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
㈠ 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简介
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甘教基专[2010]41号
各市(州)教育局,有属关高等师范学校,有关办学单位:
为了加强对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制定了《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现下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问题或有好的改进建议,请及时反馈到省课改办。
附件:《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
㈡ 普通高中新课标出炉,与新高考如何衔接
新修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明确指出,普通高中教育是在义务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不只是为升大学做准备,还要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和职业发展做准备,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普通高中培养目标是进一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着力发展核心素养,使学生具有理想信念和社会责任感,具有科学文化素养和终身学习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自主发展能力和沟通合作能力。
与此相对应的是,考虑到高中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及升学考试要求,新修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进一步优化了课程结构,适当增加了课程的选择性。
一是保留原有学习科目,在英语、日语、俄语基础上,增加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
二是将课程类别调整为必修课程、选择性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在保证共同基础的前提下,为不同发展方向的学生提供有选择的课程。
三是进一步明确各类课程的功能定位,与高考综合改革相衔接:必修课程根据学生全面发展需要设置,全修全考;选择性必修课程根据学生个性发展和升学考试需要设置,选修选考;选修课程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开设,学生自主选择修习,可以学而不考或学而备考,为学生就业和高校自主招生录取提供参考。
四是合理确定各类课程学分比例,在毕业总学分不变的情况下,对原必修课程学分进行重构,由必修课程学分、选择性必修课程学分组成,适当增加选修课程学分,既保证基础性又兼顾选择性。
“我们现在已经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了,与过去高中教育就是‘精英教育’不一样,学生有多样化的需求,也有不同的基础。因此,这次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既要强化共同基础,同时也要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选择需求、多样化发展需求。”王湛说。
在保证共同基础的前提下,增强课程的选择性,在郑富芝看来,这更体现了高中教育的育人功能,“整个普通高中课程的设计不能完全跟着考试走,而要跟着育人走,要考虑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
㈢ 关于印发2010年山东省普通高中教师新课程全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培训对象与条件
培训对象为全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师,以学校为单位集体组织报名,全员培训。根据《山版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权本规范(试行)》中“落实课程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学活动,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的要求,对学校尚未开设的课程,也要选派教师参加培训。
高中学校要提供教师上网学习条件,教师要具有上网学习交流的能力,能够坚持全过程的远程学习。
㈣ 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办法是什么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自2006年秋季开始,对全省新入学普通高中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实行学分管理。为了规范普通高中学分认定和管理行为,确保学分认定的真实性、严肃性和公正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学完一定的课程并通过考核,可获得相应的学分。学分认定是对学生可否获得学分的判定。学分认定的意见分“同意认定”、 “不予认定”两种。
第三条 学分认定工作由学生所在学校负责。学校成立学分认定委员会,校长担任主任,委员由学校领导和学科骨干教师组成。
第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课程标准、浙江省高中新课程学科教学指导意见以及学分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校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 学分认定的基本条件是:(1)达到一定的课程修习时间(不少于规定学时的2/3);(2)在学习过程中有良好的表现(依据学习过程记录、学习成果、学生互评及教师评价等);(3)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或考查)并成绩合格。
1、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七个学习领域课程学分认定的基本条件是:⑴修习该模块的学时达到规定要求的以上;⑵学生在课程修习过程中的表现良好,作业基本上按时、独立完成;(3)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或考查,成绩合格。
2、综合实践活动领域学分认定的基本条件是:
研究性学习活动:⑴开题报告或活动方案;⑵过程记录;⑶成果;⑷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及教师评价记录;⑸实际参加活动的时间每1学分不少于12学时。以学生参与完成的研究性学习课题或项目为认定学分的主要依据。
社区服务:(1)学生的活动计划、记录、总结;(2)社区提供的证明材料;(3)三年内参加社区服务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社会实践:(1)学生的活动计划、记录、总结;(2)学校或相关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3)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的时间不少于1周。
3、选修Ⅱ课程的学分认定,主要依据学生的修习时间、过程表现以及学习成绩(成果)。
第六条 学分认定的基本程序是:
1、学生按要求学完一个模块的课程,并通过学校组织的考试(考核),由学生或任课教师向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提出学分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2.学科任课教师或综合实践活动指导教师根据学分认定条件进行对照,提出对学生学分认定的初步意见。
3.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对学生申请和任课教师提出的初步意见进行审核,作出认定结论,并由学分认定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
4.“同意认定”学生学分的,应在学校范围内公示。“不予认定”的,要书面通知学生并告之原因。
