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小学课程改革
A. 2015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改革是怎样的
浙江省教师证是全国统考
考试报名在中小学教师考试网
国考笔试下半年9月份报名内,11月初考试
考试分容为三个级别,笔试考试内容分别为:
幼儿园《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中学《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按你所要报考的级别购买教材
教材没有指定的版本,推荐使用欣瑞版
笔试通过后,再报考你想教的科目的面试
还有普通话证书需要在面试前拿到
具体你也可以再关注一下当地教育部门的通知
如果可以帮到你,请采纳,谢谢!
B. 小学课程包括什么
小学开设的课程有: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思想品德、健康、社会、音乐、体育、美术、微机、礼仪等。
拓展资料
每个地方的课程都不同,课程是根学生的学习能力来制定的,近年来,农村中小学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建设方面涌现出一些先进典型,他们为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开发和实施提供了新鲜的经验。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初等教育所做的“把以学校教育为中心的教育活动与生产、健康、营养等相关的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把以学校教育为中心的教育活动与科学技术的实际应用和生活发展,特别是农村的生活发展结合起来”的改革实验,是农村小学地方课程建设的范例。
C. 检索10篇2013年到2015年的与新课程改革有关的期刊或论文,书籍!
原创 帮忙的
D. 如何去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体现以改革推动发展、提高质量、促进公平、增强活力的总体思路,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觉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进一步突出重点,明确攻坚方向,找准着力点,完善配套政策,不断取得新突破。
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确保学生体育课程和课外锻炼活动时间,提高阳光体育运动实效。完善学校、家庭、社区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形成合力,培养青少年良好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艺术教师队伍建设,保证美育教学资源基本配置和相关必备条件,全面提高美育教学质量,重点加强农村学校艺术教育,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加强科学保教,着力克服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以小学生减负为重点,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优化资源配置,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要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和经费保障制度,加快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尽快使校舍、师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地基本达标。出台校长教师交流指导意见,加大城镇学校教师对口支援农村学校、优质公办学校教师对口支援薄弱学校的力度,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试行学区制,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完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资助政策和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制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有效机制,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的教育信息化网络。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改进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和高校教学评估方式,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推进高校协同创新,促进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拓宽学生发展通道。要制定和实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及其配套政策文件,按照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实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招考和注册入学。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转换认定制度。
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加快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构建政府学校社会新型关系。要改进教育管理方式,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更多运用法规、规划、标准、政策、公共财政、信息服务等手段引导和支持学校发展。加强高等学校章程建设,完善治理结构,形成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健全各级各类教育督导评估制度,推行督学责任区制度,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发挥社会组织在教育评估监测中的作用,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多种形式兴办教育,巩固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E. 山东省<当代教育新理念><新课程与教学改革>中小学教师考试材料
一、填充题:(每格1分,共30分)
1、新课程改革的精神内核是 。本次课程改革要求建立一种“ ”式的新型师生关系。
2、一般说来,完整的课程目标体系包括三类: 、 、
。
3、在新课程改革中,教师要改变单纯的知识传授者,成为
、 和 。
4、在“学校文化”再生的过程中,我们需要特别关注建立民主的
、建设合作的 和营造丰富的 。
5、课程类型主要有以下四种: 、
、 、 。
6、研究性学习课程不仅关注学生“ ”,还应当关注学生“ ”。
