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课程改革纲要内容
1.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对我国的教育在哪些方面进行了改革
(1)本次课程改革旨在解决的诸多弊端:知识技能取向的课程目标;繁、难、偏、旧且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课程内容;具有严重“分科主义”倾向的课程结构;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课程实施;选拔取向的课程评价;中央集权的课程管理;等等。通过改革,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体现时代精神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
(2)为了改变课程目标过于注重知识技能的价值取向,新课程确立了以“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以及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的整合作为各学科课程目标的共同框架的价值取向,从而使学科教育的中心由学科转向教育,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
(3)为了改变课程内容的繁、难、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新课程内容的选择非常注重基础性、时代性、实用性和综合性,力求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最基础的知识和最基本的技能作为主干内容,;在保留传统课程内容中有价值的基础知识的同时,强调从当代科学的最新成果中吸取新的基础知识,剔除陈旧过时的知识;注重与社会生活的联系,从而使课程内容与社会生活实践形成互动的关系;各学科都力求与相关学科互相融合,使课程内容跨越原“学科”间的道道鸿沟,最大限度地回归和体现知识的“整体”面目。
(4)为了改变具有严重“分科主义”倾向的课程结构,本次课程改革依据国际课程发展趋势、课程现代化的要求以及我国的国情和教育传统,重建新的课程结构。
(5)为了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本次课程改革倡导新的教学观并致力于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要改变传统被动性和依赖性的学习状态,提倡主动学习、独立学习,使学习成为人的主体性、能动性、独立性不断生成、张扬、发展、提升的过程;要转变传统过分突出和强调接受学习的方式,提倡发现学习、探究学习、研究性学习,把学习过程中的发现、探究、研究等认识活动突显出来,使学习过程更多地成为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
(6)为了改变现行评价过分强调甄别和选拔的功能,新课程评价致力于:第一,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的多方面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第二,建立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的评价体系。强调教师对自己教学行为的分析和反思,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使教师从多种渠道获得信息,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第三,建立促进课程不断发展的评价体系。周期性地针对学校课程执行的情况、课程实施中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估,调整课程内容、改进教学管理,形成课程不断革新的机制。
(7)为了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新课程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政策,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教育部制订基础教育课程发展总体规划,确定国家课程门类和课时。制订国家课程标准,宏观指导基础教育课程实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国家对课程的总体设置,规划符合本地区需要的课程实施方案(包括地方课程的开发与选用),并报教育部备案。学校在创造性地执行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同时,可开发或选用适合本校特点的课程。
2. 新课程改革包含哪些内容
新课程体系改革内容:
1、改革课程功能,强调培养学生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在学习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同时,要学会学习,学会做人,形成正确的价值观。
2、改革课程结构,适应时代要求及不同地区和学生发展的要求,体现课程的科学性、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3、改革课程内容,加强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科技发展的联系,重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4、改革课程实施方式,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5、改革课程评价标准,要发挥评价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师素质提高、改进教学实践、推进素质教育上的功能。
6、改革课程管理,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强课程的适应性。
