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學生做輔導老師犯法嗎
❶ 在校老師私辦補習班,犯法嗎
1、「在校老師來私辦補習班,源犯法嗎?」:不犯法、只是違規,因為這不是法律規定的事,而教育部門有明確規定禁止的事,所以:是違規、而不是違法。
2、「真缺德,良心呢?」:
(1)良心?你去問那老師吧,是狗吃了還是被金錢這個孔方兄給吞了,只有天知道。
(2)而且,良心是道德和輿論調整的范圍,沒有法律上的強制執行力,老師的行為即使是「真缺德、沒良心」,也只能靠輿論上的譴責。
3、但你所說的事;還不只是缺德、良心的事,還屬於違規行為:可以向學校或學校所屬的教委投訴,也可以匿名舉報,還可以向媒體舉報。如果查實;老師應受到教委的處罰,有可能是開除或調離教師崗位並罰款。
4、「她的這種行為犯不犯法?如果犯,犯哪條法」:
(1)不犯法,也就說不是犯哪條了。
(2)是違規,但違反了什麼規定、違反了規定的哪一條,請你自己在網上搜索你所在地縣以上(設區市或省級)教育部門(教育局或教委、教育廳)的相關規定,直接搜索XXXX教育局關於禁止在校教師補課的規定之類的詞語就可以。
❷ 在職教師私自辦理輔導班合法嗎
1、在職教師私自辦理輔導班是不合法的。教育局明確規定,在職教師不能在假期私自對學生補課,也就是說不能暑假辦補習班。
❸ 老師跟學生補習收並收費算不算犯法
體罰學生是很不對的,但是不達到刑法規定的標準是不能算犯罪的,一般的專輕微傷可以按照屬《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理罰款拘留什麼的。
我建議對體罰行為還是去向校方或者教育局投訴,他們都不管了再說其他的。
至於補課方面可以參照下面的內容
教育部關於貫徹《義務教育法》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辦學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五段落中強調,「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本地實際提出中小學學期、寒暑假和學校作息時間安排的指導意見,嚴格控制學生在校學習時間。學校和教師不得佔用節假日和休息時間組織學生上課和集體補課,不得要求和統一組織學生參加各種學科輔導班和學科競賽。」第六段落也強調「堅決糾正一些教師把主要精力用於校外補課的錯誤做法。」
根據以上文件規定,學生家長完全可以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投訴要求依法處理的,如果你對教育主管部門的處理認為有錯誤、或不妥當的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收費貌似還沒有嚴格的規定
❹ 老師私自開輔導班合法嗎
違反教育部規定違法,可以向教育局投訴舉報
學校在職教師開班補習班是不允許的,教育部有規定:假如在職教師開補習班必須要辦理相關的手續,才合法的。
而且要根據學校規章規定,學校不允許的話,你領證也不能開補習班!
無論是在職教師私自開補習班,還是相關培訓機構開班,都必須按規定申請取得教育部門的辦學資格證,沒有許可證就開班教學就是超范圍違規經營。在職教師開補習班須有辦學資格證,這是一定要遵守!
在法律方面也有規定了在職教師能不能開補習班的相關法律,所以在職教師沒有按流程就開班就等於違法了
根據國家教育部等七部門的有關要求和自治區教育廳制定了針對上述問題《關於2009年規范教育收費進一步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和《關於重申嚴禁中小學舉辦各類收費補習班的通知》中提出:關於「嚴禁學校、教師舉辦或與社會辦學機構合作舉辦向學生收費的各種培訓班、補習班、提高班等有償培訓」的明確規定。
鑒於近來仍有部分學校對有關政策執行力不強,工作落實不到位,公辦學校校園內開辦各類補習班出現不少問題,群眾對公辦中小學校利用課余時間組織學生進行有償補課等問題反映較多,「強制收費補課」的投訴不斷。為進一步規范公辦學校辦學行為,加大對教育政策的執行力度,經研究決定,重申嚴禁中小學校舉辦各類收費補習班的有關規定,並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全市各級各類公辦中小學都要進一步加強對規范教育收費有關政策規定的學習和宣傳教育,明確有關要求,嚴格執行上級關於「嚴禁中小學舉辦各類收費補習班」的有關規定,杜絕違規補課行為。做到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各中小學校要嚴格執行課程計劃,所有教學內容(包括復習)全部納入正常教學過程之中,注重課堂教學效果,切實提高教學質量。
二、全市各級各類公辦中小學不得提供場所給社會上的任何辦學機構、培訓機構在校園內舉辦各種名目的向學生收費的培訓班、補習班、提高班、興趣班等。
三、各公辦中小學校利用課余時間對學生開展培優補差培訓等活動,不得向學生收費,對於違反規定收費的要按教育亂收費給予嚴肅查處。
四、各公辦中小學校不能以學校的名義組織本校的學生、老師參加校外機構舉辦的各種名目的培訓班、補習班、有償培訓、授課等。
五、市教育局將不定期對上述規定落實情況進行明察暗訪,凡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繼續違規補課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要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追究校長和主要責任人的責任,並按黨紀政紀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所以在職教師要謹慎考慮對開不開補習班的想法!
