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員試用期辭職
Ⅰ 連雲港職業技術學院(職大)輔導員的工資現在大約是多少RMB 試用期跟正式工作的工資分別是多少
很少,期望值不要太高,試用期大概在800元左右,轉正後大概1500元左右,合同制人員,木有編制的。
Ⅱ 現在有機會進入一個三本高校做輔導員,是合同編制,半年的試用期,工資1500元,不買住房公私金,去不
我是你的話我就不去,工資太低了,而且學校裡面雜七雜八的事情太多了的,你這工資都還不沒有部分學生的生活費多呢,所以你還是不要去的好
Ⅲ 高校專職輔導員試用期怎麼會沒有勞動合同
試用期一般是沒有合同,過了試用期,正式被錄用了才會簽勞動合同。
Ⅳ 請問:本科生到"泉州理工學院"當輔導員試用期一千四百元待遇如何
應該講,還可以,這需要考慮到以後的發展,自己的職業生涯規劃。轉正後1700,再加上3險一金。怎麼也2500以上。馬馬虎虎,可以。
Ⅳ 輔導員給兩個畢業生學生簽定合同日期20年試用期六個月合理嗎
合同簽20年?簽20年是允許的嗎?練習生?
試用期是按合同簽定年數決定的。
Ⅵ 就業協議書與勞動合同的區別
1、法律依據不同:
就業協議書是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統一制定的,為高校應屆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簽訂就業協議的一種書面合同。勞動合同的依據是勞動合同法。
4、時間不同:
就業協議書制定時間在勞動合同簽定前。
5、時效不同:
就業協議書約定僅指學生在畢業後到用人單位去工作的一份書面合同。勞動合同規定以書面形式訂立,其中載明合同的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合同終止等條款,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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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錄用畢業生時所訂立的書面協議,但兩者分處兩個相互聯系的不同階段。
簽訂就業協議的當事人必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對畢業生而言,就是必須要取得畢業資格,如果學生在派遣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用人單位可以不予接收而無須承擔法律責任。
就業協議的雙方在簽訂就業協議時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
勞動合同是建立勞動關系的基本形式。以勞動合同作為建立勞動關系的基本形勢是世界各國的普遍做法。
勞動合同是促進勞動力資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深感經營或工作需要確定錄用勞動者的條件和方式數量,並且通過簽訂不同類型不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發揮勞動者的特長合理使用勞動力。
勞動合同有利於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勞動合同明確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權利義務,這既是對合同主體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有助於提高雙方履行合同的自覺性,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
Ⅶ 2016.8月畢業,2017年2月拿到畢業證。2017.8月當高校輔導員,簽訂合同,半年試用期
試用期也是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