7、“ ”是本次课程改革中的一个亮点,也是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主要特征。
8、课程资源分为 、 和 。
是最深厚的课程资源。
9、教师的专业成长离不开同伴互助,其基本形式是对话和协作。而对话的类型主要有: 、 、 、 。
10、一般来说,发展性学生评价包括以下四个程序: 、
、 、
。
二、简答题:(共32分)
1、贯穿本轮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是什么?它包含着哪三层含义?(4分)
2、综合实践活动的主要特性和主要内容包括哪些?实施综合实践活动应当遵循什么原则?(8分)
3、学校是课程实实在在发生的地方,是课程最真实存在、生长的地方。学校对课程的管理主要有几个方面?(4分)
4、课程资源开发途径有哪些?为什么说教师是最重要的课程资源?(8分)
5、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的基本要素有几个?它们的关系如何?(4分)
6、当前对教育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其中最关键的是对考试的改革。你认为改革考试应该改什么?(4分)
三、问答题:(共38分)
1、“教师不仅要会教书,而且要会编书”。假如由你来编书(校本课程开发),你认为应当如何编?(包括哪些内容?)你认为目前我们学校可以编出哪些新的校本课程?(15分)
2、新课程有关教育评价的改革重点涉及到对学生和教师的评价,你认为应当如何改革?(15分)
3、今年九月,江苏省即将全面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作为一个参与者,你觉得应该如何进行?(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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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2015年国培计划农村中小学实践与研修方式与内容
教师厅〔2015〕2号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http:// sxzxwxyz2015.e.px.teacher.com.cn/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
为进一步推动教师培训综合改革,提升培训质量,现就做好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国培计划”)实施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明确工作重点,做好整体设计
2015年起,“国培计划”主要面向乡村教师,采取顶岗置换、送教下乡、网络研修、短期集中、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等有效方式,对教师进行专业化培训。各省要按照“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分批遴选项目县,分步扎实推进项目实施工作。
各省要组织力量深入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教师培训机构和乡村中小学幼儿园一线,采取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座谈与访谈等方式进行全面细致专项调研,重点把握本地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状况、乡村教师培训工作开展情况、乡村教师能力素质水平、乡村教师学习方式和乡村教师发展路径等。通过专项调研,明确乡村教师培训工作的薄弱环节,找准乡村教师发展短板,摸清乡村教师培训需求,明确2015年中小学教师培训和幼儿园教师培训的覆盖范围、培训规模、重点任务、推进步骤、管理举措和保障措施等,做好项目整体设计。
二、优化项目设置,精心研制规划方案
“示范性项目”以培训团队打造、骨干教师高端研修、紧缺领域教师培训为重点,创新培训模式,加强优质资源建设。“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主要针对乡村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需求,实施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送教下乡培训、教师网络研修、乡村教师访名校培训、乡村校园长培训等五类项目。要加强紧缺领域和薄弱学科教师培训,开展书法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校园足球师资培训。
各省要根据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分培训对象,细化项目设置,精心研制项目规划方案。明确各子项目的培训目标、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实施要求等内容,规范指导院校(机构)及区县的项目申报、实施和考核评价等工作。
三、择优遴选培训机构,提升培训实效
为确保项目落地,由高等学校、具备资质的公办民办教师培训机构、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和优质中小学幼儿园协同申报国培项目。高等学校须整合校内培训资源,建立与县级教师发展中心、优质中小学幼儿园的合作机制。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应实现与教师培训机构、教研和电教等部门的整合。改革完善项目招投标机制,将周期招标与年度报审相结合,对绩效考评优良的单位实行2-3年周期招标制,同时实施年度末位淘汰,调整比例原则上不少于20%。
培训任务承担院校(机构)要科学诊断教师培训需求,分类、分科、分层设计递进式培训课程,以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为重点,开展主题鲜明的培训。将师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信息技术应用作为培训必修内容。有效利用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切实推行集中面授、网络研修和现场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促进教师学用结合。
四、加强监管评估,确保培训质量
国家完善国培机构资质标准,采取大数据评估、学员网络匿名评估、专家抽查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各地项目实施过程及成效进行监管评估。各地要依据相关标准,细化培训方案与培训课程评审,严把入口关。依托现有资源,建立项目实施过程监管与绩效评估信息化管理系统,全面监控培训过程,有效开展培训绩效评估。建立培训绩效公开制度,将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县和培训机构遴选及调整的重要依据。
