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新课程
㈠ 普通高中新课标出炉,与新高考如何衔接
新修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明确指出,普通高中教育是在义务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不只是为升大学做准备,还要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和职业发展做准备,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普通高中培养目标是进一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着力发展核心素养,使学生具有理想信念和社会责任感,具有科学文化素养和终身学习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自主发展能力和沟通合作能力。
与此相对应的是,考虑到高中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及升学考试要求,新修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进一步优化了课程结构,适当增加了课程的选择性。
一是保留原有学习科目,在英语、日语、俄语基础上,增加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
二是将课程类别调整为必修课程、选择性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在保证共同基础的前提下,为不同发展方向的学生提供有选择的课程。
三是进一步明确各类课程的功能定位,与高考综合改革相衔接:必修课程根据学生全面发展需要设置,全修全考;选择性必修课程根据学生个性发展和升学考试需要设置,选修选考;选修课程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开设,学生自主选择修习,可以学而不考或学而备考,为学生就业和高校自主招生录取提供参考。
四是合理确定各类课程学分比例,在毕业总学分不变的情况下,对原必修课程学分进行重构,由必修课程学分、选择性必修课程学分组成,适当增加选修课程学分,既保证基础性又兼顾选择性。
“我们现在已经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了,与过去高中教育就是‘精英教育’不一样,学生有多样化的需求,也有不同的基础。因此,这次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既要强化共同基础,同时也要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选择需求、多样化发展需求。”王湛说。
在保证共同基础的前提下,增强课程的选择性,在郑富芝看来,这更体现了高中教育的育人功能,“整个普通高中课程的设计不能完全跟着考试走,而要跟着育人走,要考虑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
㈡ 高中新课程新在哪里
凸显学生发展为本的课程指导思想和课程改革目标 新课程对高中课程的功能进行重新定位,强调普通高中是在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应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这样的功能定位,跳出了长期困扰高中课程的升学与就业双重任务定位的困惑,实现了从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把课程的功能聚焦在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上,凸显了学生发展为本的课程指导思想。 依据学生发展为本的指导思想,在明确高中培养目标的同时,提出了高中课程的具体改革目标: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内容,增强与社会进步、科技发展、学生经验的联系,拓展视野,引导创新与实践;适应社会需求的多样化和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构建重基础、多样化、有层次、综合性的课程结构;创设有利于引导学生主动学习的课程实施环境,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合作交流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发展性评价体系。改进校内评价,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建立教育质量监测机制;赋予学校充分而合理的课程自主权,为学校创造性实施国家课程、因地制宜开发学校课程,为学生有效选择课程提供保障。 构建以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三个层次为基本特征的新的课程结构 高中新课程从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三个层次整体关注课程结构的变革,突出选择性和多样性,力图构建既体现基础性又具有高度灵活性的课程结构。历次高中课程改革主要关注的是科目结构的平面调整,缺少对于上位的学习领域和下位的模块等不同层次结构的整体关注,从而使得科目的设置显得依据不足,缺乏有深度的整体结构视野。 高中新课程设置了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八大学习领域。学习领域的设置,能更好地反映现代科学的综合化趋势,有利于在学习领域的视野下更合理地确定科目设置,研制各科课程标准,指导教师教学;有利于整体规划课程内容,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体现对高中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同时,要求学生每一学年在所有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以防止学生过早偏科,避免并学科目过多,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 每一个学习领域由课程价值相近的若干科目组成,八大学习领域共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等12-13个科目,其中,技术和艺术是新增设的科目,这是在学习领域的观照下对原有高中课程设置中领域性缺失的一种弥补。 以往科目的内部结构问题一直被当作是一个教材的结构问题,而教材结构又由若干个单元组成。与教材意义上的单元相比,模块则具有更大的综合性和更强的相对独立性与灵活性。模块化设计使科目的内部结构有了新的突破,特别是促进了课程内容的整合,提升了课程的灵活性和选择性。模块的设置有利于解决学校科目设置相对稳定与现代科学迅猛发展的矛盾,并便于适时调整课程内容;有利于学校充分利用场地、设备等资源,提供丰富多样的课程,为学校有特色的发展创造条件;有利于学校灵活安排课程,学生自主选择并调整课程,形成有个性的课程修习计划。 通过制订课程标准和多样化的教材凸显课程内容的时代性、基础性和选择性 课程标准的制订和教材的编写遵循三个基本原则:一是时代性原则,体现当代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反映各学科的发展趋势,关注学生的经验,增强课程内容与社会生活的联系。同时,根据时代发展需要及时调整、更新。二是基础性原则,强调掌握必需的经典知识及灵活运用的能力;注重增加学生浓厚的兴趣、旺盛的求知欲、积极的探索精神、坚持真理的态度;注重培养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交流合作的能力。高中课程内容既进一步提升所有学生的共同基础,同时更为每一位学生的发展奠定不同基础。三是选择性原则,为适应社会对多样化人才的需求,满足不同学生的发展需要,在保证每个学生达到共同基础的前提下,各学科分类别、分层次设计了多样的、可供不同发展潜能学生选择的课程内容,以满足学生对课程的不同需要。 创建选课指导制度、发展性评价制度和校本教研制度,实现课程体制与课程观念的同步变革 高中新课程的发展要求和鼓励学校进行制度创新,制定课程开设计划,建立行之有效的校内选课指导制度,为学生形成符合个人特点和学校实际的、合理的课程修习计划提供帮助和指导,并引导家长正确对待和帮助学生选课。 高中新课程选修学分i和选修学分ii以及综合实践活动中的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学生具有很强的参与性和选择性,学校不仅需要加强选课指导,而且还要加强学分管理,建立发展性评价制度,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在制度监测框架内,学校应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实际操作、作品展示、自评与互评等多种方式,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手册,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 新课程要求和鼓励学校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鼓励教师针对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开展教学研究,重视不同学科教师的交流与研讨,建设有利于引导教师创造性实施课程的环境,使新课程的实施过程成为教师专业成长的过程。
