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小學老師讓買課外輔導書
❶ 在校小學生訂閱課外輔導材料有沒有標準是不是老師叫訂什麼就得訂什麼
一般的學校都會有課外輔導材料的
國家教育主管部門允許訂 當然是有限制的
關於定資料 亂收費問題 屬於教育的高壓線
一般學校特別是老師不敢私自亂定的 否則飯碗就沒了
很同情現在的孩子 累啊
可是我們的國情就是這樣
有些時候老師也是沒有辦法的 學校也是如此
彼此理解一下吧
至少不是在害你的的孩子 也不會害你的孩子
對吧
當然什麼事情都有特殊情況
你再觀察一下 有些學校確實是為了創收 亂定資料的
那你可以到相關部門舉報
但是我不贊成
對你的孩子影響不好 現在的社會就是這樣的
祝你好運
❷ 義務教育學校統一讓學生買指定輔導材料可以嗎
1、這個問題是一個「關系」關系的前提是雙方當事人自願,把孩子送到私立民辦學校就讀,就形成了這樣的關系,只要這個的約定,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就應當認定為合法有效。
2、回頭再看我國法律的規定,所謂「義務教育完全」是針對公辦學校而提出的,意在約束公辦教育主體與公民之間的關系,而非這種私立民辦教育主體與相對人之間的關系。所以,把孩子送去私立學校就讀,這個行為本身應適用法來進行調整。
3、民辦學校的學生,並沒有放棄義務教育的權利,一旦從民辦學校中退學,或者轉到公辦學校去,仍然享受義務教育的政策
❸ 使用部編版教材後,有沒有適合的小學老師的輔導書
小學《優秀教案》按照部編版編寫,內容很全面。
❹ 三年級老師讓我們自己買教輔材料,有什麼好的推薦嗎
這位小朋友,才上小學三年級就要抄答案?作業要自己做,是對自己的提高。
❺ 老師叫學生到指定的書店購買學習資料違法嗎
這是肯定不合理的,可以選擇向教育局或有關部門投訴。
強迫學生到指定書店購買資料,內很有可能是容書店與老師達成了私下的協議,老師可以從教材販售中獲利。這是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為。
可以寫信或通過投訴熱線向當地教育部門尋求幫助,教育局方面有相關規定,可以對相關老師進行批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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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教育部門查處「指定書店」現象
「我給孩子買上學資料買了十二年了,每年都是從老師指定的書店買,到別的書店還買不到,不買還不行。」近期一位安徽網友在《地方領導留言板》發帖說,這種現象不是發生在個別學校,全市小學都有這個問題。
為此,阜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回復稱,界首市教育局密切關注社會書店對外銷售的教輔材料情況。目前,通過暗訪已發現4名教師涉嫌違規,目前已立案辦理,並正在進一步調查核實中。對涉及違規的教職員工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
參考資料
人民網-安徽「指定書店」的批復
❻ 老師強迫學生買書違法嗎可以舉報嗎
根據《教育部 新聞出版總署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務院糾風辦關於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三條規定,學生學生購買教輔材料必須堅持自願原則。若是強制購買可以撥打當地教育局電話進行投訴。
《教育部 新聞出版總署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務院糾風辦關於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三、認真做好教輔材料自願購買和無償代購服務。學生購買教輔材料必須堅持自願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學校或學生購買任何教輔材料,不得進入學校宣傳、推薦和推銷任何教輔材料。
若學生自願購買本地區推薦的教輔材料並申請學校代購,學校可以統一代購,做好服務,不得從中牟利。其他類教輔材料由學生和家長自行在市場購買,學校不提供代購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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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8日,撫州市樂安縣多位家長向江南君反映稱樂安四小多個年級的老師要求學生到指定書店購買教輔材料。「這才開學多久呀,老師就要求學生到學校對面的書店買教輔材料,到別的書店買不到,不買的話,家庭作業都沒法做。」一位家長對江南君說。
「雖然65元錢也不算多,但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就拿上學期來說,除了開學時買了一次,期中、期末考試前,又買了一次。」陳女士說,一個學期下來,買課外輔導書要花200多元。家長胡女士說,她的小孩在樂安四小讀3年級,同事的小孩在樂安四小讀5年級,老師均是指定學生到學校對面的「書生文具書城」買教輔材料。
學校本來就配了練習冊,可老師不在練習冊上布置作業,卻把作業布置在校外的輔導書上,太不像話了。」胡女士說,她曾向樂安縣教體局反映,但有人來檢查前,老師就以改作業的名義,要求學生上交校外輔導書,最後總是不了了之,更別提把買書的錢退給家長了。
據家長提供給記者的一段視頻顯示,多位家長和學生圍在書生文具書城門口,購買教輔材料,家長詢問「六年級的學生是不是都在這里買書?」,該店工作人員用手比劃「全部是一起的」。
「今天下午,我們就安排下去,明天進行深入調查,如果確有教師仍然頂風違規,我們一定嚴肅問責,加大處理力度。」易校長說。
樂安縣教育體育局治理辦劉主任告訴記者,新學期開學一周內,樂安縣教體局治理辦曾專門到樂安四小進行了明查暗訪,工作人員現場查看了5年級學生的書包,也對學生進行了詢問,並未發現老師強迫學生購買教輔材料的情況。