要根据国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合理配置“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经费。加强经费使用监管,完善项目预决算,严格经费报销,确保专款专用。培训食宿安排要厉行勤俭节约,要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严禁使用培训经费安排与培训无关的参观考察活动。各地要落实工作经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于本通知印发后30天内在教育部网站教师工作司网页发布招投标通知。相关省(区、市)应在60天内完成“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规划方案研制、培训院校(机构)及项目县遴选工作,按相关要求报送教育部、财政部评审。对经核实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培训组织管理不力、参训学员满意度低、培训经费使用不当等类似问题的省份,中央财政将核减该省份当年“国培计划”专项经费。
附件:1.“国培计划(2015)”——示范性项目
2.“国培计划(2015)”——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15年4月7日
附件1
“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
2015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以培训团队打造、骨干教师高端研修、紧缺领域教师培训为重点,创新教师培训模式,大力推行混合式培训,着重推进跨年度递进式培训,加强优质资源开发建设,积极探索教师常态化培训机制。
一、推进综合改革
设骨干教师能力提升高端研修和优秀青年教师成长助力两个项目,分别面向2000名特级教师和2000名发展潜力大的优秀青年教师,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以任务驱动为主线,通过诊断测评、行动研究、总结提升和成果推广等阶段,进行跨年度递进式培训,帮助优秀教师提炼教学经验,塑造教学风格,凝练教育思想,生成标志性成果,提升教育教学创新能力和培训本地骨干教师的能力,为各地培养一批教育教学改革的引领者和培训专家。
二、注重紧缺领域骨干教师培训
对500名法治教育、3000名体育美育、1900名特殊教育、2000名学前教育、1000名班主任和1300名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等紧缺领域的骨干教师,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项培训,帮助教师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培训能力,示范引领各地加强紧缺领域教师队伍建设。
三、创新网络研修
在各省遴选项目县,建设示范性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实施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分级组建培训者团队,推动专家指导校本研修,建立校本研修良性运行机制,对80000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行专项培训。在各地建立示范性教师工作坊,将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培养400名教师工作坊主持人,引领40000名地市和区县骨干教师教研员进行工作坊研修,打造信息技术环境下的教师学习共同体。
四、加强培训团队建设
主要面向7000名高等学校和教师培训机构的专职培训者、担任兼职培训者的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能力提升专项培训。专职培训者培训重在提升培训需求诊断能力、方案设计能力、课程开发能力、教学实施能力、教师工作坊主持能力和绩效评估能力等。兼职培训者培训重在提升培训课程开发能力、活动设计能力、教学实施能力和教师工作坊主持能力等。通过专项培训,为各地建立省级教师培训团队奠定坚实基础。
五、开展骨干校园长培训
主要面向边远贫困地区农村校长、中小学骨干校长、幼儿园骨干园长、特殊教育学校校长等,采取集中培训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项培训,帮助校长更新办学理念,提高治校能力,为各地培养一批引领教育改革发展的带头人。
附件2
“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
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省级教育、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按年度分批遴选项目县,主要面向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进行2-3年的周期性培训,持续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
一、项目设置
实施置换脱产研修,建立乡村教师培训团队;实施送教下乡培训和教师网络研修,建立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形成区域与校本研修常态化运行机制;实施短期集中培训,支持村小和教学点教师、乡村幼儿园教师和乡村校园长培训。
(一)教师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
遴选培训成绩突出的高等学校、网络研修绩效居前的国培远程培训机构、能发挥示范作用的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和校本研修特色明显的中小学幼儿园协同承担,组织高年级师范生顶岗支教,置换出拟承担送教下乡和网络研修培训任务的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教研员,进行为期4-6个月的脱产研修,各地可跨年度分段实施。培训主要包括院校(机构)集中研修、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和中小学幼儿园“影子教师”跟岗实践、返岗培训实践和总结提升等四个环节,跟岗实践时间不少于1/3。须建立工作坊,将网络研修贯穿始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专家统筹设计课程,合理配置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系统整合网络研修课程,坚持教研类课程与培训类课程并重,培训类课程须涵盖送教下乡培训、网络研修和校本研修的实施方法与技能。通过研修,全面提升骨干教师教研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培训指导能力,打造一支“用得上、干得好”的县级教师培训团队。
(二)送教下乡培训
省级统筹,项目县组织,高等学校、县级教师发展中心、乡镇片区研修中心协同承担,以本地教师培训团队为主体,整合全省(区、市)专家资源,分学科组建送培团队,开展送教下乡培训。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项目县建立完善的送教下乡培训模式,将送教下乡与校本研修指导并重,以任务驱动为主线,按年度分阶段实施主题式培训,应包括诊断示范、研课磨课、成果展示、总结提升等阶段,切实提升乡村教师课堂教学能力。原则上同一乡镇同一学科每年送培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2天。县级教师发展中心要将送培课程及生成性成果进行再加工,形成培训资源包,支持乡村学校开展校本研修。