3. 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国家课程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纲要》指出:国家课程标准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是国家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应体现国家对不同阶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规定各门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框架,提出教学建议和评价建议。从以上规定中可以看出,课程标准包括以下内涵:
☆它是按门类制定的;
☆它规定本门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框架;
☆它提出了指导性的教学原则和评价建议;
☆它不包括教学重点、难点、时间分配等具体内容;
☆它规定了不同阶段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所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由于课程标准规定的是国家对国民在某方面或某领域的基本素质要求,因此,它毫无疑问地对教材、教学和评价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是教材、教学和评价的出发点与归宿。因为无论教材还是教学,都是为这些方面或领域的基本素质的培养服务的,而评价则是重点评价学生在这些方面
或领域的表现如何,是否达到了国家的基本要求。因此,无论教材、教学还是评价,出发点都是为了课程标准中所规定的那些素质的培养,最终的落脚点也都是这些基本的素质要求。
可以说,课程标准中规定的基本素质要求是教材、教学和评价的灵魂,也是整个基础教育课程的灵魂。这也正是各国极其重视课程改革,尤其是极其重视课程标准研制工作的重要原因。现在英美等国纷纷组织全国最强的力量、投入大量物力经费研制各科课程标准,表现出他们对国家课程标准的日益重视。无论教材怎么编,无论教学如何设计,无论评价如何开展,都必须围绕着这一基本素质要求服务,都不能脱离这个核心。
但是,课程标准是教材、教学和评价的基本依据,并不等于课程标准是对教材、教学和评价方方面面的具体规定。课程标准对某方面或某领域基本素质要求的规定,主要体现为在课程标准中所确定的课程目标和课程内容,因此,课程标准的指导作用主要体现在它规定了各科教材、教学所要实现的课程目标和各科教材教学中所要学习的课程内容,规定了评价哪些基本素质以及评价的基本标准。但对教材编制、教学设计和评价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如教材编写体系、教学顺序安排及课时分配、评价的具体方法等),则不做硬性的规定
4. 新课改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我们常常以为课程改革就是改换教材,这是不正确的。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新课改主要有六大"改变":
1、课程目标方面,反对过于注重知识传授,强调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的达成。比如学化学,过去只是明确地告诉你什么加什么会产生怎样的反应,现在我们经常不告诉学生结果,而是让学生自己去做实验,在实验过程中学习、理解和记忆,体验过程,培养能力,形成正确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
2、课程结构方面,强调不同功能和价值的课程要有一个比较均衡、合理的结构,符合未来社会对人才素质的要求和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突出的是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类的课程得到强化,同时强调课程的综合性和选择性。
3、课程内容方面,强调改变"繁、难、偏、旧"的教学内容,让学生更多地学习与生活、科技相联系的"活"的知识。
4、课程实施方面,强调变"要学生学"为"学生要学",要激发学生的兴趣,让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学会合作。
5、课程评价方面,以前的评价过于强调甄别与四川课改选拔,现在强调评价是为了改进教学、促进发展。比如,有的学生基础较差但很用功,只考了58分,没及格,老师可以给他60分甚至65分,以促使他更有信心地学习。
6、课程管理方面,以前基本上是国家课程、教材一统天下,现在强调国家、地方、学校三级管理,充分调动地方和学校的积极性,也增强教育的针对性。
随着新课改的推进,人们已经感受到了一些变化:各地用的课本是不完全一样的;老师上课不是"紧扣教科书"了;学生的"问题"多起来了;高中录取不是只看分数了。学业评价不是只看考试结果了等等。
5. 新课标具体内容
新课标内容
知识、技能、过程、方法、态度、情感、价值观。
一些人忽视了态度、情感、价值观,其实它是新课标三维目标体系中的一维,其重要性不差于知识、技能、过程、方法。
课程标准是国家课程的基本纲领性文件,是国家对基础教育课程的基本规范和质量要求。本次课程改革将我国沿用已久的教学大纲改为课程标准,反映了课程改革所倡导的基本理念。基础教育各门课程标准的研制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核心工作。经过近300名专家的共同努力,18种课程标准实验稿正式颁布,标志着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入新的阶段。
[编辑本段]为什么要课程改革
课程是实现教育目的的重要途径,是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的最主要的依据,是集中体现和反映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的载体,因此,课程居于教育的核心地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不是纯粹主观意志的产物,而是人们对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所作的主观反应。因此,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不仅决定了一定社会中的教育是否要进行改革,而且也从根本上决定了改革的方向、目标乃至规模。教育发展的历史进程充分地说明了上述论断。
