務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條筵席稅的徵收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暫行條例》及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本條例由財政部負責解釋;施行細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報財政部備案。

第十二條本條例施行日期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9)關於印發輔導員管理規定的通知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6號《中華人民共和國筵席稅暫行條例》於1988年9月9日國務院第二十一次常務會議通過,1988年9月22日發布,施行日期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簽發的行政法令、授權有關部門發布的國務院行政命令或下發的行政操作性文件。

Ⅹ 請問有什麼關於大學生管理或者大學生思想道德建設的文件或規定 本人要考輔導員 謝謝

連帶著文件和法規,還有輔導員考試用書和輔導員考試的筆試、上機和面試,一共10條參考,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1、教育部關於印發《高等學校學生行為准則》的通知(教學[2005]5號)
http://law..com/pages/chinalawinfo/5/78/_0.html

2、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
(2004年8月26日)中發(2004)16號
http://lkb.bsu.e.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90&Page=1

3、普通高等學校接受委託培養學生管理工作暫行規定
一九八六年一月十一日國家教育委員會發布
(86)教學字002號
http://law..com/pages/chinalawinfo/0/26/_0.html

4、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高校學生管理
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教社政廳[2003]2號)
http://law..com/pages/chinalawinfo/5/28/_0.html

5、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
(教學廳[2005]6號)
http://law..com/pages/chinalawinfo/5/81/_0.html

6、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
教育部令(第21號)
http://law..com/pages/chinalawinfo/5/74/_0.html

7、中共教育部黨組關於學習貫徹胡錦濤總書記講話精神切實加強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的通知
(教黨[2006]4號)
http://law..com/pages/chinalawinfo/7/54/_0.html

8、《高校輔導員理論與實務》,是一本關於高校輔導員工作的指導教材。該書集理論性與操作性為一體,有助於提高高校輔導員的理論水平,同時對高校輔導員的實際工作具有較好的指導作用。

9、基本的上機考試,一般包括用excel做個表格,要求加邊框、題目、求和、平均分、if函數統計等等。會用壓縮軟體,上網發郵件,下載等等。都是最基本的操作。再有就是考文筆能力,比如寫一篇關於八榮八恥的文章。另外就是面試了,主要考察心理素質,應變能力,不能急躁,要沉的住氣,別急著發言,一定要考慮好再說,語速不要太快。要誠實,抱著一種坦然的心態去應聘。

10、筆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黨的基本知識和政治理論(如黨章及重大會議精神);
二是時事概要;
三是輔導員日常事務;
四心理學與教育學常識;
五是校史知識;
六是其它面試常識;
七、處理緊急事件的能力。
心理測試+行政能力測試(和公務員考試差不多)+輔導員工作(」請示」的撰寫+班級活動安排方案+年級活動安排方案)
面試:問題多啦,為什麼要當輔導員,輔導員有哪些責任,輔導員的工作內容,突發事件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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