(三)教师网络研修
遴选具备“国培计划”远程培训资质的高等学校和教师培训专业机构承担网络研修任务,组织实现网络研修任务承担机构与项目县对接,每县对接1家机构,支持双方协同开展2-3年周期性培训,建立县域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形成区域与校本研修常态化运行机制。项目县要建立网络研修任务承担机构与本地教师发展中心、中小学校的协同机制,有效利用“个人空间—教师工作坊—研修社区”一体化网络研修体系,开展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和教师工作坊研修。实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安排网络研修经费50%左右。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重在遴选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基于网络的校本研修常态化运行机制。教师工作坊研修重在依托本地培训团队,分学科(领域)建立骨干引领全员的教师常态化学习机制。
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依托网络研修社区,将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相结合,对具备网络学习条件的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每年开展不少于120学时的专项培训,第一年应进行不少于50学时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网络研修任务承担机构要为每个学员开通“个人空间”,为每个培训者成立“教师工作坊”,建立“学校社区”,形成“区域社区”。项目县要建立县级和校级培训团队。网络研修任务承担机构要与县、校密切合作,系统设计培训课程,坚持整体规划与突出特色相结合,以任务驱动为主线,分类设计培训者培训、区域研修和校本研修课程,有机整合线上与线下研修课程,预设丰富适用的优质课程,加工汇聚生成性课程,建立本地课程资源库,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教师工作坊研修。依托教师工作坊,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以任务驱动为主线,通过诊断测评、实践反思、总结提升和成果推广等阶段,进行跨年度递进式培训,建立教师常态化学习机制。统筹设计两级培训,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工作坊研修方式,重点遴选信息技术水平较高的项目县专职培训者和教研员进行专项培训,培养成为工作坊主持人并不断提升其培训能力。集中面授每年不少于15天(分2-3次进行),网络研修每年不少于60学时。项目县依托工作坊主持人,利用县域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分学科(领域)组建教师工作坊,遴选具备网络学习条件的乡村教师进行工作坊研修,不断提升乡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每坊学员原则上不少于50人,集中面授时间每年不少于4天(分2次进行),网络研修每年不少于80学时。
(四)乡村教师访名校培训
分批组织本省(区、市)教学点教师到一线或东部中心城市高水平院校,村小教师到本省(区、市)省会(首府)或东部中心城市高水平院校,进行为期10天左右的集中培训,针对教育教学突出问题,采取专题讲座、案例研讨与名校观摩等方式,帮助教师开阔视野、更新理念、提升能力。组织“特岗教师”到城市优质中小学校进行为期15天的跟岗实践研修,提升课堂教学能力。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乡村学校足球教师培训。
遴选高等学校和城市优质幼儿园,采取集中研修和跟岗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主要面向乡村新建幼儿园教师和幼儿园转岗教师,开展为期15天左右的专项培训,其中,跟岗实践不少于10天。通过培训,提升乡村幼儿园教师保教能力,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
(五)乡村校园长培训
遴选高等学校和城市优质中小学幼儿园,采取集中培训与跟岗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对乡村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进行为期15天左右的专项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乡村教师发展政策、校本研修设计与实施、乡村教师发展支持策略与方法等,全面提升校园长专业能力。
二、有关要求
(一)加强项目统筹管理
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根据国家总体要求,重点做好项目规划设计、项目县与培训院校(机构)遴选、项目实施过程监控和培训绩效考核评估等工作;推进项目规范化管理,以落实项目县管理责任和推动各方协同为重点,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建立专家全程指导机制,进行项目设计,跟踪项目实施,强化项目指导,做好项目评价;全面推进项目精细化管理,依托专门机构做好项目协调管理的具体工作,确保项目有序实施。
(二)做好项目县遴选与管理
要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材料评审和专家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遴选项目县,进行2-3年的周期性支持。申报县(区、市)应具备以下条件:重视教师培训工作,实现教师培训机构、教研和电教等部门整合,县财政足额落实本级培训专项经费,学校按不低于公用经费5%列支培训经费。制订评估标准,切实做好对项目县乡村教师培训工作的考核评估,重点评估培训支持服务体系建设、本地教师培训团队建设、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建设、区域与校本研修运行机制建设等工作,综合工作成效,实行年度末位淘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三)建立乡村教师培训团队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教师培训团队建设,按照专家与本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比不低于1:500建立省级教师培训专家团队;指导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者与本地乡村教师比不低于1:30建立县级教师培训团队;建立两级培训团队的管理机制,统一认定,强化激励,细化考核,动态调整。
(四)推进项目信息化管理
要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完善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项目申报、项目评审、学员选派管理、培训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估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依托信息化管理系统,落实国培学分认定登记制度,建立参训学员电子档案,有效记录学员学习过程及参训成效,激发学员参训动力。信息化管理系统应与项目县、培训任务承担院校(机构)和中小学幼儿园对接,实现信息便捷有效查询。