❺ 私人家教違法嗎
不違法來.,家教是一種民事自行為,中國法律對此沒有相關規定。家教的聘請方與老師之間如果有合同的話,如果私人家教違反了合同上的規定那就算違法了。
相關拓展:
家庭教師是職業的一種,被個別家庭以特定的報酬聘為私人教師的從業者。通常簡稱為家教,香港則稱上門導師,而專門替學生補習的則稱為上門補習導師。家教教師一般由在職老師、專職家教構成。家庭教師通常負責補習功課,或者是或教授某些技能,例如樂器、語言等。但在一些可以在家學習取得被承認學歷的國家,有些家庭教師會提供正式的教育
❻ 大學生去輔導機構當老師違法嗎
大學生去輔導機構當老師,不違法也不違規,但是前提是這個大學生必須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因為具備教師資格證,這是當老師的必要前提。如果這個大學生沒有教師資格證,那麼培訓機構就不能聘用他,否則就是違規。
❼ 在職老師開設補習班算不算違法
學校在職教師開班補習班是不允許的,教育部有規定:假如在職教師開補習班必須要辦理相關的手續,才合法的。
而且要根據學校規章規定,學校不允許的話,你領證也不能開補習班。
無論是在職教師私自開補習班,還是相關培訓機構開班,都必須按規定申請取得教育部門的辦學資格證,沒有許可證就開班教學就是超范圍違規經營。在職教師開補習班須有辦學資格證,這是一定要遵守。
大荔縣教育局關於禁止在職公辦教師舉辦各類補習班培訓班的通知
一、全縣中小學教師私自不得以任何借口利用假期、雙休日組織學生進行有償補課;不得組織動員學生參加各類培訓班、補習班、特長班;
禁止在職教師有償從事家教活動,嚴禁學校和教師強迫、動員、暗示學生接受各種形式的有償家教;在職教師不得到校外各種有償補習班、培訓班帶課。
二、全縣各中小學校,尤其是城區各校,要重視此項工作,加強領導,進一步完善對教師的教育和管理,做到思想動員到位、政策宣傳到位,檢查監督到位,教育和引導教師遵守紀律、依法執教、廉潔從教。各校要與教師簽訂不亂辦班、不亂補課、不到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任課的承諾書。
三、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指從事非學歷教育的文化教育培訓學校、中心、自考輔導站、包括假期辦班)的開辦必須取得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
(7)在校學生做輔導老師犯法嗎擴展閱讀
大荔縣教育局關於禁止在職公辦教師舉辦各類補習班培訓班的通知
四、任何學校不得向舉辦補習班、培訓班、特長班的教師和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提供辦學場所,如有此行為的,必須立即整改,否則追究該校校長責任。
五、本通知下發前,凡私自舉辦或參與舉辦各類收費補習班、特長班、培訓班,以及非法辦學機構舉辦各類培訓班的教師,應一律停止並退還所收費用。
本通知下發後,私自舉辦或參與舉辦收費補習班、培訓班、特長班的,一經查實,除責令立即停止辦班,退還所收費用外,對於參與辦班的在職公辦教師學年度內取消一切評優秀、職稱評定資格並通報批評,取消當月績效工資;對進行有償家教的教師特別是特級教師、名師、教學能手等,給予撤銷榮譽稱號、直至取消其教師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