㈢ 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办法是什么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自2006年秋季开始,对全省新入学普通高中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实行学分管理。为了规范普通高中学分认定和管理行为,确保学分认定的真实性、严肃性和公正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学完一定的课程并通过考核,可获得相应的学分。学分认定是对学生可否获得学分的判定。学分认定的意见分“同意认定”、 “不予认定”两种。
第三条 学分认定工作由学生所在学校负责。学校成立学分认定委员会,校长担任主任,委员由学校领导和学科骨干教师组成。
第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课程标准、浙江省高中新课程学科教学指导意见以及学分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校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 学分认定的基本条件是:(1)达到一定的课程修习时间(不少于规定学时的2/3);(2)在学习过程中有良好的表现(依据学习过程记录、学习成果、学生互评及教师评价等);(3)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或考查)并成绩合格。
1、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七个学习领域课程学分认定的基本条件是:⑴修习该模块的学时达到规定要求的以上;⑵学生在课程修习过程中的表现良好,作业基本上按时、独立完成;(3)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或考查,成绩合格。
2、综合实践活动领域学分认定的基本条件是:
研究性学习活动:⑴开题报告或活动方案;⑵过程记录;⑶成果;⑷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及教师评价记录;⑸实际参加活动的时间每1学分不少于12学时。以学生参与完成的研究性学习课题或项目为认定学分的主要依据。
社区服务:(1)学生的活动计划、记录、总结;(2)社区提供的证明材料;(3)三年内参加社区服务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社会实践:(1)学生的活动计划、记录、总结;(2)学校或相关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3)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的时间不少于1周。
3、选修Ⅱ课程的学分认定,主要依据学生的修习时间、过程表现以及学习成绩(成果)。
第六条 学分认定的基本程序是:
1、学生按要求学完一个模块的课程,并通过学校组织的考试(考核),由学生或任课教师向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提出学分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2.学科任课教师或综合实践活动指导教师根据学分认定条件进行对照,提出对学生学分认定的初步意见。
3.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对学生申请和任课教师提出的初步意见进行审核,作出认定结论,并由学分认定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
4.“同意认定”学生学分的,应在学校范围内公示。“不予认定”的,要书面通知学生并告之原因。
第七条 学生对学校作出的学分认定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或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提出复议要求。学分认定委员会自接到学生复议要求之日起15日内进行复议,及时给学生书面回复,并做好思想工作。
第八条 学校对学分“不予认定”的学生,应根据原因指导学生补足学时、重考、重修或改修其他课程。
第九条 学分认定工作一般在每个学段结束时进行,学校应及时将学分认定情况分别记入学生学分档案。
第十条 学校应切实加强对学生学分认定工作档案和学生学分档案的管理,妥善保存相关资料,以便查考。。
第十一条 校长应高度重视学分认定工作,建立规章制度,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对在学分认定工作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的人员,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所辖普通高中学校的学分认定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对学分认定工作做得好的学校要予以表彰,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学校要通报批评,并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给予必要的处罚。
第十三条 符合《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在省内学校之间转学的,或由已经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省(市、自治区)转入本省的,只要提供必要的学分证明材料,转入学校应当同意认定学生在原学校所获得的学分。由尚未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省(市、自治区)转入的,转入学校应当根据原学校提供的学习成绩证明,并按照其所学内容与新课程模块内容之间的关系认定相应的学分。由本省转学到外省(市、自治区)学生的学分认定,依据转入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6年秋季起施行,适用于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学校和学生。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浙江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㈣ 新课改规定的普通高中的学习领域有哪些
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新课改”的全称,建国以后课改已有过好多次。上世纪末,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要“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新课改的目的就是要在21世纪构建起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
人们常常以为课程改革就是改换教材,这是不正确的。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新课改主要有六大“改变”:
1、课程目标方面,反对过于注重知识传授,强调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的达成。比如学化学,过去只是明确地告诉你什么加什么会产生怎样的反应,现在我们经常不告诉学生结果,而是让学生自己去做实验,在实验过程中学习、理解和记忆,体验过程,培养能力,形成正确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
2、课程结构方面,强调不同功能和价值的课程要有一个比较均衡、合理的结构,符合未来社会对人才素质的要求和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突出的是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类的课程得到强化,同时强调课程的综合性和选择性。
3、课程内容方面,强调改变“繁、难、偏、旧”的教学内容,让学生更多地学习与生活、科技相联系的“活”的知识。
4、课程实施方面,强调变“要学生学”为“学生要学”,要激发学生的兴趣,让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学会合作。
5、课程评价方面,以前的评价过于强调甄别与选拔,现在强调评价是为了改进教学、促进发展。比如,有的学生基础较差但很用功,只考了58分,没及格,老师可以给他60分甚至65分,以促使他更有信心地学习。
6、课程管理方面,以前基本上是国家课程、教材一统天下,现在强调国家、地方、学校三级管理,充分调动地方和学校的积极性,也增强教育的针对性。
随着新课改的推进,人们已经感受到了一些变化:各地用的课本是不完全一样的;老师上课不是“紧扣教科书”了;学生的“问题”多起来了;“中考”改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了;高中录取不是只看分数了。
㈤ 谁有 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国家级示范校材料
统筹考虑各省份实施新课程新教材进度安排,从2020年开始,教育部将在全国遴选建立32个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96所国家级示范校,每省份设立1个国家级示范区和3所国家级示范
㈥ 请问,《全日制普通高中新课程标准》是哪一年颁布的
最新的是2011年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