G. 学校在深化课程改革方面有哪些困惑
义务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强迫性教育,但我们面向的全体学生是由一个个有很大差异性的个体学生组成。义务教育不仅仅是“合格教育”,也不能理解为“平均教育”。理想的义务教育是全面性和差异性、社会化和个性化的统一。以人为本,实施班集体下的个性化教育,是现代义务教育应有的新理念。让每个学生都能受到适当的教育,让每个学生能各尽所能,各得其所,人人成才,这才是教育本源意义上的真正公平。
因此,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既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迫切要求,也是总结和推广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先进经验、呼应我省高中课程改革、进一步促进我省基础教育内涵发展的现实需要。
要实施好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工作,必须充分认识、准确把握《指导意见》的新理念、新思路和新要求。
第一,落实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本次深化义务教育课改的指导思想是: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的总要求,面向全体学生,改革育人模式,推进因材施教,保护和培养每一位学生的学习兴趣,充分调动每一位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开发和培育每一位学生的学习潜能和特长,让每一位学生愉快学习、幸福成长。本次深化义务教育课改的总体目标是:在体现义务教育基础性、全面性和公平性的基础上,强化选择性教育思想,进一步完善课程体系,加强课程建设,创新教学方法,改进教育评价,积极推进差异化、个性化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这一目标是我省基础教育到达一定水准后,义务教育内涵发展的新要求,是今后一段时间指导义务教育各项改革的重要指南。
第二,加强课程建设,注重培养学生的兴趣特长。《指导意见》把义务教育课程分为基础性课程和拓展性课程两类。基础性课程指国家和地方课程标准规定的统一学习内容;拓展性课程指学校提供给学生自主选择的学习内容。各地和学校要认真研究各学段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明确适应学生终身发展和未来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按规定开齐开好基础性课程。各地和中小学要加强课程建设,积极开发开设体现地域和学校特色、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的拓展性课程,让每位学生都有机会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学习科目和活动,了解自己的特点,找到自己的长处,为将来选择合适的高中和进入高中后的选课学习打基础。
第三,改进课程实施,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目前,义务教育阶段学习科目过多、专题教育过多,加上各种形式的“抢跑式”提前教育和过度教育,学生课业负担较重,主动学习积极性不高。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统筹课程实施,整合课程内容,让孩子有时间参加自主选择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有时间学习自己感兴趣的内容,从根本上减轻孩子的学业负担。为此,义务教育课程要做到三个“加强”:加强各学段课程的相互衔接;加强各类课程、不同学科之间的联系和整合;加强课内外各类课程资源的统筹利用,营造协调一致的良好育人环境。
在课程整合实施过程中,特别要强化两个领域:一是强化德育课程。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法治教育,突出强调个人修养、社会关爱、家国情怀,着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品行和学习、生活习惯。树立“大德育”理念,进一步梳理每个学段的德育目标,把品德课、少先队活动、团活动、各类专题教育等德育课程有机结合起来,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教育。把德育目标渗透于各门学科教学,实现全科育人、全程育人、全员育人。二是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各学校积极探索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校本化实施的有效途径,建立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有效机制。不仅综合实践活动内部的四大块内容可以整合实施,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也可整合实施,三者的课时由学校根据实际统一安排,集中和分散相结合。尤其要保障学生参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的时间,课程计划内小学三、四年级每学年不少于5天,小学五、六年级和初中每学年不少于10天。
第四,设立课时底线,给学校更多的教学安排自主权。新修订的2015年版《浙江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给了学校更多的课时安排自主权,学校可根据实际积极探索长短课、大小课、跨年级、多学期等课时安排方式。但各学校课时安排不能突破两条底线:第一条底线是不得增加周总课时和周教学时间总量,第二条底线是不得“挪用”品德、音体美、综合实践活动的课时。在此前提下,学校可在国家规定的课时比例范围内,自主安排其他课程的课时,增加拓展性课程的课时。增加课时安排灵活性有利于丰富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增强学校的课程改革活力,为中小学走特色办学之路创造条件。今后允许不同学校可以有自己特色的学期课程安排表,甚至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出现月课程表、周课程表。
第五,推进教学变革,促进学生自主高效学习。《指导意见》提出了4个方面的教学改革要求:一要改进课堂教学。改革传统低效的课堂教学模式,推进体现学科本质、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的教学改革,营造民主平等、互动对话的课堂文化,引导和鼓励学生独立思考、主动探究与合作交流,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生活实际问题。二要改革教学组织方式。积极推进小班化教育,创造条件广泛实施协同教学、个别化教学,在初中阶段探索由学生自主选择的分层走班教学。三要加强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积极推广基于现代教育技术和网络教育资源的新型教学模式,创设有利于个性化学习的开放性学习环境,促进信息技术和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四要改进作业布置和批改。严格控制日作业总量和作业时间,增强作业的针对性、多样性和有效性。推广分层作业、个性化作业和实践性作业。合理使用各种批改形式,及时反馈批改结果,切实加强个别辅导。