第七条 学生对学校作出的学分认定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或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提出复议要求。学分认定委员会自接到学生复议要求之日起15日内进行复议,及时给学生书面回复,并做好思想工作。
第八条 学校对学分“不予认定”的学生,应根据原因指导学生补足学时、重考、重修或改修其他课程。
第九条 学分认定工作一般在每个学段结束时进行,学校应及时将学分认定情况分别记入学生学分档案。
第十条 学校应切实加强对学生学分认定工作档案和学生学分档案的管理,妥善保存相关资料,以便查考。。
第十一条 校长应高度重视学分认定工作,建立规章制度,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对在学分认定工作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的人员,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所辖普通高中学校的学分认定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对学分认定工作做得好的学校要予以表彰,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学校要通报批评,并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给予必要的处罚。
第十三条 符合《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在省内学校之间转学的,或由已经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省(市、自治区)转入本省的,只要提供必要的学分证明材料,转入学校应当同意认定学生在原学校所获得的学分。由尚未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省(市、自治区)转入的,转入学校应当根据原学校提供的学习成绩证明,并按照其所学内容与新课程模块内容之间的关系认定相应的学分。由本省转学到外省(市、自治区)学生的学分认定,依据转入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6年秋季起施行,适用于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学校和学生。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浙江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㈤ 最新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还做了哪些调整
最新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主要有以下调整:
1、明确劳动为必修课程
方案明确,劳动为必修课程,共6学分,其中志愿服务为2分,学生在课外时间进行,3年内不少于40小时。方案提出,体育与健康的必修内容,必须在高中三学年持续开设。
2、进一步优化了课程结构
首先,保留原有学习科目,调整外语规划语种,在英语、日语、俄语基础上,增加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
其次,将课程类别调整为必修课程、选择性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在保证共同基础的前提下,为不同发展方向的学生提供有选择的课程。
再次,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类课程的功能定位,与高考综合改革相衔接,其中必修课程全修全考,选择性必修课程选修选考,选修课程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开设,为学生就业和高校招生录取提供参考。
最后,方案合理确定了各类课程学分比例,在毕业总学分不变的情况下,对原必修课程学分进行重构,由必修课程学分、选择性必修课程学分组成,适当增加选修课程学分,既保证基础性又兼顾选择性。
3、还研制了学业质量标准
各学科明确学生完成本学科学习任务后,学科核心素养应该达到的水平,各水平的关键表现构成评价学业质量的标准。
(5)如何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扩展阅读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调整后的课程
依据最新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普通高中在开设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和综合实践活动等国家课程以及校本课程之外,还应开设劳动课程,劳动共6学分。
其中志愿服务2学分,在课外时间进行,三年不少于40小时;其余4学分内容与通用技术的选择性必修内容以及校本课程内容统筹。
㈥ “合肥版”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改革方案之毕业学分
【导读】相信大家对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改革政策已经有所了解,我国计划在2022年全面实行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改革方案,近日“合肥版”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改革方案出炉,这对之后各省份改革也有很大的借鉴作用,那么改革方面具体包括什么呢?与之前的高中教育有何区别呢?怎么教?如何学?相信是大家尤为关注的问题,为此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合肥版”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改革方案之毕业学分具体政策。
【毕业学分】
最低修满144学分
才能高中毕业
学生完成相应课程规定课时的学习并考试(考核)合格,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学分最低要求为144学分,其中必修课程88学分;选择性必修课程不少于42学分(其中参加高考的学生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以及选择作为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的科目应修满上限学分;对于不选考的科目,鼓励学生结合兴趣爱好选修部分模块);选修课程不少于14学分。
综合实践活动共8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党团活动、军训、社会考察等,研究性学习6学分(完成2个课题研究或项目设计,以开展跨学科研究为主)。劳动共6学分,其中志愿服务2学分,在课外时间进行,三年不少于40小时;其余4学分内容与通用技术的选择性必修内容以及校本课程内容统筹。
选修课程不少于14学分。其中,在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基础上设计的学科拓展、提高类课程之外的课程不少于8学分。
各校要建立学分认定和管理制度。学分认定应综合考虑学生实际修习的课时、学习表现,并考试(考核)合格。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合肥版”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改革方案之毕业学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相关讯息,关注小编,持续更新。
㈦ 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介绍
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为贯彻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精神,落实省政府《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提出的目标与任务,积极稳妥地推进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㈧ 普通高中实施数学新课程标准教师要注意些什么
如何实施新课程标准下的高中数学课堂教学
新一轮的基础教育改革强烈内地影响着教师原本容熟悉的教学环境,课时的减少,学习方式的改变,无不对每一位高中数学教师提出新的要求。为此,笔者对如何实施新课程标准下的高中数学课堂教学,谈几点个人的看法。1课堂改革要更新教育观念教师讲,学生听,上课满堂灌,搞疲劳战术,是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