整个教育发展史的事实表明,社会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的变革,以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重大变化,都将引发学校教育的重大变革。刚刚过去的20世纪之所以被人们称做教育改革的世纪,其原因也在于此。
工业经济时代的学校教育模式的功能或价值可以概括为这样一句话,即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生产者和劳动者,成为生产和消费的工具。学校教育孜孜以求的是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经济价值。20世纪50年代,出现了人力资本理论。其专注于经济增长、不顾人的发展的教育模式在历史上曾经发挥过积极作用。然而,在当前的知识经济时代,这种教育模式的弊端引起了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的关注,要求对教育进行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如果不着手对基础教育课程进行改革,将严重影响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世界各国之所以不约而同地进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其原因也在于此。
同过去时代在经济发展、国力增强等方面的社会发展主要依赖于自然资源或物资力量相比较,具有高度科学文化素养和人文素养的人,对于21世纪人类发展则具有越来越关键的意义。所谓具有高度科学文化素养和人文素养的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掌握基本的学习工具,即阅读、书写、口头表达、计算和问题解决;二是要具备基本的知识、技能,以及正确的价值观和态度。只有这样,他才能具有能够生存下去、有尊严地生活和工作、改善自己的生活质量、充分发展自己的能力,才能积极参与社会的发展,并能终身学习。
我国基础教育的发展和既往的七次课程改革,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对于促进我国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与此同时,我们必须实事求是地承认,目前我国基础教育的现状同时代发展的要求和肩负的历史重任之间还存在着巨大的反差。我国基础教育课程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其原因如下。
第一,固有的知识本位、学科本位问题没有得到根本的转变,所产生的危害影响至深,这与时代对人的要求形成了极大的反差。
第二,传统的应试教育势力强大,素质教育不能真正得到落实。
课程结构单一,学科体系相对封闭,难以反映现代科技、社会发展的新内容,脱离学生经验和社会实际;学生死记硬背、题海训练的状况普遍存在;课程评价过于强调学业成绩和甄别、选拔的功能;课程管理强调统一,致使课程难以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和学生多样化发展的需求。这些问题的存在,以及它们对实施素质教育的制约及产生的不良影响,都足以说明推进课程改革的必要性和针对性。
[编辑本段]课程改革的目标
概括地说,这次课程改革的根本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调整和改革基础教育的课程体系、结构、内容,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
工业经济对于“效率”的崇拜又决定了学校教育必须以简约、规范的方式来传授知识,因此,建立在对知识加以分门别类基础之上的分科课程就成为课程结构最重要的特色。此外,各门学科对于各自领域知识体系的“完整性”“系统性”“逻辑性”“权威性”的追求,不仅造成了学科之间的森严壁垒,而且使教科书获得了至高无上的尊严。在课程实施的过程中,以教科书为载体知识便处于核心地位,成为制约教师和学生活动的依据。换言之,知识成为学校课程体系的目的。
现行课程体系的上述特征,都反映了这么一种教育理念或关于人的发展观:国家和社会发展集中地体现为经济的发展,因此,与生产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知识和技能的掌握,乃是学校课程体系应该追求的最高目标;同时,它也构成了人的“发展”的全部内涵。
显然,如果不根治我国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现存的应试教育的弊端,素质教育就不能推行。
为了实现新课程的培养目标,同时针对现行的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中存在的弊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提出了本次课程改革的六项具体目标。这些目标构成了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总体框架,体现了课程改革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系统工程。
一、实现课程功能的转变
二、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三、密切课程内容与生活和时代的联系
四、改善学生的学习方式
五、建立与素质教育理念相一致的评价与考试制度
六、实行三级课程管理制度
《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明确指出,实施素质教育,必须端正教育思想,转变教育观念。如果我们全体教育工作者不能做到这一点,课程改革就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素质教育就会流于形式。同以往相比,这次课程改革在如何看待学生、学习、知识、发展、课程等方面,都有着重大的转变。
一、学生观
学生是教育工作的最主要的对象,究竟应该如何看待学生,这是教育工作者面对的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学生观的核心内涵是,学生究竟是人还是物。至少在口头上,几乎任何人都认为学生是人,然而,在我们实际的教育工作中,却普遍存在着把学生当做任人摆布的物的现象。这涉及一个如何看待人的问题。这次课程改革对于学生的看法坚持了以下三个要点。第一,作为生活在一定社会条件下的人,人与人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使学生具有“被决定”的一面。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阐述,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因此,新课程必须具有必要的统一性、规范性,这一点在课程标准中得到了体现。
