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总监培训课程
1. 销售总监应培训什么
市场细分、市场定位、定价策略、渠道策略、促销策略、组织管理、谈判技巧,最后每天跑1万米
2. 销售总监培训课程有什么推荐
楼主具体是想学习哪方面的知识啊?
如果是想学习渠道管理,制定经销商管理政策方面的可以参考:新蓝海销售总监商学院的 精品课 厂商共赢战略 里面有很多课程
更多相关问题也可以问我,如果满意的话就选我吧
3. 做了7年销售培训,想跳槽,一是去咨询公司做培训师,二是去企业做培训总监!我去哪家好些
想必你心里已经有答案了。宁做鸡头,不做凤尾。做总监你心里有责任感,会继续想办法进步,变得更优秀。而做培训师中的一员,压力会小一点,甚至可以在环境里混日子……
4. 销售总监去参加什么职业培训好,除了MBA,EMBA外
作为销售总监,您可以选择
1)营销师职业资格认证
推行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适合人群:从事市场分析与开发研究,为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提供咨询,并进行产品宣传促销的人员。职业等级:高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2)全国营销人员资格认证推行部门:中国商业技师协会
适合人群:营销策略与营销活动管理、销售管理及网络营销管理等领域的人员。
职业等级:初级:营销员资格证书;中级:高级营销员资格证书;高级:营销经理资格证书。
博文思为您解答。
5. 营销管理培训班一年多少钱
“时代华商营销总监MBA课程高级研修班”让华南地区民营中小企业探询品牌战略渠道,开创市场竞争蓝海,拓展广阔人脉资源,实现企业赢利目标。
时代华商营销总监MBA课程高级研修班费用:¥3万~¥3.5万(具体看选择单证班还是双证班)
课程安排:
01、营销战略(营销新思维、消费者行为学与营销策略、竞争性营销策略、营销哲学与营销文化)
02、实战营销(15大销售管理问题解决之道、顶尖营销人才甄选、高绩效销售团队的管理与管理技能提升、教练技术的应用、渠道建设与经销商管理、大客户顾问式营销、谈判博弈、专业回款技巧、客户关系管理、互联网环境下的切割营销与品牌两级法则、微利时代的低成本公关营销、营销管理沙盘模拟实战)
03、新锐营销(传统企业升级电商与互联网创新发展、电子商务与网络营销——新常态下的互联网思维、微赢天下,微力无边、020全渠道和移动布局,……)
师资安排:王瀚骏、李力刚、褚强新、龙平、路长全、陈艺新、陈震、孟昭春、程广见、张利、寇飞、刘启明、翟新兵、裴章先
学习历程:开学典礼、拓展熔炼、课堂剪影、企业家成功论坛、专题研讨、企业走访、国内外游学考察、课外活动、营销大联盟、运动会、新年年会、毕业典礼
每月有少量免费试听大咖课程,更多详情——
电脑端点击:网页链接
手机端点击:网页链接
6. 市场营销总监培训课程有什么
不知道楼主具体是做什么的呢?
作为营销总监除了要能带好团队,更重要的是要做好渠道管理,
建议你可以去找找有关分销渠道开发与管理的课程,怎么制定渠道管理政策课程,新蓝海销售总监商学院的精品课程厂商共赢战略可以参考参考,
或者你也可以看看相关的书籍,比如资深渠道专家梅明平先生的《经销商管理》就不错,强烈推荐楼主去看看,京东、当当都有售,记得买第三版啊,
还有什么不清楚的问题可以随时问我
7. 房地产销售总监想找一个培训机构,有哪个机构适合我这个级别的培训班吗
相信能做到这个级别的已经不是注重销售能力了,而是如何看待市场,把握市场方向等等更高级别的东西。
8. 市场总监销售经理业务资格培训认证需要什么条件
市场总监/销售经理业务资格培训认证报名条件:
一、市场总监(满足条件之一)
1.专科毕业从回事相关工答作5年以上
2.本科毕业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
3.MBA及有3年工作经验的经济和企业管理类硕士在读1年级
4..获得销售经理2年以上
5.有优秀业绩的在职人
二、销售经理 (满足条件之一)
1.专毕业从事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
2.本科毕业从事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
3 .本科关专业在读4年级(低年级可申请)
4. 本科非相关专业毕业并从事相关工作1年
5. 有优秀业绩的在职人员
9. 销售总监聘用合同一份
销售总监聘用合同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年__月__日至 ____年__月__日止(实习期为 天),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确定乙方工作岗位为 销售经理 ,并根据公司管理制度中《销售经理岗位责任》明确乙方的具体权限和职责。
2、乙方的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的职务,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派。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管理培训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乙方的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有关公司管理制度办理。
3、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 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 2000 元人民币;佣金提成按 所主管项目月销售总额的1‰提取 ;甲方扣留乙方培训金为 月佣金提成的20%,在乙方根据公司要求完成项目销售总任务时返还;项目利润分红为所主管项目完成总销售任务后最终纯利润的15%。
2、甲方根据单位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可与乙方协商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公司制度规定的相关福利待遇。
4、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应予配合,有关加班事宜,依公司管理制度办理。
5、乙方自行办理养老保险、待业保险和其它社会保险。
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5、乙方在任职期内不得参与其它与本公司业务相类似的经济活动。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聘用合同。
(1)在实习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在任职期内参与其它与本公司业务相类似的经济活动;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的。
9.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4、甲方无故终止和解除本合同,应支付人民币三万元作为违约金给乙方,并返还所扣乙方培训金。
5、 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无故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或因乙方从事其它与本公司业务相类似的经济活动的,应支付人民币三万元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并不返还所扣培训金。
6、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可申请劳动仲裁。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代表(签字) 户口所在地地址:
联络方式: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