「從家長反映的時間上看,也不排除是我們剛檢查完,個別教師就開始違規推薦教輔材料。」劉主任表示。2018年9月19日,樂安縣教體局治理辦將再次到該校調查,並向學生、家長了解情況,如果發現有教師違規,將從重處理。
省教育廳明確規定,學生購買教輔材料必須堅持自願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學校或學生購買任何教輔材料,不得進入學校宣傳、推薦和推銷任何教輔材料。
若學生自願購買本地區推薦的教輔材料並申請學校代購,學校要從有資質的發行單位統一代購,做好服務,不得從中牟利。其他類教輔材料由學生和家長自行在市場購買,學校不得提供代購服務。
❼ 學校強行讓學生買課外輔導材料,不買的同學要抄全不,著合理嗎
天理何在,我們讀高中的時候,學校也是讓我們訂市教研室編的資料,老師覺得不好就一直壓在辦公室里,等到學校問我們要錢的時候,老師才把資料發給我們,我們的同學一直都在抗議,有的向校長反映,有的同學直接把電話打到教育局,到了最後校長就叫我們幾個班長去反映一下情況,我們從頭到尾說了一遍,校長就讓老師把資料全都手上去了。
你們老師的做法完全違背了學生自願的原則,如果你們老師非得這么做的活,你不妨照我們一試。
❽ 對教師推薦學生購買教輔材料,教育部門有何規定
國務院糾風辦於2012年2月聯合下發了《關於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教輔材料評議推薦辦法。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價格主管部門組織成立教輔材料評議委員會,對進入本省中小學校的教輔材料進行評議,擇優選出若干套進行公告。
各地市教材選用委員會根據當地教育實際和教科書使用情況,按照教科書選用的程序,從本省教輔材料評議公告中,一個學科每個版本選擇1套教輔材料推薦給本地區學校供學生選用。教輔材料的評議推薦要做到機會均等、過程透明、程序公正。
該《通知》特別強調,學生購買教輔材料必須堅持自願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學校或學生購買任何教輔材料。
如果學生自願購買本地區推薦的教輔材料並申請學校代購,學校應做好統一代購服務,不得從中牟利。學生和家長個人自行選擇的教輔材料,學校不提供代購服務。除此之外,教育部門嚴禁學校征訂沒有經過審讀推薦的教輔材料版本,以及其他的教輔材料。
對於違反本通知規定,強制或變相強制學校或學生購買教輔材料、不按規定代購、從代購教輔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單位和個人,我們將責令其糾正違規行為,給予通報批評,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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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發《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2018年修訂)》(點擊左下角「閱讀原文」查看),對2014年印發的版本進行了修訂。該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將對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的11種行為進行處理。該辦法中所稱中小學教師(包括民辦學校教師)是指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特殊教育機構、少年宮以及地方教研室、電化教育等機構的教師。
第一條為規范教師職業行為,保障教師、學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和《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准則》等法律法規和制度規范,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中小學教師是指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特殊教育機構、少年宮以及地方教研室、電化教育等機構的教師。所稱中小學教師包括民辦學校教師。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處理包括處分和其他處理。處分包括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開除。警告期限為6個月,記過期限為12個月,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期限為24個月。是中共黨員的,同時給予黨紀處分。
其他處理包括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以及取消在評獎評優、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崗位聘用、工資晉級、申報人才計劃等方面的資格。取消相關資格的處理執行期限不得少於24個月。教師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❾ 老師給學生推薦課外輔導書違規不學校會查不
如果只是舉薦是不會查的,除非是要求學生一定要訂
而且還是需要通過老師或者學校來訂才會是違規的,如果
是學生自願的就沒有什麼太大問題。
❿ 學校叫孩子們買輔導書是否違規
如果老師僅僅是建議學生們買的話,是不算違規的,但若是直接或間接強迫學生買,那肯定是違規的。不過現在社會風氣就是這樣,我上學的時候老師也讓我去買一大堆課外輔導書,而且講課的時候還是以課外輔導書為主,不買都不行!
這種情況到教育局去告他們,都不一定有用,教育局的人肯定也知道的,除非背地裡讓記者去把事情曝光,最好動靜搞大一點。中國特色害死人,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