第二,作为具有主动性生命形式的人,学生与无生命的物和有生命的植物、动物有着本质的区别。正是这种主动性,使人能够不断地“更新”,不断地超越自我。因此,在课程实施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充分考虑如何保护并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
第三,学生具有“未完成性”。从积极的意义上理解,这种未完成性是指:在我们的学生身上,具有丰富的潜能,存在着广阔的发展空间,蕴藏着对于复兴中华民族大业至关重要的人力资源。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充分发展是这次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使命。
二、发展观
自古以来,人的全面发展始终是教育追求的理想,然而,应试教育的模式严重地限制了“发展”这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所谓“发展”仅仅是指通过各种考试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的增加或熟练。这种专注于工具价值的发展观严重地破坏了人的内在的自然,从而严重地阻碍了人的本体价值的实现。应该看到,人的工具价值和本体价值乃是内在地统一于人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之中的。为了充分发挥课程之于学生全面发展的作用,这次课程改革除了在课程结构、教学过程、课程评价方面作了调整之外,还强调各科的课程标准都必须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厘定应该达到的目标。只有坚持全面发展的观点,才能实现“发展”这个概念的真正内涵,即发展乃是质而不是量的变化;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教育”这个概念的真正内涵,即教育乃是养成学生的健全的个性或人格。
三、知识观
从前面的表述中,我们已经知道工业经济时代学校教育的中心任务是传授知识,因而,系统的知识几乎成为“课程”的代名词。知识之所以占据如此重要的地位,是因为人们赋予了知识一些“神圣”的特征。知识不仅是绝对的,而且也是客观的,因而,知识成为了外在于人的、与人毫无关系的、类似于地下的矿物那样的客观存在物。对于知识而言,人们惟一能够做的事情,就是“发现”。对于学校里的学生而言,他们的任务乃是接受、存储前人已经“发现”了的知识。在这种知识观的指导下,学校教育必然会出现书本中心、教师中心、死记硬背的现象。
这次课程改革坚持实践的观点,并吸纳当代哲学、心理学、教育学、复杂科学等多种学科的研究成果,认为知识属于人的认识范畴,是人在社会实践中形成并得到检验的。换言之,无论新知识的获得或是现成知识的掌握,都离不开人的积极参与,离不开认识主体的活动。学生掌握知识的过程,实质上是一种探究的过程、选择的过程、创造的过程,也是学生科学精神、创新精神,乃至正确世界观逐步形成的过程。因此,这次课程改革要求在师生关系、教与学的方法等方面都要有重大变革,强调教师要引导学生质疑、调查、探究,在实践中学习,富有个性地学习。对于学生来说,最重要的不再是接受和存储知识,而是学会探究,以便为终身继续学习奠定基础。
四、课程观
课程是一个历史的范畴,直接受制于教育目的,所以,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课程观。“课程即教学的科目”或“课程是教学内容和进展的总和”等是受到人们普遍认同的观点。需要明确指出的是,这里的“教学科目”或“教学内容”主要是指教师在课堂中向学生传授分门别类的知识。这种课程观最大的弊端是:教师向学生展示的知识世界具有严格的确定性和简约性,这与以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为特征的学生真实的生活世界毫不匹配,于是教育、课程便远离了学生的实际生活。在实践中,与知识、技能的传授无直接关系的校内外活动,往往被看做是额外的负担而遭到排斥。这种知识本位的课程显然不再符合时代的需要。基础教育课程应该全力追求的价值是促进学生和社会的发展。为此,要积极利用并开发各种课程资源,除了知识、技能之外,人类创造的所有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以及自然存在物都可以是构成课程的素材。然而,我们必须看到,所有这些素材的教育意义都是潜在的,只有通过学生个人的经验才能够被激活而得以彰显。为此,必须拆除阻隔学校与社会、课程与生活之间融会贯通的藩篱。惟有如此,学生才会感到,学习不是生活的额外负担,而是生活的需要;而且,原先在被迫接受的“学习”活动中处于边缘位置(有时甚至作为教育的消极因素而遭到排斥)的情感、体验也将获得与理智同等的地位。
[编辑本段]课程结构
课程结构是课程目标转化为教育成果的纽带,是课程实施活动顺利开展的依据。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根据新课程的培养目标对现行课程结构进行调整,调整的主要任务和方向是优化课程结构。
第一节 课程结构的调整
课程结构调整就其实质而言,就是重新认识和确立各种课程类型以及具体科目在学校课程体系中的价值、地位、作用和相互关系。
课程类型主要有:①学科课程与经验课程,这是从课程内容所固有的属性来区分的两种类型。其中,学科课程的主导价值在于传承人类文明,使学生掌握人类积累下来的文化遗产;经验课程的主导价值在于使学生获得关于现实世界的直接经验和真切体验。②分科课程与综合课程,这是从课程内容的组织方式来区分的两种类型。其中,分科课程的主导价值在于使学生获得逻辑严密和条理清晰的文化知识,而综合课程的主导价值在于通过相关学科的整合,促进学生认识的整体性发展并形成把握和解决问题的全面的视野与方法。③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这是从课程计划中对课程实施的要求来区分的两种类型。其中,必修课程的主导价值在于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共性,而选修课程的主导价值在于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培养和发展学生的个性。④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这是从课程设计、开发和管理主体来区分的三种类型。其中,国家课程的主导价值在于通过课程体现国家的教育意志,地方课程的主导价值在于通过课程满足地方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校本课程的主导价值在于通过课程展示学校的办学宗旨和特色。上述各类课程所具有的特定价值以及每组课程类型所具有的价值互补性,意味着它们在学校课程结构中都拥有着不可或缺的地位,即学校的课程结构应当是由各种课程类型共同构成的一个有机的统一体。
