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允許在職老師校外輔導員
發布時間: 2020-12-10 19:55:29
A. 在職教師,可以在校外從事其他副業嗎
在職教師,不可以在校外從事其他副業。
2015年6月29日,教育部以教師〔2015〕5號印發《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該《規定》共6條。違反規定的中小學校,視情節輕重,相應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獎資格、撤消榮譽稱號等處罰,並追究學校領導責任及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違反規定的在職中小學教師,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直至相應的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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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對有償補課劃出六條「紅線」:
1、嚴禁中小學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
2、嚴禁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
3、嚴禁中小學校為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提供教育教學設施或學生信息;
4、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
5、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
6、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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