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輔導老師鄒某
發布時間: 2020-12-25 14:28:50
A. 北京名師家教涉侵害未成年
年薪16萬的家教老師多次強奸、猥褻女學生,檢察機關以強奸罪、強制猥褻罪將該老師鄒某公訴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檢方認為,被告人鄒某以脅迫手段強奸婦女,其行為應當以強奸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鄒某以脅迫方法強制猥褻罪他人,其行為應當以強制猥褻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鄒某一人犯數罪,應當對其以強奸罪、強制猥褻罪數罪並罰。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刑法上,與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系,可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為人不明知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雙方自願發生性關系是否構成強奸罪問題的批復》:行為人明知識不滿十四周歲幼女而與其發生性關系,不論幼女是否自願,均以強奸罪論處,行為人確實不知對方是不滿十四周歲幼女,雙方自願發生性關系,未造成嚴重後果,情節顯著輕微的,不認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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