我国现行的课程结构,存在着较严重的不足。首先,在学校课程中学科课程占据绝对主导地位,而经验课程则微乎其微;分科课程占据绝对主导地位,而综合课程则微乎其微;必修课程占据绝对主导地位,而选修课程则微乎其微;国家课程备受关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得不到实质性的开发。课程类型的单一使得在注重发挥一种或几种课程类型价值的同时,忽视或放弃了其他课程类型在学生发展方面所具有的价值,学生在这种单一课程的“滋养”下,其片面发展在所难免。其次,学校课程中各具体科目之间的比重失衡,语文、数学等科目所占的比重过高,挤占了其他学科的时间,从而直接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针对现行课程类型结构单一的状况,在新的学校课程结构中设计了与学科课程相对应的经验课程,与分科课程相对应的综合课程,与必修课程相对应的选修课程,并为开发与国家课程相对应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提供了较大的空间。学校课程类型的多样化是全面实现课程价值的一种重要方式,多种课程类型的有机结合将有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这将为从根本上改变我国学生过分追求学业高分、综合素养低、主动学习能力弱的状况提供有利条件。针对现行课程结构中科目比例失衡的状况,新的课程计划分别将语文所占的比重由原来的24%(1992年)降至20%~22%,将数学由原来的16%(1992年)降至13%一15%,并对其他传统优势科目所占的比重进行了适当的下调。同时,将下调后积累下来的课时量分配给综合实践活动和地方与校本课程。其中,综合实践活动拥有了6%一8%的课时,地方与校本课程拥有了10%一12%的课时。显然,学校课程体系中具体科目比重关系的调整折射出我国开展此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思想,即重点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创新意识与能力、收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主动和自主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交流与合作的能力以及对自然环境和人类社会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本次课程结构的调整将扭转长期以来困扰我国的中小学课程类型单一、科目比重失衡的局面,从而实现学校课程类型多样化、具体科目比重均衡化的要求。
《纲要》第二部分对新课程结构的主要内容做了明确的阐述。
(一)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义务教育课程。小学阶段以综合课程为主。小学低年级开设品德与生活、语文、数学、体育、艺术(或音乐、美术)等课程;小学中高年级开设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科学、外语、综合实践活动、体育、艺术(或音乐、美术)等课程。
初中阶段设置分科与综合相结合的课程,主要包括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科学(或物理、化学、生物)、历史与社会(或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积极倡导各地选择综合课程。学校应努力创造条件开设选修课程。在义务教育阶段
的语文、艺术、美术课中要加强写字教学。
(二)高中以分科课程为主。为使学生在普遍达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实现有个性的发展,课程标准应有不同水平的要求,在开设必修课程的同时,设置丰富多彩的选修课程,开设技术类课程。积极试行学分制管理。
(三)从小学至高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并作为必修课程,其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强调学生通过实践,增强探究和创新意识,学习科学研究的方法,发展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增进学校与社会的密切联系,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在课程的实施过程中,加强信息技术教育,培养学生利用信息技术的意识和能力。了解必要的通用技术和职业分工,具有初步技术能力。
(四)农村中学课程要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在达到国家课程基本要求的同时,可根据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因地制宜地设置符合当地需要的课程,深化“农科教相结合”和“三教统筹”等项改革,试行通过“绿色证书”教育及其他技术培训获得“双证”的做法。城
市普通中学也要逐步开设职业技术课程。
《纲要》明确要求课程设置必须“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既是本次课程结构调整的三条基本原则,又是新课程结构区别于现行课程结构的三个基本特征。可以说,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是我们全面领会和理解新课程结构的三把钥匙。
课程结构的均衡性是指学校课程体系中的各种课程类型、具体科目和课程内容能够保持一种恰当、合理的比重。根据新课程的培养目标,新课程结构包容了各种类型的课程和多种与现实社会生活以及学生的自身生活密切相关的科目,同时通过课时比例调整,使其保持适当的比重关系。这是从课程方案层面体现出来的均衡性。如何在实践层面上落实?