这里特别要对初中的“分层走班教学”探索作进一步说明。我们提倡“学生自主选择的分层走班教学”,目的是通过分层教学,实施因材施教,让学生“跳一跳摘桃子”,提高学生的学习信心和学习效率。实施分层走班教学试验的学校一定要端正教育思想,遵循“学生自愿、教师走教、动态分层”的原则,科学设计分层走班规则和教学方案,切忌以“分层走班”为名,简单地以文化课成绩分“快慢班”。
第六,深化评价改革,给学校、教师和学生“松绑”。教育评价改革措施主要包括以下5个方面:一是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二是建立和实施九年一贯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三是积极推进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四是严格控制区域性“统测”;五是规范校内考试评价。上述教育评价改革的主要目的是:改变教育评价过分强调甄别、分类、比较功能的状况,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保障学校课程实施的自主权,创造有利于教师个性化教学、学生自主化学习的环境氛围。
H. 2015年教育方针
第一条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教育法和劳动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教育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国家机关实施的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专门培训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第三条职业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就业的重要途径。国家发展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进步需要的职业教育制度。 第四条实施职业教育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职业知识,培养职业技能,进行职业指导,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质。 第五条公民有依法接受职业教育的权利。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职业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组织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 第七条国家采取措施,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扶持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职业教育的发展。国家采取措施,帮助妇女接受职业教育,组织失业人员接受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扶持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发展。 第八条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在就业前或者上岗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的制度。 第九条国家鼓励并组织职业教育的科学研究。 第十条国家对在职业教育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职业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和督导评估。 第二章 职业教育体系第十二条国家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建立、健全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 第十三条职业学校教育分为初等、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教育。初等、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分别由初等、中等职业学校实施;高等职业学校教育根据需要和条件由高等职业学校实施,或者由普通高等学校实施。其他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规划,可以实施同层次的职业学校教育。 第十四条职业培训包括从业前培训、转业培训、学徒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及其他职业性培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为初级、中级、高级职业培训。职业培训分别由相应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实施。其他学校或者教育机构可以根据办学能力,开展面向社会的、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第十五条残疾人职业教育除由残疾人教育机构实施外,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纳残疾学生。 第十六条普通中学可以因地制宜地开设职业教育的课程,或者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 第三章 职业教育的实施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举办发挥骨干和示范作用的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对农村、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给予指导和扶持。 第十八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农村经济、科学技术、教育统筹发展的需要,举办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开展实用技术的培训,促进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 第十九条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应当举办或者联合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协调、指导本行业的企业、事业组织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国家鼓励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发展职业教育。