首先要承认每门课程的独特性和独特价值,它们在实现新课程的培养目标上都能做出自己的贡献。
其次要承认每门课程的特殊性和局限性,没有一门课程能够包打天下,实现所有的课程目标。课程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是整体发挥课程功能, 全面实现课程目标的必然要求。
再次要承认课程之间在教学任务上有轻重之分。义务教育阶段设置的各门课程依据培养目标的要求、学科自身的特点以及课程之间的关系,在课程开设顺序上有先有后,在课程内容安排上有多有少,在课时比例设计上有高有低,从而使各门课程在义务教育阶段所处的位置和所承担的任务有所不同。从这个角度来说,各门课程要区别对待,但这种区别对待的目的正是使课程之间保持一种均衡,从而实现课程的整体优化。从学生角度来说,均衡性也决不是指学生各学科或各领域平均发展,而是指个性的和谐发展。
课程结构的综合性是针对过分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而提出的。它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加强学科的综合性。就一门学科而言,注重联系儿童经验和生活实际;就不同学科而言,提倡和追求彼此关联,相互补充。新课程结构重视了学科知识、社会生活和学生经验的整合,加强了学科之间的相互渗透,从而改变了现行课程过分强调学科本位的现象。
第二,设置综合课程。设置综合课程是课程结构综合性的集中体现。本次课程改革不仅开设了与分科课程相对应的综合课程,而且规定,小学阶段以综合课程为主,初中阶段设置分科与综合相结合的课程,高中以分科课程为主。这也就是说,综合课程与分科课程在学校课程结构中所占的比重是随着学校教育层次的变化而变化的。在低年级的课程结构中,综合课程要明显超出分科课程。随着年级的增高,综合课程在课程结构中所占比重逐渐降低,而分科课程所占比重则逐渐提高,并最终超出综合课程。对课程结构进行这样的调整,不仅符合儿童认知发展规律,也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师资队伍的状况。正是考虑到各地的实际情况和师资条件,本次课程结构调整制定了综合课程和分科课程并存的“自助餐”式的课程计划,供各地选择。在“综合型”的课程计划中,原有的物理、化学和生物被整合为科学,历史、地理被整合为历史与社会,美术、音乐被整合为艺术,这三个科目皆属于综合课程的范畴;此外,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以及综合实践活动作为高度整合的综合课程在课程计划中都占有一席之地。显然,在新的基础教育课程结构中,综合课程已经成为学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如此,国家积极倡导各地实施以综合课程为主的课程计划。综合课程的开设将会有力地改变现行课程科目过多或缺乏整合的现状。从实践层面讲,实施综合课程一定要以综合的观念为指导,真正发挥综合课程的价值和作用。
第三,增设综合实践活动。如上所说,这是一门高度综合的课程,是本次课程改革的一个亮点。为此,我们特别提出来加以强调。从本质上讲,这是一门非学科领域,是基于生活实践领域的课程,它是基于学习者的直接经验,密切联系学生自身生活和社会生活,体现对知识的综合运用的实践性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起点是学生而不是教师,学生从自身经验中形成问题,从经验中去获得解决问题的途径与方法。其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等。
课程结构的选择性是针对地方、学校与学生的差异而提出的,它要求学校课程要以充分的灵活性适应于地方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以显著的特色性适应于学校的办学宗旨和方向,以选择性适应于学生的个性发展。由此可见,课程结构的选择性主要涉及各级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学校(校长与教师)、学生如何选择课程,以及我们的教育能给地方、学校与学生提供多少课程以供选择。选择性的集中体现是新课程适当减少了国家课程在学校课程体系中所占的比重。在义务教育阶段,将10%~12%的课时量给予了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从而形成了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三级课程并行的层次结构。这无疑能够激发地方和学校在课程开发与实施上的主动性,也有助于真正实现学校课程的多样化,从而体现地方特色、学校特色。选择性还体现在国家课程的变通性上。就课程类型而言,国家提供套餐式方案,供地方和学校根据自身的需要做出选择;就课时比例而言,国家划定范围,供地方和学校选定;就课程内容而言,国家制定课程标准,在保证义务教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反映地方经济、社会文化特点。教育面对的是一个个具有独特个性的学生,教育应促进每一位学生的个性发展,为此,课程结构的选择性最终必须落实到每个学生的个性差异上,这就要求地方和学校必须加强选修课程的建设。新的课程计划倡导适当减少必修课程的比重,增加选修课程的比重。