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有计划地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实施职业教育。企业可以单独举办或者联合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也可以委托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实施职业教育。从事技术工种的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二十一条国家鼓励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二条联合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举办者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合同。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企业、事业组织委托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实施职业教育的,应当签订委托合同。 第二十三条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实施职业教育应当实行产教结合,为本地区经济建设服务,与企业密切联系,培养实用人才和熟练劳动者。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可以举办与职业教育有关的企业或者实习场所。 第二十四条职业学校的设立,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与职业教育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二)有与培训任务相适应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三)有与进行培训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 (四)有相应的经费。 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接受职业学校教育的学生,经学校考核合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学历证书。接受职业培训的学生,经培训的职业学校或者职业培训机构考核合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培训证书。学历证书、培训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为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毕业生、结业生从业的凭证。第四章 职业教育的保障条件 第二十六条 国家鼓励通过多种渠道依法筹集发展职业教育的资金。 第二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地区职业学校学生人数平均经费标准;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本部门职业学校学生人数平均经费标准。职业学校举办者应当按照学生人数平均经费标准足额拨付职业教育经费。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用于举办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财政性经费应当逐步增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克扣职业教育的经费。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当承担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进行职业教育的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规定。 第二十九条 企业未按本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实施职业教育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收取企业应当承担的职业教育经费,用于本地区的职业教育。 第三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征的用于教育的地方附加费,可以专项或者安排一定比例用于职业教育。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可以将农村科学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的经费,适当用于农村职业培训。 第三十二条 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可以对接受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的学生适当收取学费,对经济困难的学生和残疾学生应当酌情减免。收费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国家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职业教育奖学金、贷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或者资助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三十三条 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举办企业和从事社会服务的收入应当主要用于发展职业教育。 第三十四条 国家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信贷手段,扶持发展职业教育。 第三十五条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对职业教育捐资助学,鼓励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对职业教育提供资助和捐赠。提供的资助和捐赠,必须用于职业教育。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将职业教育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纳入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保证职业教育教师队伍适应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 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可以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有特殊技能的人员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担任兼职教师。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提供方便。