《纲要》第三条明确规定:“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义务教育课程应体现义务教育的基本性质,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适应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基于此,本次课程改革将义务教育作为一个整体,九年一贯地进行课程设置。实际上,这也正是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的体现。“整体”指将各类课程按横向关系组织起来,通过课程的横向组织,使各门课程在差异得以尊重的前提下互相整合起来,消除以往学科本位所造成的学科之间彼此孤立甚至壁垒森严的对立局面,使各门课程、各个学科产生合力,使学习者的学习产生整体效应,从而促进学生人格整体发展。“一贯”指将各类课程按纵向的发展序列组织起来。就一门课程而言,要强调“连续性”,使课程内容在循环中加深、拓展,并不断得到强化、巩固;就各门课程关系而言,要强调“顺序性”,使不同课程有序地开设,前后相互连贯,同时使课程门类由低年级到高年级逐渐增加。从而使学习者的学习产生累积效应,促进学生可持续发展。
分科课程是一种单学科的课程组织模式,它强调不同学科门类之间的相对独立性,强调一门学科的逻辑体系的完整性。从课程开发来说,分科课程坚持以学科知识及其发展为基点,强调本学科知识的优先性;从课程组织来说,分科课程坚持以学科知识的逻辑体系为线索,强调本学科自成一体。因此,分科课程具有以下优点:第一,有助于突出教学的逻辑性和连续性,它是学生简捷有效地获取学科系统知识的重要途径;第二,有助于体现教学的专业性、学术性和结构性,从而有效地促进学科尖端人才的培养和国家科技的发展;第三,有助于组织教学与评价,便于提高教学效率。但是,分科课程容易导致轻视学生的需要、经验和生活,容易导致忽略当代社会生活的现实需要,容易导致将学科与学科彼此之间割裂,从而限制了学生的视野,束缚了学生思维的广度。应该承认现行的分科课程这些缺点是比较突出的。
6. 新课程改革实施纲要的内容有什么
本轮课程改革是在历次课程与教材改革的基础上进行的,充分考虑到现代社会发展、信息技术进步与学生性质变化等因素,确立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总目标——大力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调整和改革基础教育的课程体系、结构、内容,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为了实现这一总目标,提出六项具体的改革目标。
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
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课程门类和课时比例,并设置综合课程,适应不同地区及学生发展的需求,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改变课程内容“难、繁、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能力。
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
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
7.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规划纲要》的内容是什么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规划纲要》 指导未来10年教育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已经公诸于众。社会各界关心的焦点几乎都成为亮点,这些方面不仅理念有了突破,手段也有了力度;一些工作中的难点问题,需要通过更大范围内的体制改革和更大的工作力度才能统筹解决;对于文字工作已基 本到位的《规划纲要》,重点可能更多地要放到促进其落实的手段上。 亮点带来惊喜 《规划纲要》民意尽显,主要体现在其“迎着问题上”。针对当前中国教育存在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规划纲要》提出“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20字工作方针。其中,育人为本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教育领域落实为育人为本,这种理念上的突破使教育的功能与国家的需要和大众的诉求统一起来,不仅涵盖了素质教育的内容,也反映了未来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教育的目的是人的全面发展,以公平和质量为目标的改革创新是手段。必须长期、全面来看教育成效,如果不利于人的全面发展,就无所谓公平和质量。 理念上的突破与内容上的改革创新一脉相承。《规划纲要》目前的内容已是面面俱到,仅从现实需要来看,目前的文本既为最受关注的民生问题给出了答案,又为解决这些问题准备了制度建设方案。这其中,“优先”、“公平”这两个关键词都落到了实处:《规划纲要》具体阐释了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强调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这使教育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地位如何凸显、教育发展自身应首先追求什么有了明确答案。 以社会各界关心的对教育的投入为例。《规划纲要》第一次全面系统地表述教育怎么优先,不再像以往的规划一样笼统地提4%目标:“各项政府收入统筹用于支持教育发展。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2012年达到4%”。2009年,我国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已过万亿元,财政教育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为16.3%,《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财政性教育支出比例准确的时间目标,并将这种支出的重点领域具体化、项目化,在建立健全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扶持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等方面都有“花钱清单”。 又如,对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2020年前分阶段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各项资源”,这是前所未有的突破,真正有了公平是作为民生的教育发展之本的意思。而且在战略目标中明确“高水平普及义务教育”、“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基本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这种与百姓感受一致的目标更利于让社会各界理解和监督《规划纲要》。 总之,大家关心的诸多问题,因为这些理念和措施而成为亮点。尽管这些措施难以一蹴而就,但经年累月,教育事业一定会实现大家期待的发展。 难点仍待攻克 在看到亮点的同时,也不能忽略难点所在。因为多年形成的体制障碍,没有全局渐进的改革是难以攻克的,《规划纲要》见效也非一日、一部门之功。 以公平为例。“促进公平”与国家大计中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相辅相成,公平要以均等化为基础,至少在硬件方面。尽管这些年来各级政府对教育的投入比例在大幅上升,但从教育公平角度考虑,不能不看到类似的投入比例却因为各地基数的差异而使实际的投入力度也存在相当差异。尽管《规划纲要》明确了加强省级统筹,但省与省之间的差距并不比县与县之间的差距好多少。从投入量而言,发达地区可能已经基本够用,在欠发达地区却仍有许多基本条件仍无力达到,这就使“促进公平”落实起来必须有一项制度的完善作为保证——转移支付。 再如行政化管理倾向。目前比较多的说法是:政府对学校管得过多,学校自主权不足,未来应进一步扩大办学自主权。《规划纲要》对此是持肯定态度的,专门用“落实学校自主办学权”、“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来叙述。但学校的问题不仅是学校的问题。从现实的情况看,在一部分领域确有政府管得过多、过细等问题,比如过多的行政性审批、过多的达标评比等等。但与此同时,在一些领域也存在着突出的“放权过度、约束不足”问题。比如,一些学校在基本建设、资产处置、收费和内部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事实上已经到了很难约束的地步,在其他相关领域,学校也有着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由此带来行为目标异化以及“内部人控制”问题,事实上已经非常突出。因此,调整政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关系模式绝不是简单的“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而是要立足教育目标和属性,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而这又是此类事业单位共同存在的问题。对学校内部管理,目前学校本身的治理结构则有越来越强的照搬政府的倾向。中国高等学校经历过兼并、扩招这种外延拓展的努力,也经历过学科建设评估考核的尝试,还经历过人事改革、工资改革等绩效激励创新,有些大学还在招引人才、更新换代上费尽脑筋。这些机制使大学的资源和权力越来越集中,而集中就使管理部门、岗位和职位急剧升温,使这些部门、岗位和职位“寻租”机会大为增加。在这种情形下,还有多少大学老师认为“君子有三乐……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出现数十名大学教授竞聘后勤处长的怪事也就不足为怪了。尽管《规划纲要》已经提出鼓励和探索建立高等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让更多的社会人士参与学校的决策咨询,帮助学校更好地依法面向社会自主办学,但这样的操作只能随着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随着适合学校特点的制度和政策的健全来逐步推进。没有统筹的制度改革,没有力度更大的措施,难点可能依然难。 重点在于落实 《规划纲要》既要体现是一个规划纲要,又要体现它是一个规划,它要作出很多对于目标、措施的具体安排,要从文字变为行动。因此,最重要的是让《规划纲要》有“刚”性。工作部署要见实效,需要体现在工作目标、资源配置和绩效考核上,明确的工作目标、倾斜的资源配置和刚性的绩效考核,才可能在全社会形成落实相关工作的合力。2006年3月颁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在工作目标和绩效考核上有了突破——约束性指标及其关联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办法。通过约束性指标,使得“十五”期间若干不力的工作——如环境保护的主要污染物减排——有了很大的改进(“十一五”成为我国“七五”以来首个完成环境保护目标的五年计划)。所以,尽管《规划纲要》中的发展目标非常系统了,但需要加强刚性:落实为较大范围内利用现有统计体系可比较、可考核的目标甚至是约束性指标,并通过若干强制性制度来配合。而且,目前的《规划纲要》中,结果指标很清晰,对各类教育的办学规模和人口受教育年限都有明确规定。但是,没有真正推动事业改革、进行过程监控的抓手型指标并将其与绩效考核挂钩,这样的指标就难以起到改革发动机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